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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12 10:06:48 报告 我要投稿

乌兰察布市环保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是政治民主化的要求,公开是民主的核心理念,也是法治的必备要素。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对社会公众负责,它是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这一制度表明作为主权者的人民在任何时候都有权监督政府的行为,同时也有权参与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以防止行政权力的不当或违法运作。

乌兰察布市环保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乌兰察布市环保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改善环境民生为重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发〔2016〕35号)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思路,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的知情权、参与权,环保部门的社会诚信度明显提升。现将2016年度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构建齐抓共管的高效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 “一把手工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之一,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对所分管科室或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指导与审核,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构建了长效工作格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的推进与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分工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依据自治区环保厅、乌兰察布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完善了《乌兰察布市环保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乌兰察布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审核、反馈、备案等事项的工作流程以及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综合协调,确保环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职尽责,加强综合协调,扎实推进,努力开展政务公开的新局面。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环保信访信息的公开以及集宁城区空气质量信息的公开,在乌兰察布市环保局门户网设置了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重点监管企业监测数据发布专栏和局长信箱,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和当日集宁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对22家(9家汽,13家水)国控重点监管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监测数据实现了实时公开。此项工作的启动与持续开展,确保了公众能够随时了解企业排污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得到了市政府的好评和肯定。

  二是全面推进。在抓好重点环境信息公开的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乌兰察布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针对每一项公开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对每一公开事项落实了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确保及时。针对政务公开内容的不同,确定公开时间,做到了常规性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信息随时公开,固定性信息长期公开。一年来,已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24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信息36条。结合落实简政放权,对修订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及流程及时公开,确保公众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与信息。

  三、加强公开载体的拓展,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和新形式,构建灵活多样,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利用好两个平台。牢牢抓住市环保局门户网和乌兰察布市政府门户网站两个平台,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按照政务的不同类型,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分门别类及时全面公开政务,已公开环保机构职能、环保行政权力、建设项目环评公示以及环保工作等信息580余条;开通了乌兰察布市环保局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出环境信息80余条。并举办了微信答题送流量活动,60多人参加了此项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市民的环保知识。

  二是利用好主流媒体。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日报社的沟通与协作,在乌兰察布日报开办《环保知识窗》,充分利用新闻报道、行风热线等栏目,及时发布环评审批公示、环境治理通告、环保工作动态等信息,着力扩大政务公开面,保证公众广泛参与,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截至年底,在自治区环保厅门户网、市委委信息网、政府信息网已公开政务信息260余条。

  三是利用好宣传活动。组织了送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进农村等“环保六进”活动,并制作宣传图板和图册10000余份,针对不同宣传对象进行宣传和公开;利用4.22地球日、五四青年节,6.5世界环境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条幅和宣传材料,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政务公开向更广泛更基层的群众延伸。

  四是利用好公共设施。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置了多媒体显示屏,循环播放环保政务公开方面的内容;设置楼层科室分布提示板,方便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实行两牌办公,执法人员着装带牌上岗,亮证执法;公务人员办公桌上摆放姓名职务显示桌牌,亮身份、亮职能,方便公众咨询。

  五是利用好两个窗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对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行政许可方面的内容全部进入大厅窗口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窗口推行服务制、直接办理制、社会承诺制,对前来办事者发放环保审批办事指南,告知审批事项,公开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审批内容,确保环保审批阳光作业,深得公众好评。建立了环境信访限时督办、局长值班、12369环保热线全天接访等制度,利用公众投诉窗口,在积极做好信访案件办理与回复的同时,介绍环保部门治理环境污染的新举措、新成果。建立网络信息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解答网民通过网络渠道提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公布网民提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办理结果。一年来,共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06件,其中中央环保督查转办信访案件41件,案件受理率100%,结案率100%,公众环境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乌兰察布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数为0件,各部门、科室报送信息共计530条,让人们群众更加详细全面的了解了环保工作,对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为免费。

  六、存在问题

  通过努力,市环保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完善。三是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四是工作创新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

  二是注重党务公开成效的检验评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检验评估体系,将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对公开内容的知晓程度、对具体事项办理结果的满意情况等要素细化为评价工作成效的具体指标,通过民主测评、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切实增强各项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和提高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参与度,提高满意度。

  三是在突出重点上下功夫。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为重点,着力推进各旗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以环保行政审批大厅和12369环保热线“两个”窗口为重点,做好环保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微博、微信为重点,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扩大全民参与。

  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最重要意义,特别是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关注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努力营造公开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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