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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时间:2024-06-05 18:16:15 报告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汇总1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汇总1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1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

  1、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2、站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进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3、对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隐瞒事故,若隐瞒事故,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5、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按规定时效以单位名义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应认真接受并配合有关人员的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应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束后,应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后的处理工作,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2

  一、总则

  1、为了准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乐观实行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需坚持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

  (3)事故发生缘由的`初步推断;

  (4)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事故掌握状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爱护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与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缘由、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状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实行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状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看法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状况而不实行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延迟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值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别状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3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工作的快乐,是单位的效益;是平安、也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人生态度。安全上班,安全回家,会让亲人少一份牵挂,父母多一份宽慰,家庭多一份快乐。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事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发展稳定的大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四不伤害"的原则,以饱满的热情,努力的工作态度,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与辉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工作中牢牢紧绷安全弦,当产量、质量、工程进度和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冲突时,优先考虑抓好安全工作,别无选择,安全第一。试试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与各种作业规程》,与中各样的不安全行为作斗争;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使安全生产的警钟长鸣。

  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安全知识的掌握是必须具备的最基本技能,因为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才能正确的进行危险源辨识,才能把安全预防措施做到位,及时发现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从而保证我们的安全生产。

  在思想上戒骄戒躁,紧绷"安全生产"的弦不放松,提醒他人注意安全,()充当安全的"哨兵",让身边的人正确认识到不安全不只是为企业、为社会、为家人、为工友,安全的最大收益者是自己。只有认识到这点才能从"要我安全"顺利的转变成"我要安全",最终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

  安全工作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员工兄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同时也告诫我们每一个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与各种各样的不安全行为作斗争我们的生命才有保证,家庭的`幸福才有保证。让我们把每一刻都当作是生命的起点,珍爱生命、牢记安全,善待自己,安全是一种责任,让我们肩负起安全生产这圣神的使命,为自己为他人的幸福共同努力;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安全生产,牢记安全,是安全的警钟长鸣,让我们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让每个欢乐的家庭更加欢乐!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4

  本学期,我校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根据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学校安全工作一学期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现将我校安全工作自查并总结如下: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各种应急预案。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制度。每星期召开的教师例会,由安全负责人及各班主任、辅导员汇报本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以便及时整改。

  3、聘请金昌立片警为法制副校长,经常邀请法制副校长进校园,举办法制讲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复兴居委会联防队共建联系,加强校园周边的夜间值班巡逻,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二、严格执行门禁制度。

  加强保安员日常管理,按“物防”要求配备保安员四大件。校园由保安24小时负责看管,上课时间段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陌生人进入校园。如有外校人员入内,一律登记签名;学生若中途提前离校,须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本人前来并签名方可放行。

  三、开展多样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每月确定一个主题对学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利用开学初的“安全教育周”,让各种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班级,从而营造浓厚的安全工作氛围,让每一位师生受到教育,自觉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以“安全教育日”、第五个“xx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爱国卫生月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

  3、强化交通安全教育。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邀请安海交警中队蔡忠东警官莅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靠右行走(行驶),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严禁学生骑车上下学,教育学生注意路途安全;与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对社会接送车辆建立排查制度,排查是否存在超载、超速、报废等安全隐患。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电管理。重视学校校舍消防安全,重点抓好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和应急预案落实,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校园用电线路的消防安全,加强火源、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禁止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校园。

  5、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密切家校联系,使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加强学生节假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调远离水库、河塘、水洼危险区域,不要单独到五里桥生态区游玩戏水,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组织所有学生观看学习“青少年水上安全和救生知识”讲座视频及防溺水教育宣传片,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专项教育。

  四、定期举行隐患排查和应急疏散演练。

  做好本年度xx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领导组理行校园及周边、消防设施的隐患排查,并记录在案,限期整改。每月举行至少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全校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和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下学期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xx市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工作,加强安全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与法制副校长、复兴居委会密切联系。

  2、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疏散演练,让安全演练常态化、制度化。

  3、结合《守护花蕾·敬畏生命》的安全教育特色项目,制定计划,集多种渠道、资源,扎实做好“一校一品”安全特色建设,申报市“一校一品”安全教育特色项目。

  校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第三十四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根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电力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适用本规定。

  xxx授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xxx)组织调查特别重大事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

  第五条电力监管机构调查事故,应当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

  第六条下列事故由xxx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xxx授权组织调查的特别重大事故;

  (二)重大事故;

  (三)xxx认为有必要调查的较大事故。

  第七条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

  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事故发生地xxx区域xxx组织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跨区域的,由xxx指定派出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

  xxx认为必要的,可以指令派出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一般事故。

  第八条组织事故调查组应当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电力监管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派人组成。

  事故有关人员涉嫌失职、渎职或者涉嫌犯罪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邀请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电力监管机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组,协助事故调查。

  第九条事故有关单位、人员涉嫌违法,电力监管机构依法予以立案的,电力监管机构稽查工作部门应当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与所调查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有关责任人员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和组长建议人选由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报电力监管机构负责人批准。

  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二条根据事故调查需要,电力监管机构可以重新组织事故调查组或者调整事故调查组成员。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调查方案。事故调查方案包括事故调查的职责分工、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应当制作事故调查通知书。事故调查通知书应当向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涉及单位出示。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勘查事故现场,可以采取照相、录像、绘制现场图、采集电子数据、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等方法记录现场情况,提取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品等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应当要求事故发生单位移交事故应急处置形成的有关资料、材料。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可以进入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涉及单位的.工作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查阅、复制与事故有关的工作日志、工作票、操作票等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销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调查需要,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应急处置人员等知情人员进行询问。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检查或者询问知情人员,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收集与事故有关的原始资料、材料。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原始资料、材料,或者收集原始资料、材料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始资料、材料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复制品、抄录件、部分样品或者证明该原件、原物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

  现场勘查笔录、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鉴定意见应当由调查人员、勘查现场有关人员、被询问人员和鉴定人签名。

  事故调查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材料,并妥善保存。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环境、气象等情况,事故发生前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

  (三)事故经过、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的工作内容、作业时间、作业程序、从业资格等情况;

  (四)与事故有关的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录波器、调整装置等设备和监控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记录、动作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5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强化安全现场管理,为今后的安全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队实际情况,掘二队于20xx年11月9日,在会议室召开了安全反思会,参加讨论的领导干部、班组长、员工共计30多人。就近年来安全工作中的不足进行了全方位的交流、探讨,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先将活动总结如下:

  队长孔德利首先发言:我队曾经发生过重大未遂事故,在在全公司造成影响极其恶劣,给员工经济上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充分暴露出了我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管理上有漏洞、死角,考核不严、不细;二是规程、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职工安全意识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强;四是本安体系在职工心中还没有根深蒂固。认真分析,主要是员工思想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图省事,违章操作,管理人员现场把关不严,规程措施没有落到实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讨论制定出今后的工作方向。

  支部书记王喜宁:纵观各煤矿企业,一再发生的事故给我们敲响警钟,身为煤矿企业工作者,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们动脑子最多、下功夫最大、长期探索追求的目标。而事实上并没有实现长治久安,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好,我队发生的几起事故可以说明这一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不是只靠那个人,那个部门,要全员参与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遏制 “三违”现象,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始,并贯穿于安全管理及生产全过程。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副队长刘吉华:从近期的出勤情况来看,部分青工思想情绪不稳定。有近五分之一的青年职工不喜欢目前所从事的工作,近三成的人对目前的`工作表示一般,说明这些青年不安心本职工作,不满意工作岗位,或是埋怨条件艰苦,待遇偏低,或是感觉专业不对口,工作没有兴趣,或是嫌工作太累,生活乏味,没有动力。导致我队有些时候,工作出现被动,零打碎敲的事故时有发生。

  胡新军:夜班是一个比较辛苦的班,打乱了人的作息规律,极易发生事故。因此,我们在刚开始倒夜班的时候一定要加大查岗力度,针对一些人一些岗位要进行不间断的检查、让员工逐渐的适应工作的要求,对一些重点岗位我们要选择一些责任心,素质过硬的员工担当,确保安全生产 班长李吉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按章作业;不三违,干标准活,工作前认真做好风险预控的工作,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工作法,杜绝侥幸心理,带领本班组员工超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员工刘海旺,作为掘二队一名员工,时刻硼紧安全这根绳。在做任何工作的时候,我要牢记安全的重要性,首先自己我不“违章”,严格按章作业,并保证自己身边没有“三违”的现象发生,工作的时候严格按“手指口术”来操作,为安全生产奉献出自己的力量。通过大家交流讨论,在员工思想状态、现场安全和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措施:

  1、首先把职工教育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充分利用“安全学习日”、班前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使每个职工在思想上由被动接受教育转向主动接受教育,在行动上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化,激发广大员工的学技术、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2、以现场管理为重点,围绕现场抓管理,围绕问题抓整改,管理重点在现场。队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条禁令》,经常深入工作现场,靠前指挥,查隐患、堵漏洞、反“三违”及时解决工作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在工作中违章操作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立即停下办学习班,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回到岗位工作。

  3、加强重点薄弱环节的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凡遇工作面过石门,过地质变化带、巷道贯通,揭露煤层,小上山提升、放炮警戒等,都安排有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现场把关,确保事故多发环节不出事故。

  4、认真执行质量标准化新标准。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夯实标准化基础工作,以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各生产班组按质量标准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从打眼质量,锚杆角度等,每一道工序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从根本上消灭不合格品。同时,加大动态下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力度,在各生产班组进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专人检查工作,验收员对各班组进行质量验收,第二天在班前会上公开考核,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

  5、在设备管理上,加强对机电、维修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实行挂牌包干责任制,每班对机电设备加强维修保养,超前预防,做到勤检查、早发现、快处理,使设备达到良好运转状态,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保证了工作面的正常生产。

  6、在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对职工的违章行为和不规范操作当场予以纠正,并按规程规定进行规范指导;全面有效地提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管理意识,人人持证上岗,自主保安,规范操作,主动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讨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6

  20xx年8月6日2时40分,xx市商住综合楼工地,施工人员在清理工地围墙外的碎石过程中,围墙突然倒塌,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5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副省长和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做好遇难者善后工作。当日,省、市有关部门同志相继赶到事故现场,成立了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厅、监察厅、总工会和xx市有关部门组成的省市联合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责任调查组、技术鉴定组、综合协调组和善后处理组等四个小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确认这是一起重大围墙坍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xx市商住综合楼工程位于xx市经九街和纬九路交汇处,该工程于20xx年3月15日开工建设,计划当年10月中旬竣工,总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十八层框架结构(含地下一层)。建设单位是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单位是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是xx市科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

  20xx年8月6日2时40分,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名施工人员,在xx市商住综合楼工地清理堆放在工地围墙外侧的碎石过程中,围墙突然倒塌,将3名施工人员砸伤,伤者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相继死亡。

  事故发生后,xx市沈宏宇副市长和王洪恩副市长率领xx市有关部门同志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杨宝田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安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省七建建筑工程公司按照省市联合事故调查组的要求,积极组织善后处理和家属安抚工作。截至8月13日,遇难者尸体已经火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遇难者家属分别给予经济赔偿,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顺利结束。

  三、事故类别和性质

  根据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重大围墙坍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用来围挡的围墙因无砖垛、端头无稳定构造,倒塌前墙体已有倾斜,围墙内堆放的碎石对围墙产生向外的侧推力,并且外侧碎石在用铲车清除过程中,对围墙地基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扰动,是造成这起重大坍塌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市工程项目经理部,违反有关,在工地围墙下堆放碎石,拒不执行公司和有关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导致围墙倒塌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在围墙倾斜的情况下,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清理碎石。x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黑龙江省七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在x工地围墙已经倾斜的情况下,没有认真监督其整改,及时跟踪问效,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不力。

  3、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围墙外长期堆放碎石等问题,监督管理不到位。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杨文东,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围墙倾斜的情况下,未能组织人员进行加固处理,致使工人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孙华维,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项目部工长。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对围墙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予以重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发证部门吊销其工长岗位证书。

  3、张士华,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项目部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围墙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整改不力,未能真正履行安全员的监督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发证部门吊销其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张福,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检查不到位,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赵明俊,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作为公司分管安全和生产的主要领导,在对x项目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孙晓维,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全面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在外地施工的企业监督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陈连生,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给予10万元罚款。

  8、唐晓光,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在事故发生后,通过欺骗手段补签了检查记录,干扰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于华,xx市萨尔图区规划建设局建工办科员。对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施工,对该工地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未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到位,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李长福,xx市萨尔图区规划建设局建工办主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的审查和文明施工等工作。对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行施工,对该工地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跟踪问效不够,监管不到位,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1、赵俊山,xx市萨尔图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负责建设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等问题未及时整改,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六、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暴露出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安全生产问题。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提出以下建议:

  (一)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临时围挡设施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建工程,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姑息迁就。对违章占用机动车道的工程要进行严格清理,彻底解决在建工程违章占道问题。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7

  一、xx年20xx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xx年至20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国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XX年后又一起重的瓦斯。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发展和社会稳定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剩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8

  普宁致12死火灾原因查明1名副镇长被立案

  新华网广州4月2日电(记者扶庆)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日通报,据初步认定,广东省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普宁市军埠镇副镇长伍锡明等3名公职人员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据事故调查组初步查明,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3岁女儿用打火机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堆垛所致。通报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作坊经营者擅自改变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质,将住宅楼改为内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筑火灾危险性。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条件差,内部仅有一条疏散楼梯,一楼楼梯口发生火灾后,海绵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员主要逃生通道;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不足,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三是起火建筑内堆放大量海绵等易燃物品,海绵被引燃后燃烧速度快、烟气温度高并且毒性大,导致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员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能力。

  目前,除1名重伤人员外,其他受伤人员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属全部签订了赔偿协议,死者遗体已全部火化。事故后逃逸的5名责任人中,作坊主要经营者郑晓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缉拿归案,公安机关仍在全力缉捕其余2人。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9

  20xx年9月27日5时45分许,在惠安县城西大道黄塘镇亭林村路段,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与停在路右外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及车边装卸的工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运输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县政府的批示,本起事故由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xx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0年10月20日,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7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温裕洪,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物业管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贸易;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金属结构的制造。xx建设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九标段项目部为建设用料的采购方。

  2.xx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许金狮,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花岗岩开采、石仔加工;主要负责按照xx有限公司提供的供料计划提供建筑用石仔。

  3.xx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xx年7月,法人代表:何龙,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饮料稳定剂、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米及色母粒批发及零售;生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用的砂、土、石料,建材(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及零售;铁路道砟加工及销售,主要负责按照泉铁路宁泉段九标段项目部提供的供料计划提供建筑用石仔。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庄细清,登记住所:福建省蒲城县莲塘镇莲塘村,车辆型号:欧曼牌BJ5253VLCJB,核定载质量12455KG,实载27320KG,超载119.34%,外轮尺寸8470x2495x3400mm,该车初次登记时间:20xx年4月24日,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道路运输证:闽交运管南字350722002886号,有效期至20xx年9月12日。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投保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商业险投保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实际管理人为庄细恋。20xx年之前,该车挂靠泉州市良伟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有办理渣土验收工号牌,20xx年开始未挂靠车队,未办理泉工号牌。事故时,该车为满载状态。

  2.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王宗燕,登记住所:湖北省广水市骆店乡远景村陈家湾14号,车辆型号:长城牌CC1032PA62A,核定载人数:5人,核定载质量480KG,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三)驾驶员基本情况

  1.兰世武,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驾驶员,男,1977年2月4日出生,贵州省桐梓县人,持有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为20xx年1月16日,有效期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1月16日,具有货运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经查,兰世武由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车主庄细清于20xx年10月聘用。经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事故发生时兰世武血液中未检出乙醇,尿液毒性检测为阴性。

  2.蔺祖江,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男,1979年2月10日出生,陕西省白河县人,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xx年3月27日,有效期:20xx年3月27日至20xx年3月27日,经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事故发生时蔺祖江血液中未检出乙醇。

  (四)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情况

  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证明,事故时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制动性能、转向性能良好,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事故临发时的行驶速度为59km/h。

  (五)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惠安县城西大道黄塘镇亭林村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的干燥平直水泥路面,双向四条机动车道,南往泉州,北往惠安,路面中心设置花圃隔离,花圃中设有920cm宽的缺口,花圃两侧分别为快速车道,宽380CM,慢速车道385CM。事发路段有一桥,桥面处加宽,加宽宽度为410CM。事发地往北0.21km处设有限速60km的限速标志,路口路面处设置为振荡减速标线,路口处设置有叉路口标志,事发时为晴天,路面视线良好。根据《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查标准(修订试行版)》中有关“危险路段”的`认定条件,该路段目前未被列入为危险路段,近3年来,除本事故外,事发路段未发生其他死亡交通事故。

  (六)肇事车辆承接道路运输情况

  事故发生时,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承接的运输任务为向兴泉铁路跨沈海高速特大桥宁泉段9标项目部3号搅拌站运送石仔,石仔取自xx有限公司,运输路线为:xx有限公司行经惠黄路,至惠黄公路黄塘高速路口红绿灯左转直行至惠安县城西大道,最后到达兴泉铁路跨沈海高速特大桥宁泉段9标项目部3号搅拌站。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9月27日5时45分,兰世武驾驶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运载石子沿城西大道惠安往泉州方向行驶与快速上,行驶至惠安县黄塘镇亭林村路口路段,遇情况向右侧避让过程中,碰撞停于路右外由蔺祖江驾驶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左后部及车边装卸的工人,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被撞后180度侧翻于路面,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撞断路右桥栏杆冲出桥面,造成路边工人周晋运、王宗庭死亡,其他工人姚庆录、熊世成、汤田邦、姚忠伟、王德安、高志记受伤及上述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20xx年9月27日5时48分许,惠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匿名群众和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驾驶员兰世武报警电话称“在黄塘镇亭林村路段,货车(车牌不详)和皮卡车鄂SS2K29相撞,人伤”。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县交警大队紫山中队出警处置,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前往救援。6时2分,紫山交警中队出警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在初步查明现场伤者损伤情况后,立即将现场多人受伤情况报告指挥中心,请求增援和救援,出警民警对现场采取单向管制,保护现场,引导车辆从对向车道借道分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现场处置工作,协助现场的“120”急救人员及惠安消防大队出警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在现场“120”急救人员确认事故伤者周晋运已死亡后,现场民警立即将现场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和交警大队值班领导报告。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后,指派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出警处置,指令紫山中队增援,同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报告。9时50分事故现场恢复双向交通正常通行。事故当场死亡的周晋运尸体运往惠安县殡仪馆冷冻保存,经惠安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王宗庭尸体由惠安县医院停尸房运往惠安县殡仪馆冷冻保存。

  接到事故报告后,惠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立即带领公安、交通、卫健、应急、交警等相关部门和黄塘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启动应急救援机制,成立“9·27”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组,指挥开展施救工作。随后,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陆续来惠指导现场抢救和处置工作。目前,死者善后工作已完成。

  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兰世武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路面施划有减速振荡标线的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未能全面观察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变化,遇险采取措施不当。

  (二)间接原因

  1.xx建设有限公司将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边装卸工具和材料。

  2.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长期由未办理线路牌的渣土车运输碎石,且渣土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3.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运输车辆长期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4.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资源局)安全监管不到位,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持证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

  5.惠安县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渣土办)未落实渣土车安全综合管理职责,未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大量未办理路线牌的渣土车长期在我县辖区内从事运输。

  6.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紫山交警中队(以下简称紫山交警中队)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未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巡查工作。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对肇事驾驶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兰世武,男,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路面划有减速振荡标线的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未能全面观察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变化,遇险采取措施不当,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经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事故的相关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庄细清,男,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车主,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收益权。经查,庄细清对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日常管理不到位,该车长期未办理线路牌、运输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庄惠恋,女,拥有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的收益权。经查,庄惠恋对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日常管理不到位,该车长期未办理线路牌且运输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事故的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xx建设有限公司将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边装卸工具和材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

  2.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照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工作,长期由未办理线路牌的渣土车运输碎石,且渣土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

  3.xx有限公司作为xx建设有限公司碎石供应商,负责碎石供料、运输及装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运输车辆长期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

  (三)对事故的相关监管单位及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县资源局安全监管不到位,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持证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资源局向县安委会作书面检讨。

  2.县渣土办未落实渣土车安全综合管理职责,未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惠渣土办〔20xx〕39号)要求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大量未办理路线牌的渣土车长期在我县辖区内从事运输,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渣土办向县安委会作书面检讨。

  3.紫山交警中队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未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巡查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紫山交警中队通报批评。

  4.林泽辉,男,时任县资源局地矿股负责人。经查,林泽辉对xx有限公司渣土车源头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县纪委监委驻县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

  5.张森民,男,时任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渣土组负责人。经查,张森民负责县渣土办日常工作,县渣土办移交后未及时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其通报批评。

  6.陈志强,男,中共党员,20xx年2月任紫山交警中队指导员,20xx年4月主持紫山交警中队全面工作。经查,陈志强未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纪委监委驻

  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其通报批评。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加强对铁路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惠安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非煤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碎石运输车辆的管理。

  (二)加大渣土车管控力度。惠安县渣土办要加强渣土车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有效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有效开展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要继续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依法严惩渣土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加大对各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震慑力度。同时,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三项制度”,科学优化路面执勤警力部署,加强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提升路面执法管控工作成效。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主动上报及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惠安县道安办要定期组织开展道路安全综合分析,系统全面地梳理辖区道路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危害程度,对于存在较大潜在安全风险的道路点段,要纳入整治计划进行有步骤的改。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T 9011—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有关标准,结合矿井当前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应急职能与分工,由矿长组织班子成员及各部室、队组相关人员对xxxx年..月份组织修订的《x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编号:xxxxxx)内容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及预案编制依据的有关规定变化情况;

  2、应急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部门)及其职责调整情况;

  采用资料分析、现场审核、推演论证、人员访谈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针对评估目的和评估内容,查阅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方面的相关文件资料,梳理有关规定、要求及证据材料。

  依据资料分析的情况,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设备操作检验的方式,准确掌握并验证应急资源.生产运行、工艺设备方面的问题情况。

  根据需要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的形式,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响应机制、信息报告方面的问题进行推演验证。

  采取抽样访谈或座谈研讨的方式,向有关人员收集信息、了解情况、考核能力。验证问题、沟通交流、听取建议,进一步论证有关问题情况。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是否对应急预案作出新规定和要求。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响应及保障措施。

  a) 事故风险分析是否全面客观,风险等级确定是否合理;

  d) 依据事故风险评估提出的应急资源需求是否科学。

  对本单位应急资源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极助的应急资源调查是否全面;与事故风险评估得出的实际需求是否匹配;现有的应急资源的数量、种类、功能、用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应急预案是否与政府、企业不同层级、救援队伍、周边单位与社区应急预案衔接,对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作出合理规定。

  在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体系审核及投诉举报中,是否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先期处置及后期处置方面的问题。

  1、预案适用性分析:依据评估出的变化情况和问题,对应急预案各个要素内容的适用性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符合项。

  2、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评估出的不符合项。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等文件规定,对《xxx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编号:xxxxxxxx)相关内容进行评估。

  《xxxxx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编号:xxxxxxxx)。

  为提高我矿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检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是否需要修订做出结论,并提出修订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T 9011—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

  4)《xxxxx20xx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5)《xxxx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1评估内容: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中的有关新规定和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1.2评估内容:梳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中的有关新规定和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评估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3评估内容:梳理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新规定和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1.4评估内容:梳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新规定和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2.1评估内容:查阅生产经营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应急处置关键岗位职责划分方面的文件资料,初步分析本单位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是否合适、是否需要调整。

  2.2评估内容:抽样访谈,了解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本级、基层单位办公室、生产、安全及其他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应急工作职责的意见建议。

  评估结果:听取、记录有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后会议研讨。

  2.3评估内容:依据资料分析和抽样访谈的情况,结合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就重要职能进行推演论证,评估值班值守、调度指挥、应急协调、信息上报、奥论沟通,善后恢复的职责划分是否清晰,关键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与业务是否匹配。

  评估结果:职责划分清晰,关键岗位职责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与业务匹配。

  3.1评估内容:查阅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报告,对照生产运行和工艺设备方面有关文件资料,初步分析本单位面临的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及风险等级划分情况。

  评估结果:本公司的危险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实际情况,且预案与危险辨析结果能较好的结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2评估内容:根据资料分析情况,前往重点基层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查看验证。

  3.3评估内容:座谈研讨,就资料分析和现场查证的情况,与办公室、生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部门以及基层单位人员代表沟通交流,评估本单位事故风险辨识是否准确,类型是否合理、等级确定是否科学、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满足实际需要,并结合风险情况提出应急资源需求。

  评估结果:事故风险辨识准确、类型合理、等级确定科学、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满足实际需要,应急资源充足。

  4.1评估内容: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对照应急资源清单、管理制度及有关文件资料,初步分析本单位及合作区域的应急资源状况。

  评估结果:本单位及合作区域的应急资源配备齐全、充足。

  4.2评估内容:根据资料分析情况,前往本单位及合作单位的物资储备库、重点场所,查看验证应急资源的实际储备、管理、维护情况,推演验证应急资源运输的路程路线及时长。

  评估结果:应急资源实际储备充足,由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应急资源运输路线规划合理。

  4.3评估内容:座谈研讨,就资料分析和现场查证的情况,结合风险评估得出的应急资源需求,与办公室、生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部门以及基层单位人员沟通交流,评估本单位及合作区域内现有的应急资源的数量、种类、功能、用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外部应急资源的协调机制、响应时间能否满足实际需求。

  评估结果:经座谈研讨,本单位及合作区域内现有的应急资源的数量、种类、功能、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外部应急资源的协调机制、响应时间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5.1评估内容:查阅上下级单位、有关政府部门、救援队伍及周边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梳理分析在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的衔接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评估结果:经梳理分析,应急预案中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衔接紧密。

  5.2评估内容:座谈研讨,就资料分析的情况,与办公室、生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周边单位人员沟通交流,评估应急预案在内外部上下衔接中的问题。

  评估结果:经座谈研讨,应急预案在内外部上下衔接紧密。

  6.1评估内容: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监督检查、体系审核及投诉举报方面的文件资料,初步梳理归纳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评估结果: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6.2评估内容:座谈研讨,就资料分析得出的情况,与办公室、生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部门、基层单位人员沟通交流,评估确认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评估结果:经座谈研讨,预案编制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切合本矿实际,适用性强。

  7.1评估内容:查阅其他有可能影响应急预案适用性因素的文件资料,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7.2评估内容:依据资料分析的情况,采取人员访谈、现场审核、推演论证的方式进一步评估确认有关问题。

  评估结果:预案编制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1、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有关规定的各项要素,内容完整。

  2、该预案对本公司的危险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实际情况,且预案与危险辨析结果能较好的结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4、按预案要求组织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对本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11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公司: 事故地点: 事故名称:

  基本内容及格式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

  一、调查组成员单位和人员:(组长、副组长、成员)

  注明:备注未参加事故调查组的原因。

  二、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引言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性质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基本情况概述;

  事故调查组成立依据,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情况。 二、事故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劳动组织及工程(施工)情况等(矿山企业还应包括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开采方式、通风方式及主要灾害等情况)。

  三、事故发生、抢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等。

  (二)事故报告、抢救、搜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二)事故性质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等)、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公司规章依据及处理建议。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

  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七、调查组成员单位和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八、调查报告附件:

  附件:(一)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安全培训教育及个人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现场勘验、技术鉴定以及物证、证人材料 1、现场调查记录、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资料),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事故图)等;

  3、 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试验报告;

  4、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人证材料和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6、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及事故有关的情况。

  (三)规章制度及组织体系 1、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2、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的健康状况。

  (四)伤亡鉴定证明

  1、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死亡证明或出院证明); 2、公安部门死亡通知书(或法医鉴定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伤残鉴定证明); 4、善后处理协议与公证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12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__

  1、事故地点:__

  2、事故类别:__

  3、事故原因:__

  7、事故严重级别:轻伤

  二、事故详细经过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__、王__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__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__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__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高空作业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班组管理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蛮干,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__,__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__,__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__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班组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__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__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__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__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

  __事故调查组

  __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13

  为了迅速、准确、全面的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2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公路系统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制度规定如下: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上报。

  1、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管理局,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监督科每月统一上报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出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报告渠道畅通。

  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由局安委会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形成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xxx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1.着重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校舍、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事项的监管,指导学校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健全问责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落实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并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聘用资质检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杜绝责任事故。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投诉机制,对学生、家长和相关方面就学校安全存在问题的投诉、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回复。

  2.规范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监督学校健全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制定处置预案、明确牵头部门、规范处置程序,完善报告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开展救助。发生重大事故,要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处置机制,必要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学校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牵头处理。学校应当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告知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相关规定,主动协调,积极引导以法治方式处置纠纷。学校要关心受伤害者,保障受伤害者及其监护人、近亲属的知情权和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权利。

  3.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服务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安全事故受伤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律师做好代理服务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合理提出诉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学生权益法律保护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法律专业服务机构或人员,为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纠纷处理过程中,需要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经当事人申请,由主持调解的机构、组织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形成多元化的学校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机制。学校或者学校举办者应按规定投保校方责任险,有条件的可以购买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和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要通过财政补贴、家长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推动设立学校安全综合险,加大保障力度。要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家长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予以补贴。学校可以引导、利用社会捐赠资金等设置安全风险基金或者学生救助基金,健全救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学校安全赔偿准备基金,或者开展互助计划,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赔偿机制。

  二、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5.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学校安全事故责任明确、各方无重大分歧或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注重人文关怀,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学校应当指定、委托协商代表,或者由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主持或参与协商。协商一般应在配置录音、录像、安保等条件的场所进行。受伤害者亲属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相对固定。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协议。推动学校建立专业化的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统筹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

  7.依法裁判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受理,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要按照《xxx侵权责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明确划分责任,及时依法判决;对学校已经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行为无过错的,应当依法裁判学校不承担责任。诉讼调解、裁判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双方权利,杜绝片面加重学校赔偿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加强审判指导。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并做好判后释疑工作。

  8.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要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经认定,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按标准依法确定赔偿金额,给予损害赔偿,不得推诿塞责、拖延不办。学校负责人或者直接管理者有责任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严肃问责。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原则上,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纠纷涉及赔偿金额请求较大的,应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各地可以根据实际,规定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协商赔偿的限额。

  三、及时处置、依法打击“校闹”行为

  9.及时制止“校闹”行为。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如发生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校闹”行为的,学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公安机关到达前,学校保卫部门可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阻止相关人员进入教育教学区域,防止其干扰教育教学活动。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果断制止,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

  10.依法惩处“校闹”人员。实施下列“校闹”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3)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5)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6)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7)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8)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校闹”行为造成学校、教职工、学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被侵权人依法追究“校闹”人员侵权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可以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实施惩戒。

  11.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实施“校闹”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质量。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师生、家长或者校外人员因其他原因在校内非法聚集、游行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置。

  四、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12.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各地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城镇幼儿园、中小学周边全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应对机制和警校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及时受理报警求助。

  13.有效应对涉及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舆情。学校要做好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按照规定主动、适时公布或者通报事故信息;在处置预案中明确接待媒体、应对舆情的部门和人员,增强舆情应对的意识和能力。对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的,学校要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对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件,属地教育部门应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对于虚假报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提起诉讼,追究其侵权责任。

  14.营造依法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社会氛围。推动学校安全法律制度建设,鼓励各地制定或修改、完善学校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依法理性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共识。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方式拓宽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加强对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治宣传,形成和谐家校关系。学校要切实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理念,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得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而限制或取消正常的课间活动、体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1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地方教育部门应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保障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本意见的具体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15

  事故单位:

  事故日期: 20xx年X月 XX 日 伤亡情况: 0死X重伤0轻伤

  事故类别:机 械 伤 害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 广州ABC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号

  经济类型:XXXX

  隶属关系: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xx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从业人员总数:XXX人 企业规模: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广州ABC有限公司XXX厂房XX生产线XX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 事故类别: XXXX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人、重伤X人、轻伤人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5) 事故的报告经过;

  (6) 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

  (7) 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8) 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

  六、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对事故发生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该部分为报告书核心部分)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它可分为三类:

  ①物的原因。是指由于设备不良所引起的,也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所谓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使事故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

  ②环境原因。指由于环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起的事故。所谓人的不安

  全行为是指违反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间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术的原因。包括:主要装置、机械、建筑的设计,建筑物竣工后的检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完善,机械装备的布置,工厂地面、室内照明以及通风、机械工具的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设备及警报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所存在的技术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与安全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

  中的危险性及其安全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坏习惯及没有经验等。

  ③身体的原因。包括:身体有缺陷或由于睡眠不足而疲劳、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焦燥、紧张、恐怖、不和等精神状况,偏狭、固执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劳动组织不合理等。

  (三)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综合以上原因,事故调查组认为事故的性质是一起XXXX事故。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处理的意见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或非责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下列事故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等。

  2、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等。

  3、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对责任事故者的处理意见包括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民事责任。

  八、总结事故教训

  事故发生单位要认真总结事故的教训,主要是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环节、漏洞和隐患,要认真对照问题查找根源:

  1、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吸取的教训;

  2、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吸取的教训;

  3、事故单位有关主管人员和有关部门应该吸取的教训;

  4、从业人员应该吸取的教训;

  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事故发生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漏洞、隐患等提出的,要具备以下性质:

  1、针对性; 2、可操作性;3、普遍适用性; 4、时效性。

  十、附件

  1、受伤人员(当事人)、现场目击人员、有关管理人员调查询问笔录

  (调查询问笔录要求2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询问,1人负责问话,另1人负责记录。询问过程要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书面记录,并要求被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确认盖指纹。)

  2、受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医学证明资料

  (员工入职基本资料、初次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3、事故现场照片、受伤人员及其受伤部位照片

  4、有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针对事故发生环节的有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5、事故机械设备的技术鉴定资料

  (如:特重设备定期检验资料,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6、现场示意图

  (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

  十一、调查组成员名单(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以下位置亲笔签名)

  姓 名单位、职称及职务

  组 长: 副组长:组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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