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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时间:2024-05-29 16:58:17 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篇(热)

  在当下社会,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篇(热)

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1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时间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白占云

  副组长:司鑫泽

  成员:张雅璐、赵宏彪、宋国峰、龚春艳、陈晓霞、马小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六、自查结果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

  为了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本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院卫生局、网络信息办公室等七个部门关于发布《本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们决定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这项活动旨在解决医疗领域存在的各种乱象问题,如诊疗费用不透明、医疗资源不均衡等,以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首先,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执业行为规范,杜绝任何利用患者需求牟取暴利的行为。其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确保患者能够获得科学、准确的诊疗服务。此外,我们还将加大对医疗乱象的举报奖励力度,鼓励患者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并揭露任何医疗乱象行为。对于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医疗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我们相信可以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我们将不断努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让每个患者都能够得到公平、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自查时间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三、自查工作重点

  1、严格规定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诊疗活动,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超越执业范围的行为,严禁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询是否存在购买、出售、转让或租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以非法方式进行诊疗活动,雇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制作虚假病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白占云

  副组长:司鑫泽

  成员:张雅璐、赵宏彪、宋国峰、龚春艳、陈晓霞、马小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六、自查结果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不得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且不得超越登记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禁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严禁编写虚假病例或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我们坚决反对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手段来欺骗参保人员住院,也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我们严禁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违规行为,并且不容忍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行为来骗取医保基金。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尽管经过本次检查,我院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但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警钟长鸣,并建立长效机制,以防止小事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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