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篇
在生活中,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2938.1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8709.49平方米,地下面积为4228.64平方米,拟建地上15层(不包括转换层),地下2层。
(二)项目资金情况: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和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和市基建统筹资金的通知》(丰财建[20xx]64号),目前总投资75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000万元,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补助1250万元,县级投资1314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改建中医院住院综合楼,内容包括住院大楼、地下车库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12939平方米。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由县中医院委托县宏丰公司为第三方代建单位,宏丰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完成了高边坡治理、地下车库和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装饰装修阶段。已付基础监测费、工程监理费、主体材料检测费、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和项目前期相关费用等2450万元。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所有支出均通过转账结算。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了建筑主体工程建设,建筑面积为12939平方米,各项分部验收和质量检测合格率为100%,工程完成量为70%,配套设施完成率为80%,工程按期完成率为100%。因项目尚未完全竣工交付使用,效益指标无法获取。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5分,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因项目主体和装饰装修分开实施,存在交叉施工现象,导致不同程度对工期产生了影响。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工程进度款未能按期拨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施工过程中加强各方协调,保证工程按照预定工期如期完工投入使用,尽早在为全县居民健康服务中发挥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未发生各种违规违纪问题。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自评基本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六、评价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20xx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提出“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救助工作”。20xx年3月,重庆市政府、重庆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规范救助标准、强化救助管理。
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临时救助工作”的职责,在中央和市级文件的要求下继续开展20xx年度丰都县临时救助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由内设机构社会救助科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具有丰都县户籍或居住在丰都县内的居民,且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对象分为A类(特困人员、孤儿)、B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C类(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且含2倍的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建卡贫困户、1—4级残疾人家庭)、D类(其他家庭或个人)四大类。救助标准分为重特大疾病救助、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灾(伤)害临时救助、就学困难临时救助,并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按资金量分级审批”的程序办理,依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的不同发放救助补贴。
(三)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xx〕170号),中央和市级财政共计下达丰都县20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938、00万元,其中1738、93万元用于临时救助项目支出。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预算执行率92、19%,全部用于丰都县下辖30个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1。
(略)
(四)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绩效目标及指标
(1)年度绩效目标:20xx年度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
(2)年度绩效指标
①效果指标: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80%以上。
2、绩效指标实现情况
①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已做到应助必助、应救就救。
②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9、6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3、《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12号)
4、《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
5、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
6、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xx〕16号)
7、《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
8、关于印发《丰都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委办发〔20xx〕32号)
9、《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1号)
11、关于印发《丰都县20xx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号)
12、《关于20xx年度民政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报告》(丰都民政文〔20xx〕37号)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表
13、项目业务及财务管理办法
14、项目决算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财务和会计资料等
15、其他能够体现项目工作内容产出和效果的相关材料等
(二)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内容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分析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梳理分析项目在投入、管理、产出及效益各环节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匹配性,综合分析并总结归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依据,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2.评价范围和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738、93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产出及效益具体情况,评价工作组细化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10分,管理20分,产出40分,效果3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确定评价项目的绩效等级,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五个档次。
2.评价方法及评价样本确定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对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的产出、效果进行评价,产出方面主要了解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救助对象分类准确率、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等,效果方面主要了解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程度、救助资金匹配度、救助政策知晓率等,调查问卷详见附件2。
工作组对许明、十直、仁沙、树人、高家、太平、三合街道、龙河、双路、兴义10个镇乡街,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0户进行调查,实际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回收有效样本200份。现场调查名单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20xx年7月下旬启动,至同年9月上旬结束,共经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培训
7月15日,第三方机构组建由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等多层级人员构成的评价工作组,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流程、工作守则、保密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2)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
7月15日至20日,工作组组织收集项目相关评价材料,通过梳理、分析提交的材料,找出绩效评价关键点、重点,为下一步绩效评价的实施打好基础。
(3)根据项目特点制订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访谈提纲、问卷调查表
7月22日至8月4日,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包含项目概况、评价思路、评价组织实施、指标体系设计、访谈及问卷调查等内容,并报区财政局审定。根据区财政局的反馈意见,工作组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定稿。
2.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现场调查
8月13日至22日,工作组至许明寺镇、十直镇、仁沙镇、树人镇、高家镇、太平镇、三合街道、龙河镇、双路镇、兴义镇10个镇、乡、街道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每个镇、乡、街道随机抽取20户、共计200户进行现场访谈及问卷调查,具体了解救助精准性、发放及时性等情况,以及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11月4日至5日,针对太平坝乡、十直镇、许明寺镇特殊问题,工作组还开展了抽样调查工作,共计抽查140户,其中太平坝乡45户、十直镇60户、许明寺镇35户。
(2)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步形成评价结论
8月23至9月12日,根据项目单位提交资料、问卷调查结果,工作组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初步评价结果。
3.分析评价阶段
(1)评价结论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评价结论
9月18日,工作组按照规定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报告经审核并征求县民政局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验收,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评价成果材料经确认、评价工作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并移交县财政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738、9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率
20xx年度,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38、93万元。截至20xx年底,项目实际支出1603、0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19%。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为贯彻落实市级文件精神,丰都县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xx〕36号)。该文件中明确了临时救助对象类型、临时救助标准,以及审批流程、分级施救机制等内容,对于临时救助资金管理具有一定指导作用。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
临时救助资金的申请,按照“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小额救助金由各乡镇、街道审批,大额临时救助金(20xx元以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临时救助资金的发放,严格执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签字手续,并委托银行代发。项目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预算执行规范、支出内容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根据项目资料,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财务监控及监督:一是每年度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审查临时救助程序规范性、救助对象准确性以及救助资金收支节余情况等内容;三是各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资金明细公示公开,救助资金的合规性受村民群众的监督。但评价认为,丰都县临时救助资金的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该指标分值5分,得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分析
(1)救助完成率
20xx年度内计划完成临时救助2602人,实际完成临时救助的人数为8662人1,救助计划完成率为332、9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2.产出时效分析
(1)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及时”的样本量为160个,反馈“较及时”的样本量为26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60+26x75%)/200x100%=89、75%。该指标分值10分,得8、98分。
3.产出质量分析
(1)救助对象准确性
工作组在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发现,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详见表2),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该指标分值5分,得4、61分。
(2)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1年内因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致贫的样本量为129个,医疗困难救助调查的样本总量为147个。根据计算公式,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时效准确率=129/147x100%=87、76%。该指标分值5分,得4、39分。
4.产出成本分析
(1)救助成本达标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调查样本发放救助资金均符合标准,未超过市级文件规定的资助上限。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成本达标率=9908/9908x100%=100%。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1)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75个,反馈“依靠其他社会救助体系基本生活可保障”样本量为109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后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率=(75+109x75%)/200x100%=78、38%。该指标分值10分,得7、84分。
(2)救助政策知晓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了解政策并能熟练应用”样本量为90个,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样本量为105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政策知晓率=(90+105x75%)/200x100%=84、38%。该指标分值5分,得4、22分。
2.可持续影响分析
(1)临时救助协同机制
根据已提供资料,20xx年度临时救助机制已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型贫困等其他救助政策建立有机联系,形成“低保保基本、特困补短板、临时救助解急难”的局面,相关机制运行良好。该指标分值3分,得3分。
(2)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效率
项目单位依托重庆民政社会救助平台开展临时救助网上申请、审批工作,平台具备审查受理、评议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综合查询、审查跟踪等功能,可实现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信息化管理,临时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际运行效率较好。该指标分值2分,得2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救助对象满意度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反馈“很满意”样本量为197个,反馈“基本满意”样本量为3个,调查样本总量为200个。根据计算公式,救助对象满意度=(197+3x75%)/200x100%=99、63%。该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五)评价结论
重庆市丰都县20xx年度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6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略)
四、项目全过程管理情况及评价
绩效目标设置方面,申报阶段,项目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确定当年绩效目标为“将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并设置了总救助人数、资金按规定时间发放、年度总成本、应助必助、受益群众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执行阶段,项目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监控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执行率、绩效指标完成率均达70%以上。绩效自评及公开方面,总结阶段,项目将年度执行情况及绩效情况,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比对,确定目标值完成比例,自评结果显示完成情况良好。同时,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自评得分98分,并按要求在民政局官网主动公示公开。综上,项目总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全过程管理有效。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落实临时救助分级施救
按照“政府主导,分类施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础、县民政局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机制。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提高了临时救助审批效率。
2、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手段
项目单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受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情形和救助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申请要素齐,审批手续全,救助情况清,数据统计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评价,评价工作组认为本项目存在如下问题:
1、临时救助资金集体审批制度有待完善
评价认为,项目单位采取了现场检查、内部自查、公示公开等手段对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管,但临时救助资金的集体审批制度仍有待完善,未完全响应《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xx〕60号)文件的要求。临时救助资金审批专家库尚未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的机制尚未形成。
2、小额救助资金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
根据太平坝乡、许明寺镇、十直镇抽样调查结果,部分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型无支撑材料、救助资金超政策文件限额、救助类型不准确、与具体事由不符等问题,反映乡镇民政部门对小额(20xx元以下)救助资金的审查工作不严谨、对救助政策把握不够深刻。本次抽样调查共计发现11例问题,占调查样本总量140个的比重为7、86%。
3、政策宣传力度、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对于临时救助政策知晓程度,本次抽查的200户样本中,有105户反馈“了解政策但部分内容不清楚”,占比52、50%,反映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仍有进步空间,在政策内容、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力度及深度可进一步提升。
六、有关建议
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评价工作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救助资金公示公开制度
一是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主体参与集体审批,提高审批专业性、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的公示、公开程序,促进救助资金公开化、透明化,落实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加强临时救助舆情监测预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
一是督促乡镇、街道在日常临时救助工作中,注重提高救助的规范性、精准性,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利用培训、检查等手段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二是提高资金监管力度,利用审批资料抽查、救助对象调查等多种监控手段,提高财务监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乡镇、街道在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拨付、发放、使用等方面工作情况;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梳理汇编临时救助政策,将政策内容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编写形成海报、手册等宣传载体;二是持续利用宣讲会、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临时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引导公众关注、参与临时救助工作;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量建设,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在临时救助工作中积极作为。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6日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牟定县中医医院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牟发改社会〔20xx〕29号)批准实施牟定县中医医院补短板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20,024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牟定县中医医院骨外科住院综合楼、老年人康复中心、科研楼、架空连廊、立体停车楼、中心花园建设、污水处理站扩建,总建筑面积28,777平方米。资金筹措方案: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20xx年8月牟定县中医医院申报补短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该债券发行日期为20xx年9月9日,债券期限10年,票面利率为3.1%。20xx年9月23日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已全额到位,截至绩效评价日,专项债券资金已支出1,018.34万元,该项目计划配套资金11,024.85万元,实际到位105.59万元,其余10,919.26万元配套资金暂无明确资金来源。骨外科住院综合楼于20xx年5月13日开工建设,目前老年人康复中心完成施工图设计单位采购、中心花园完成施工单位采购等,其他建设内容暂未组织实施。
二、绩效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64.78分,评价等级为“中”。牟定县中医医院按照专项债券资金的有关程序申报项目,编制了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及实施方案;符合专项债券资金的支持领域和方向。但项目存在决策不够科学合理,项目成熟度不足;配套资金未全部到位、项目预期收益难以覆盖融资本息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单位合力负责,多方面进行协调和沟通,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专项债券时成熟度不足,实施进度严重滞后,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项目申报专项债券时前期工作不到位,因骨外科住院综合楼人防工程使用功能调整变更、内部部分规划设计修改等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进而导致专项债券资金闲置。
(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在施工单位包工包料的情况下,用专项债券资金支付材料采购款4,600万元,采购依据不充分,采购真实性存疑。
(三)项目存在不能自求平衡的风险
一是申报专项债券资金时的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近五年历史医疗收入历史数据中,20xx年-20xx年收入数据均大于实际医疗收入数据,申报时预测的20xx年收入比20xx年实际收入少990.15万元,且中医医院现无停车费收入,也无食堂出租收入。二是因骨外科住院综合楼人防工程使用功能调整变更、内部部分规划设计修改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项目存在不能按期完成的风险,进而导致项目产生收益的'时间推后故而预期收益难以按计划实现。
(四)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
申报专项债券时实施方案项目目标仅仅描述项目实施内容,无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且存在部分指标不可衡量,如“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救治能力提升”(指标值“100%”)、“居民健康水平提高”(指标值“中长期”),目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够。
五、建议
(一)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
建议县级财政在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环节,应做实做细项目成熟度审核,优先选取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的项目,防止批复服务于专债申报,待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后才开展前期工作。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后可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严格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合规使用资金
建议县级相关单位树立专债资金合规使用意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三)树立风险意识,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各单位申报专项债券资金时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项目客观条件编制申报材料;据实、科学、合理编制相关财务评价报告;二是完善对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时对专项债券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多方合力积极推进项目进度,使项目尽早完工并投入使用、产生预期收益,以缓解资金还款压力、防范债务风险。
(四)树立绩效理念,加强目标管理
建议各项目相关单位应树立绩效理念、加强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申报时应全面考虑项目产出和效益,并突出重点设立绩效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目标的监控,将绩效管理贯穿于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立项、限额分配和使用全过程。
医院医疗救治综合楼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
(二)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为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南岳区天子山北路。
(四)建设内容
新建1栋综合医技大楼,设置病床300张,用地面积34500.00m2,建筑面积3390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400.00m2,地下建筑面积2500.00m2,绿地面积13800m2,停车位230个。内容主要包括医疗用房、保健用房、辅助用房、地下停车场及配电房、发电房、空调机房、医疗设备购买、配套进出口道路工程(天子山北路)等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20xx年2月-20xx年1月)。
(六)建设投资
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为32141.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464.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22.36万元,预备费1454.35万元,建设期利息1600.00万元。
二、事前绩效评估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及申报债券需求合理性
1、项目实施必要性
(1)本项目的建设是满足当地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地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医院住院病人不断上升,原有医疗设施已经无法满足医院发展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势在必行。
(2)项目建设是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出发,做出了积极发展医疗社会卫生服务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中也指出,我国要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宗旨,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把发展社会医疗卫生作为重中之重,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证人民群众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是我们现在的任务和目标,而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加快发展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是南岳区加快发展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的迫切需要。
(3)项目建设是进一步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工程
本项目建设既是南岳区改善医疗环境条件的“民心工程”,也是救治广大疾病患者的“生命工程”这是各级政府的期盼,也是广大人民的心愿。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的。
2、项目建设公益性
项目将改善当地医疗卫生环境,提升区域医疗卫生供给能力,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其影响是积极的。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医疗环境,增强医院的治疗水平,满足广大患者不断提高的就医需求,提高医院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对病人患者的救治能力。本项目是一项利民的公益性工程,社会效益好,对医疗事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项目预期收益来源
本项目预期收入主要来源为床位服务收入。
(二)项目建设涉及领域方向合规性和前期手续完备性
1、项目所属领域
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属于社会事业领域。
2、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已于20xx年7月23日年取得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20xx〕60号)。
3、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于于20xx年6月30日取得南岳区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的用地选址和规划意见》,20xx年8月9日取得南岳区委政法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于20xx年9月3日取得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关于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于20xx年10月11日取得《关于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三)资金平衡方案科学性及合理性
1、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总投资32141.43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资本金12141.43万元,占比27.78%,财政资金根据施工进度逐步到位。拟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00万元,占比62.22%。本次拟申请发行拟申请发行20000万元。
2、债券投资计划
本项目于20xx年拟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00万元,发行期限15年,为20xx年1月-20xx年12月。
3、项目融资平衡情况
(1)收入测算
本项目营业收入包含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本项目建成后,其经营收入分别如下:
本项目收入依据参考衡山县中医医院、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衡山县人民医院等衡阳市周边医院收费标准及就诊人次,同时,营业收入按照国家卫计委《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等文件进行估算。
(1)单价:根据20xx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医院次均门诊费用324.4元,人均住院费用10619.2元。南岳县处于中部湖南省,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衡阳市南岳区最大的公立医院,同时参考周边衡山县中医医院等相关情况,本项目门诊、住院费用按照平均水平60%左右计算,项目门诊每人次每年平均支付医疗费用暂定为190元,住院每人次每年平均支付医疗费用6300元。
(2)人次:根据20xx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xx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5日(其中:公立医院8.4日)同时参考周边衡山县中医医院等相关情况,按照平均住院天数按8天计算,本项目新增300床规模预计年住院人次将达到13687.5(300*365/8)人次。门诊人次按2:1的诊床比估算,年门诊人次将达到219000(300*2*365)人次。同时,本项目建成后门诊人数按5%递增(衡阳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同比增长),到20xx年达到峰值。考虑到运营前两年作为过渡期,病床使用率分别取80%和90%。
综上,债券存续期内,总收入为119485.10万元。
(2)成本测算
本项目的主要成本包括人员工资、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维护维修费用。
(1)人员工资
按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78)卫医字1689号),本医院暂定配备职工人数为390人(1:1.3),20xx年衡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045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0240元,本项目按照人均工资10.00万元/年(包含福利)估算,工资标准考虑每三年上涨5%。
(2)外购药品及辅助材料
参照衡山县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等同类型项目,外购药材及辅助材料按照营业收入的20%计取。
(3)管理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中国计划出版社)规定以营业收入的1%估算。
(4)维护维修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中国计划出版社)规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项目修理费用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计提。
债券存续期内,项目成本费用为96047.93万元。
(3)项目净收益
债券存续期间,项目预期收入为119485.10万元,预期运营成本为80501.31万元,项目净收益可用于融资平衡的资金为38983.79万元。
4、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及偿债风险点分析
(1)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拟发行政府专项债20000万元,发行期限为15年,15年期债券年利率按4%测算,债券偿付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本项目融资还款本息合计32000万元,本息覆盖比1.22倍,项目预期收益可以覆盖本息,项目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2)偿债风险点分析
项目存在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或政策运营的风险、项目收益的风险、影响融资平衡结果的风险等因素,通过实施单位采取合理可控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地规避、减轻相关风险的发生,经评估项目风险可控。
(1)社会稳定风险
风险描述:社会稳定风险的形式包括社会治安、群众信访、安全生产施工等形式。一般情况下,本项目社会稳定问题产生之初,其表现多是电话、走访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比较缓和。但随着事态发展或者突发环境污染和施工安全事件时,也有可能朝着阻挠施工、上访等严重恶性社会稳定问题的发展,特殊情况下甚至发展为小规模事件。
正常情况下,社会稳定问题出现的症结是发起者为了维护合法利益,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之一,本身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但如果演变成恶性的事件,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对工程项目建设来讲可能会分散建设精力、增加投入、延迟工期、工程停工、甚至造成破坏;对社会来讲可能会打乱居民正常生活、妨碍社会正常运转、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等。
应对措施:根据类似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的`经验判断,并结合本项目对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评价,本项目可能会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质疑的风险
经前面的分析和说明,本项目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并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立项合法,程序完备,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合理可行。因此,因质疑本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而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可能性不存在。
②对运行期环境影响不适应的风险
项目在正常运行期不存在噪声、废气以及不经处理的废水排放,项目运行期间内对于周边交通等环境问题也不存在大的影响,不会引发上访或事件,所以在工程运行期不存在社会稳定风险。
③其他因素引起的风险
项目在落地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当地施工队伍或非直接利益相关人以各种非正当理由设置障碍、恶意阻挠施工、刁难施工单位,意在谋取非正当或非法利益的情况;在项目正常运行期也可能会出现设备仪器被盗或被破坏的社会治安问题。该类问题将对项目建设的工期进度、工程质量、设备正常运行造成较大影响,带来极为不好的社会影响。如此情况发生,为防止事态恶化,将立即报告当地治安管理部门,依托治安管理部门的力量,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本项目通过对以上几方面社会稳定风险内容的排查,对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的质疑及工程运行期环境影响都不会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只有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社会治安问题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可能性,但都属于低风险,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降低发生几率或消除风险,具有较高的可控性。
(2)工程建设风险
风险描述:根据工程施工步骤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大部分集中在成井过程,即成井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引发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噪声影响、废气排放、泥浆排放、材料堆放、交通影响等对附近居民和单位生活生产的影响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
应对措施:施工期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用低噪施工机具、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加强各个环节施工管理,必能将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将由此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
(3)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
风险描述:由于资金筹集不到位或者其他原因未能使项目如期投入运营。
应对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并对项目的进度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认定结果
综合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预期收入、成本以及还本付息情况,南岳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医技大楼及配套建设项目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建议予以入库。
三、还款保障措施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55号)规定,专项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专项债务收支按照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实现项目收支平衡。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88号)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市县财政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55号)规定,及时按照转贷协议约定向省级财政部门缴纳本级应当承担的还本付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专项债券到期本息。如偿债出现困难,将通过调减投资计划、调整预算支出等措施偿债。未及时足额向省级财政部门缴纳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省级财政部门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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