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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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
我区于xx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理。七是区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我校购物发票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凡发票金额大于实际购物金额时,在发票上注明实报价格,本着谁经办谁签字,每张发票必须由校长签字,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生效,然后到结算中心报账。发票金额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报账后,及时联系客户,将款额领着,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惠民政策经费的行为。
2、我校校舍紧张,虽然班额较大,但不存在捐资助学、招特长生收费和培训收费问题。
3、在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中,学校向社会承诺,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本着自愿的原则,自选项目,家长签字后,方可征订,从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4、我校不存在补课情况,更没有组织集体补课,没有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5、我校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区物价局{20xx}185文规定标准收费,学校不存在收取捐资助学费,以及任何高收费和乱收费行为。
6、我校不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为。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2
我院接到《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督查查处的典型问题情况通报〉的通知》后,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20xx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
自接到通知以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为出发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院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治理工作全覆盖的管理机制,认真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规范管理,严格收费制度。
我院教育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由财务处统一归口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收费。我院不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收取学费后,仍向学生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等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策执行到位。
我院按照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文件和规定,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进行审核,并且予以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院党委、行政要求和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对学院各项收费的监督检查,不断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跟踪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制止任何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要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常抓不懈,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教育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学院做出贡献。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3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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