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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

时间:2022-12-13 08:51:09 春宁 报告 我要投稿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通用17篇)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放管服自查报告范文(通用17篇)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以来,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及区政府的领导下,xx区安监局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为促进xx区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将执行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部署,20xx年xx区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现行审批项目工作;接收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0项,最后经上级批准确认,本单位现有审批事项共21项,其中行政审批14项,非行政审批7项;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全区政务监察系统办理,没有“体外运行”或“两头受理”现象。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促进窗口管理规范化

  xx区安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告知、统一发放所有申请表格、统一受理、统一初审。明确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驻xx区政务服务大厅,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对外业务办理,确保群众来见到人,办得了事,坚决把中心窗口建设成为为民办事的窗口、服务经济发展的窗口、树立安监部门形象的窗口,不断促进窗口的工作规范化。根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将有关办理事项、办事流程、相关材料要求等在服务窗口予以公开,使前来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同时通过港北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予以公开,公布、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事项、责任股室、联系电话等,确保审批项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0xx年,xx区安监局服务窗口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本着“便民、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20xx年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共253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18件,按时办结218件,非行政审批事项35件,即时办结35件,审批事项办结提速率85%,群众满意率100%。1--3月办理事项共61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3件,按时办结33件,非行政审批事项28件,即时办结28件,审批事项办结提速率94.92%,群众满意率100%。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强化和推行“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并联式”审批。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实行审批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2

  根据教体局的指示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便民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

  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成立了由主任王耀利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

  在市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支部组织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主任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

  (三)为了落实好登封市效能革命工作,规范全体职工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制定了具体方案:

  1、对各个部室作风进行整顿,避免发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的现象。

  2、提高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事项,尽量一次解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3、规范着装上岗,对擅自缺岗、脱岗、离岗的职工,依据单位绩效联酬方案考核。

  4、规范办公室人员行为,不定时进行查岗,对于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玩游戏、办私事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规范会议纪律,改变会风散漫,开会迟到、缺会、替会等现象。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3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xx〕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4

  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精简审批项目。原则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项目,并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二是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确定义兴镇、多扶镇为试点乡镇,已下放县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试点事项203项,其中行政收费7项、行政审批55项、行政执法87项、行政管理28项、其他行政权利1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4次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三是优化审批方式。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打造“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超时未批复、未解决的事项视为同意。

  二、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

  (一)项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不断加强。为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权界不清、责权不统一、办事门槛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在行政审批中权力运行不透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办事难,各类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更好地便民利民。我中心协助政府法制办启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保留、取消、下放、转移、合并、暂停实施等清理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各部门均达到项目减少、前置件减少、环节减少、时限减少、收费减少;实现项目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文本规范、公示规范、服务规范。确保行政职权“依法、规范、高效、透明、”运行,实现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审批前置条件不断得以整合归并。对审批、备案(登记)、批准同意、审查认可、评审验收、征求意见等形式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整合归并审批职能,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等“第三方”出具的评价、评审、项目申请、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中介服务组织目录,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显减少。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搭车收费”和乱收费,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上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

  (四)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一是完善并联审批制。由县工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分别制定企业设立登记、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打造联合审批平台,切实解决审批项目之间互为前置、互相制约的问题。二是推行联合踏勘制。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要件审查的,相关部门(含提供配套项目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商定的时间,由集中受理窗口统一组织集中到现场勘查、同步会审。对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意见并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即日书面向申请人出具整改意见。三是实行“先办后补”制。对因审批部门间互为法定前置条件或审批权限不在本级而造成不能同时提供相关的,经前置许可部门请示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宏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可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出具《提交资料承诺书》,约定好提交资料的期限和法律责任后,由行政审批部门预先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予以发证。四是严格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相关窗口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的批文和证照。对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将视为默许,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行政审批服务督查专用章后,转入下一审批环节办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相关窗口及所属部门承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出具书面通知,向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说明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从目前的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来看,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实处,对窗口授权程度不充分,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局办公地“两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尚有差距。特别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简政放权督办检查。简政放权能否到位,督查督办是关键。同时,必须遵循原则,理性放权。一是依法行政原则。简政放权应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要“简”之合理、“放”之有据,按法定程序运作。二是开拓创新原则。简政放权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柜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权责统一原则。按照“人、事、财”匹配,“权、责、利”统一的要求,尽可能理顺县政府和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四是循序渐进原则。简政放权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制约,只能依条件成熟度作决策,不可一步到位。五是区别对待原则。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方式、工作重点有较大区别,县直部门管理半径直达程度也不同,简政放权不宜搞一个模式。

  (二)完善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在全面开展横向并联审批基础上,大力推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启动、同步审批,及时转外、联合勘验,限时办理、快捷送达”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审批部门开展联审工作。探索实施联合图审、多证联办等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三)推广行政审批局服务模式。目前普遍实行的“两集中、两到位”服务模式已凸显出基层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从全国全省试点情况来看,成立行政审批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建议及时总结我省四个地方实行行政审批局的经验做法,适时扩大试点面,逐步推广成立行政审批局。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县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民审改办〔20xx〕1号)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对照督查资料清单认真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梳理承接各类权利事项9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权利12项。自20xx年12月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我局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承诺办理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网上运行,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项12次,其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1人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人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权责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规范运行情况

  一是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放管服”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我局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要件,并按照规定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的廉政建设。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人员,让申办人满意。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我们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现场审查的,我们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股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股室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则简化,压缩审批时限。对有些前置条件能取消则取消。对有些材料不需要重复的就不重复提供。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制定并下发《民乐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随机抽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二是随机抽查“一单、两库”建立完善。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我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执法大队结合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保证了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放管服”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有待我们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一是推行网上审批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事项均需要到现场勘查,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随机抽查工作长效机制还未建成,抽查对象名录和执法对象名录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还存在;三是政务公开与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放管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一件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下一步,我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我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努力推行网上审批,使审批工作达到快速、准确、高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6

  近日,县编办根据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简政放权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突出下阶段工作任务重点,促进了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大力削减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上级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县一律取消,并随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四个清单”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做到放管结合。建立检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督促部门单位制定“两个名录库”。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检,开展“飞行检查”。通过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加强指导部门单位编制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窗受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中介和收费监管,督促实现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80%以上,打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结合我市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情况,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赋予财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本局各股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收费项目,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梳理出了具体的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明确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开通有关咨询服务电话,做好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工作和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

  5、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引导财政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办事标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期限进一步压缩,办事结果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得以显著提高。今年以来,财政局窗口在办业务704宗,办结695宗,办结率98.7%。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开展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下放权责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发放、调转变更和丢失补办等还需到我局办理,还未能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投资评审决算审核工作),因此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镇(街道)财政所行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镇(街道)财政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确保“行政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启动推进行政审批受理预登记(挂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证照库建设。四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财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五是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如专项资金审核,领导签批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项目审核的,各单位资料报送完整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对手续完整并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者即时受理,并将发放资格证书时限从1个月提前到25天;项目资金、基建款项的拨付在资金调度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程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市“放管服”工作,服务高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8

  根据县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收费清理改革、教科文卫体相关领域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等情况,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始建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部门、站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3、整合部门、优化职能。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将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办、产业办、安办、综治办、财政所(六办一所),并在镇、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便民服务中心隶属于社会事业办。

  4、立足服务,关心文教卫生工作。建立了中长期《镇文教卫生发展规划》,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和扶助制度,各村学校由政府出资筹建了学生实践园地2亩,各村实施了一村一卫生站健全医疗体系项目。

  5、依法行政,规范项目运行、严格政策执行。建立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社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1、混岗严重、职责模糊。由于人员不足,有的部门虽然明确了只能公务员才从事的岗位,很多在岗人员身份却是事业身份。

  2、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放而不松、管而不严。很多审批项目,一再说放权,但是放的力度明显不够,很多老百姓办事跑冤枉路的时候还是很多,比如一个贫困学生救助就要村、镇、民政局三个单位盖章,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4、依法行政力度失衡。依法行政过多强调在法的角度上,而很少和基层实际相结合,出现脱节,比如相关部门要人提供有效证明,而个体要提供证明我是我却力不从心;过多强调干部依法行政,却很少强调群众依法维权,对群众不依法的宽容太大。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镇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理清关系、规范运行。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逐步对混岗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安排岗位。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9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 落实责任

  收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符治龙(主持工作)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申杰担任,成员有各科室、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放管服工作。

  二、严格行政审批,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我局入驻州政务中心后,不断优化窗口人员配置,从业务科室抽调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许可服务科。将22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并研究出台国土窗口办公办法,规范即办件、承诺件和报批件审批流程等,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两边跑”的问题。

  三、下放审批权限,当好“裁判员”

  树立当好“裁判员”,不做“运动员”的管理理念,全面梳理保留和承接的审批事项,该放权的果断放权,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简化审批程序。

  四、深化改革创新,开辟“绿色通道”

  我局着重在争指标规模, 土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低丘缓坡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方面工作上进行改革创新,力求审批的程序更科学合理,手续更快捷方便,服务更高效便民。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预约走访特色服务,对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实行保姆式动态跟踪服务,做到审批项目在国土部门“零积压、零投诉”。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0

  根据《市审改办公室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学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工作,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各项减费降成本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放开价格管理权限落实到位。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2015]99号)相关条款内容,将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农副产品、非保障性和具备协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价格和收费项目,全部落实放开实行市场化调节,同时加强完善监管措施,严格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的要求。

  二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动态管理。贯彻上级文件要求,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宜城市物价局关于落实收费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宜价字[2015]15 号)等文件,清理汇总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形成收费清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同时组织涉及收费的单位对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规范,要求各单位将涉及收费的“项目名称、收费性质、收费范围(对象)、征收标准、征收依据、征收程序、减免政策”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降低公安(补办户口簿工本费,汽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反光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临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和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民政(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中的收养申请手续费、收养证工本费、收养登记调查费、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降低殡葬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一般普通设施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人社(人事合同仲裁费)、住建(房屋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交通(高速公路损失赔(补)偿收费中的'占(利)用公路费和超限运输补偿费)、水利(水土保持补偿费)6个部门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房地产档案服务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服务费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关价费文件(详见附件)一律废止。

  四是优化服务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对纳入《湖北省定价目录》的燃气、供水、交通运输、教育、文化旅游、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供电供水供气延伸服务等政府定价项目,严格遵循定(调)价程序,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成本监审、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公布结果等业务流程,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2

  一、20xx年以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情况

  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迫切需要。能直接放的坚决放下去,让下级部门接好、管好、用好。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放权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更好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我局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执法,依法履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决定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正在实施、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做法

  (一)自治区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1.已取消的事项已按要求取消(桂政发〔20xx〕28号,将“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不再列入行政审批目录,共1项)。

  2.20xx年以来,市水利局共承接4项自治区下放事项,其中20xx年2项(分别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和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0xx年2项(分别是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上级部门决定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的下级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审批流程、服务指南。

  (二)审批事项下放、取消及调整情况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和不再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防政发〔20xx〕26号)要求,我局共调整下放了12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2项,分别是库区林木砍伐审查,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爆破、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活动审批,利用大坝坝顶、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水利基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水资源费缓缴审批,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

  (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要求制定了通用和专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事后监督管理制度(通用)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对取消审批(不再列入审批)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监督检查、大中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农村水电站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和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

  一是试行“容缺预审”。在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时,如果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主体材料齐全,其他条件和次要申报材料暂时欠缺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间内只要将欠缺的材料补齐,就可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地是规范涉水许可中介。涉水许可所需各类设计方案、论证报告等编制,是行政审批的“第一公里”。市水利局通过对中介机构从业资质资格审核、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等措施来推动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

  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力度。注重收集重大项目信息,把行政指导融入在项目的预可研、可研、方案设计、论证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阶段,使项目从一开始就做到符合水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

  四、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具有水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和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水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防止过度检查。

  五、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部门间数据共享等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3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xx年全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xx年文化广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是: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9个文化馆、8个图书馆、5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美术馆和2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2.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9100场。

  3.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22757户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

  4.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147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

  5.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完成苍溪、朝天两个县(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任务。

  6.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完成2425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

  7.建设贫困村文化室。完成234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任务。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我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下达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分解到各县区,将督促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负责人,安排专人收集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民生工程的扎实有序开展。

  我局涉及的共计11项民生工程中,工程建设类共计4项,目前需建设的项目选址全部落实,已经全面开工;补贴补助类项目共计7项,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实施单位,目前正有序推进中。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使用情况。我市设施免费开放资金共计2284.45万元。其中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210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190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604.45万元,美术馆免费开放资金90万元,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1190万元,目前资金已下拨至各县区及市级免费开放单位实施具体工作。

  2.免费放映公益电影资金使用情况。对按照属地管理任务、资金、监管分解落实到县区,并与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省、市级采取农村公益电影监管平台全覆盖定位管理,定位查询的.方式开展工作;进行随时抽查。

  3.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及应急广播平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广播电视民生工程中涉及的省级补助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各县区局,由县区自主实施。

  4.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资金情况。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划拨至各县区。

  5.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情况。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划拨至各县区,由县区自主建设和采购设备。

  四、6月份完成情况。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9个文化馆、8个图书馆、5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美术馆和23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截至目前为止,以上五馆均全部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率100%。

  2.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9100场。截止6月份已免费放映电影13374场,完成率45%。

  3.完成22757户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完成率40%。

  4.完成147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完成率40%。

  5.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完成苍溪、朝天两个县(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任务。目前进入设备招投标程序,相关项目已经挂网,完成率40%。

  6.完成2425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截止6月底,补充更新资金已到位,目前已进入在投标程序,完成率45%。

  7.完成234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截止6月份,土建部分已全部动工,设备采购部分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完成率50%。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组织力度。进一步落实民生工程局长负责制,严格按照分管领导的职能职责明确分管责任,定时间、定责任、定效果到科室、到人头,逗硬奖惩和考核力度,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介手段,加强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和支持民生工程,并积极地参与到民生工程的实施中来。

  (三)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成立民生工程督促检查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采取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民生工程项目抢进度、抢时间、抓落实,坚决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四)加强与下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催促加快工程进度,同时,要求各县(区)局要利用已建成的文化活动室和文体设备,开展好群众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生活,使民生工程真正做到惠及民生、造福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4

  根据教体局的指示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便民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

  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成立了由主任王耀利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

  在市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支部组织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主任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

  (三)为了落实好登封市效能革命工作,规范全体职工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制定了具体方案:

  1。对各个部室作风进行整顿,避免发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的现象。

  2。提高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事项,尽量一次解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3。规范着装上岗,对擅自缺岗、脱岗、离岗的职工,依据单位绩效联酬方案考核。

  4。规范办公室人员行为,不定时进行查岗,对于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玩游戏、办私事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规范会议纪律,改变会风散漫,开会迟到、缺会、替会等现象。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5

  为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县畜牧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报件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现根据县职能办《关于做好全县放管服改革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形成如下报告。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事项全覆盖。根据县职能办《关于编制全县“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商讨,在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拆分成“颗粒化”最小单元的基础上,按照“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再梳理,编制出“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实现全面覆盖,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满意的服务。

  自2014年以来我局共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两项,分别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针对承接事项,我局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定了承接落实方案,并逐项编制服务指南。

  (二)服务全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一次办好”事项的`“一窗受理、一链办结、一网通办、一号联通、一次办结”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事项审批信息化水平,推进网上审批、主动介入、跟踪服务等办理方式。

  (三)信息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根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制作服务指南等材料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及时更新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提供下载服务,纸质版摆放在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供公众取阅。

  (四)监管全到位。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因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政务服务宣传引导不够,办事群众对服务事项动态变化了解不全面。三是“一次办好”事项所涉及的证件邮递方式和费用问题有待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6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1、实施“五证合一”和“两证合一”改革。2016年10月1日企业“五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2016年12月1日个体“两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改革将企业个体办理证照环节精简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无需重复到各个部门提交材料、填写表格。此两项改革大大节省了企业个体的办事成本,缩短了办照时间。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我局从四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调,主动与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调整一照一码核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执照打印、表格印制、归档、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工作,实现数据间的部门互通共享。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改革举措,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及时组织窗口登记人员、信用技术人员参加“五证合一”、“两证合一”业务培训,全面学习掌握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业务,确保每名专业人员都能在工作高效、快捷。四是强化服务提速。在提高登记服务效能的基础上,我局还通过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增设咨询窗口、增加服务人员等措施,及时受理企业办照事宜、提供改革新政咨询,使企业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五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各类企业192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74。07%;体“两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个体248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6。66%。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我局积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以自主约定、自愿认缴的出资总额在我局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相关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2016年,全区累计新增私营企业2000户,新增注册资本48。92亿元,分别增长17。57%与22。17%;新增个体工商户3725户,新增注册资本6。1577亿元,同比增长22。41%与20。9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新增注册资本1。1322亿元,同比增长37。5%与11。21%。全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共有2。84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达192。52亿元。 3、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大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我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9号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了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计148项,保留的前置审批项目有34项。对改成后置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严禁登记人员私设门槛、拖沓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保障改革落实到位。通过前置改后置,众多企业可以在取得后置许可之前,踏实开展企业前期筹备事项,或是与后置许可无关的经营活动,极大的激活了这部分企业的活力,为企业的后续做大做强作好铺垫。

  4、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我局放宽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涉及经营地址方面的注册登记限制,在经过居委会及周边五名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对周边居民没有嗓音、环境污染及安全影响的行业用住房登记为公司住所。此项改革减少了创业先期投入,为方便市场主体登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了助力。2016年,我局共发展各类企业2002户,发展个体工商户4353户。

  5、落实简易注销改革,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办理注销,支持实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即公司无需先行清算组备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股东的承诺信息,45天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免于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只需股东自己对简易注销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可予以先行注销。目前,我局已办结简易注销5起,简易注销公告58起。

  6、落实“双告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并要求窗口人员严格履行“双告知”制度。一是对新办企业个体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在业务系统中推送给相关后置许可部门;二是对有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企业个体发放“双告知”承诺书,要求经营者作出承诺,到相关部门办理完后置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加强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度。我局逐项明确行政权力的名称、权力依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科学合理划分部门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及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行政执法事权关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下放、执法力量下沉,确保基层执法机构有足够力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书写,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自2016年3月起,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市质监局、省食药监局(赣府法办字(2016)10号)《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附件的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和排版规范制作和使用。办案单位按照要求,在行政执法中正确使用,在年度的目标考核中,案卷质量把使用统一执法文书作为扣分项列入。

  4、采用案件管理系统,提升办案效率。2016年6月开始,行政执法查处的一般案件全部使用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无一例外。简易处罚案件也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录入备案。执法证件2015年底到期后,我局按照要求申请了换发,共办理行政执法证143个,其中行政执法监督证1个,行政执法证142个。另外,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全部按照要求参加了全省统一的《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并全部通过了考试,核发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

  5、建立行政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即案情通报、大要案件会审、限时办结、月度综合执法调度例会和办案问责制的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建立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大要案件局长办公会会审制度。全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办案质量、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多措并举,夯实责任,全力做好年报工作。一是通过媒体、微信平台、电话、公告告知年报操作指南与未及时年报的法律后果,印发张贴宣传牌9杆、宣传展架15个,宣传海报40张、印制年报操作流程和年报小海报16000余份,对于文化程度低、自己年报有困难的市场主体进行指导,实行窗口发放与深入市场发放二步走。二是部署长久未经营企业核查工作,全面铺开清理吊销企业工作。从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检索整理出14、15年度未年报企业有743户,组织分局开展核查,通过电话核查、实地走访和到企业相关街道、居委、村委会了解情况,对企业登记住址以信函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并且将名单发到税务部门核查企业的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几次年报电话催报通知,针对2年未年报的合伙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重点通知及告知未年报后果。三是建立了每周督查制,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科每星期一下午将市场主体年报进展情况上报给领导、及时通报给各分局,并将年报工作作为分局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指标。截止6月12日我区企业年报数4116户、年报率55。03%,个体年报11311户、年报率57%,农专年报122户、年报率57。27%。

  2、建立健全全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夯实监管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29号),在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据《信州区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信州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工作,要求25家单位提供数据,为下一步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一张网”协同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打下了基础。通过信州区企业警示系统QQ群密切联系各相关单位今年继续完成2014年以来相关信息数据的补录,保证实现数据实时录入。截止目前,各单位共录入709条信息。

  3、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即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省级部门组织,通过以注册号等为条件随机摇号方式,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抽查名单,再由登记机关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江西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其他行政审批或监管部门也将企业信息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录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2017年1—4月全区累计抽查市场主体89户次,占全区抽查计划任务的100%,并及时将89户企业的检查结果录入企业监管系统中,及时公示,按时完成省、市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4、公示异常名录,打击不诚信经营。根据省局对异常目录的配套解释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施细则(试行)》,我局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的`管理和公示工作,2017年1—4月共录入抽查公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27户。同时,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2016年度中,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和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计1637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481条。在该项工作中,我局针对一些企业地址未变更、资金数额较大、年报数额明显不实的企业均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四)立足服务职能,全力推进区内经济发展 1、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指导。2013年来,我局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快捷、便民、沟通、跟踪上下功夫,全力为信州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提供事前引导、事中支持、事后服务的全程服务。2016年上饶合力万胜商业有限公司和上饶万达嘉华酒店前后入驻信州区,我局获得相关信息时,就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确保他们在注册登记环节上不滞留。一是主动联系企业,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咨询服务。二是主动帮助和指导填写相关表格。三是针对办理过程中企业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使登记注册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从受理到发证,均一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整个过程中,两家企业深深感受到我局的服务热情和办事效率,在开业之际均前来我局赠送表扬锦旗,以此感谢对其开业给予的大力支持。

  2、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区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我局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成立了专项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创新工作方式,以企业自愿申报,各基层分局推荐,区局审核的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守合同重信用”A级单位认定。目前我区共有3A企业2户,2A企业9户,A企业7户。我局还将继续大力支持和扶持各类企业发展,同时,围绕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并继续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招商引资、招标签约和获得资金贷款发挥重要作用,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助推企业融资。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多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一些小企业,融资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动产抵押贷款是破解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法之一。作为我局服务企业的平台,动产抵押登记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个体私营户等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如何搭建合适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我局动足了脑筋。除开设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外,在企业申办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我局实行“受理、审查、核审”一条龙、一站式帮扶。另外,我局通过积极主动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方式,收集其相关信息,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了使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贷款,降低成本费用,我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动产抵押登记程序进行合理简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动产抵押登记随到随办,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同时,我局建立了抵押登记台账,与信贷部门密切联系,在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融通资金提供服务。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8份,登记抵押金额17亿多元。

  4、开展诚信商贷通活动。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局和信州区个协联合发力,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出“诚信商贷通”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16年我局就十佳诚信单位同江淮村镇银行签订意向性协议,贷款授信2000万元,并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支持企业发展,到去年底已授信贷款给小微企业资金数额达2280万元。2017年,在上饶市“星级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信商贷通”工作开展中,我区个协发布网站通知1期,短信提醒500条,滚动屏幕宣传22个网点,个体户现场咨询870人,发放和张贴创评广告和宣传资料1600份,个体户报名参评户数达450户,组织公评公义机构8个。

  5、服务个协,帮助个体私营户做大做强。我局从帮助个转企登记、股权转让交易税审核把关、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等举措入手,帮助个私业主做大做强,服务地方经济。我局支持帮助做得较大的个体转型升级为企业,在个转让企办理过程中,对个体注销与字号保留环节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已帮助12户有实力的个体转型为企业。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中,帮助区税务局审核股权转让完税证明,防止税源的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8岁,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和直属单位中青年干部力量都十分薄弱,由此导致的后果是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贯彻落实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政策措施完成度不高,执行力不够,老一辈干部职工们业务水平高,但面对新形势下监管业务和工作日益与互联网相结合,却颇感费力,而青年干部十分适应新形势下互联网工作方式,但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却有待提高。

  (二)思想理念有待提升。局里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仍然适应于过去的工作模式和思考方法,面对一系列政策改革不适应,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学习也不到位,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

  (三)监管方式和改革要求有差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行政审批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年检变为年报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要求从原来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以往注重事前审批为主的思维模式未能及时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还不够有力,监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宽进”下的“严管”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有效探索。

  (四)机构改革有待深入,市场监管机制有待改进。我局组建以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在新的机构模式下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基层职能的重组亟待研究。一方面原先三个部门的人员,在工作方式、业务知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领导,市局、县(分)局两级机构在各项监管职能定位上需要厘清,在事权划分、行政方式、职能定位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办事方便。发挥好“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功能,继续落实好企业外网申报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企业五证合一改革和个体“两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简化准入流程,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条件管制,有力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

  2、对于禁限类产业,从严把关。对所有市场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抓好企业和个体户年报工作,完善并落实简易注销改革举措,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实现主体结构的优化。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不断建立健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积极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企业登记快办机制与全程服务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的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对小微企业实施对口服务、个性服务与跟踪服务。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数据。积极帮扶企业做大做强。要善用职能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开展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搭建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要严格落实“窗口”工作纪律,强化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树立我局窗口的新形象。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7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及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相关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行政审批事项及清理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规定,按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3项目,其中行政许可9项,4项,分别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3、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4、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

  5、临时在岸滩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审批;

  6、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

  7、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

  8、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审批;

  9、中午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内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机械作业证明;

  10、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审查(非行政许可);

  1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非行政许可);

  12、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审批(非行政许可);

  13、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非行政许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已按要求向县审改办提出了清理调整意见。

  三、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及办理情况

  我局承接国务院、自治区、北海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2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非行政许可3项,分别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3、收集、利用、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4、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意;

  5、临时在岸滩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审批;

  6、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

  7、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

  8、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审批;

  9、中午或者夜间在城市市区内使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机械作业证明;

  10、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非行政许可);

  11、排污费减缴、免缴、缓缴审批(非行政许可);

  12、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非行政许可)。按相关文件要求制订了行政审批事项接收方案,并在县政府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完成了交接工作,并对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评估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今后工作

  我局将继续落实好工作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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