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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10-02 14:06:13 报告 我要投稿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华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华15篇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民生工程有关材料的通知》(池民生办〔2020〕20号)要求,根据《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17〕637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目前仅在石台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全部实行食堂供餐。2020年春季学期,石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5所,其中农村初中4所,农村中心学校11所,村小及教学点20所,惠及学生3133人;2020年秋季学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2所,其中农村初中4所,农村中心学校11所,村小及教学点17所,惠及学生2963人,其中寄宿制学生939人。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学校实施全覆盖,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营养餐资金由中央、省、县按照7.5:2:0.5分担。全年(195天)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核拨经费,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全年累计支出163.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日常监管情况

  为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石台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委、农委、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米、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教体局统一招标、采购、分配,由中标单位统一运送。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县教体局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各学校每天通过微博,公示学校食堂食谱菜品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主要举措及工作亮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石政办秘〔2017〕7号),成立了由石台县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农委、卫健、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文件还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石台县教体局成立学生营养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定期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管理能力

  为强化营改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我们组织石台县营改学校参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会。春季复学和秋季开学前,石台县教体局召开全县学校疫情防控暨学校安全工作培训会,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观摩活动,重点对学校食堂开餐前准备、复学后学生就餐安排、食品安全管理、饮水安全进行了专题培训。各校、幼儿园在春季、秋季开学复课前对所有教师、学生和后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进行了线上培训或集中培训,对全体教师和学生都进行了食品卫生和防疫知识培训,开学后上好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教育第一课,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堂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膳食管理知识,提高应急处置和防范能力。9月份,项目实施学校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的同时,着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卫生防病意识。

  3.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

  2020年春季,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联合印发《石台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要求全县学校认真贯彻执行。石台县市场局指导各校、幼儿园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贮存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分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员岗及岗位职责,原材料采购员岗及岗位职责,餐饮具清消员岗及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员岗及岗位职责等制度全部张贴上墙,并要求严格执行。今年以来,根据学校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石台县教体局制定了《石台县学校疫情防控复学供餐应急处置预案》,各校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项目学校严把食材采购关、验收关、加工关、留样关、监管关,严格执行校长及校领导陪餐制,确保食品安全。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今年春秋季开学前,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进一步促进石台县学校(幼儿园)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和防疫工作落到实处,5月、9月份,石台县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对全县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两次联合检查均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安全与周边食品安全。重点围绕校园食品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环境卫生、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留样、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检查,要求有问题的学校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切实做好整改。通过检查督查和要求整改,石台县营改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5.特色做法

  石台县2015年开始实施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项目,2017年秋季,石台县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7年秋季起,石台县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基金会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按照不重复,可互补的原则,全面实施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由免费午餐项目支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的教职工陪餐费用、食堂厨师工作等配套服务费用,同时在学前教育阶段继续实施“免费午餐”。“免费午餐”和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在石台县农村学校的全面实施,切实解决了石台县农村学校、幼儿园学生中餐吃饭难问题,消除了农村学生中午上下学安全隐患,确保了农村学生中午在校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是食堂从业人员年龄偏大,队伍不稳定,操作技能不高。

  二是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营养办缺乏营养膳食专业人员,对学生营养膳食改善指导专业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市将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好的做法,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做实做好,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压实石台县责任,结合“明厨亮灶”,力争做到精细化管理,抓好春秋两学期的专项督查工作与食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查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针对与学校食品安全有关的各个环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石台县教体局加大对中标企业食品的来源、储存、配送等环节的督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三)加强膳食营养指导。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的作用,科学合理制订营养食谱。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营养状况,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效提供依据。

  (四)加强政策经验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参与的作用,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实施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关于连城县等3县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龙农[20xx]104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xx]3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上杭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0.47万亩,总投资752万元(中央财政投资47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9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6.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9.08万元)。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xx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我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66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0.47万亩,每亩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标准1417元;市级财政资金下达我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92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0.47万亩,每亩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36元;县级配套资金69.08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0.47万亩,每亩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147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上杭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位资金752万元,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财政投资47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9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6.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9.0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xx年第4号)有关要求,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至2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都跨年实施,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至20xx年7月完工,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46号)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对项目资金执行“三专”管理制度,坚持“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不予报账。

  我县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福建省农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县级报账核算管理的职责和程序,完善和规范了我县县级报账管理制度。一是对报账凭证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统一了相关原始单据包括预付工程款的分级审核审批,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经监理人员核实签章认定后,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审批,县农发办审批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审批予以拨付。二是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要实行转账,不能支付现金,第一次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须报送承包合同副本、阶段性工程结算单、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款税务发票等。工程完工验收决算后,凭税务发票和工程决算审核单报账。同时须预留3%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还,存在质量问题的,则用质量保证金修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为0.47万亩,我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0.47万亩,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我县建设的0.47万亩高标准农田验收合格率100%。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跨年度建设项目,20xx年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xx年10月开展了验收工作。

  (3)时效指标:我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都为2年,均于20xx年11月全部完工。

  (4)成本指标:我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亩均1600元标准,远高于国家规定的亩均补助不低于1200元的要求,超额完成了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0.0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8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05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05万亩,田间通达率达到85%,可大大改善农田耕作条件,提高耕地复种指数,为项目区粮食及经济作物高产、稳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打下良好基础。项目实施后,可新增粮食7.04万公斤,其中优质粮食5.63万公斤,蔬菜约13.4万公斤,花生1.1万公斤,烟叶2.4万公斤等。

  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上杭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直接受益农户数量达4000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达15000人,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达75万元;

  生态效益: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了项目区的水利排灌系统,从而达到增加有效灌溉耕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了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和洪涝灾害)的'能力,降低了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可能性,起到了调节气温,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使项目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并逐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对项目区统一规划,强化设施配套,推广新品种、新措施、新技术,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作物产量稳步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特别是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对项目区耕种和丰收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经分析估算,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1.06%,大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基准收益率8%;项目财务净现值为82.98万元,大于0;收益和成本比为1.05,大于1.0,达到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已完工,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达到95%,大于目标值9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公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人民法院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人民法院1个预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派驻法庭9个,分别是下两法庭、沙河法庭、大河法庭、正直法庭、长赤法庭、南江镇法庭、赶场法庭、光雾山法庭、关坝法庭。

  (二)机构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全院共核编115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99人,机关工勤编制16人。20xx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37人(其中聘任制书记员29人),供给车辆15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293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3.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本年支出合计293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57万元,占81%;项目支出559.29万元,占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我院行政管理,提高工作能力,促进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我单位认真制定和完善了工作制度、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也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执行,有效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单位编制预算都是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预算编制科学且合理。绩效目标填报完整、有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规范长效,绩效评价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xx年我单位三公经费秉持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进行开支,不存在无公函接待和超标准接待的情况。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对产生的经济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于20xx年依法接受省高院邀请第三方审计2次。按时间按要求进行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四)综合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全部执行完毕,项目目标全部完成,达到了绩效考核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完成很好,项目预算经费执行率达100%。

  本部门在20xx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调研工作经费”“陪审员经费”“办案经费补助”“聘用制书记员及安保人员经费”“驻村工作队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南江法院学术调研水平进一步提升,论文、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

  (2)“陪审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4万元,执行数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同时也促进了案件的公正性,完成了至少陪审700件案件的总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陪审员数量及专业性还需再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培训。

  (3)“办案经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共审执结案件6200件,结案率99.66%,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切实解决百姓的问题,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4)“安保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也保障了来院人员及法院干警的人生安全,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5)“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驻村工作队的服务与扶贫效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了贫困户收入持续增长。

  20xx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在使用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资金申报进度进行资金申报,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实时进行资金使用监督,加强预算动态调整,年终全面完成预算使用,无违规记录发生。各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

  20xx年度南江县人民法院全面完成了预算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评价结论

  我单位能够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预算,严格支出控制,科学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细化项目申报内容,严格精细化管理。整体绩效目标清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细化程度高,项目管理措施齐全,长效管理措施规划完善。我单位主要得分点在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扣分点主要存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方面。部门自评质量良好。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方面有待加强。

  (二)改进建议

  提高学习范围,多看多学多做,加强自己在制度创新和工作推进中创新的能力。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xx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扩大重点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创新评价模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制定了《瓜州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瓜州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绩效管理办法,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社会方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为稳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监控。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整改,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同时,加强对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跟踪问效,实现绩效监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深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突出重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重点支出效益明显、结果公开透明。同时,引入社会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财政、预算单位、第三方三位一体、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全县预算绩效水平不断提升。

  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一)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情况。20xx年,对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项目8个、金额27297万元。具体是: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整治改造项目、创新区换热站及管网建设项目、河东镇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炭纤维壁挂式电采暖锅炉安装及看守所、柳园公安检查站环保型锅炉改造项目、教育系统电采暖变压器安装建设及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城东千亩胡杨林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梁湖乡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及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按百分制考评,90-95分项目1个,95分以上项目7个。同时,对20xx年50万元以上县级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3938.68万元,项目99个。经考评,80-90分项目2个,90-95分项目19个,95分以上项目78个。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将预算绩效融入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在绩效评价体系设置上,重点突出预算执行监控、产出成果、效益发挥;在绩效监控上,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在结果评价上,重点反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满意度,确保了全县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管理科学有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根据《甘肃省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规定,开展了20xx年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评价,我县扶贫资金绩效得分103分(含加分项3分)。一是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559.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5060万元,较20xx年增列261万元,增幅15.9%。二是在资金支出进度上。20xx年扶贫项目报账支出10559.2万元,资金支出报账率100%。三是在项目安排上。紧紧围绕“一户一策”贫困户发展需求,重点实施到户增收产业、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有效解决了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全县贫困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四是监管责任落实上。制定完善《瓜州县扶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瓜州县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督查检查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实施项目的乡村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督查检查,确保了项目实施程序、资金管理安全、规范。五是在资金整合使用上。20xx年在已列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89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整合资金780万元,整合资金总量1669万元,年内整合资金支出率100%。六是在脱贫攻坚成效上。20xx年,全县实现减贫205户773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2%,24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贫困县7项指标全部达标,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成功退出贫困县序列。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xx年,我县进一步加大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所有专项资金列入了绩效评价范围,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最大限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金配置效率,着力增强财政资金“性价比”,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绩效理念和方法,加强财政及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突出重点,聚焦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及项目的实施效果。

  二是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的常态化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流程,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三是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调动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通过绩效评价,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按照省厅政局、省乡村振兴局对20xx年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要求,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xx]68号)通知中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结合我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实际工作,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及相关部门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实施)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客观、真实地反映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脱贫攻坚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

  (二)绩效评价方法

  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农业局有关业务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监控运行报告和预算单位的自评报告等资料,利用对看工程实况、查资料、听汇报,与项目区群众访谈等形式,对20xx年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客观公正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根据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同意在我县昝岗、祁仪、张店三个乡镇共建设三个标准化、规模化母猪繁育小区,使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项产业发展稳定增收渠道,激励群众参与产业发展,防止规模性返贫。

  三、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投入财政资金4800万元,其中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351.45万元,实际支出4570万元,项目实施进度已达到100%。我县20xx年、20xx年参与该产业的行政村数量为16个、19个,增长比例为18.75%,增长18个百分点;20xx年、20xx年参与发展该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数量分别为5300户、10047户,增长比例为89%,增长89个百分点;20xx年通过分红收入方式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总值为480万元,衔接资金总额为4800万元,收入总值占衔接资金总额比例为10%。

  四、绩效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实施)项目同脱贫户建立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该项目惠及全县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每个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都有1个优势产业,农业产业扶贫集中实施类项目完成改造后,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2.经济效益。优势特色项目的实施,实现农业生产的低投入、高产出,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得发展高效农业成为可能,推动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

  3.群众满意度。通过对参与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实地走访或问卷调查,共2100 份,满意度为100%,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表示高度的认可。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运用

  评价小组通过数据分析及入户调查问卷及口头询问的方式,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根据“优、良、中、差”的绩效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xx年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推荐为可持续发展项目。作为我县每年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加强项目预算的准确性。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县产业建设虽撬动了社会、行业和金融资金的投入,成效还不十分显著;项目申报时,绩效资金匹配度欠缺,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提高精准性。下一步要加强资源整合,强化资金管理,有力地撬动社会资本“出城下乡”“钱、地、人”等要素加速向特色产业集聚,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发挥出社会资本到农村投资兴业的积极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新安富领{20xx}1号文件《关于下达自治区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建设任务为25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户。补助资金资金为每户2.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3.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今年的2500户任务截止到目前:全县开工2500户,开工率100%。竣工户2500户,竣工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500户,开工率为100%。竣工户500户,竣工率为100%。入住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

  1、于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对20xx年安居富民前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加快制定完善今年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对有意向的建房户,合理引导宣传,让他们做好建设用地、路、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入住。

  3、多方筹集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工程建设资金,今年援疆资金3000万元。另一方面针对农户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除宣传发动百姓自筹建房资金外。同时,协调扶贫、残联、民政等资金进行捆绑使用。

  4、利用冬季做好管理人员及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县共开展4次集中培训,培训管理人员96人次,建筑工匠461人次,建房户1200户。

  5、充分做好备工备料工作。充分利用冬季建材销售价格低的'有利因素,积极与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对接,提前储备水泥、红砖、钢材等必备建材,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6、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及“明白卡” 发放。

  7、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给予验收。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安居富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资金,坚决杜绝挪用、侵占安居富民资金的情况。

  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共计762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2625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xx万元,援疆补助资金300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并全部下拨至各乡(镇)场,由乡(镇)场打入建房户专户。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解决十三五农业户口建房难的问题。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根据“十三五”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实施。

  (三)评价实施过程: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部署今年任务。4月25日起全面开工建设,10月30日全部竣工。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绩效分析

  安居富民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县所有农业户口家庭,极大地解决了农村建房难的问题,为实现全面小康和我县20xx-20xx攻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居富民工程在农村已全面铺开,农房建设发展迅速,农村空闲地越来越少,农房原址重建所占比例较大,安居富民工程后期建设大多为贫困户和特困户,任务艰巨。

  五、对策建议

  为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困难的农户,在积极引导其选择成本低、面积小的抗震结构房屋,并督促农户自行备工、备料的同时,对确实有困难的,还需相关单位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资金拨付较为缓慢。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立项依据

  根据萧政发〔20xx〕1号《萧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重点工作及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4章开业技术要求条件——第4.4条建筑和装修——第4.4.1——4.4.3——4.4.6——4.4.7——4.4.8款要求并结合城区农贸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对新龙城农贸市场实施改造提升。

  萧县新龙城综合农贸市场成立于20xx年6月,是目前城区交易量最大、占地面积最大、成立时间最早的综合农贸市场。由于建设初期设计缺陷,存在各项配套设施多年未更新、摊位老旧、划行规市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导致市场内部脏乱差现象凸显,较大程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农贸市场是民生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米袋子、菜篮子,并且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对该市场老旧设施及时进行改造和提升,以达到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美化亮化城市环境,人民群众满意舒心的目的,拟从开业条件、经营管理及设备配置着手,通过科学划行规市、摊位美化亮化、下水道清理、线路整理优化、墙面地面处理等手段,使老市场焕发新活力,有力提升城市形象,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项目通过对现场堪察并对实际功能性参照农贸市场规范要求进行合理科学部局。

  二、项目内容

  内容:建设和改造摊位130个,块料台面栏板、装饰板、灯箱、地面改造、25线管、4mm铜芯、线荧光灯、配电箱等。

  三、经费预算与任务清单

  20xx年预算安排:95.464万元。(附工程预算书)

  四、绩效情况

  1、实施方案可行性。根据国家标准文件及及《萧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重点工作及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场环境、惠泽民生、全力保障城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便利,为萧县文明城市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项目实行。

  2、财政可承受能力。该项目资金申请规模对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项目支出规划控制数无影响。

  3、执行保障性。本次项目实施,均按照县文件精神,遵照程序,依法进行。

  五、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情况

  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文明环境

  质量指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标准。

  时效指标:20xx年

  成本指标:投入金额95.46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市场经营环境,干净整洁,文明有序。

  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强所有市场经营环境文明建设,建立良好舒适的购销市场空间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共满意度90%以上

  六、总体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申请的县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评估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20-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20〕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xx〕11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20xx年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科学、规范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昆明市财政局委托,于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对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及做好昆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双重迎检任务准备,进一步加快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思路,全面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环境面貌和服务功能,将主城区集贸市场打造成服务民生的放心工程,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0月制订了《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xx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昆明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以奖代补”项目资金20xx年分配情况显示,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奖补办法》,根据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文明城市创建范围、集贸市场数量、整治目标任务工作量、属地管理现状、经营管理情况等,拟定了昆明市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以奖代补”项目经费10,000.00万元的分配意见,具体如下:

  (三)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要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仅指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仅指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仅指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统筹用于符合《主城区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市场建设管理工作。

  据调查,各区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设施提升改造达标奖补。按照《县区集贸市场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进度,对完成“四个一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集贸市场,验收达标后,按照审计认定市场主办单位总投入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补,并设定了奖补限额。

  2.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考核奖补。对照《县区集贸市场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细则,对辖区集贸市场主办单位的市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市场的日常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周边环境等内容进行考核排名,然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补。

  3.日常管理奖补及与集贸市场建设管理相关的支出。如:市场取缔关闭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场拆除后的维护、治理,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整治,路边街天集市改造,“创文”、“创卫”复审,集贸市场测评费、审计费,集贸市场临聘管理人员工资等。

  4.其他。具体奖补标准、奖补程序按照各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执行。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确定了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如下:

  (1)绩效目标

  根据《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昆政办〔20xx〕129号)的要求,结合“四个一批”的总体思路,按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相应工作。根据改造进度,确定预拨付奖补金额并提报市政府进行审批。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后,各县(区)集贸市场布局更加合理,提高了市场管理标准,产品计量和质量安全有了保障,拉动了商户的就业和诚信经营,方便了周边居民生鲜生活用品的采购,增加了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绩效指标

  年初预算共申报绩效指标8项,其中:数量指标1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项。详见附件:1-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调研,以及与被评价单位有效沟通,对项目的功能进行了初步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的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益,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所需实现的目标,并将其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总结提炼出了最能反映总体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绩效目标

  20xx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按照“准公共产品”的建设思路,全面提升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环境面貌和服务功能,将主城区集贸市场打造成服务民生的放心工程。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并按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相应工作。

  (2)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完成率、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完成率、取缔关闭集贸市场完成率、收购回购集贸市场完成率;

  质量指标:市场投诉降低情况;

  时效指标: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完成及时率;

  社会效益指标: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

  满意度指标:市场开办方满意度、市场摊贩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

  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导主城区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通过定期梳理集贸市场整治提升及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各区县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辖区内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定资金管理及考核办法,统筹安排集贸市场资金;研究制定辖区集贸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集贸市场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步骤

  集贸市场提升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采取“区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办事处(社区)具体实施,职能部门配合”的办法,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3.资金管理

  市及区财政局负责下达奖补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市及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奖补资金的申报、日常考核、绩效评价,对奖补资金提出分配意见。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了解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组织化程度,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对象主要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集贸市场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评价范围为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果);9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满意度);22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执行效果及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主要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分配科学性,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

  “过程”主要围绕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为主线展开,依据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设计考核点,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评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产出”指标主要设置数量、质量、时效三类指标。产出数量设置“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完成率”、“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完成率”、“取缔关闭集贸市场完成率”、“收购回购集贸市场完成率”等指标考核项目实施具体完成情况;产出质量设置了“验收通过率”指标考核项目实施质量是否达到质量标准;产出时效设置了“集贸市场提升整治工作完成及时率”指标考核项目实施时效。

  “效益”指标设置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对集贸市场购物环境、市场规范管理的影响。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了“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后是否带来长效影响。满意度指标设置“市场开办方满意度”、“市场摊贩满意度”、“消费者满意度”,反映居民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评价组评价(含资料核查和现场评价)、专家组会审、征求被评价部门意见、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评价工作。主要采用资料审阅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等评价方法。

  (1)资料审阅法: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通过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以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20xx年项目实施历史情况、昆明市不同县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通过对比项目绩效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果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果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同时对昆明市不同县区同类支出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对比各地区在实际产出与效益中的差异。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通过现场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益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4)实地勘察法:通过实地查看集贸市场新建、扩建、取缔关闭、收购回购等实际产出成果是否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了解集贸市场运营状况,以及存在问题,为后期资金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提供参考。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采用了计划标准和行业标准,用于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计划标准是根据各区制定的《集贸市场20xx-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初制定的目标作为评价标准,行业标准是按照《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作为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分板块按照一板块:官渡区、西山区、五华区、盘龙区、呈贡区、经开区、空港区、高新区、度假区,二板块:晋宁区,三板块:东川区进行分层抽样。其中:一板块抽取2个区县,二板块和三板块因均只有一个区县故均抽取,具体抽样点如下: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资料查阅收集与数据填报

  通过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的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阅与数据分析,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通过查阅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了解项目立项背景、依据、目的、过程管理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等。

  通过数据整理填报,收集查阅会计账簿、资金文件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和支出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资料分析

  规整收集到的信息资料及数据,并进行分析、统计、记录。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质量和效果。查阅抽查单位及项目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的检查。

  3.案卷研究

  依据国家及省政府及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绩效评价项目是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绩效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开展调查问卷,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4.实地勘察调研

  通过对昆明市三个板块4个县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纳入20xx年提升整治集贸市场计划的市场进行实地勘察,对照项目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选取足够样本量,查看集贸市场提升整治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5.问卷调查

  根据项目特点,在项目抽样点中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市场开办方、居民、市场商户,其中:对市场开办方获取有效调查问卷44份,居民消费者获取有效调查问卷188份,市场商户获取有效调查问卷240份。根据调查结束后对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整理和统计,进行相关性分析,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程度做出评价。

  6.调研访谈

  选取抽样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人员和集贸市场开办方等开展访谈工作,访谈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成效等,根据访谈记录进行整理与分析。

  7.综合评价

  结合查阅的资料、收集的数据、实地勘察的情况、调查访谈结果,根据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依据下达的项目资金,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8.撰写报告

  项目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绩效管理处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75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逐步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但存在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12个绩效指标中,改善购物环境、规范市场管理2个指标完成,提升改造集贸市场、新建扩建集贸市场、市场开办方满意度等9个指标部分完成,收购回购集贸市场1个指标未完成。详见表2。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部分满分为1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为66.67%,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的政策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具体如下:

  申报项目符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及昆明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要求,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2.绩效目标

  项目年初申报绩效目标过于粗糙,无明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目标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不匹配、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具体如下:

  申报绩效目标未结合《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未对项目在20xx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xx年计划完成情况和效果,绩效指标中也无明确任务数或计划数。

  申报预算完全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纪要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工作通报精神执行,安排不低于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而未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确定匹配的资金量。

  3.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有待提高。

  预算申报项目虽然事前进行了可行性论证,但因预算无明确的工作任务量,无法核实其是否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满分为2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6.35分,得分率为81.75%,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选取五华区、官渡区、晋宁区、东川区进行实地评价,资金的使用基本按照区县的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进行,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均经过单位内部决策程序,暂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也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的情况,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12月记账29号凭证,市管科20xx年集贸市场新建及提升验收评级误餐费2,247.00元,其中,382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6日中午,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697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7日,495元的就餐时间为20xx年11月26日晚上,工作误餐申请表部门领导意见审批时间为20xx年11月27日。

  2.组织实施

  针对该项目市级层面成立了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区县层面按照市级要求也成立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等。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中提及奖补资金由各区县统筹用于符合《主城区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作出更明确的要求,不能很好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对资金进行监管。

  (2)《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仅明确项目工作步骤、任务分工、管理机制等,没有对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明确要求,不能很好的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分满分为30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17.40分,得分率为58%,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其中:已完成62个集贸市场升级改造;1个集贸市场因验收结果不合格处于整改阶段;28个集贸市场正在实施或列入城市更新改造暂未实施。

  各区县20xx年计划新建集贸市场28个,但因五华区20xx年原计划新建10个市场调整为新建2个,即20xx年各个区县调整后计划新建集贸市场20个。其中:已完成新建集贸市场10个,其余暂未动工或暂不计划实施。

  各区县20xx年计划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其中:已完成6个集贸市场的取缔关闭,剩余未完成的8个市场因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故暂未关闭。

  各区县20xx年计划回购集贸市场2个,实际完成回购集贸市场0个。

  2.产出质量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完成提升整治的78个集贸市场中,75个集贸市场完成了相关验收或审批手续,3个市场正在资料归集等待验收中,验收通过率为96.15%。

  3.产出时效

  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完成提升整治的78个集贸市场中,73个市场完成时间为20xx年,5个市场完成时间为20xx年3月前。75个集贸市场完成了相关验收或审批手续,3个市场正在资料归集等待验收中。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部分满分为35分,此次绩效评价得分33分,得分率为94.29%,具体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通过对抽样点的集贸市场进行实地查看,已改造的集贸市场内基本设置了信息公示栏,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内容全面(行业规范、服务承诺、投诉制度、投诉电话、市场平面图、农残检测公示、卫生保洁制度、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制度),每个出入口设置有“四项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市场平面图与市场实际布局一致)、健康教育宣传(每两月更新一次)及农药残留检测公示(检测样品不低于六组,包含抽检日期、摊位(点)号、样品名称、合格情况),

  市场内有公平秤,符合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市场内环境卫生基本干净整洁,无乱扔(堆)杂物现象,通道无垃圾、无积水,无脏乱差现象。

  2.可持续影响

  通过对各市场提升整治及日常管理进行奖补,引导其规范化,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坚持稳固提升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扎实有序的开展集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目前,各辖区属地政府责任清单已明确,行政监管部门职责已明确、市场开办方职责已明确,但后续的经费保障还有待落实。

  3.满意度

  通过采用随机抽样对市场的管理者、在市场中经营的商户和前来购物的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472份,得出项目实施综合满意度为98.2%。其中:消费者综合满意度为98.46%,商户综合满意度为87.28%,市场管理者的满意度为95.91%。

  96.26%的人认为近两年农贸市场变得越来越规范了,92.52%的人认为现在去集贸市场购物更方便、环境更舒服了,89.25%的人认为现在集贸市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堆)杂物现象,通道无垃圾、无积水,无脏乱差现象,94.16%的人认为改造后的市场有明确蔬菜、肉类、禽类等分区,能方便的找到想要的商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市场已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或因土地性质有问题,无法改造,或是正在实施,暂未达到提升改造验收要求。

  (二)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更明确的要求,致使区县不能及时、有效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四)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项目预算申报表显示,所设绩效目标未对项目在20xx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xx年计划数和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六、建议

  (一)严控项目进度,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调整

  辖区人民政府应严控项目进度,应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末对项目存量与增量进行统计梳理,并提前对纳入下一年度提升整治计划的市场进行核实,若计划有变应按照程序提前变更,以确保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匹配。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集贸市场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成果资料提报、资金审批流程、资金报销单据资料、事后财政资金效益评估等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后方便项目单位按照制度执行,积极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辖区人民政府应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例如:年终时各个县区项目单位上报下一年年度新建、改建、取缔、关闭、回购计划,以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过程中要求按季度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项目及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终了时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特别针对进度滞后缓慢项目核实具体原因,方便及时一对一处理。

  (四)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此外,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及时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预防问题产生,及时纠偏并整改,引导绩效目标的实现。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按照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会议纪要(187期)和市委办公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工作调度会》工作通报(20xx年11月2日第24期)精神,自20xx年起,到20xx年,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但申报该项目时间为20xx年10月,已过20xx年预算申报时间,故资金安排时间顺延至20xx至20xx年。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xx〕1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xx〕16号)和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达州市达川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复后,以通知的形式下发乡(镇、街道)并正式启动实施。根据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36964.33亩,经达川区财政局与当年补贴资金测算确定我区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标准为149.15元/亩、补贴资金为95009098.58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其中:20xx年上级两批安排给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2689000.00元,20xx年追加部分补贴纳入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303500.00元,历年结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598.58元。),资金按照计划时间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兑付时直接拨付到达州银行并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系统支付。全区20xx年共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0691户、兑付资金94988168.99元(含高新区18221户、7410805.24元,兑付减少4户899.38元其中2户为死亡销户、1户为失联、1户为重复申报取消),兑付率100%;因兑付标准测算四舍五入溢余资金及兑付过程中出现的死亡销户等原因结余资金20929.59元将退回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次年相同项目捆绑使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区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计划补贴资金95009098.58元,实际兑付补贴资金94988168.99元,应补贴资金兑付完成率99.97%。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区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公示无异议后,委托达州银行通过达州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平台兑付补贴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好了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补贴方案,及时兑付了补贴资金、确保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一是保障了全区拥有承包土地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收益基本稳定、引导农户提高耕地地力、减少撂荒地。

  二是增加拥有承包土地农户经济收入,平均每亩增加收入149.15元,充分调动农民耕种的积极性,更新群众思想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100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财政对支农项目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县20xx年衔接资金绩效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各级下达我县衔接资金(含县级配套资金)共534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84.7万元,省级资金1881万元,市级资金56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15万元,资金到账后县乡村振兴局从年度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并及时将资金分批安排到具体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中央资金实施项目84个,投入2184.7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37个,投入资金1243.79万元、基础设施项目38个,投入资金660.3万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及安全饮水项目5个,投入资金43.2万元,就业及管理费项目4个,273.41万元。

  2、省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省级资金实施项目63个投入资金1881万元,其中产业项目23个,投入资金957.47万元,基础设施项目23个,590.9万元,改善人居环境及安全饮水项目4个,投入资金114.63万元,公益岗位1个,投入资金218万元。

  3、市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市级资金实施项目8个,投入资金561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6个,投入资金280.4万元,基础设施项目2个,投入资金6.4万元,就业奖补项目1个,投入资金274.2万元。

  4、县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县级资金实施项目25个,投入资金715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18个,投入资金341.652万元,基础设施项目4个,投入资金93万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及安全饮水项目3个,投入资金44万元,交通奖补项目1个,投入资金236.348万元。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全年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全年共实施项目175个,项目安排资金5341.7万元。其中产业项目90个,安排资金2823.312万元,占总资金的52.85%;基础设施项目77个,安排资金1350.6万元,占总资金的25.28%;公益岗位项目1个,安排资金273.924万元,占总资金的5.13%;雨露计划项目1个,安排资金107万元,占总资金的2%;就业奖补项目1个,安排资金567.33452万元,占总资金的10.62%;生活条件改善项目14个,安排资金201.83万元,占总资金的'3.78%,项目管理费17.7万元。占总资金的0.3%。

  2、全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xx年11月20日止,项目资金已拨付4844.8万元,项目资金支付率90.7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细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确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县在20xx年出台了(黎财农[20xx]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对项目管理运行作出详细规定。一是进一步严格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2、是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严格公示公告制度;三是规范资产台账管理,规范后续管护运营,规范收益分配使用。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县总体绩效目标,主要围绕产业发展、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农户增收、提升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等目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后全部实现初定的绩效目标。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产业类:建设烟叶烘烤房38座,发展烤烟760亩,发展鲈鱼育苗基地1个,生猪养殖10万头,种植黄桃110亩,猕猴桃20亩,蓝莓20亩,林下种植黄精30亩,中草药种植30亩,冷库房及仓库2430平方;

  瓜蒌种植1500亩;激励脱贫人口发展产业户数1027户,长豆角产值260亩,完成值大于260亩;。基础设施:新建护磅工程处12处,完成值大于12处;小额贴息贷款放贷980人,完成值大于980人;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隐患提升2个,完成值大于2个;通村、组硬化路初定目标1000米,完成值大于1000米。类改善自然村、组安全饮水11处,解决安全饮水人数1476人;就业类:开发公益岗位360个,完成值大于360个;完成值大于1027户;就业及省外务工交通奖补1900人,完成值大于1900人。

  (2)质量指标。全县175个项目决算验收评审合格,达到(或超出)项目绩效预设值。

  (3)时效指标。截止到20xx年11月22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个项目,全部按年初目标全面完成验收。

  (4)成本指标。项目通过预算、结算等监管核减,项目实施成本低于市场价格≥3%。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后,直接减轻县财政投资压力5341.7万元,促进我县产业发展,11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大于5万元。通过产业就业促进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农人均收入水平。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当地群众亟待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足感得更好实现,干部群众关系更加融洽。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生态环保还原率达到95%以上。

  (4)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后减少环境污染,产业地壮大当地产业经营主体,激励脱贫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增收,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脱贫人口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产业经营主体满意率达到100%。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产出指标不够精准。因市场价格变动大,部分项目建设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入库前期绩效表格填报不规范,造成项目绩效统数据统计困难,个别项目统计不精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库绩效绩效数据精准;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力度,做好项目前期项目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调度,推动项目绩效目标规范化。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我们主要以县、乡两级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村级以宣传栏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

  七、绩效目标自评详见附件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xx﹞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20xx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xx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xx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xx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xx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20xx]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校在各级党委、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彰显办学特色,有效地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但通过这次自评自查,发现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当前,我们亟需处理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外出务工子女教育带来新问题。外出务工子女在学习基础上参差不齐,如何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外出务工子女更好地接受教育产生了一些新问题,积极探索并实践有效的管理办法拷问着教育的智慧。

  2.办学条件相对落后。目前,师生生活与行政办公用房紧张,学校基础设施配备不足,尚需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3.教师自身素质现状(年龄老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4.硬件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利用率偏低。

  5.评价体系不完善。

  6.教育科研力量还不够,经验不足。

  今后的`工作思路:

  1.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学校配套设施。要继续依靠政府、争取社会、发动企业家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完成学校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设施,建立和健全设备管理与维护体系,提升现代装备水平。

  2.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工作。要继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和反馈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在财务管理、教职工奖惩等方面实行公开,提高教职工民主监督水平;健全民主评议制度,抓好以师德、师风、收费问题为重点的行风评议工作,争取让师生放心,让群众满意,保持学校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使绩效考核更加合理化、透明化。

  4.加大教育科研投入,通过校本教研和小课题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的能力。

  总之,我们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谱写我校教育灿烂辉煌的美好篇章,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度县级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共2个,共完成投资62.59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长己公路老木坝至发窝段提升改造项目。20xx年县财政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万元。用于完成长己公路老木坝至发窝段39.8公里的路基路面提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等。

  2、20xx年工作经费。县财政安排非税返还工作经费2.59万元。用于完成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保障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转。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开展的2个项目均按照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自评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xx年开展的项目,均按照部门组织分工、项目的目标和特点、管理要求等,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分解项目目标,层层落实各级组织和人员责任,平稳有序地开展好项目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是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了解武定县20xx年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为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县级安排的专项经费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等。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

  3.评价方法

  评价从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根据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迅速组建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由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资财审计股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有序开展绩效评价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局组织各股室召开了工作部署会,对组织开展绩效考评明确了具体要求,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为组织开展好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力量进行了逐一梳理,并进行了数据分析,开展了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县交通运输局按项目评价要求,认真、及时收集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按照项目绩效评价各个指标依据和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和审核定论,通过对20xx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本单位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自评表附后)

  2个项目均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开展,并实现了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依据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在开展过程严格按照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领导重视,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管理工作;二是制定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方面内容;三是对项目实施确定了机构、人员,提出了工作措施、质量进度、考核、监督检查验收、竣工决算等具体要求;四是加强项目督查。对项目实施进行不定期抽查及随机暗访;五是严抓项目竣工验收。对于项目竣工验收进行详细查验,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六是规范项目结算审核。通过各方严格把关,有效的控制和节约了项目成本;七是狠抓竣工财务决算;八是做好资料归档。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是在人员方面配备不足、缺乏专业的绩效管理人员。交通部门项目多、资金量大,但人员较少,没有专职的绩效业务员,开展项目的资金持续保障难度较大等问题。

  七、有关建议

  预算绩效工作的全面实施,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完善,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概况

  此项目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主要确保全市高中年级学生毕业会考科学有序组织实施。xx年我单位高中毕业会考经费60.7万元,是财政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经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年初预算上报财政发展类项目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安排60.7万元、财政批复60.7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此项目主要确保全市高中年级学生毕业会考科学有序组织实施,计划实现在xx年度的6月和12月对全市高中年级学生考试3次,学生参加人数8万余名。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财政一般预算非税收入安排该项目资金共60.7万元,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川办发〔xx〕70号)要求,根据项目特性,科学合理的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分配,现已全部完成项目目标。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评价,在实际分配中遵偱注重可操作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等。其项目申请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也与下达的资金使用用途完全相符,也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申报目标符合相关规定,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在年初制定申报财政预算金额共60.7万元,市财政年初预算下达60.7万元。资金采用财政拨款方式,已全部拨款到位。

  2、资金使用。全年经费60.7万元支付省教育厅高中毕业会考费23万元,支付龙泉外国语学校阅卷费22.89万元,支付在省教厅拉试卷租车费0.09万元,支付差旅费等10.24万元,支付宣传制作费1.66万元,用于党建差旅费2.82万元。支付相关依据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和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到账后,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账后,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现已全部顺利完成,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项目批复后严格按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完成上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和上级批复要求进行实施,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目标任务已完成。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计划完成了对全市高中年级学生考试3次,学生参加人数8万余名。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此项目科学有序组织,确保公正公平;二是学生满意度在90%以上。

  五、问题及建议

  此项目经费是按照本单位非税收入计划,财政年初预算下达的。但全市教育工作面宽量大,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不断拓展,原市编委核定的我局机关行政编制和内设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开展工作的基本需求,为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运转和以及为完成全市近60万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工作任务,希望政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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