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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精选11篇)
现将《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加快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规范机电设备的招标投标行为,保障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机电设备招标投资,是指为采购机电设备,事先公布竞争条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择优选定合格制造供应厂商的活动。
第三条 机电设备招标工作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招标投标活动可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条 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国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国家经贸委负责制订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的政策、规章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机电设备招标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的资格。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机电设备招标投标进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下同)负责本地区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电设备招标范围
第七条 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政策性项目需采购的机电设备,应委托有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进口机电产品,应委托国家指定的有资格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
竞争性项目需采购的机电设备招标,其招标范围另行规定。
第八条 下列情况可不招标:
(一)采购的机电设备只能从唯一制造商获得的;
(二)采购的机电设备需方可自产的;
(三)采购的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三章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参加人
第九条 招标投标参加人分为需方、招标机构和投标方。
第十条 需方是指需要采购机电设备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 需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自主选择有资格的招标机构,并要求招标机构按其所提出的条件进行招标;
(二)要求招标机构出示招标资格证书或招标资格等级证书;
(三)根据与招标机构签订的委托书,参与招标活动;
(四)与招标机构共同确定定标程序。
需方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招标机构的要求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资料;
(三)配合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活动;
(四)对招标设备的估算价保密;
(五)与中标方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招标机构应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和招标资格,从事国内、国际机电设备招标业务的专职机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按《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招标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据招标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资格;
(二)独立开展国内、国际招标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三)与需方共同确定定标程序;
(四)组织需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招标机构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二)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三)维护需方与投标方的合法权益;
(四)承办招标活动时,出示招标资格证书或招标资格等级证书;
(五)向有投标意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偿提供招标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六)对招标设备的估算价、需方和投标方的其他商业秘密保密。
第十四条 招标机构应设立专家支持系统。
第十五条 投标方是具备投标条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六条 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完成招标任务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具有完成招标任务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投标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平等地获取招标信息;
(二)要求招标机构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三)参加开标大会;
(四)检举揭发招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投标方履行以下义务:
(一)如实提供投标文件,并接受招标机构的质疑;
(二)交纳投标保证金;
(三)不干预招标、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中标后与需方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章 招标
第十八条 招标的类型分为: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国内招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并用人民币结算的招标活动。
(二)国际招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国内、国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联合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结算的招标活动。
(三)公开招标是指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允许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招标活动。公开招标须在《中国招标》周刊上刊登招标通告,也可同时在其他有影响的报刊上刊登。国外贷款项目,还应在国外贷款方规定的报刊上刊登招标通告。大型项目还应发布招标预告。
(四)邀请招标是指直接向潜在的投标方发出投标邀请的招标活动。
第十九条 办事委托招标手续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需方办理手续时应向招标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1.按统一格式填写的招标委托书;
2.招标机构完成招标任务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
(二)需方应向招标机构提供招标保证金,其金额不超过委托招标设备总金额的2%,其比例由招标机构商需方确定。
(三)招标机构接受招标委托后,与需方共同确定招标类型。采用邀请招标时,应较全面掌握有能力提供标的潜在投标方情况。
(四)招标机构与需方共同确定定标程序。
第二十条 招标机构按已确定的招标类型,与需方根据招标设备技术要求共同编制招标文件,需方应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国际招标时,招标机构和需方共同编制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得有针对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方的内容。招标文件编出后,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一条 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开标之日止,一般项目招标不少于30天,大型或复杂项目招标不少于60天。
第二十二条 招标机构与需方综合考核有关因素,共同协调确定招标设备的估算价。双方对此应严格保密。
第二十三条 在国际招标中,按国际惯例对国内投标方式予以优惠,优惠条件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载明。
第二十四条 招标机构应按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第二十五条 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招标前技术交底会的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将此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六条 除因不可抗力情况外,需方要求撤消招标委托,导致招标活动终止的,需方须提出书面理由并向招标机构交纳赔偿费,招标机构不退还招标资料。在招标通告发布前或投标邀请函发出前撤销委托的,赔偿费为招标设备总金额的0.2%;招标通告发布后或投标邀请函发出后撤销委托的,赔偿费为招标设备总金额的1%;开标后撤销委托的,赔偿费为招标设备总金额的2%。
第二十七条 除因不可抗力情况外,因招标机构的原因取消招标,导致招标活动终止的,招标机构须将书面理由报国家经贸委备案,并向受损失方交纳赔偿费。在招标通告发布前或投标邀请函发现前取消招标的,向需方交纳招标设备总金额0.2%的赔偿费;招标通告发布后或投标邀请函发出后取消招标的,赔偿费为招标设备总金额的1%,其中0.2%付给需方,0.8%分别付给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开标后取消招标的,赔偿费为招标设备总金额的2%,其中0.5%付给需方,1.5%分别付给投标方。
第五章 投标
第二十八条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第二十九条 对大型或复杂的机电设备,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招标机构应对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并将招标文件售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方。
第三十条 投标方应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 投标方应向招标机构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并注明有关字样,评标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包括:
(一)投标函;
(二)投标方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项目(设备)方案及说明;
(四)投标设备数量价目表;
(五)招标文件中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或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六)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投标设备总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或汇票时,其出具银行须经招标机构认可。
第三十二条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允许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但须由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密封保存,不得修改。
第三十三条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统一格式密封送达或邮政寄到投标地点,过期不予受理。
招标机构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遗失、损坏不承担责任。
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投标文件无效。
第三十四条 投标方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并向招标机构交纳服务费,其费用为投标设备总金额的1%。
第六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
第三十五条 开标应按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大会由招标机构主持,邀请评委、需方代表、投标方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时,应查验投标箱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完好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方名称、投标项目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以及其他有价值的内容。唱标应作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投标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招标机构的代表和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需方全权代表也可参加评委会。评委会的组成人数应不少于5人,其成员须经需方认可。
评委会负责评标工作,并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评委会应当全面充分地审阅研究投标文件,认真听取需方和投标方的意见,并有权要求投标方代表对投标文件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解释。
评委会综合比较各投标设备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和投标方的资信情况等因素,依据“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综合评价出中标方优选方案。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第三十七条 依据确定的定标程序选出中标方。
第三十八条 评标结束15日内,招标机构根据评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落标的投标方发出《落标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七章 招标结果的效用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第 七条规定必须招标的机电设备,需方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性银行等金额机构及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机构办理拨款和进口手续时,需出具国家授权的招标机构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第四十条 招标结果作为需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一条 国家规定必须招标以外的机电设备,需方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的,可建议金融机构凭招标结果优先给予贷款。
第八章 招标的后期工作
第四十二条 国内中标的设备,由招标机构组织需方和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国外中标设备,由招标机构组织需方或其外贸代理机构与国外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不得与投标文件内容有实质性区别。
第四十三条 未发生撤销委托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招标机构将招标保证金如数退还需方。
第四十四条 机电设备招标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58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经贸委可中止其招标投标活动或宣布中标无效;属招标机构责任的,国家经贸委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降低资格等级、会同所在地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招标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一)需方或招标机构因弄虚作假,导致投标方作出错误响应,并造成损失的;
(二)需方或招标机构泄露招标秘密的;
(三)投标方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第四十六条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一)投标方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的;
(二)需方和某一投标方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经国家经贸委调查核实后,可通知有关政府部门或政策性银行拒拨货款,并提请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其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和检查。
第四十八条 招标机构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未能按委托要求完成任务,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按协议规定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需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按中标设备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其中1.5%付给中标方,0.5%付给招标机构。
中标厂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合同,按中标设备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其中1.5%付给需方,0.5%付给招标机构。
第五十条 招标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干扰招标活动,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评委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各方工作人员擅自向投标方透露评标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发展,并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前有关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规章与本办法不符的,发布前有关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规章与本办法不符的,发布前有关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规章与本办法不符的,发布前有关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规章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释。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水运工程机电设备质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项目中的机械、电气、车船等设备。
第三条 机电设备的采购应当进行招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只能从唯一制造商获得的;
(二)采购活动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三)单项合同在100万元以下,且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下的;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的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机电设备招标项目、进行机电设备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和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三)有同类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拥有相应的招标业务人员,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八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五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报交通部备案,并同时抄送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第十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水运工程项目的机电设备招标,应当公开招标。
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一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由招标人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方式;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报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出售或发放招标文件;
(六)必要时召开标前会,并进行答疑;
(七)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审查投标文件;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评标,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将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与中标人签订水运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依据;
(三)招标项目的概况,包括采购设备的名称、招标范围、供货时间和资金来源等:
(四)招标方式、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六)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设备名称、交付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正、副本的份数,开标的时间、地点,通知评标结果的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额度、提交方式、返还的时间和方式等;
(二)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供货范围、价格与支付,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质量与检验,试车和验收,赔偿等;
(三)技术规格书:包括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所用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详细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备品备件方面的要求,设计审查、监造、厂验、培训、技术图纸及资料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重要的技术条款和主要参数及偏差范围应加注“*”号。
(四)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废标条件和评估价的计算方法等。
(五)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包括投标人及主要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文件。
(六)附件: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
第十四条 招标人对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补充的,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在发售招标文件十日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将招标文件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十日。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十日,大型成套设备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三章投标
第十七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的投标人,是具备相应投标资格,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机电设备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
第十八条 投标人可以单独投标,也可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中各制造商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将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十九条 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参加标前会。
第二十条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总报价和分项报价;
(三)设备名称和数量,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指标;
(四)供货方案:包括进度安排,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者署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函件,招标人不得接受。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
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确保机电设备充分利用于煤炭生产,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降低事故率,减少设备故障,做到科学管理,科学利用,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一、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管理组组织机构,机电副矿长吉永祥分管机电并...
为确保机电设备充分利用于煤炭生产,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降低事故率,减少设备故障,做到科学管理,科学利用,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和保养制度。
一、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组组织机构,机电副矿长吉永祥分管机电并任组长;副组长田跃生、张志兵。
1、机电设备管理方面,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利用,节约开支的原则,经矿委研究决定,机电组长为机电设备第一责任者,对整个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区管理人员为机电设备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2、本矿机电设备管理职能人员、电工、机工、修配工、绞车司机、风机工,都必须经县级以上专业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搞好业务保安。
3、本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包括:柴油发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风机室、铁、木、机、修、以及坑上下的'整条线路,电机、开关、照明灯、主局扇风机、水泵、煤电钻、变压器、坑上提升绞车、坑下调度绞车、无极绳绞车等。
4、管理人员分工:吉永祥负责坑上下的电器设备;田跃生负责柴油发电机组及修配和各种焊接保修业务。
5、根据使用设备的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设备的购置计划和检修计划,编制配件和材料消耗计划,以利速修设备及时转入备用。
6、设备管理人员每旬检查一次设备的器率情况,督促有关人员立即处理不完善设备,限期复查。
7、如发生事故,立即分析,根据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事故;搞好设备的资料档案工作,抓好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管理网;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以保证群管设备得体合理。
二、保养制度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机电设备保养制度。
1、主绞车:每班检查关键零部件一次,确保零部件整齐、完全、坚固、可靠,齿轮咬合良好;保证减速箱不漏油、不超温、不振动并定期注油。班前认真检查钢丝绳、提升容器,保证安装的技术情况;班前检查电气设备,必须使设备动作可靠,不漏电。
2、主、局扇风机:每班检查一次主扇,每月检查一次局扇。检查内容:油量适当,不超温,运转灵活,无卡阻、无锈蚀、无异响、无变形,使之符合防爆标准,并可靠接地。
3、主水泵:每班检查一次螺丝,零部件是否坚固,保证运转部分灵活可靠,对轮无异响,及时处理漏油、漏水现象,保证电气设备齐全完整,运转良好,保护装置可靠,接地系统良好。
4、主变:每日巡检一次,特殊天气,特殊巡视,不闪络、不放电、不漏油、不超温,油不变色无异响,不冒烟,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其它设备:每班检查一次,悬挂整齐,无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破口线,保证所有线路不短路、不漏电,正常供电。
6、电缆线:每班检查一次,存放地点无淋水、无积水、顶板好,悬挂放置整齐、清洁,运转灵活无异响,接地好,防爆。
7、煤电钻、探水钻:每班检查一次,存放地点无淋水、无积水、顶板好,悬挂放置整齐、清洁,运转灵活无异响,接地好,防爆。
8、矿灯:经常检查保养,封闭严密不漏液,电压不低于4V,放电时间不少于11个小时,通气孔畅通无阻,零部件齐全、坚固,防爆程序好;矿灯架和充电场所清洁卫生。
9、柴油发电机组:每班进行一次班中保养,按计划进行保养,经常保证油足、水足、电足;电瓶的热备用状态。
10、运行配电:每班检查一次,设备及配电室是否清洁整齐,接线螺丝是否坚固,闸刀开关触点是否有烧伤痕迹,警报器工作是否可靠,自动部分是否释放自如、安全;电压、电流、指示灯及补偿的状况良好。通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工作部分供电正常,热备用部分一经操作,即能投运;泠备用部分接地良好,保证操作人员和设备安全无事故。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
一、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实行机长为首的.园班包机、小班分片的包机责任制。包机内容:包设备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小修及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包工资、能耗及配件和材料消耗;包人身安全和生产任务完成;包设备和环境卫生。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工种等级的应知、应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司机应做到“三知”、“四会”,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
三、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操作规程。各包机岗位需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四、包机组所管的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设备净、亮、机房、硐室及周围环境卫生良好。
五、司机在值班时,必须精力集中,熟练、正确操作,班中做到“四勤”:即勤听,听设备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勤看,看各种仪表、信号指示是否正确;勤摸,触摸轴承和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勤看,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
六、司机和维修工应按设备巡回点检图的路线,对设备各关键部件逐一认真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填写检查记录。杜绝空检和漏检现象发生。
七、搞好设备润滑工作。按设备润滑要求和包机组分工,值班司机
八、应定期检查设备润滑状态,维修工做到润滑“五定”:即定人、定期、定点、定量、定质,换油应填写记录。
九、司机应按时认真交接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司机和维修工必须按规定的检修时间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小修。
十、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值班司机及维修工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影响生产半小时以上及设备损坏较大的事故时,值班司机应及时报告机电队和矿调度室。
十一、机电队和包机组应签订包机合同,每月根据包机内容和定额完成情况,确定对包机组人员进行奖惩,对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要对责任人从严惩处。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
要求:厨房部饮食机械均为机电产品,且部分为明火作业设备,所有操作员工应具有一定的.安全用电常识和专业的技能培训,能够安全、有效、正确的使用厨房设备,具体管理规则如下:
一、所有实际操作设备员工需经过厂家专业培训,经本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饮食设备。
二、专人专用、专人负责厨房设备的使用、卫生。
三、各班组设备主要负责人应熟知饮食设备的运行程序及标准,了解设备性能,根据设备情况,正确使用饮食设备。
四、设备运行前检查水、电、燃汽是否满足设备要求,工作结束后关闭水、电、燃汽、高温设备待冷却至安全温度。
五、设备运行中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
六、如设备发生报警或故障应立即汇报当班厨师或厨师长,由领导亲自解决,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七、设备如发生部件损坏,由部门负责人联系工程部门或厂家进行维修。
八、由于员工对设备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设备故障、损坏对责任人给予以50—200元处罚,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正确使用设备按流程运行,保证个人使用安全。
十、设备卫生由当班操作者负责,每日清理,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内部整齐干净,外部无污渍,由当班厨师或厨师长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
1、熟悉掌握防突知识,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使用、检修、调拨。
2、掌握井上、井下设备的.动态,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到帐、物、卡、牌四对照。
3、制定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检查、督促制定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对不听制止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或给予经济制裁,经安全例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4、编制设备更新、大修、报废、补充计划,编制大型工程和新建工程的设计预算,设备编号统计。
5、掌握设备运转状态、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协助使用单位制定预防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6、组织设备完好检查,填写“三率”报表,“用电情况”报表。
7、经常深入实际、检查设备安装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8、配合本部门搞好设备管理和机电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积累设备运行情况资料。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依据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精细化管理要求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为标准,结合项目部机械化配套施工特色,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流程,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昌赣客专CG-XJ标项目机械设备配置不仅种类、数量繁多,而且主要施工设备使用年限较长,保证设备完好率,合理提高设备利用率成为首道难题。结合项目情况,依据项目机械设备配置,综合考虑优先公司调拨,公司未有、不能调出的设备,根据市场调查对比经济分析,来确定是采购还是租赁设备。
1、落实设备进场实际机况,严格执行设备进场验收程序。
对调拨设备、新购设备进行全面验收机况,根据初步验收情况,确定设备机况情况,而不是盲目的投入生产。当整修完毕后,确保该设备验收时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后,方可投入使用。这样的机制可以保证施工设备的运转正常,避免了小问题带来的大损失,也避免了设备的某些安全隐患。当设备验收完毕后,为设备贴上合格证的标签,并上报监理审批,完善相关资料。
2、根据设备台账分类管理,明确日常设备管理基本内容
主要施工设备、小型设备管理:按照公司机管制定的“定人、定机、定岗,人随机走的三定原则。设备保管司机每天必须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及运转记录。设备部每天巡检抽查设备记录和实际保养情况,结合司机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设备进行维修计划的编制和安排,确保设备不带病工作。
若是租赁机械设备应以多个方式对当地租赁资源进行调查了解。
1.通过当地建筑工地了解设备租赁供方情况。
2.通过网络搜寻当地机械租赁供方资料。
3.通过已建和在建项目了解机械租赁供方信息。
4.通过其它渠道了解租赁商信息。
调查租赁商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现有设备数量、租赁价格、新旧程度、是否带人租赁、维修保障能力、特种人员持证情况、付款条件、租赁条件是否含燃油及联系方式等。
租赁设备管理:根据设备租赁时签订的合同,原则上我项目不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但是,为了确保在我项目内施工作业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外租设备的机况、安全性能、维修保养情况也纳入了设备巡检的范围之内。项目部设备人员监控外租设备的实际机况,督促出租方及时备货,在出租设备未工作时及时处理设备隐患。
协作队伍设备管理:协作队伍设备进场,我部协助协作队伍审查设备有关证件及设备状态,做好台账,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和交底。不定期检查设备安全状况,协助协作队伍修订维修保养计划,制定季节性施工防护措施。
昌赣客专CG-XJ标项目机械设备配置根据围岩级别及施工环境,出口采用机械化配套施工,三臂凿岩台车进行开挖,机械手湿喷机,高空作业平台车等专用设备。
高空作业平台车于2015年2月由烟台项目调入昌赣项目出口以来,主要用于二衬注浆工作,埋测量桩,挂风管布及其它高空作业等,整体情况使用良好主要用于伸降高空作业,安全可靠,位置伸降便利。
依据机械化配套施工,项目部组织人员去其它项目及厂家调研,隧道出口引进自行式仰拱移动栈桥,此设备使用安全性能高,操作简便,产品总体技术相对成熟。通过项目综合讨论,对比分析,与中铁工程装备集团隧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2015年5月4日移动栈桥仰拱模板验收进场,整体使用情况良好,栈桥操作简便,一个人即可操控,可轻松实现前后、横向运动,工况适应性强,保证仰拱施工时,其他工序作业仍可有序进行。通过栈桥的主要施工机械车辆为ZL5OC装载机、18方自卸汽车、240/PC220挖掘机、湿喷机组KC30、凿岩台车T11等,过车时安全可靠,确保了施工人员的`安全。
移动栈桥仰拱模板是隧道仰拱施工影响施工进度、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减少仰拱施工对出碴车辆的干扰、实现加快仰拱施工及回填施工进度的机械设备,它具有如下优点:
1.移动栈桥整机采用了液压驱动,控制灵活,结构简单,噪音小,性能稳定可靠,维护及维修方便。
2.仰拱模板采用板梁式结构,可进行快速模块化拼装。
3.移动栈桥采用悬臂式移动结构,实现了前端悬臂,整机可悬臂式移动,有效地避开掌子面及仰拱爆破飞石的砸碰。
4.移动栈桥的行走方式,具有结构紧凑、占用空间小、行走稳定可靠等优点,其中所选用的高性能耐磨材料,具备使用寿命长。
5.移动栈桥具有承载能力大、结构稳定和安全可靠,为施工车辆及作业人员提供了安全保障。
在隧道二衬施工过程中,项目集中采购5台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单位的模板台车,项目管理人员集思广益,小改小革,在模板台车上增加工艺工装,隧道二衬养护等方面下足功夫,有效的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具体如下:
1.防空洞监测报警器,利用液位继电器和混凝土导电性工作原理,通过声光报警器开启提醒作业人员,可有效的防止衬砌混凝土脱空的几率,提高施工质量,适用效果良好。
2.隧道拱顶防顶裂设备,在拱顶和边墙两侧边钢模处分别安装微动开关,微动开关触点与模板在同一水平面,当台车模板模板顶升到位,接触混凝土面后微动开关触点与混凝土面接触即证明台车模板已充分支撑到位,微动开关常开变成常闭,接通报警装置即会自动报警,避免因台车顶升过量造成混凝土遭受破坏,进而影响结构性能,使用效果良好,已申请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高压风喷洒衬砌台车脱模剂,使用隧道内高压风管内高压风,从高压风管内引入一个圆桶,上端开一个漏斗用来倒脱模剂,圆桶另一端焊接一根小钢管接软管,软管接头装一个喷洒接头,由人工直接控制,喷洒涂抹均匀,高效速度,降低人工劳动强度,提高了施工效率质量,使用效果良好。
4.自动喷淋养护作业台架,主体框架结构采用Φ42无缝钢管焊接成圆形分水器,出水口距离混凝土面控制在30~40cm,端头安装不锈钢螺旋喷头,配合增压泵形成喷雾洒水,底部水箱兼做配重装置,行走装置通过电机限位器,自动循环调头匀速行走以利于均匀养护,优化养护工装,简洁实用提升养护工效,防止混凝土收缩裂缝,确保工程质量,使用效果较好。
隧道进口水沟电缆槽施工中,采用了水沟槽拼装模板,2016年9月23日进场使用,施工过程中先组装好单边模板,再进行浇注混凝土,当砼的强度达到脱模标准时即可脱模再重复使用。过程中每次拼装模板需钢筋支撑定位,且水沟槽模板成型及脱模效果不理想,拼装模板需要机器人工来回搬运,人工劳动强度大,施工效率较慢。
针对水沟电缆槽施工问题,为了显现机械化亮点,采用机械化配套施工,通过调研其它单位观摩学习,整体门架式液压沟槽台车为近年高铁项目逐步成熟产口,在同样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既突出机械化特点又利于外观平整度的控制。通过调查分析,购置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机械制造分公司,2016年08月20日隧道出口斜井引进两台水沟电缆槽整体模板台车,此整体模板台车,通过操作模板横移油缸手柄,使沟槽模板达到隧道施工位置。沟槽模板总成可以通过在悬臂梁横移实现准确对中,操作沟槽模板升降油缸手柄,使沟槽模板达到指定位置,并由测量人员校核尺寸,操作端部调节油缸,使沟槽模板间间隙符合施工标准,安装好沟槽模板间定位块、沟槽模板与侧模模板间定位及堵头板。同时旋紧所有丝杠,再次核实以上工作是否到位,这时定位工作完成,人工操作操纵台手柄就可轻松实现水沟电缆槽模板台车的定位,水沟槽模板为整体模板,能实现一次性成型,达到脱模条件后,人工操作沟槽模板起升油缸手柄,将沟槽模板升起收回,轻松一次性脱模,再通过控制电机行走,再进行下一组水沟槽施工。整体式水沟电缆槽模板台车具有操作简单,液压驱动,控制灵活,一次性成型,成型效果好,大大降低了人工劳动强度,提高了施工效率等特点。
昌赣高铁作为第一个生产盖板的施工单位,为打造施工盖板的亮点工程,利用项目现有场地,建立盖板预制厂流水作业生产,克服施工场地狭窄,共计十八万块,工期紧,节约成本,减少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提高施工质量。具体做法如下:
1.将现有场地计算有多少面积,改变传统的盖板存放方法(都是在一个平面上存放)。改为货架存放,共5层,每层横向放2块,使原本一个场地只能放400块的现在能放2200块。
2.盖板养护也改变以前传统的用水管直接浇水养护模式,经过多次的考虑摸索和实践,我们利用时控开关的工作原理,每天设定好固定的时间,每隔2小时养护一次,分层养护,每一层用PPR管间隔50公分安装一个雾化喷头,时控开关控制每一层主管路的电磁阀。这样设置节约了大量的水资源,比传统养护节约至少80%的水资源,而且不用专人来操作,喷洒养护更均匀。
3.根据水沟盖板加工需求,大家集思广益,自制了很多工装工艺,比如脱模机、盖板吊装夹具、运输框架、自卸车小型随车吊、盖板运输推车、移动料斗、固定料斗等等。这些小型的自制工装,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贴近实际,好用,安全方便,花费少但效率高。
4.具体生产施工流程是砼车到位---放料至移动料斗---吊移动料斗到固定料斗放料---固定料斗放料到模具---模具放振动平台上并振动---上盖板运输车---上静停架并摸面---初凝后养护48小时---脱模养护框架5天---自制夹具吊装上车运输至存放区域。
水沟盖板预制厂流水作业生产线投入生产后在实际的生产施工运用中,这套施工整体流水线作业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传统的施工方案,每天生产700块的施工任务,加上运输人员共计需求23人。而按现在的工装工艺生产700块盖板,只需要13人就可以完成生产任务。对比两种生产模式进行经济分析,每天工人工资按180元/天,一天就要节约1800元,一个月54000元,施工完180000块需要9个月,这样就可以节约40多万元。而且使用新工装盖板脱模机,使用简单,脱模速度快,避免了人工脱模时敲打造成棱角损伤,减少了劳动强度。单纯脱模(不含搬运摆放)速度由原来的20-30秒每块降低到现在的3-5秒每块,棱角损坏率由原来的20%降低到5%。脱模时间由原来的4人一天脱700块,降到现在的2人一天700块,减少了模具占用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使用自制的工装工艺,大大增加了场地的利用率。在盖板预制厂建成投入正式生产后,昌赣客专线业主多次组织其它标段来观摩学习。
三型轨道板施工,作为初次施工项目,施工经验欠缺,通过参观其它单位施工现场学习,结合隧道实际施工情况,廊坊合力天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单位厂家服务较好,免费提供线下揭板试验工装,合力天一与京沈、济青、昌赣、西成等客专多个施工单位有过合同关系,产品成熟,业绩较多,通过调研经济分析,三家报价价格对比(其中有廊坊合力天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德立铁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天象建筑有限公司),综合考虑采购廊坊合力天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三型板施工工装,共自密实混凝土模板90套,340米底坐板。此工装工艺结构结实,耐用,精度高,模板成型好,质量高。为配合三型板施工,轨道板自重7.5吨,结合隧道实际施工情况,需要使用10吨的轮胎式龙门吊,不用钢轨,减少铺轨、转移等的工作量。集团公司2017年门式起重机、叉式起重机中标结果的通知中公布了中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通过集团公司的框架协议,项目对几家中标单位调查分析,报价对比分析,确实购置河南首新东方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的10T轮胎式龙门吊配合轨道板施工,项目采购的变频式轮胎式龙门吊具有行走稳定,隧道内实用性高,操作方便,吊装平缓等特点。三型轨道板施工过程中,在实践中摸索,自制电动搅拌料斗,防止自密实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离析,针对隧道运输困难问题,加工中央水沟平板车,移动式爬梯等,提高了混凝土运输速度及安全,加快了施工速度与质量,自制加高爬梯,使混凝土运输车直接倒料至搅拌料斗,减少龙门吊数量,节约了项目成本,自制工装使用效果极好,提高了三型板施工整体速度。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提高设备运转率,认真组织设备检修计划,确保设备运行可靠性,对应施工阶段提前了解机械设备需求,提供实用性强的机械设备方案,确定设备来源,同时积极进行设备改良小改小革,提倡修旧利废工作,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强化现场责任,不断改进,细化过程监督,不断创新和学习管理新理念,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8
一、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部长(副部长)及机电队长,必须定期对所负责范围内的井上、井下主要机房(硐室)进行上岗检查。
机电领导干部定期上岗检查表
干部职务
检查周期
主要机房(硐室)机电副总经理
机电副总机电部长
机电队长技术员
主提升皮带机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副井绞车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通风机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排水泵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主空压机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地面变电站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中央变电所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采区变电所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井下主运输皮带每月一次每半月一次每旬一次
锅炉房每季一次每月一次
二、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完好状态、机房硐室质量达标情况、各种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及录薄上。记录要填写检查日期、检查人、陪同人、存在问题、责令整改人、整改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完成的时间等。对于重大问题,根据职责范围划分,由责任领导人亲自负责解决。
四、有整改任务的机电队(班)必须及时按照要求整改处理,并填写整改记录。若存在问题大,不能按时处理,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没有特殊理由,存在的问题不允许拖到下次检查中。
五、对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对空岗、漏岗者由矿级领导给予批评,对上岗失职者且引起机电事故时,由上级领导追究其责任。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9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0
1.根据设备的情况,制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润滑周期和润滑部位。
2.各设备使用维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润滑和检修,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3.维护、检修、保养、润滑必须由各单位认真细致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并消除。
4.对查出的问题,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暂时无法解决,可继续使用,但必须定期定时解决。
5.需要更换润滑油的设备部位,更换前必须清理干净原来的润滑油和杂质。
6.更换损坏磨损的配件、油封、调整设备配件间隙等。
最新版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1
1、经长途运输或长期搁置不用的电机,在使用前必须以500伏兆欧表测量其定子绕组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否则电机必须干燥,直至绝缘电阻达到规定值时为止。
2、电动机安装前,应检查铭牌上是否有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否则不许安装,并须详细检查所有螺栓是否拧紧,弹簧垫圈是否丢失,隔爆外壳的各部件是否连接好,所有的隔爆零件不得有裂纹和影响隔爆性能的缺陷。
3、电动机安装时应注意电机轴中心与被传动机器轴的中心一致。(否则会引起轴承损坏和轴的断裂)
4、电动机与电源连接时,应注意事项:
(1)橡套电缆通过接线盒密封圈的`电缆直径要与密封圈的孔径相符,符合隔爆性能要求。
(2)置线时必须认清电机的电压等级,按其使用的电压等级改变绕组的接线方式。
(3)电机接线室内保证电缆连接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按接线要求布置导线的长度的和位置。内部接地极的接地导线按适当的长度连接在接地螺栓上。
(4)接好线后,应检查盒内的无杂物和灰尘,并清理干净。
(5)接线喇叭嘴上的卡板将电缆按压扁量10%压好。防止电缆串动
(6)电动机底脚上和接线盒处部位要有接地螺栓,使其可靠接地。
5、电动机应定期检查和清扫,外壳上不得堆积灰尘。
6、电动机在运行期间,外壳温度不得超过110度,接线盒进线地方的温度不处超过60度。
7、电动机运行时,轴承容许温度不得超过95度(温度计法),轴承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更换润滑脂,更换前轴承必须用汽油洗干净。(一般电动机采用钙钠基润滑脂,户外温热带采用锂基润滑脂,2级电动机加油量为轴承室容积的二分之一,4、6、8、级电动机为轴承室容积的三分之二)。
8、电动机安装与拆卸时,要注意保护隔爆面,装配时隔爆需要涂防锈油。所有隔爆面不得损伤和锈蚀,否则失去了防爆性能。如有损伤和锈蚀现象,要严格按照《防爆电气设备隔爆面缺陷处理的规定》进行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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