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1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日前,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现场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强调“必须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这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对司法警察队伍的客观要求。作为刚刚进入司法警察队伍的新干警就如何在以后工作中做好本质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是正位置是安心法警本职工作的前提。《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司法警察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履行职责必须服从于审判工作,在法院工作中处于从属地位。”,就是充分说明了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法官工作,听从法官指令,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与保障。这是法警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法警队伍的载体和生命所在。在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处于主导地位。法警履行职责固然也是法律赋予的,但有个前提,就是要在法官指令下履行职责。这就很明确,法官是主角,司法警察是配角。因此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应当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在思想上要有“甘当铺路石,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时刻牢记宗旨,拓宽服务领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严肃执法,当好“配角”。为审判工作站好岗。为一名司法警察应当珍惜这一职务,安心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要克服那种认为法警工作单调枯燥,艰苦、劳累、政治地位不高的错误认识,自觉地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心全意服务审判工作。
二是好的心态是把工作做好的关键。好的心态可以引导你正确的开展你的工作,比如,既然选择了,就要为你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个重要的心态,再比如,在好的心态下你会很自然的接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会把问题困难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做有价值的事情是必须经历挑战的顺心的接受了挑战,战胜了困难,你的工作自然是出色的其次,在好的心态的基础上你要对你所任职位有全面的了解,知道自己需要做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哪些事情不是你做的,对于你的工作要知道些什么,了解些什么,对工作要有个完整的规划。
三是良好的素质是提升工作能力的基石。法警部门作为法院的门面和窗口,很大程度上代表法院形象,作为司法警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怎样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呢?最基本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加强训练,要兼法官与警察素质为一体,要有法官的睿智更要有警察的勇敢和体魄。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逐步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培养奉献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警务保障无小事的观念,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我通过努力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三、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夯实文化功底;四、要强化擒敌技术训练和体能训练,提高自身的战斗力;五是要加强警务专业技能训练,提高职业素养,养成良好的职业风范,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改进工作,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另外,因为法院的工作是全面的,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各方面的相关业务知识,如法律条框、各种文件写作格式、审判流程管理等。
四是高的觉悟是激发工作的动力。作为一名法警,无论何时何地,要时刻保持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一致,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先进的理论指引自己的行动。走进法院后,我坚持以人民司法警察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在这些学习活动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以此来激发自己对工作的热情。
五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法警的天职。司法警察队伍是人民法院的一支武装力量,它的管理模式是准军事化管理,作为其中的一员,应当像军人一样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日常工作中,包括八小时以外都要自觉模范遵守法律和各项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听从指挥。对院领导和法警大队领导的决定、命令、指示以及审判活动中法官的指令要无条件服从,以武装形式维护法院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做为新进干警在工作上更应该做好本职工作,不怕苦,不怕累,要有耐心,有毅力;在工作之余还要积极学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个人业务素质能力。真正做到一个让领导放心,使群众满意的合格的司法警察。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2
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市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三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入党申请书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工作总结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
一、实习主要内容:
(一)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锻炼实践能力:观摩学习法院工作方法、旁听各类庭审、请教实习疑惑,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
(二)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宁波市中级法院为例):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外案件;xx案件;局级以上国家公务人员xx等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权没有实际中宽泛和明确。
(三)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书记员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读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询问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
(四)了解案件终结程序(以死刑为例):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复核;宣判;执行刑罚。
(五)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领取相关资料、提押、宣读(主要宣读事实和判决部分、告知上诉权利、期限等)、签字确认送达回证,实习总结《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
(六)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件资料的分类整理;统一材料格式;统一装订;送档案室检查、归档。
二、主要收获和体会:
通过两个半月的实习,全面的接触了司法实践。深入了解了所在实习单位的工作特点,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了解案件终结程序、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受益匪浅,收获和体会亦不少,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经过观察和咨询,弄清楚了司法实践中的管辖范围(参看前文)。总的来说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便于审判活动的开展,稍微有点调整。具体操作上比法律规定的清楚了很多,这里面有惯例的影响,也有实际操作的经验总结。
(二)亲身体验了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对司法实践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出入,有些能够理解,比如检察官对被告的询问态度等,比较严厉,受职业影响太多,和整个大环境有关系。但对实际运作中的某些问题还是认为司法实践有待进一步改善:
1、公安、检察机关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遇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事人时如何操作?这似乎有现成的答案很多人都会回答:由询问人口头宣读后,如与实际一致则令被询问人签字。这似乎很合情理,实际中也这样操作。然这一看似正确、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询问人员事实求实的基础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检察机关作为即将在法庭上与被询问人对峙的一方,何以保证其录制的笔录与被询问人(法庭审判时被告)的供述,谁能保证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宣读的.内容和让被询问人签字的内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审被告就辩称由于其不识字,不知道当时念的是不是和其签字的笔录一致,并当庭推翻了公安的笔录。予以为,对于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在录制笔录时,尤其是签字确认程序应进行录像备案,一则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防范公安、检察机关徇私;二则利于庭审时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检察机关在法庭举证时,经常是n个证据一起举,这对被告要求很高,经常有些被告人,听不清楚,不利于被告行使合法的质疑权,也不利于法庭审理的顺利进行。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4
通过在人民法院的专业实习,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深了我们对所学课程知识的理解,使我们对中国的法律规范与司法实践有了一次全面的认识,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
二、实习时间:
xx年4月13日到6月03日
三、实习地点: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
四、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不少的民事案件,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离婚案件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等案件。
工作
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及书记员整理一些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会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指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
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帮法官拟草了一些简单的判决书、裁定书、应诉手续和做一些简单的笔录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学到的东西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文书中,应诉手续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包括传票、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地址确认书、民事答辩状,风险提示书等。一份应诉手续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当事人解释很久,因为在那些不太懂法律的当事人眼中,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单方面认为签字就代表他们承认了诉状的诉由,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而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只有给当事人耐心的说明应诉手续的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开庭传票和法院参加诉讼的通知,并不是代表案子就有了结果,有什么理由和问题可以在开庭的时候当庭说明。
接待当事人:在xx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的三个月当中,没有太多感受到书本上的严格司法程序以及逻辑严密的理论剖析,而是更多地身处社会实在的法律环境中,接触的是复繁的社会事实,错杂的利益纠葛。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当事人来询问与了解,无论是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还是电话联系,接待来访的当事人都是我在民事庭工作的一部分重要内容。当事人有些难缠,有些令人怜惜,有些甚至大吵大闹当法官们遇上这些令人头痛的当事人时,敏锐的判断力和自身的魄力非常关键,这些素质都是需要长期经验积累才能具备的。而我则要心平气和的善待当事人,毕竟有办法谁都不想走上法庭来解决问题,而工作人员的一句"您好,请稍等"往往就能平复当事人焦躁烦闷的心情。
学习首先是向法官们学习,学习他们的敬业精神,对工作没有任何怨言;学习他们热情耐心地工作态度,对待当事人的`抱怨和委屈能静心聆听,然后动之以情、劝之以法;学习他们灵活地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当事人的纠纷,让部分民事案件得以高效和解结案。通过这段时间在工作过程中的细心观察,我最大的收获并不是学到了多少知识,而是这种具体的操作所带给我的启发,让我清楚的知道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还让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其实并不容易,要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不仅要求法律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素质,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人生阅历以及敏锐的观察能力。因为在实践的案件中,当事人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编造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谎言与证据,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对案件情况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有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并具有将理论与现实相联系的能力,而不能机械地照搬法条。这种各方面的能力都是靠着常年的工作经验与实践得来的,而这些正是我所欠缺的,是需要我好好学习与运用的。
其次是向书记员们学习。书记员是法庭中担任记录的工作人员,他们承载了每一个案子的审查送达、庭审记录、结案归档的工作,如果说法官们付出的是脑力与经验,那书记员付出的就是汗水与勤劳。可以说每一个书记员的工作量都是很大的,可他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烦的工作精神是非常值得我学习的!我这次在法院的工作就是书记员平时需要干的工作,每当碰到难缠的不讲理的当事人,书记员们总是要耐心的讲解与劝导,实习期间我看到过有被当事人气哭的书记员,但他们只是背过身擦干眼泪,继续着他们引以为傲的工作,这种精神是我必须学习的。每当一个案子结束的时候,就是每个书记员最忙的时候,因为每个案子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问题,必须认真小心对待,所以书记员们这个时候就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不容许自己出一丝的失误,而他们这种一丝不苟的精神,更是我要认真学习与对待的。
五、实习总结
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期间,我拓展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了社会的竞争力的强大,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想,在即将面临着毕业走进社会,不知道自己拿什么去迎接外面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而不断地彷徨的时候,实习无疑是给了我一个过渡及适应的机会。向法院的工作人员学习,自我增值才是不被社会淘汰的最有效办法。在仅有的几个月的大学生活里,以及毕业以后的工作中,我也要做一个不断自我增值的法律人!我会谨记你们的教导,在未来的学习与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最后,要特别感谢给我提供这次实习机会的学校老师们和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关心我的法官与书记们,谢谢你们悉心的照顾与不厌其烦的指导!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而充实的实习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面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走出属于我自己的精彩!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5
一、实习单位和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这最后一个学期里,我迎来了最后一门课程---毕业实习。本次实习被安排在了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深层次1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xx县人民法院实习。xx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三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
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
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6
本人于7月在山东律师事务所完成了6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郯城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
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
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最后,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
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7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终一个学期,我迎来了结业实习。本次实习组织在开学后的六周,其首要意图是让咱们把在校园所学常识与实践相结合,经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令常识的了解和把握。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底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别离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履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首要担任审理合同胶葛案子,后我又到履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儿的作业首要是收拾卷宗、旁听庭审、操练编撰判定书,还有几回与其他作业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查询。
二、实习进程概述
去实习时教师对咱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要害不在于教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需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调查、根究,才干学有所获。并且教师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咱们细心对待实习。
实习的榜首天,确认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签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同比较简略的合同胶葛案子,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两边当事人回绝调停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终陈说,法官宣告合议庭订定合同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组织在庭内收拾卷宗。
从第二天开端,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清扫一下。咱们庭底子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详细作业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正午11点40分结束作业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需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结束,下午持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作业是收拾卷宗(首要是排序、装订、挂号)。庭长还给我组织了操练编撰判定书的作业,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檀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定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正。在履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履行人员外出查询取证或送达传票、履行令外,也同样是收拾卷宗。
三、实习首要状况及领会
在实习期间,我首要做了以下作业:
1、收拾卷宗。
在实习期间协助法官和书记员收拾卷宗多份。在这些现已审结的案子中有不少的典型事例,触及到现实确实定、根据的采信、职责的划分等。在此进程中,经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胶葛案子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子。
商场经济飞速开展的一同,人们法令权力知道不断增强,再加上裁定等非诉程序胶葛处理组织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子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加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功德,有满足的案子旁听。从前在校园我参与过刑事案子的模仿法庭,刑事案子很重视程序,法庭审理严厉。但在这儿,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意,气氛比较平缓,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掉了。
经过旁听案子,我对民事审判的特色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知道到民事案子的审理要害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促进社会调和。与刑事案子侧重表现国家强制力赏罚违法不同,民事案子的抱负成果应该是让两边当事人完结共赢而又不失法令的庄重,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本质要求很高,这个本质不只仅是法令方面常识要广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品格魅力。
3、书写法令文书。
在实习的6周中,协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定书,在编撰的进程中呈现了不少的过错。判定书的底子格局是首部、现实、理由、判定成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底子状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现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现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根据的选用和不予选用的理由及确认的现实。
尔后是本院以为,写明判定的理由和所根据的法令,最终写判定成果。我写完榜首个判定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定书做了许多修正。他说:“你前边写的还能够,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遣词不行谨慎,用语欠标准,陈说过于简略,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缺乏。”确实,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子一切的相关现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根据选用和不选用的理由,因为判定要让原告、被告两边看,他们或许都不懂法令,作为一个法令文书编撰者,你要让诉讼两边看了今后,经过对判定书中确认现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定书相同的判定,这样才干让判定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定。
而我的判定仅仅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现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以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定。法令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惋惜其时以为仅仅考查课,没有细心学习。现在很懊悔在校园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致现在不能完结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作业。回校园后我会尽力弥补文书写作方面的常识,期望下次遇到相似状况时能够出色完结。
4、跟从履行人员到被履行标的物所在地去履行。
一般到了强制履行阶段的案子都是很难履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履行人确实没钱无力给付补偿款,即无产业可供履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仍是不能顺畅履行,这些被履行人大多都提早把产业搬运或藏匿,因为他们知晓法令。从前有一个案子,申请人知道被履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履行人员去查询后底子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关于这类案子假如部分之间和谐合力履行,会大大前进履行的功率。
实习期间,我使用这次可贵的时机尽力作业,严厉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讨教,尽力学习法令、法规等常识,使用空余时间细心学习一些讲义之外的相关常识,把握了一些底子的法令技术,然后进一步稳固了自己所学的常识,为今后实在从事法令实践作业打下了根底。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时间短的实习进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常识的浅薄和专业常识的匮乏,刚开端,对一些作业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十分伤心。在校园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触摸到实践,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求学的许多,这时才实在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实在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与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知道:咱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必定间隔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求理论的辅导,但其开展和含义要在实践中才干完结,并且它的首要意图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咱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严密的结合起来,在选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形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添加实践所占份额。
在实习进程中,我发现法令的遍及与公民法令知道的前进十分重要。我国为推动法治建造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获得了很大的成果,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令知道都有了很大的前进。在我参与旁听的好几起案子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解,并且他们所运用的法令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尽管我国的普法作业获得了以上很大成果,可是咱们不能否定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缺乏。比方有些时分,人们对法令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了解它,以致于触犯了法令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因为平常不重视用法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导致对立加深,对簿公堂,以致于原本能够防止经过司法途径处理的案子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令不信任的状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缓正义。所以我国应当并且有必要加大法制遵循、遍及的力度,逐步树立人们对法令的崇奉,只需这样法治建造才干获得巨大的前进。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化的知道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本质外,在作业中与搭档坚持杰出的联络也是很重要的。干事前做人,只需先处理好人际联络,才干在作业中作出更大的成果。关于咱们这样行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求学的东西许多,周围的每个人都或许是咱们的教师,只需咱们留意调查和学习,作业与日子中周围的搭档和朋友会教给咱们许多常识和道理。
四、自我点评
在实习期间,我严厉恪守作业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细心完结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作业,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一同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缺乏之处,找到了今后尽力的方向。
经过一个月时间短而又充沛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历的短缺使自己在作业中绰绰有余,无能为力。在几位法官的协助下,实习期间我尽力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常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辅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常识得到了稳固和开展,处理实践问题的才干也得到了训练。一同,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界,使我对法令处理实践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把握,法令文书的写作才干也有了显着的前进。
此外,我还知道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经过与他们的沟通和共处沟通,使我学到许多待人接物的办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终,我想借此时机,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供给协助和辅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作业人员和我的教师、及在实习进程中协助我的朋友致以诚心的感谢!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8
一、实习目的
学院鼓励我们本科生利用暑期时间进入法院、检察院、政法委、法工委以及律师事务所,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部门以及日常事务,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熟悉案件从起诉到审结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流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开拓视野。
“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为了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专业法学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学以致用,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习。
同时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不契合之处,现实法庭状况与模拟法庭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增长见识,丰富经验,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同时尽早进入法律工作环境,为以后的法律理论学校寻找方向,奠定基石,是自己成为真正的优秀的合格的法科学生。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三、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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