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国家助学政策,并非始于今日。自共和国诞生之日起,一大批工农子弟就是依靠人民助学金制度,走进高等学府的大门,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建设祖国的专业人才和新生力量。
幼儿园资助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和中心校的要求,对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学前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20xx秋-20xx春学年,我园共有学前儿童36人,接受资助资金的儿童4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4000元。
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村支书任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2.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根据上级要求,学校组织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广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工作。学校公示栏张贴上级宣传资料,还利用升旗仪式讲话和班会等方式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
4.调查摸清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先调查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5.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1)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每年申请一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要如实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到所在的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校长、村委支书、班主任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 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通过邮政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xx年秋季学期我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为4人,其中一档2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2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400元;20xx年春季学期我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4人,其中一档2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2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共4000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是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幼儿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五、下一步打算。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幼儿园资助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二: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20xx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149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7人,接受园内救助幼儿21人,共计38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155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盐亭县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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