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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退税申请报告10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税退税申请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1
我单位下列出口货物因xx原因不能按期申报退税,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xx]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6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至xx年xx月xx日之前申报,请予批准。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2
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处):
我单位下列出口货物因xx原因不能按期申报退税,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xx]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6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至xx年xx月xx日之前申报,请予批准。
申请单位:企业(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3
XXXXXXXXXX税局:
本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纳税编码:XXXXXXXX)。因xxxx年6月7日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误将该税款所属期错报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申报成功,该笔税款是¥131.96元,已扣款成功(电子税票号:XXXXXXXXXXX)。因报错税款所属期要求申请退回该笔税款¥131.96元。
在xxxx年6月8日直接(上门)申报g税款所属期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申报成功,无欠税现象。
税务登记类型:私营合伙企业
开户行:XX银行
银行账号:XXXXXXXX
特此说明!
XXXXXX单位名字
20xx年x月x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4
xx市下城区国税局:
兹有xx有限公司, 税号:330103768XXXXXX。 xx年销售收入:XXXX元,xx年应纳税所得额:XXXX元, 已缴所得税:XXX元。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应减免所得税额:XXX元,实际减免所得税额:XXX元,应退税额:XXX元。 特此申请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退税额:XXXX元。望批准!
申请人:
XX有限公司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5
xx市下城区国税局:
兹有xx有限公司, 税号:330103768xxxxxx。 xx年销售收入:xxxx元,xx年应纳税所得额:xxxx元, 已缴所得税:xxx元。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应减免所得税额:xxx元,实际减免所得税额:xxx元,应退税额:xxx元。 特此申请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退税额:xxxx元。望批准!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6
xx税局:
本公司xx(纳税编码:xx)。因xxxx年6月7日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误将该税款所属期错报为xx年1月01日至xx年12月31日,申报成功,该笔税款是¥131.96元,已扣款成功(电子税票号:xxxxxx)。因报错税款所属期要求申请退回该笔税款¥131.96元。
在xx年6月8日直接(上门)申报g税款所属期为xx年1月01日至xx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申报成功,无欠税现象。
税务登记类型:私营合伙企业
开户行:xx银行
银行账号:xxxx
特此说明!
xxxx单位名字
20xx年x月x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7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于xx年5月31日完成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xx年一至四季度累计实际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元;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元;xx年度多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元;xx年度应退企业所得税额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79号)第十一条“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之规定,我公司申请退税元。
特此申请,请贵局审核予以退税。
附送资料
1、xx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2、xx年一至四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缴款书
江苏XX机械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8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于xxxx年5月31日完成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xxxx年一至四季度累计实际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元;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元;xxxx年度多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元;xxxx年度应退企业所得税额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79号)第十一条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之规定,我公司申请退税元。
特此申请,请贵局审核予以退税。
附送资料
1、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2、xxxx年一至四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缴款书
江苏XX机械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9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于20xx年5月31日完成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xx年一至四季度累计实际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元;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元;20xx年度多缴纳企业所得税额 元;20xx年度应退企业所得税额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79号)第十一条“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之规定,我公司申请退税 元。
特此申请,请贵局审核予以退税。
附送资料
1、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2、20xx年一至四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缴款书
江苏xx机械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国税退税申请报告10
**********税局:
本公司********************(纳税编码:********)。因xxxx年6月7日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误将该税款所属期错报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申报成功,该笔税款是¥131.96元,已扣款成功(电子税票号:***********)。因报错税款所属期要求申请退回该笔税款¥131.96元。
在xxxx年6月8日直接(上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xxxx年1月01日至xxxx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申报成功,无欠税现象。
税务登记类型:私营合伙企业
开户行:**银行
银行账号:********
特此说明!
******单位名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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