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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制度

时间:2024-05-30 12:54:30 报告 我要投稿

传染病报告制度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病报告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1

  传染病防控在咱国家可是头等大事,关乎每个人的健康福祉,尤其在校园这片净土上更是卫生工作的核心环节。秉承“防患未然”的原则,一旦校园内发现传染病情况,必须迅速上报相关部门。为此,我们结合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了这套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为了铁腕管理校园疫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咱们成立了专门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编织了一张严密的疫情报告网络,配备了专职(兼职)的疫情管理人员和消毒专员,时刻准备应对任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在职的医疗保健人员何永清是我们的正式疫情报告人,同时,校园内的领导、老师、学生都是义务报告员。无论是法定传染病的确诊病人、疑似病例还是病原携带者,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三、职责疫情报告人务必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病例或病原携带者,做到及时汇报。

  四、当传染病爆发或流行时,报告人需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当地疾控机构,确保疫情得到快速响应。

  五、我们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对于请假、缺课的学生要刨根问底,密切追踪,真正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校园将持续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卫生部门也会常驻校园开展防病宣传,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教室、宿舍要勤通风,设置防蚊蝇设施;食堂注重食品安全卫生,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八、每日清晨8:10早自习前的十分钟,班主任亲自检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及班级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校医则负责全校异常情况的排查。

  1. 班主任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须立即限制其接触他人。

  2. 向卫生室老师报告,经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卫生室老师要及时反馈给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3. 迅速将疑似病人转移至应急隔离室。

  4. 通知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 对疑似症状者所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6. 加强宣传教育,稳定人心,维护校园秩序。

  7. 若发生传染病,除了隔离病人,还要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对病人曾到过的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8. 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专人负责教室通风工作。

  9. 定期执行消毒制度,后勤部门负责各教室和专用教室的消毒任务。

  10. 凡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治愈或排除感染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因传染病休学的学生痊愈后需提供医院证明并经过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复课。

传染病报告制度2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报告制度3

  为加强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时限: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上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上报。

  三、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内容填写必须完整,不得漏项;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等要具体详细,字迹工整易辨认,填报人签名。

  四、认真查门诊日志,核对传染病病例是否已报告,核实报告卡填写质量。

  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为了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及迟报现象,同时保障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特制定奖罚措施:

  1、对传染病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100元罚款。

  2、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

  3、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

传染病报告制度4

  按照博爱县卫生局103号文件精神指示,金城卫生院于9月8日分别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了督导、检查。采取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查看了门诊部、住院部、放射科、化验室等关联网络直报科室的基础资料,总体来看,各项工作既有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

  卫生院始终重视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传染病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明确任务,建立了疫情治理的各项制度或职责。

  1、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建立了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2、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有职能科室和专门的疫情网络直报人员,有专用电脑,有防毒软件。疫情直报人员定时下科室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填报卡、核对和自查。配齐了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报告法定传染病55例,其中肺结核病4例、乙肝44例、其他传染病7例。未发现霍乱、疟疾等重大疫情,无死亡病例。无甲类传染病发生。 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了逐一审查,基本上无错报情况发生;对内科、外科、妇科进行了自查,无漏报现象发生;

  3、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及。

  二、存在的问题

  1、存在部分门诊日志登记项目齐全,但是字体不清;乡村医生中存在14岁以下儿童未登记家长姓名及入托情况;2、个别医生传染病报告意识模糊,警惕性不高;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相关传染病诊断标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网络直报能力和诊断水平。

  2、将各种传染病登记表发到每个医务人员手中,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登记门诊、住院日志和各种传染病登记。 不断加强自身工作治理,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阶段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传染病报告制度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惰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炎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头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痢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中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主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报告制度6

  1、疫情通报覆盖种类: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多达24种。

  2、报告流程细则:

  ①在职的医疗、保健人员是责任疫情报告者,其他医护人员或患者家属则是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生一旦发现传染病(包含疑似病例),必须在门诊日志详实记录,并在传染病登记簿上用传染卡认真填写,同时标注“已报疫情”、“留意疫报”字样于门诊日志和病历中。

  ③住院病人若确诊为疑似传染病,同样需填写传染卡,并且要及时更新“病情转归订正”信息。

  ④填写传染卡务必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严禁潦草马虎。

  ⑤对于甲类传染病,采取电话快报制度,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紧急上报,随后补交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未确诊前按疑似病例上报;乙类传染病则要求6小时内完成上报;丙类传染病须在24小时内提交报告。

  ⑥每天,各科室兼职疫情报告员会将传染病报告卡送至预防保健科专职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手中,再由其汇总整理,按时限规定迅速上报至区防疫站。

  ⑦如一人同时患上两种传染病,应分别填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痊愈者,每年也需上报一次传染病报告卡。

  ⑧急性食物中毒同样列入报告范围之内,需立即电话通知疾控部门,并在填写完报告卡后及时上报。

  ⑨各科室对传染卡的登记与递送要有专人负责,而预防保健科接收时也应有专人签字确认记录。

  传染病通报流程模板

  1、每位医护人员都是法定传染病报告员。

  2、在诊疗过程中,若发现甲类、乙类如艾滋病、肺炭疽(属炭疽类别)或非典等疾病时,医护人员需在两小时内,或以最快速通讯手段通知县级疾控中心,并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若在看诊中遇到乙类传染病的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例,医护人员要在6小时内迅速提交传染病报告卡。

  4、对于丙类传染病,医护人员必须确保在24小时之内完成报告卡的填报工作。

  5、医院防疫人员须遵循《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按规定时限对甲、乙、丙类传染病进行网络实时直报。

  6、填卡时务必项目齐全、字迹清晰,住址要精确到行政村层级。

  7、在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一旦出现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瞒报、迟报、谎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教育和经济处罚,并要求立即补报。情节严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传染病报告流程

  1、门诊日志务必真实详尽记录,这是识别和追踪传染病的重要依据。对15岁以下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小患者,务必要记下家长信息、学校年级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一旦发现阳性检测结果,得迅速问明并登记患者的住址电话,并火速电话通报防保科及首诊医师。

  3、首诊医生接到检验或放射科室报告后,要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送给防保科。

  4、疫情上报执行首诊责任制,任何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时,应第一时间填好新的传染病报告卡(星号必填),并报告给防保科。对于疑似病例,在短时间内需填写订正卡并再次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规定,迅速进行网络实时直报或卡片报送至市疾控中心,并仔细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确保传染病报告卡至少保存3年。

  6、遇到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患儿,必须立刻电话通知防保科,并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务必询问患儿家庭信息,包括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

  7、报告时间限制:甲类和乙类甲管传染病须在2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完成报告,丙类传染病则需在12小时内上报。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在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和卫生局紧急汇报。

  9、住院部若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者,得快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通知防保科,同时(除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转移至尘洁分院治疗。

  10、日常诊疗中若察觉到传染病爆发的苗头,应立即电话告知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会迅速报告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制定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确保涉及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的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三、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发现疫情,必须在2小时内报案。先报告乡卫生防疫站,同时报告教育局。

  四、学校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督促检查。

  七、加强自我检查,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措施。

  八、重视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改进学校卫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的各种隐患。

  传染病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传染病报告制度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雅安市疾控中心度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国疾控中心工作规范要求,特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必要时要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级医疗保健科,每日定时负责收集各科室疫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网络直报。各有关科室要设传染病登记簿,预防保健科设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3、学校、厂矿、个体诊所等医疗保健机构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填写疫情报告卡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也可向所在地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组)报告。

  4、村(居委会)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向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报告。

  5、乡(镇)卫生院保健科,建立传染病登记簿,指定专人收集、登记、核实本院就诊传染病和辖区内村(居委会)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网络报告。

  6、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网络直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此类疫情报告时,应立及上报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组织核实调查、疫点处理和进行核实情况报告。

  7、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4小时内网络报出。

  8、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与方式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二、卡片报告、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要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下午及时、完整、准确报告传染病卡片,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审核过程中发现暴发疫情或异常疫情报告时,要立即通知报卡单位进一步核对;若信息属实,要通过网络尽快确认报告信息,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派出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或其他调查中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订正或删除,同时告知原填报单位;发现未报告传染病病例,要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人员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天查重。各报告单位间重复报告的卡片和经订正报告或个案调查后否定的卡片。

  5、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和新发生的法定传染病按月订正统计,其它传染病在年报中订正统计。

  三、自查奖惩制度

  1、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

  2、对违反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单位(科室)或个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及评职称待遇。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当事单位或个人,接受上级部门的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的处罚。

  3、对疫情报告有功单位或个人,根据相条款规定报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完整、准确登记门诊日志。要求字迹清楚。连续缺5天或不完整、准确的扣1分,每增加一天扣0.2分。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扣2分。传染病报告率每下降1%,扣1分;全年零报告的,扣5分。对辖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每月检查一次传染病报告情况,缺一次扣0.5分。不及时、完整、准确网络直报或报出传染病卡片的,扣5分。无重点疾病预案、物质准备的,扣5分。以上扣的总分将与年终卫生经费的发放挂钩,并全县通报批评。

  4、疫情报人员至少每旬到各科室检查门诊日记及进出院登记薄,发现漏报或迟报的传染病应立即要求医生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做好记录,项目至少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查出传染病例数、漏报数、漏报医生等。并及时上网补报。院领导应半年或一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疫报工作检查,方法同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年终考核结构。

  四、培训、网络维护制度

  1、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把各种有关疫报文件的精神或要求等进行传达贯彻,不定时组织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与学习记录。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每年一次。

  3、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随时指导培训。如出现网络故障,及时联系电信部门给予解决。如出现业务问题,随时指导培训。随时预防病毒发生。

  4、开展对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每年二次。

  5、对新参加工作或新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培训。

  6、疾控中心每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五、传染病网络监测查询制度

  1、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势态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2、发现鼠疫、霍乱、肺炭疽和脊髓灰质炎输入野病毒病例,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严格管理病人的同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可能感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疫情。

  3、对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应将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信息反馈给专病管理机构及时录入专病管理系统。

  六、疫情资料管理、分析、应用制度

  1、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疫情报表、汇编、分析图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等载体资料进行归类、编目、集中保管。

  2、《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旬报表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要归类整理,保存3年。法定传染病月报表及其电子报表,保存5年。

  3、《传染病报告卡》的电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原始调查资料,传染病年报表,月、年疫情动态分析,定期趋势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通报等,及其电子文件),应永久保存。

  4、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辖区的`疫情资料,每5年进行一次汇编,并永久保存。

  5、定期疫情分析:按月作出动态分析简报。如遇有重大疫情时,随时作出专题报告,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反馈到各医疗机构。

  6、年度疫情分析: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对全年疫情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特征及流行趋势、防治对策和效果。分析应有文字材料和统计图、表。

  7、疫情预测预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对常规疫情和专题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周期、发病季节等流行特征,以及掌握的可能引起流行的迹象和因素,对重点病种进行预测分析并在流行前期做出预报。

  8、疫情交换:相邻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交换疫情信息,遇有重要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七、传染病检查制度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月要对医院进行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每季度对医院搞好传染病预检、分诊检查

  3、每半年对县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4、每年对乡镇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八、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各医疗单位不得将网络直报的用户名、密码、地区编码上墙或放到明显位置。每月至少修改一次密码。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密码,发现密码泄漏,随时修改密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其他子系统或进入其他单位的用户。

  3、传染病网络直报上出现问题,随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私自找电脑高手处理。

  4、网络直报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变动,须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后才变动。

  5、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告时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理。

  6、每输入一次传染病报告之后进行查询、查重,发现输入错误及时纠正,发现输入重卡及时删除。

  九、评估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直报质量进行评价,对直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对所收集的疫情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存档;对相关科室定时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评价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3、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并分析辖区传染病疫情态势;对辖区定时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督导。

  4、专业防治机构调查核实后按旬、月、年汇总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数据的收集、核实、录入、通讯上报、分析反馈和质量控制。

  5、在自然灾害期间和灾后,通过对灾区(灾民或抗灾群体)及其有关地区进行与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的收集、专题汇总、分析与报告,供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救灾防病决策时参考,也为评价灾区防治措施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十、备份制度

  每月对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文件、卡片,文档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报告数据的安全。

传染病报告制度8

  一、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二、本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其他任课教师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责任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要建立日志,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本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疫情报告人(学)→当地疾控中心、中心校领导。

  五、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1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七、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传染病报告制度9

  (一)传染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

  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条例处理。

传染病报告制度10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置学校疫情报告人

  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

  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XXX小学校

  2021年8月29日

传染病报告制度11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各部门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卫生室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传染病登记本,疫情电话记录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市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1、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1例及以上,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于6小时内报告,应按卫生部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报县级疾控中心;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12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四、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五、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罚,迟报一例50元处罚,漏登一例1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5条执行外,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并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五例者,追究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责任。

  七、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九、对在传染病防治登记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2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元。

传染病报告制度13

  为加强实验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小学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学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报告到疾控中心。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传染病报告制度14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责任人5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村医负连带责任,扣责任人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4)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5)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6)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报告制度15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三)配备1名人员从事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一)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三)在国家和成都市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六)在国网录卡时,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七)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工作日志、通讯日志、维修记录等;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八)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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