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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19 16:42:18 报告 我要投稿

小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生资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党和政府为实现教育优先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小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小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一:

  学前资助工作是一项惠及学前困难学生的民心工程,它能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前资助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根据《浦北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20xx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对学前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系统。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校于20xx年秋季学期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年级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前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村委支书为副组长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学前资助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监督。20xx年秋季学期我校根据“浦北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学前资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了《石凉小学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规范了我校学前资助工作流程,明确的具体负责人员的职责。

  二、大力宣传资助政策。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我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工作。此项资助政策下来,我校就组织教师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努力尽绵薄之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规范工作流程

  制定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流程:

  (1)以学校为单位,由副组长陈勇同志负责接收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和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学校组织老师对本校学前班受助学生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装订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安石中心小学进行复审;

  (3)经安石中心小学审核后,由副组长陈勇同志根据审核情况单独告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如有学生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最终审核。

  (4)将学生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和公示等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5)整个过程中,应注意学生信息的保密。

  五、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受助监护人签名、学校负责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经由安石信用社直接打进受助人存折,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六、我校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校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小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京山县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在籍学生共231人。一年级40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元,共退527元;二年级37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书金额124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17.5元,共退542.5元;三年级39人,“两免”生11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8人教科书金额3145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2元,共退1154.4元;四年级38人,“两免”生8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0人教科书金额255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1.5元,共退945元;五年级43人,“两免”生9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34人教科书金额289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5.5元,共退1207元;六年级34人,“两免”生6人,收费标准85元/生,收取28人教科书金额2380元,20xx年人平退教科书金额36元,共退1008元。总计退款5383.9元。

  20xx年在籍学生236人,住宿生124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28人,住宿生118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500元/人,贫困寄宿生35人,共发放17500元。

  20xx年在籍学生218人,住宿生110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615元/人,贫困寄宿生25人,共发放15375元。

  20xx年在籍学生140人,住宿生76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750元/人,贫困寄宿生15人,共发放1125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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