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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5-15 17:46:17 秀雯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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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1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11篇)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丰财投(20xx)85号、丰人社文(20xx)28号文件精神,购买服务21人,购买劳务28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安全防火宣传巡查排查、禁种铲毒踏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资金81.89万元,为年初预算项目,县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

  (4)成本指标:81.89万元。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增收300-36000元/年.人。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的职能职责: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禁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购买护林人员49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实际购买护林人员56人(购买劳务12人,兼职护林员44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已完成。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已完成。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81.89万元,未完成。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增收300-36000元/年.人,已完成。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本年度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处于网格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有待提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由于支付不及时,导致成本指标未完成。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无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拓宽项目的'资金使用范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排危抢险等。我场将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

  一、专项概况

  (一)专项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全市相关县市区林业局、有关国有林场,项目单位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均无财会违规违纪行为。

  2、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途是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内容是开展油茶低产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

  (二)专项立项情况

  1、立项依据

  (1)《生态郴州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郴发〔20xx〕8号);

  (2)《郴州市油茶产业提质改造四年(20xx~20xx)行动计划》(郴政办函〔20xx〕128号);

  (3)原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张北黄盖淖等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湿发〔20xx〕189号);

  《中共郴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四届〔20xx〕第20次);

  《郴州市20xx-20xx年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和《郴州市20xx年度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工作安排》(郴政办函〔20xx〕202号);

  《郴州市封山育林(禁伐)工作总体实施方案》(郴办字〔20xx〕102号)。

  (4)其他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2、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项目申报及审定情况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顺利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相应的财力保障。

  项目按照《郴州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各县市区林业局根据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并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初审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同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核批示。

  (三)专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我市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生态提质、生态增效、生态修复、生态创建行动,加快生态郴州建设,实现生态惠民目标。通过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增加林分树种结构多样性,构建稳定高效森林生态系统。通过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辐射带动全市油茶低产林改造工作,促进油茶产业快速提质增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改善贫困户生活,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经过逐年的递增,到20xx年市级公益林面积达到20万亩。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

  20xx年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770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补助县市区170万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高铁、高速公路周边山头公益林市财政补偿资金170万元已安排至两区,北湖区83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3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补偿到位,苏仙区87万元市财政补偿资金和87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年初已根据政策要求足额安排预算,目前已完成“一卡通”发放。

  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本级500万元,县市区100万元,全部拨付到了已立项的市属各项目单位及各县市区。

  (三)资金使用情况

  市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万亩,市财政按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补偿基金170万元。北湖、苏仙区财政对市级生态公益林差额补偿10元/亩的标准,共发放差额补偿基金170万元。

  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300万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140万元,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项目60万元,各县区森林植被恢复费10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林业局出台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大点的项目单位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的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承担单位为市本级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林业局、国有林场等,市、县两级林业局为行政主管监督方,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内设专业管理、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及验收。各项目实施方负责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中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挤占,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调队要求北湖、苏仙两区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管护责任,迅速将村、组林场补偿基金落实到村级账户,并对辖区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各村、组集体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必须经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及管理等方面支出,坚决杜绝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应实施面积6550亩,现实际实施了6950亩,完成林地清理密度调整等5900亩,穴垦、垦复、开挖竹节沟等3500亩,完成施肥2000余亩。因项目工程受长期下雨天气影响工程进度,预计到今年6月份可完成低改工程任务。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补助模式。项目还未完工验收,所以项目资金还未发放。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安排苏仙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200亩,北湖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1600亩,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

  石漠化区域构树生态扶贫试点建设项目在宜章县石漠化区域新造构树饲料林400亩,在安仁县新造构树饲料林100亩,目前造林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四、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20xx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6.63万亩,封山育林30.23万亩,退化林修复35.12万亩,森林抚育96.87万亩。全面完成长珠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27万亩,封山育林3.9万亩,油茶新造0.8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0.8万亩任务。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有力推进了我市国土绿化,提高了我市森林质量,有效提升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对加快推进生态郴州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以生态惠民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林业、财政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相关县市区林业局和国有林场压实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安全生产,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明确建设任务。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三是科学组织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认真组织施工,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好生态郴州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地林业、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督。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建设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了示范建设项目的经验总结和宣传,加强示范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造林绿化项目实施进度受季节因素影响较大,由于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变慢。个别项目单位信息资料不全,日常监控不到位。有些县市区林业局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对辖区内的林业专项资金项目,没有及时掌握资金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造成了日常监控的缺位。

  七、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提早下达项目资金任务,方便项目实施单位抢抓造林季节,顺利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二是市、县两级应以生态郴州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稽查管理等制度体系。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xx〕75号)精神,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经汇总,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资金组成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xx〕14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xx〕25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市: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849.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01.88万、省级资金8447.67万(含市本级20万);

  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分别为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4873.68万、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资金146万);

  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含市本级215.8万)。

  2、绩效目标情况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80.2614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76.0066万亩,省级公益管护面积186.98万亩;

  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275万亩,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1万亩,低改毛竹林改造面积2.11066万亩,森林药材种植面积0.70345万亩,珍稀乡土苗木培育数量0.0045亿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6处;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8252.8亩,森林“四化”建设补植1107.3亩。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林函字〔20xx〕75号)精神,我市立即梳理各项资金,及时下达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县(市、区)优质高效地做好此次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

  收到文件后,我市认真学习并深入理解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自评内容,并组织各业务科室做好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和总结,市局在做好本级自评工作的同时,积极与省局沟通,及时督促指导各县自评工作,随时帮助解答绩效自评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了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市对各县(市、区)报送的自评表和自评总结进行汇总分析,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专业审核把关,指导指标填列,确保自评结果的合理有效。整体来看,指标评价结果合理真实,对规范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资金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3849.55万元(含中央资金5401.88万、省级资金8447.67万)、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已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经汇总,我市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央资金5401.88万元,已使用5399.62万元,执行率99.96%,未使用原因主要是部分面积验收不合格。

  生态公益林补偿省级资金8447.67万(含市本级20万),已使用8067.526102万,执行率95.5%,未使用原因有部分公益林纠纷正在调解及公示阶段暂未发放,验收不合格等。

  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5019.68万元,已使用4496.65万元,执行率89.58%,未使用主要原因有验收不合格,继续实施。

  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已使用1377.32万元,执行率94.51%,庐山市20xx年度“森林四化”项目80万已编制项目作业设计书,待上级批复后实施。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经汇总各县(市、区)自查情况,我市20xx年省级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指示相关要求,加强生态公益林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升我市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水平,增加林权所有人收入,达到维护生态安全的.绩效目标。做好我市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灾害防控和油茶、毛竹、森林药草等林业政策扶持,做好我市森林“四化”建设、樟树研究等林业政策扶持,为林业生态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系统支持。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公益林补偿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80.2614万亩,已完成80.173万亩,尚有濂溪区部分国有管护未发放补助。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76.0066万亩,已完成361.19932万亩,未完成原因主要是部分公益林纠纷正在调解或公示阶段、管护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等。

  省级公益管护面积186.98万亩,已完成183.58914万亩,未完成原因主要有部分山场存在纠纷、验收不合格等。

  2、第一批省级林业补助

  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2.275万亩,已完成2.27万亩,尚有湖口0.005万亩珍贵树种难完成,将于今年实施。

  新增高产油茶林面积1.1万亩,已完成1.1万亩,完成率100%。

  低改毛竹林改造面积2.11066万亩,已完成2.11066万亩,完成率100%。

  森林药材种植面积0.70345万亩,已完成0.70345万亩,完成率100%。

  珍稀乡土苗木培育数量0.0045亿株,已完成0.0025亿株,主要是柴桑区0.002亿株受春夏期间洪灾影响,部分苗圃地被冲毁,部分苗木被水淹死亡,秋季又受连续干旱影响,部分苗木长势较差,达不到苗木质量标准。

  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6处,实际完成6处,完成率100%。

  3、第二批省级林业补助

  森林“四化”建设新造8252.8亩,已完成8252.8亩,完成率100%。

  森林“四化”建设补植1107.3亩,已完成1107.3亩,完成率100%。

  五、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汇总各县(市、区)上报情况,部分县存在验收合格率低,项目实施较为缓慢,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和验收进度,督促各县(市、区)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按质按量的实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要求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依据本年绩效自评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完善项目建设,为接下来项目计划提供申报基础,为分配项目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狠抓落实,将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村、具体地段;二是突出重点,根据总体工作部署,把重点林业产业发展、低产低效林和“四化”建设作为重点狠抓落实。

  2、及时申报项目资金。根据林业生产任务目标要求,科学编制作业设计,制定财政预算,及时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做到手续完备、专人管理、账目清楚。

  4、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按照项目建设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在项目完工后,由财政局、林业局业务骨干组成核查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

  根据县财政局沅财绩函〔20xx〕78号《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xx年度部门专项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xx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97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沅陵县林业局为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由1个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和2个自收自支单位组成。(沅陵国有苗圃、林业局劳动服务公司)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编制23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财政事业编227人。实有人员306人。其中:在职202人,退休104人(以上编制和实有人员不含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包括:

  1、风沙漠治理501.38万元

  2、森林资源培育940.69万元

  3、森林资源管理700.62万元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99.66万元

  5、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0万元

  6、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

  7、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7.28万元

  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xx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共5517.16万元,其中安排用于风沙漠治理501.3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940.6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700.6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99.66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9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7.2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按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情已拨付涉林补助专项资金共5517.16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拨付专项资金5517.16万元。

  20xx年度专项支出资金共5517.16万元,其中:其他风沙漠治理支出501.3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支出940.69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700.6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299.66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9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1876.03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7.2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196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湘林计〔20xx〕142号)、《沅陵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跟踪考核暂行办法》和《沅陵县林业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公示、下达、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林业建设专项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制、没有达到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按政策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实施单位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终身负责。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发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由施工单位做出结算由建设单位审核后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出结论,再送审计审核。凭审计结论与工程施工单位结算。

  林业涉林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196号)和《沅陵县农业奖补办法》规定作业设计、实施、验收、兑付前公示公开。

  四、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20xx年全县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已完成速生丰产林造林21500亩,油茶低改6000亩,竹产业基地400亩。完成全县补植补造10000亩,封山育林18000亩,中幼林抚育28960亩。完成绿化通道建设(三边造林、国省道绿化)10000亩,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210万亩,退耕还林11.8万亩。完成685万亩林地病虫害检疫防治工作,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森林督查,林业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森林覆盖率达到75.66%。

  1、经济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促使我县林农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林业生产积极性,解决我县长期以来林业产业结构单一的被动局面,林农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森林旅游、林下种植、养殖业,积极开展生态养鸡、生态放牧、林下种植药材等,林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林区经济协调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就业人口和解决剩余劳动力,安排生态护林员1156人,发放资金1156万元,增加林农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效地提高林区购买力,增加财政税收,拉动经济发展,林区社会得到稳定,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社会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都具有惠民性质,是国家政策红利反哺农民的体现,老百姓得到实惠,激发了他们参与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随着森林植被的增加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必将更好地推动林业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3、生态效益:林业项目实施后,沅陵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林分结构不断改善,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功能得以大幅提升;对提高林业碳汇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等发挥其显著作用。

  4、可持续影响:通过林业项目实施后,对我县森林可持续影响森林环境改变、森林资源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合理维护、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的为林业生产的,开发生态休闲旅游、秀美村庄、乡村振兴等多样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森林资源修复与管理,对所有项目所属地实行三年跟踪管理,对中央、省重大项目实行专人管理,保证项目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政策宣传到位:我县每年对林业管理、执法和护林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知识进行学习。组织乡(镇)以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碑(牌)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林农关心和支持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支持国家生态建设,自觉维护生态安全。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

  2、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单位具体抓,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3、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根据专项资金各项目作业设计及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立地因子,科学规划,及时落实,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管护,保障工程项目成效。

  4、强化责任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申报程序,专项资金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都经相关部门批复,从程序和依据上保证了项目的`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工程所需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降低了造价,保证了质量。目前我县专项资金项目的林业生产性工程建设,主要依靠我局现有的技术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在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的同时,如期完成了各项目计划实施。三是基本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工程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质量跟踪负责制、绝对指标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度,动态指标相关人员跟踪负责,保证了工程质量,经省、市验收,各项目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四是强化监督。对各项目实行定期跟踪检查,加强质量监督,对各项目按时间节点检查进度和质量,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5、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专管的管理模式,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串用现象。

  6、会计核算:按照财政统一规定,各项目工程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原则分类别设置项目资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7、资金拨付:为了确保专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照财政资金支出和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项目资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林业项目工程中凡应发放给林农个人部分的补助资金,一律实行县财政“一卡通”方式发放,对各项目资金发放明细表进行张榜公示。

  8、由于林地流转程序复杂,要求高、难度大,流转过程中矛盾纠纷多,对开发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开发大户集中连片开发林业项目基地的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9、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问题。虽然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15元/亩,但公益林区林农普遍反映补偿标准仍然偏低。主要是公益林实行禁(限)伐,导致公益林区林农经济收入锐减,经济困难问题非常突出,林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相当部分林农要求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为此,建议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偿提高到25-30元左右,逐年增加公益林区林农收入,使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真心实意地积极支持国家生态建设。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6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规〔20xx〕194号)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xx年—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不含厦门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我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二)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资金拨付情况。20xx—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113101.31万元,各县(区)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 94241.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8.4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410.5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 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8.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410.43万元。

  (四)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xx—20x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72670.87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33497.56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2.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440.8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8.64 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 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2350.98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64.71 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1250.88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3.93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5.7656 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4.87万元。

  (五)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县(市、区)资金到位不及时。

  (二)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三)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

  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一是督促有关县(市、区)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建议

  (一)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二)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三)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7

  为加强林业资金项目管理,进一步做好林业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林业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切实解决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县林业局决定近期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开展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林业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范围为20xx-20xx年度中央和省下达的林业重点项目资金。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主要检查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投资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金分配是否合理,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是否公开、公平;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套取、截留问题;项目资金是否按批复计划和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有关林业惠农资金的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项目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账务是否清晰、核算是否准确、报账程序是否完备,以及资金结余情况。

  四、检查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安排,由局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对相关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账务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资金发放情况、结余情况,并对各项目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做到帐、表、卡、册对应齐全,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检查内容,按照责任分工安排,对每个项目开展自查。

  2、迎接检查时间为4月16日-7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材料,报送局财审股,由局财审股形成总结汇报材料,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检查是林业部门贯彻县委、县政府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迫切要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握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2、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列入检查范围的项目资金逐项逐笔进行自查。自查工作要力求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对自查发现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刻分析、举一反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3、强化监督,纠防并举。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加强源头防范力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提高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此次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检查活动中,发现和总结项目实施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便在全县林业系统推广与交流。检查中如发现自查问题结果不实的,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8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要大力进行林木良种选育与技术推广提高林业科技使用率,提高林业劳动效率。

  主要内容:开展林下仿生态栽培铁皮石斛(食用、药用的技术培训与科技示范,开展对铁皮石斛选育推广。

  测算依据和说明:技术示范、培训5万元。(财政下达预算数5万元,完成绩效目标数5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先有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2人;有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和实验基地两个。成立了林下仿生态栽培铁皮石斛林木良种选育选育试验小组,制定了铁皮石斛技术培训工作方案。

  林下仿生态栽培铁皮石斛(食用、药用)的技术培训与科技示范项目培训2期,培训时间20xx年1月—12月。

  林下仿生态栽培铁皮石斛选育推广项目时间20xx年3月—12月。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实际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各项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提高我市生态建设林木品种;扩大仿生态栽培在林业产业化、标准化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本年度已经到位,按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进行项目支出时,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实施内部监督制度,能完全达到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工作监督管理等制度健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注重绩效。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下仿生态栽培铁皮石斛示范面积20亩,开展技术培训2期,培训150人次。铁皮石斛进行选优与推广。产出、效益指标预算数5万元,全年执行数5万元,执行率100%。满意度指标值98%,全年完成值100%。

  通过林业技术授课、现场指导培训等服务手段促进我市林相改变、产业发展、标准生产和科技创新逐步提高。科技示范带动明显的林业示范区,发挥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提高了林农种植技术水平。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按年度计划完成。通过引种培育授课、现场指导培训等服务手段促进我市林相改变、产业发展、标准生产和科技创新逐步提升。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单位林业技术推广和林木种苗管理的`工作职能,依托单位现有的两个示范与实验基地,开展《林下仿生态栽培铁皮石斛(食用、药用)的技术推广示范》和良种选育工作,有效促进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和林木良种选育,为我市生态产业链,发展生态产品、组培良种打下坚实基础。20xx年度已经在主管部门林业网站公开支出情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引种培育想品种、培训等服务手段。有效提高了林地的经济产出和利用率,产业优势突出。形成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示范带动明显的林业示范区,发挥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在调整林业结构、提升农业产业层次、促进农业增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引种选育实验和铁皮石斛栽培都存在自然不可抗力和现有技术不可逆转的灾害、病害、技术不确定性风险。建议以后要加强病害防治工作的技术管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南平市工商业联合会年度业务费项目支出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9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xx年度省级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的绩效自评。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xx年度省级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1、预算支出概况

  20xx年区财政下拨我局第一批省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751100元用于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

  2、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林业、财政、审计、纪委4部门联合现场核实22户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动物的数量、品种和标准,做到补偿数据真实可靠,不少补不漏补。我局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12960元到一家企业对公账户,通过区财政乡财局“一卡通”方式刷卡1738140元到21户补偿农户。对核准的22户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企业和农户一共发放补偿资金1751100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

  3、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区财政下拨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751100元,我局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补偿资金1751100元,资金补偿率100%。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应补偿22户企业和农户,实际补偿22户,实际完成率100%。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主体满意度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项目支出评价重点是:树立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项目实施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林业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林业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无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0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付绩效评价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xx年林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林业局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和组织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进行项目预算和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xx】36)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xx】22)号、《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xx】60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7932,84.84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51.4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566.09万元,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15.3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20xx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市林业局下达20xx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我局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65.0614万亩,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51.745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1.370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监控1.2万亩,进行森林火灾预防。

  (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体目标: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0.3825万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给予补助7.5万亩,改善水土流失,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选聘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

  (3)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8089万亩;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

  3.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较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计划、到位、使用情况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重点在抓总体、抓计划、抓资金和抓财务管理等工作方面下功夫,结合项目特点不断完善资金监管措施,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一是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控项目成本费用,项目建设按程序实施,制定方案,严格按批复后方案实施,对项目实施中的种苗采购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成本费用支出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管理程序,监督资金支付的合规性,严把项目管理关;二是惠民补助资金兑现项目,实行“一卡通”信息平台管理,严把补助享受对象关,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滞留、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发生。通过这一系列管理措施及手段,基本上杜绝了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总体上保障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合规使用、合理使用、正确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促进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从立项、编制方案、批复、任务分解、造价预算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实施等环节,一律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并强化和落实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机构班子建设,重大项目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实行“一名领导、一个项目、一套专门班子”的领导挂联项目责任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林业项目计划下达、任务分解、申请立项、造价预算评审、招投标、种苗采购等前期工作,一律实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先报批后实施制度。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主观性、随意性,保障了项目按计划、按批复、按程序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项目设计与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杜绝施工的随意性和盲目赶时间抢项目进度现象。对现有森林资源和新实施的各个林业项目,认真落实后期抚育管护责任制,确保造林和管护质量,努力巩固项目建设成效。四是推行项目质量验收制。按照“谁牵头规划,谁组织实施,谁负责验收”的部门责任制原则,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各项目实施单位(林场、乡镇林业站)年度任务完成后,实行自查验收制度。县林业局由项目牵头部门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提交验收报告,作为财务报账和兑现工程款的基本依据。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主观性、随意性,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批复、按程序组织实施。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20xx年在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下,坚定“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发展思路,依托绿色生态优势,加大绿色价值再造,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民生林业、效益林业和平安林业。现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97.81万元,执行数为269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助力扶贫,达到生态富民的目标,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79.22万元,执行数为157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等资金的注入,惠及我县9万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对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4.69万元,执行数为78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管护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精准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既解决了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夯实了林草工作的根基,实现了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天保工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5.4万元,执行数为11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增加了管护人员收入,维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评价结论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1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项目开展中期自评及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还存在一些差距,对项目的执行进度管理更新不及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追踪管理不彻底。

  (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11

  根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上级共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6.2万元,全部用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为57.64万元,执行率为19.4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草局。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八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指标。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新增管护面积≥19.11万亩,全年实际完成19.11万亩;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065亩,实际完成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777亩;

  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实际新增公益岗位数量40个;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人数≥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5人,实际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人。

  ②质量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实际选聘方案制定率100%。

  ③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全年实际完成19.46%;

  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全年实际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全年完成1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96.2万元,实际全年完成57.64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

  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数量≥15人,实际公益岗位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15人;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人数≥64人,实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67人。

  ③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5%,全年实际100%;

  受益群众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20xx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8.56万元资金尚未到位,未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申请、沟通、协调,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待资金拨付至县林草局后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县、乡、村各级将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纳入林业建设发展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为了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县级制定了《施甸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试行)》和《施甸县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试行)》等相关的项目实施操作办法。乡镇管护人员实行村委会和林业站共同管理,林场管护人员由林场直接管理,林业站、林场定期组织护林员培训学习,建立管护制度、完善管护合同,督促管护责任落实。要求管护人员认真填写“管护人员巡山记录表”,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管护劳务费与管护实绩进行挂钩,通过严格考核管理,充分调动管护人员积极性,增强管护人员责任感。

  3.深入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为使全社会认识了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意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和理解。一是举办公益林政策培训班。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全县公益林区交通沿线设立永久性公益林标志碑61座进行宣传。

  4.科学规划,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管护质量和管护能力为立足点,着力加快公益林管护站点和公益林区道路建设。

  5.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问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稳定公益林面积压力较大。一方面建设项目征占用公益林与稳定公益林面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公益林补偿的标准仍然偏低,经营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之间经济收益的差距较大,部分群众对公益林的经营管护已失去积极性,增加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难度。

  二是管护人员的`聘用困难。我县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大约人均14000元/年,由于管护费标准偏低和当前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现象严重等原因,好的护林员难找,这给我们管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意见及建议

  1.为应对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对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给予适当进行调整。

  2.建立健全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公益林抚育采伐操作细则,包括审核程序和要求。

  3.适当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积极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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