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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学校的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学校的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近年来,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全面贯彻实施,农村中小学校的经费管理已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已愈来愈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完善教育经费管理模式,管好用好教育经费?xx市各级财政部门为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
20xx—20xx学年度,xx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671所,其中:农村小学1461所(含389个教学点,220所中心学校),初中学校210所。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383831名。在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25505名。
20xx年,xx市在1区9县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这项政策惠泽了全市80万农村中小学生。各级财政部门以实施新机制为契机,优先保证并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以20xx年为例,全市10个县区全年预算内教育支出56179万元,加上中、省、市安排的“两免一补”资金916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7051万元、教育专款2963万元、县区配套20xx万元,教育资金投入总量达77967万元,比20xx年增加了18898万元,增长32%。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公用运转经费477万元,教职工人均年公用经费达1873元,比以前年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学校的正常运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校资金量增加,管好用好教育资金已成为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于20xx年在全市初步建立起“预算到校,专户到校,拨款到校”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方式。各县区按新的管理方式,设立了教育资金专户,以初中学校、中心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逐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新的管理方式运行后,对规范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方式对比分析
目前,从全市情况看,各县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已全部实行银行代发,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大体来看,有以工作总结范文下五种管理方式:
第一种是中心学校集中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核算与管理集中在中心学校。如旬阳县,对于学校公用运转经费,由县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到县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根据二级预算分期拨付到校,以中心学校为独立核算单位,村组小学经费支出向中心学校报帐;对于专项资金实行财政、教育部门两家联合下达资金分配文件,教育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工程完工后,由县财政、教育部门对工程支出票据进行审核报帐。财政部门不直接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实施监督,由教育部门、中心学校实施内部监管,以学校自行管理财务为主。
第二种是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农村中小学校经费实施集中核算与业务管理。如平利、岚皋县,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对专项资金实行报帐制,即:学校将项目建设支出票据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工程进度直接将资金拨付到校。
第三种是会计委派制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县财政部门委派会计驻乡镇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实施支出审核管理。如白河县,对于学校公用运转经费由县财政部门驻乡镇委派会计审核把关后支付;对于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校,由县教育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财政部门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支出票据由委派会计和财务总监审核后支付。
第四种是县教育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县教育部门内部设立核算机构,对乡镇初中学校、中心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如石泉县今年在县教育局内成立了教育经费支出中心,负责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财务核算与监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校核算,报帐制管理”的办法,财政部门负责按预算拨付资金,资金监管由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支出中心负责。
第五种是县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上收到县级集中管理。如汉阴县,在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经费核算股,负责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业务,直接管理到初中及中心学校。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专项资金由教育经费核算股集中核算,实行报帐制管理,从收支源头上监控财务活动,增强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xx市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方式不统一,有的管理方式停留在旧的“以乡镇为主”的办学体制下,有的管理方式已与“以县为主”的新体制相适应,还有的管理方式处在新、旧体制的交叉运行中。从各县区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着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财政监管缺位。实行学校集中核算、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及会计委派管理方式,县区财政部门实际上只管了经费的预算与拨付,面对量大面宽的教育经费监管没有到位,由学校、乡镇或委派会计实施监管,一些学校财务管理出现了漏洞;二是管理关系不顺。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学校独立核算或会计委派管理,县区财政部门未对学校经费进行核算和监管,乡镇领导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会计核算环节中经费支出的审签,影响和制约了学校的财务主体地位。教育部门认为只参与资金初级分配,对学校资金监管中间隔着乡镇政府,想管而又不便于去管,使本系统财务监管难以实施。三是运作程序繁杂。实行乡镇集中核算,学校整个资金的审批,除工资外,学校领导先签字,送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帐员审核,之后总会计把关,送财政所长签字,重大支出需送乡镇分管领导,甚至乡镇长审批后报帐,造成审批环节多,工作效率低,学校对此意见较大。四是管理效果不同。实行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对教育资金、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全程监管,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而其它几种管理方式在这方面明显存在缺欠。
通过对比分析,结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来源于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财务一般不与乡镇财政发生核拨关系的实际,实行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核算管理的方式比较完善、规范。这种方式体现了“校财县管”集中核算,统一管理的特点,适应“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最大的优点是融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资金管理为一体,能把财政的基本职能贯穿于资金的预算、拨付、核算、监管之中,有机地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对教育资金的监督,尤其是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结果监督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这样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教育资金拨付后,单位随意开支,财政部门“亡羊补牢”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因此,统一实行“校财县管”模式是规范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农村中小学校经费管理模式的对策
完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强化学校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直接关系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关系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新机制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体现。要按照“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在坚持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支出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上收县级统一管理,在县财政部门或会计核算中心内部设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核算管理机构,负责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集中核算与管理。切实建立“校财县管”的管理模式,实行“预算到校、拨付到校、核算到校、监管到校”的管理方式。
首先是预算到校。一是把所有农村中小学校纳入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建立以初中学校、中心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把单设的初中、九年制学校从中心学校剥离出来,以回避中心学校权力过度集中。二是统一预算编制口径,收入统一按省、市明确的经费标准纳入预算,学校所有收入(指辅助事业收入,包括勤工俭学等)纳入专户管理;支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额预算。三是对学校公用经费部分作出规定,合理核定各项支出标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学校公用运转支出,突发事件处置和学校正常维修支出,教学如教研活动、设置购置及教师培训支出。学校根据县区指导意见和原则要求,编制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经县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分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
其次是拨付到校。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预算下达指标,国库直接将资金(除工资外)拨入教育经费核算机构各校帐户。对“两免一补”资金按月拨付。对学校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初中、中心学校报帐员向县区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报帐,支出票据由分管财务校长一枝笔审签。小额支出以现金支付,大额支出以转帐支付。同时,对学校区分情况,核定备用金,提前借支,用于学校日常运转。
再次是核算到校。由县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承担县区农村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业务和履行财务监管职能,负责管理所有预算单位。对核算机构人员实行“分校负责制”,明确每个人管理的学校。对学校的财务核算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撤销各学校原有帐户,只保留工资专户,将所有预算单位在县区教育经费核算机构统一开设教育经费帐户,实施一校一户,分户核算。
最后是监管到校。一是县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每月向学校提供财务报表,向财政、教育部门报送学校财务分析报告,使其及时掌握财务活动情况。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县财政部门、教育经费核算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业务运行。三是对学校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纳入县教育资金核算机构业务管理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对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票据统管”约束,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五是对项目实施,如危房改造、校建、大型购置等实行招、投标,由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相关学校参与配合,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形管钱与管事相结合的机制。六是学校采购业务,全部进入政府采购管理,按采购程序办理。七是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由教职工推选产生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初审,学校对本单位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实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学期公开一次本单位的财务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实施“校财县管”模式应注重的工作及措施
一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如: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票据审批及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等。特别要强化实行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阳光采购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突出把好“收、支、购、建、拨”五个关键环节,真正使学校财务管理做到收有据,支有度,购有章,建有规,拨有法。同时,要加强财政部门与教育部门与中小学校的工作衔接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通报、研究教育经费管理情况,为“校财县管”模式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要积极探索教育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预算到校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约束力。农村中心学校编制预算,要按照县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支出项目,促进县区财政部门对学校预算的编制和控管由总额控制转变为定额控制。其次,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各学校的情况,对川道、山区、边远学校分类别核定支出项目、支出标准,如学校招待费、购置费等,通过实施项目标准控制,节约资金,用于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水平。第三,要强化支出控制,坚持用一种模式,一套审核标准,一个支出口径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支出进行严格的控制,将各项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指标以内,并对资金支出和使用效果进行检查验收,以控制和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三是要加强学校资产、债权债务管理。对学校的资产要进行清理、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对学校的债务要逐校进行核实登记、锁定基数、控制新债、制定化解旧债的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措施,促进学校债务化解。要把资产、债权债务体现到学校财务上来,融入财务管理之中。
四是要重视财务分析和结果应用。教育经费核算机构要定期向财政、教育部门报送学校财务活动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促进教育资金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县区财政部门资金拨出后,要以学校预算为核心,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集中核算为手段,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做好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乡镇财政所要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五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搞好培训是强化财务管理的基础,而夯实这一基础的重要手段是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要对学校校长、分管财务的校长和报帐员进行业务培训,要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加强财经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尤其是加强《会计法》、《审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以及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新机制相关制度的学习,使财务人员严格按制度办理支出,真正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逐步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心,提高理财水平,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六是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校经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将财政监督职能延伸到校;要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把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学校预算与执行,资金使用与效果,日常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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