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绩效评价报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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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绩效评价报告[通用]](/pic/00/b1a8b8e62_2.jpg)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xx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xx〕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xx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xx〕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xx〕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xx〕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xx〕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2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20xx〕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绩效目标设置(4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至20xx年)的通知》(皖政办〔20xx〕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智慧学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教秘〔20xx〕182号)、《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智慧学校建设实施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六教秘〔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xx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要求,20xx年需建设智慧课堂学校42所(含降为教学点的16所)、主讲课堂12个,实现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根据省、市要求,20xx年8月对年初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进行了确认核查,20xx年底实现我县42个教学点智慧课堂的覆盖,全面完成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
(二)资金落实(8分)
计划投资金额271.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6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配套设备设施落实(8分)
1.网络到位率(4分)
20xx年4月,市教育局、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20xx年底完成中小学带宽提速工作,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到校宽带速率达200M及以上。同年底,我县提前三个月免费完成339所需提速中小学200M联网攻坚提速升级工作,完成率100%。
2.班班通设备到位率(4分)
根据核查,我县教学点的班班通设备均达到智慧学校建设基本要求,遇有特殊情况的采取政府采购或各校际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在项目实施时教学点班班通设备到位率100%,全部达到要求。
二、过程(30分)
(一)项目管理(22分)
1.组织保障(3分):县教育局明确了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我县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42个教学点智慧课堂均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与运维工作。
2.管理制度健全(3分):制定管养办法,不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落实责任追究。
3.管理制度落实(3分):落实项目督查制度,召开了20xx年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对项目学校进行了工作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序时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4.业务培训组织(4分):我县举办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课堂使用培训,启动了对技术管理人员与教师的到校培训。
5.月报报送质量(4分):县教育局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县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
6.项目验收(5分):按照要求完成校级验收与县级验收。
(二)资金管理(8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批审核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无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2.财务监督有效(4分):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县级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开展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三、产出(25分)
项目产出(25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20xx年底我县建设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42个,实现教学点智慧课堂的全覆盖,全面完成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达标情况(5分):无质量不达标情况。
3.成本节约率(5分):成本节约率达100%。
四、效果(25分)
项目效益(25分)
1.项目运行情况(15分):设备利用充分,不存在闲置浪费现象。学校的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自评分100分。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属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2、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4、承担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县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县公共基础体育设施,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6、对全县性群众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管理,负责群众体育活动、群众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设3个部门,分别为综合股、业务股、国民体质监测股。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全额事业编13名,差额事业编2名;实有人数21名,其中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6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6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缴纳等;一般商品服务支15.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车辆运行费用0万元和公务接待经费1.26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58.04万元,其中竞技体育3.5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1.50万元,群众体育20万元,全民健身工程7.8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设施设备更新、环境改善;援建行政村体育健身器材,为居民提供了健身场地,提升了我县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推动了全民健身的事业发展。
事业发展经费2.8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单位更好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本单位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积极有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
(一)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今年我县群体工作得到上级体育部门的充分肯定,中心主任罗浩同志荣获“全国群体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市三个获奖名额中唯一一名获得该殊荣的县级体育工作者。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群体赛事。7月,组队参加了20xx年“体彩杯”郴州市首届武术节,展示了我县武术风采;8月,组织象棋队、围棋队参加郴州市第2届智运会,取得象棋团体第4名、围棋团体第2名的好成绩。11月,组队参加郴州市气排球比赛,获得中年女子组第一名的佳绩。11月,组队参加20xx年郴州市“体彩杯”郴超、郴甲足球赛。二是认真组织本级群体活动。20xx年,我县共组织本级赛事10次,直接参加赛事活动人员8000人次。先后参与组织了20xx年凯旋杯第五届俱乐部羽毛球赛、20xx年永兴县“超级”足球联赛、永兴县“德恒五星”杯男子篮球赛、20xx年永兴县“庆祝建党100周年”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永兴县第五届干部职工钓鱼比赛、20xx年永兴县初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永兴县20xx年U35U45篮球赛、永兴县第五届干部职工羽毛球俱乐部联赛、永兴县20xx年干部职工篮球赛、20xx年干部职工气排球赛。各项赛事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层、不同项目爱好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扩大体育运动在群众中生活中的影响,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习惯,为“健康永兴”打造提供支持。三是精心指导其他单位和协会开展群体活动。指导县城管系统组织开展气排球赛;指导跑步协会举行“健康跑”系列活动;协助县人大组队参加全市人大系统举行的羽毛球和乒乓球赛,协助县委组织部组队参加全市组织系统举行的气排球赛和篮球赛;指导柏林镇举行第七届乒乓球赛。
2.竞技体育再创佳绩。近年来,我中心十分注重竞技体育的发展,竞技体育成绩再创佳绩。永兴籍运动员李圆在第十四届全运会63公斤级柔道比赛中获得季军,实现了我县在全运会上奖牌零突破;李凌敏获得第十四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决赛资格。一是注重青少年的培训。20xx年对全县8个体育协会或培训机构安排了3000元每个的青少年培训补助资金,共2.4万元,要求各体育协会和培训机构免费为青少年开展体育培训1000人次。其中由我县乒乓球协会培养的罗子蒙在20xx年中国乒协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二期)“金冠·蝴蝶杯”湖南省选拔赛中,荣获男子单打9岁组第一名。二是注重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我县目前有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个。我中心对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标准,督促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完善训练机制。同时,在体育苗子选拔和学生就读问题等方面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推动基地训练取得好的成绩。20xx年,军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派出运动员参加“湖南省青少年锦标赛”,其中拳击锦标赛获得2个第二名、10个第3名、3个第五名,团体总分第二;武术散打锦标赛获得4个第三名、2个第5名;柔道锦标赛获得1个第2名,1个第5名,2个第7名。
3.综合体育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开展体育培训。今年共主办各类培训班八期,向上级推送社会体育指导员73人(气排球6人、体育舞蹈6人、瑜伽8人、太极拳45人、跆拳道3人、户外登山运动2人、户外长跑运动3人)。20xx年我县新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4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9人,夯实了群众健身的基础。二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上报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库,结合精准扶贫和县创文创卫工作,完善了部分社区和农村的基础体育设施,共发放全民健身路径8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套,维修维护城区公共健身器材40余件。三是积极配合上级体育部门开展体育业务性工作。及时完成永兴县体育场地(学校类)常态普查工作;完善各项体育数据填报工作;收集并填报体育社会指导员基本信息;协助完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南七侠拳资料收集填写和汇报工作,为我县创建全国武术之乡打下坚实基础。每项上级体育部门安排部署的工作都能按时按质完成,得到了充分肯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4.报账支出额度不够,造成专项资金报账不及时,导致专项资金结余并收取而不能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配套资金严重不足,行政经费缺口较大,导致工作起来较被动,建议增加我中心每月的报账支出额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有序推进体育工作发展,为老百姓谋福利,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照永财绩函〔20xx〕19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4分,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大道旁的攸州公园,占地面积35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绿化、给排水、游道、路灯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于20xx年 11月 25 日开工, 20xx 年 8月15日完工。完成总投资 14075.61 万元(含征地补偿),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717.54 万元,待摊费用 489.61万元,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 6868.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促进城市发展。
2、防止水土流失,给市民提供休闲观光场所。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向绩效评价组提供《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和规范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管理,提高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攸县文化园二期工程建设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9月,由攸县财政局牵头,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先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评价对象意见,同时核实调整相关事项,再深入分析调查获取的各种信息,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批复投资 5500 万元及增加的工程投资,全部为项目业主融资解决,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际投入14075.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717.54万元,设备购置费16.9万元,报批费用43万元,土地费用6868.46万元,勘察设计费154万元,监理费53.1万元,管理费193.16万元,其他29.4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攸县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设立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后及时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独立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开支手续齐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农办、规划、环保、公安、监察、审计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和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同时项目所在地也相应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了一把手为负责人。
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如期如质完成任务,县政府明确了攸县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强化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并将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进度要求,并纳入工作预安销号动态跟踪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始终执行“四制三算”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初设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部,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实行了招标投标制,株洲市原朴景观设计工程公司设计批复后,委托了攸县招投标局组织招标,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三是聘请了专业监理单位实行监管,项目聘请了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 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严格履行合同制,项目设计、招标、监理到施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合同办事。五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明确了一名高级工程师为总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为现场技术负责人,派驻了两名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还配备了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员一名。六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招标内容控制资金规模,对于新增、变更项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县财政审核后实施;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了工程结算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核后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的监控下和当地街道、村、组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四制三算”原则,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所有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为老城片区的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实施后社会和生态效益凸显。
生态效益方面:
1、增强了园林景观的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增加县城植物的多样性,维护地区的生态和谐。
3、改善了区域植物结构性,提升区域小气候,改善空气质量。
社会效益方面:
1、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
2、完善了沿线的基础设施,促进土地增值。
3、为市民提供休憩场所,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4、为攸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奠定硬件基础。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90分。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报发改批复前,未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不符合项目立项相关规定。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不符合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3、质量管理不够严格,无养护考核细则。
4、未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专柜保存,未编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目录。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资料等。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xx〕26号)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市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中心城区蔬菜有效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市政府20xx年第78次常务会议和20xx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市本级设立蔬菜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市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发展资金。
一、项目概况
永州市农业委员会经济作物科承担市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本级蔬菜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包括:下达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立项、下达项目计划、指导项目实施与检查验收;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专项资金主要对市辖区(零陵区、冷水滩区、回龙圩、金洞管理区、永州市经开区)从事蔬菜生产经营的专业合(协)作经济组织、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和家庭农场;市辖区县级以上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等单位从事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蔬菜科技成果转化、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蔬菜服务体系建设等给予扶持。20xx年全市蔬菜产业工作目标为累计播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城镇蔬菜专业基地提质改造2万亩,建设市级蔬菜标准园12个。其中,中心城区新扩蔬菜专业基地20xx亩,新增设施大棚200亩,提质改造8000亩,确保不发生一起较严重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加强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市农委与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法制办、市制度廉洁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出台了《永州市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永财农联〔20xx〕8号)(YZCR-20xx-12005),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持重点、支持环节,项目申报与实施,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与检查等事项。在市政府网和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了公示。结合市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实际,制定《20xx年度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年度项目扶持类型、申报条件、扶持标准以及申报程序,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并下发到县区蔬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类别主要分两类,一类是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一类是专业蔬菜基地产能提升建设项目。20xx年度共安排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扶持了25家蔬菜基地建设259万元;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国家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及全市蔬菜工作会议,市本级蔬菜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经费);农业宣传费用10万元;“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奖励资金16万元(20xx年、20xx年度各评选了4个先进县区,每个县区各奖励2万元)。市农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把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项目验收关,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没有发生冒领、私分、套取、截留项目资金和群众投诉的事件。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公开公正,严把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关。项目的组织采取全程公开的形式,首先,《项目申报指南》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各蔬菜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区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严格筛选申报项目并签署初步意见。其次,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组织区农业、财政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报市农委党组讨论,并商市财政局后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初选项目建设主体,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核查组意见按《项目资金建设方案》实施建设。最后,年终时,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再次组织市区两级农业、财政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其结果经市农委与财政部门党组会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再次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行文,下达相应资金到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等方式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永州农科园和市直部门的项目建设单位则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2.突出实效,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我市城镇专业蔬菜基地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差、产出较低等现象,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由过去的基地扩面向增加设施栽培,完善基地水、电、路、渠等配套工程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上转变。资金安排上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同时兼顾中小基地,提高积极性。
3.日常指导与督查相结合。在项目申报时,市农委组织区农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廉政纪律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组织人员对基地建设进行实地指导,并对基地建设进度及时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性.本年度全市蔬菜累计播种面积274.44万亩,比上年度增5.33 %,稳居全省第一;总产量511.97万吨,增6.07 %;产值102.2亿元,增13.89%。其中,中心城区新扩专业蔬菜基地2164亩,提质改造面积8040亩,新增蔬菜产量达1.5万吨,能满足中心城区近5万居民的消费需求,新增蔬菜产值8000万元;蔬菜自给率旺季达75%以上。中心城区现有蔬菜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58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3000余人,带动周边农户1.1万余户发展蔬菜种植,其中,今年新增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8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300人,带动周边农户1000余户发展蔬菜种植。
2.效率性。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投入,大大提高了蔬菜基地建设主体的积极性,据统计,20xx年,零、冷两区经营主体自筹资金5000多万元投入蔬菜基地建设,如永州市阳光未来种养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132万元,用于基地水电路渠基本配套建设,铺设了砂石主机耕道,修建水泥排水沟,安装滴灌设施20xx米,建设了检测室和冷藏室,安装了杀虫灯,修建钢架设施大棚80个,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反季节蔬菜种植,取得了可喜的效益。
3.建设质量不断提高。本年度突出了蔬菜基地产能提升建设,重点建设钢架设施大棚,冷藏室,处理场,完善基地水、渠、沟等生产配套设施,增加复种指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增钢架设施大棚267个,面积208亩;建设冷藏室14个,596立方;修建水沟渠5000多米;建设了3套水肥一体化工程,基地普遍实现了60%以上的滴喷灌;基地复种指数平均达到3以上,零陵区香零山、冷水滩黄阳司等基地复种指数最高达到6。涌现出了一批新亮点:如零陵区祥泰种植合作社在珠山镇常年连片种植韭菜、韭黄318亩;国农公司在菱角塘镇新增钢架设施大棚20多亩,聘请山东技术员种植反季节辣椒50多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农科园阳光未来建设80个钢架设施大棚发展蔬菜;冷水滩区玖捌合作社在普利桥镇发展500多亩,今年新增钢架设施大棚35个;千世头合作社在岚角山镇新增4个5连体钢架设施大棚;零陵区香零山蔬菜基地投入80万元,新建阳光板瓜果蔬菜连体钢架设施大棚1669平米,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等功能;福田茶场新增3个连体钢架大棚等。
4.标准化生产程度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园建设,从产地环境检测、“三品一标”认证、生态防治、五个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投入品、生产档案、产品质量抽检、产品准出、产品追溯)和主要品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修订等入手。引导和规范基地生产行为,全面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和效益。项目申报首要条件是土壤、水样检测达到无公害要求;本年度玖捌、果果、湘源、红辉、香零山、裕农、永益等7家蔬菜基地进行了无公害产地认定,24个品种获得了无公害产品认证;13家基地新安装了182盏杀虫灯、张贴黄板20000多张;制订了生姜、辣椒、黄瓜等10个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标准化规程;15家基地五个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并进行了相关生产记录。
5.蔬菜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蔬菜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农药。对规模蔬菜生产基地,逐步建立自律性检测室,开展日常检测业务,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不准流出基地。本年度共有13家蔬菜基地建设了自律性检测室,其中9家购买了农药残留速测仪等相关设备。同时,省、市、县区检测中心加大抽检密度,对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基地蔬菜质量开展强制性抽检,1-11月份,省里开展了3次,抽样160个,合格率98.1%;市里开展了3次,抽样775个,合格率为99.2%;县区抽检43170个样品,合格率达98.3%,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20xx年度通过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中心城区新扩蔬菜专业基地2164亩,新增设施大棚208亩,提质改造8040亩,没有发生一起蔬菜质量安全事故,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逐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数额,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各市、州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市本级上年度完成预算支出比例千分之二列入财政预算,我市蔬菜发展资金需要安排600万元以上,目前只安排300万元,缺口达一半。据了解,全省其他市州蔬菜发展资金均超过我市安排的数量,其中长沙市每年安排蔬菜专项资金在20xx万元以上,衡阳市、郴州市等周边市州蔬菜专项也都在500万元以上。
2.积极探索资金直付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近年来,据多个项目基地反映,项目资金从市财政下拨到区财政后,往往需要2-3个月才能到账,严重影响了基地建设。建议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直拨到项目单位。
3.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编制更接实际情况的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区级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基地,参与规划建设,加强项目指导和调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9
一、项目概况
XXXX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省道XX线至XX公路XX米处,全桥为X跨石拱桥,长X米,桥面宽X米,X年X月底,完成了工程得地质钻探与勘察设计工作,X月施工队伍进场施工,XX年建成。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X年X月,我公司主管部门——X局以XX[20xx]XX号文件向XX局申报工程建设项目立项,XX[20xx]XX号文件向XX局申报工程建设项目资金,XX年X月X日,省X厅以XXX函[20xx]XX号、省X厅以XXX函[20xx]XX号文件下达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及省XX万元得资金计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①
②
③
④
2、项目应实现得具体绩效目标:
促进了XX片区产业结构得调整及区域经济得快速发展。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XX工程项目,计划工期X个月,从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资金申报得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中省专项补助X万元,项目单位自筹X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今年X月中旬,X局已拨付加固项目工程资金X万元,省财政预算安排得X万元已全额到县财政局(省补资金到位率100%),其中X万元已拨付到XX。
3、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方面,我们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符合规定,与调整后得预算基本一致。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得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与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组织架构。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我公司主管部门成立了由XX任组长,XX与XX任副组长,XX、XX,XX、、安全XX为成员得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由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得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实施流程。
①、首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与设计院专家到项目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②对现场进行钻探、勘测,收集第一手资料。
③找有资质得单位进行设计、预算。
④设计院拟定出设计方案后,组织专家对方案论证、评审。
⑤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单位实施。
3、监管措施
在项目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与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得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得现场监督管理,努力化解工程风险,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得指导思想,并从思想观念、文明施工、设计文件、计量支付与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把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关。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
已完成加固工程建设计划任务得XX%。
(二)项目完成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XX计通用规范》与《XX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我公司主管部门已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该项目主体工程进行验收,质量鉴定为合格。
(三)项目完成进度
该项目于X年X月X日开工建设,X年X月X日主体工程竣工。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得实施达到了以下目标:
(一)彻底消除了XX安全隐患,XX。
(二)为我县XX、XX工业园区得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得交通运输条件。
(三)解决了XX片区群众得出行问题。
(四)促进了XX片区产业结构得调整及区域经济得快速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XX项目评价结果为优。该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得,满足了XX得XX需求。
(二)存在得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就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得问题,我们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得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得管理机制。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0
根据《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养老2个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由县政府出台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试点)》、《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县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护理工作方案》、《县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全县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城乡总体规划。
2、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低保专项治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消防、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参与的的联席会议制度,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xx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100%,困难人员救助工程中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具体发放任务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均达到100%;
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三)项目管理情况
1、宣传政策到位。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程序规范到位。各类资金发放类工程,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审批程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
3、公示监督到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资金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档案管理到位。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
5、资料报送及时。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及时报送,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6、责任落实到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省、市、县三级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四)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及时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管理。发放类补贴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
(五)项目产出
1、目标完成率100%。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1090户,3038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3.7%,自7月1日始,全县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585元/人.月,月人均补322.3元,年发放标准由4500元提高至7020元,确保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按月累计发放全年农村低保金12240万元,分a、b、c三类进行管理,实行差额救助,定期复核,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使低保兜底保障制度得到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2).特困人员供养和机构维护。我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10280人,占全县总人口1%。其中集中供养1283人,分散供养8997人。20xx年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每人每月560元,集中每人每月670元。累计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7200万元。失能特困人员422人,半失能人员574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403万元。
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覆盖范围,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保障农村孤儿的土地承包权益,依法惩治侵害孤儿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共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97人,其中集中供养6名,分散供养491名。累计按月打卡发放生活补贴607万元((集中供养1-6月每人每月1300元,7-12月每人每月1450元;
散居孤儿1-6月每人每月900元,7-12月每人每月1050元),同时在全县开展孤儿走访、调查和评估工作,切实保障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年度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13人次,其中男性156人,女性57人,救助缅甸籍未成年1人。在严寒、酷暑等极端天气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并组织实施专门救助行动4次。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9名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等病人及时医疗救治;
通过优化救助服务,充分利用救助管理机构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建立受助人员返乡地域间联动协作机制,年度提供返乡救助88人次。
5).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我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120人,每人每月6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347人,按月足额打卡发放护理补贴949.46万元。,生活补贴871.89万元。
6).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配建率达到85%以上,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个、社区和村级养老服务站95个,覆盖率达到60%。
(六)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影响较好。各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按标准按时打卡发放到户。各类津贴、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生活困难各类民政群体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的.民政事业的发展。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均运行有序正常,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发挥了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
二、主要亮点做法
(一)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全县共有公办敬老院35所,其中转型为公建民营5所,未入住人员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0所,总建设床位8806张,其中护理床位2663张,比例达到30%;
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6家100%设立了医务室;
利用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45%。自20xx年,我县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敬老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每所敬老院平均50万元。按照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情况要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工作人员、设置配套用房、敬老院院内外修缮粉刷、院民寝室和公共用房添置彩电、空调和沙发等基础设施,更换院民床单被套等。截至目前27所敬老院完成服务质量改造提升任务。35所敬老院全部取得消防许可或备案。
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县社会办养老院服务质量星级评分表》,对10所社会办养老机构进行逐项检查评分。根据得分情况,评定三星4家,二星4家,一星2家。全年发放奖励资金44万元.
(二)集中护理创新模式
自20xx年元月8日,县第一家通过公建民营转型专供全县特困供养五保老人护理的护理院试运营以来,已累计入住234位失能人员,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联合卫生部门,对全县特困人员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全县共评估出特困失能人员996人,鼓励特困失能人员入住失能人员集中护理点,或当地敬老院。集中供养460人,集中供养率46.2%。对不愿意集中供养的特困失能人员签订协议书,并责令乡村加强监护,确保分散供养特困失能人员生活安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年服务达8600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生工作相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收入评体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保民生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保民生社会救助制度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等,在实施中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
2.看病难问题仍比较突出。五保对象大多年老体弱,患病率高,看病交押金及患大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巨额费用新农合报销外尚有很大缺口,看病难仍是目前棘手的事情。
3.基层救助网络信息化共享不够,部门间资源共享不足。在目前基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如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将显得尤为重要。
四、下步工作及意见建议
1.完善保民生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与其他社会组织间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办理各类民生工作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
2、目前我县城乡养老服务服务中心覆盖率已达60%,可在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方面存在不足。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3、强化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分级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尤其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让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民政工作真正发挥好社会建设兜底作用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1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2022年)》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到20xx年底,以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为重点,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全覆盖。项目经费从20xx年省级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专项结余资金、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对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资金认真开展自评,较好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依据评价指标体系,产出指标自评得分50分、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自评得分10分,综合得分100分。
四、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开展前,市教体局、各县(区)教体(育)局及中心校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落实相关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培训,并安排专人参加省级建设意见征询会。对全市教学点信息化基础数据进行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上报省教育厅。
2.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我市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上半年启动项目建设,省级制定项目技术及采购需求方案,下半年配合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由地方实施建设并开展应用培训等工作。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的设备供应、设备安装与调试、系统优化、人员培训,以及5年免费运维保障等;在验收结束后,履约保证金转换为中标供应商的质保金,存放在安徽省电化教育馆,五年质保期满后,再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返还给中标供应商。
3.20xx年3月,市教体局以20xx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进行核准,拟定我市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300所。7月,安徽省教育厅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9月,省教育厅召开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工作布置会,组织签订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布置项目施工建设等工作,我市再次核准教学点基本信息,拟定我市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名单;10月,项目正式实施,为切实发挥民生工程资金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结余智慧学校设备用于乡村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确定我市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学校287所(砀山县30所、灵璧县95所、泗县45所、萧县79所、埇桥区38所)。20xx年12月18日,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等工作。
4.为全面做好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智慧学校建设知晓度和满意度,宿州市教体局和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发宣传通知,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形式,让群众对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通过问卷调查分析,群众对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满意度达97%以上。
五、下一步工作改进建议
项目建成后,建立项目管理站,为项目提供运维管理保障服务。在项目管理站存放备件(智慧课堂设备、配件和线缆等),供维修人员及时更换。
督促中标方在我市各县区按合同约定派驻技术人员,驻点时间从验收合格开始,时长为6个月,提供现场指导和培训,帮助解决使用问题。在线提供微视频、FAQ等使用和故障排除类教程,供技术管理人员和教师使用,教程要便捷获取。通过省运维保障系统,实现二维码扫描报修、维修流程管理等功能。做好学校设备信息录入、处理等工作。
要求中标方派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教师到各县区项目学校授课,并提供使用和运维培训资料(纸质、电子和微视频等)。培训计划的实施与项目验收相衔接,服从工程项目的整体系统集成验收计划。培训过程做到有详细培训方案、有培训通知文件、有进度安排表格、有能力达标考核。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2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略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项目为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中20xx年度项目。
根据经攸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4亿元左右,采取适当的奖补方式,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56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完成63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会车道12000处,其中20xx年计划建设2985处。
(二)项目实施范围
1、县道路面宽小于6米、乡道路面宽小于5米、村道路面宽小于4.5米的公路。
2、县乡道之间的断头路。
3、未达到县道标准、不能列入“十三五”国省道改造计划的省道。
4、路面宽小于或等于3.5米的组道设置会车道。
(三)项目建设标准
1、县道: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水泥路面厚度≥22厘米(C30)、水泥稳定类定基层厚度≥15厘米。
2、乡道: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3、村道: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4、会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根据地形、视距、大约每300米设置1处会车道,会车道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切全县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配套设施,有效提升道路周边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安全,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二是优化新农村发展环境,推动特色小城镇的建设,促进旅游、运输、服务业的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人民币,其中20xx年预计投资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分两部分,一是由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包装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目前已到位3亿元。二是上级交通部门和县、乡、村三级配套1亿元。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奖补标准为:县道80万元/公里、乡道50万元/公里、村道40万元/公里;窄路加宽项目奖补标准为350元/立方米;会车道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为4000元/处。项目建设的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自筹解决。
截至绩效评价日,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99846787.36元,其中:奖补项目工程款79783700.00元,其他配套工程1000000.00元,贷款利息11058554.36元,融资顾问费4900000.00元,待摊招标代理、监理等前期费用3104533.00元。
(二)资金管理
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采用奖补资金管理方式,设立奖补资金专户,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预算支出管理制度进行监管,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乡镇党政领导及项目业主单位分级负责监管,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签证资料、项目审计结论进行项目进度款及项目结算款项的拨付,杜绝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给予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制定了《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介绍并明确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及资金管理等各事项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徇。
2、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攸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攸州国投集团、重点办等部门单位联合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工作负责,切实加强了项目实施过程的层层监管。
3、为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县交通运输局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县福园公司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包装、融资和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工作;各乡镇(街道)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重点办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关于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攸政函[20xx]39号)要求,做好项目计划核准、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等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项程序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严格项目质量监管。县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关卡,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有监理单位全程监控质量安全。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按进度拨付的项目资金不得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70%;在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后拨付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到位。
四、项目主要绩效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以及增建农村公路会车道,是直接服务于农村、造福于老百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农村经济最终得以发展的关键环节,20xx年项目完工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二)社会效益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完工后,乡村道路连接国道、省道、县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乡村组户,明显改善了各乡镇当地交通出行条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强力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
(三)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后,提升农村公路质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能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提升特色小城镇对外声誉,增强农业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繁荣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通过各相关建设、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正常有序。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高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日见成效。
本项目经项目评审小组考评得分81分(满分100分)。(见攸县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规划指标,拟定年度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各乡镇的呈报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再由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初步核查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计划进行复查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的。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本次绩效评价中发现:
1、项目实际运行中存在计划外项目,且无新增项目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峦山镇上垅村(C182)新修399m,补偿金额15.96万元。
⑵黄丰桥镇泉塘村(X129,泉塘——江西界)新修1Km,补助金额40万元。
⑶网岭镇湖沙垅村(C472),拓宽验收方量1806m3,补贴金额63.21万元。
⑷A.皇图岭镇港口(C303,大户坪——木角冲),拓宽项目,验收方量738m3,补偿金额25.83万元。
B.皇图岭镇芳田村新修1km,补贴金额40万元。
⑸宁家坪镇大兴(X111)新修119.30米,补贴金额95440元。
⑹A.丫江桥镇桥江村(松江森场——丰冲桥),拓宽验收方量926.72m3,补贴金额32.11万元。
B.丫江桥镇仙石村道大修1.83km,补助金额73.20万元。
⑺新市镇丁江垅(龙前——天虎山)计划大修2.153km,大修未动工;本次验收:新收界江路口约650米,验收方量270.80m3,补贴金额35.558万元。
⑻渌田镇陂垅村(Y385)拓宽验收方量169.80m3,补贴金额59430元。
2、项目运行中存在项目变更情况,且变更项目无变更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谭桥街道竹丰村(C646),计划为大修1公里,补贴金额40万元;变更后为拓宽,验收方量1150m3,补贴金额40.25万元
⑵谭桥街道万美村(河通——万美),计划为新建1.5公里,补贴金额60万元;验收为拓宽,拓宽方量1740m3,补贴金额60.90万元。
⑶酒埠江镇大芹村(C125),计划为拓宽1.30公里,补贴金额17.94万元;变更后为新修1.22公里,补贴金额48.80万元。
⑷网岭镇洞井(C405),计划拓宽0.5km,补贴6万元;验收拓宽1465m3,补贴金额512750元。
⑸宁家坪镇坪台村贺家湾线,计划为新修2.5km,造价估算100万;变更为拓宽1316米,验收方量658m3,补贴金额23.03万元。
⑹新市镇新联村(C689),计划为新建1.415km,造价59.40万元;变更为拓宽,验收方量1412.22m3,补贴金额49.4277万元。
⑺A.菜花坪镇芷陂村Y381线,计划拓宽4km,造价约72万元。实际验收:新修870m,补贴43.50万元;拓宽2184米,验收方量1149.53m3,补贴金额40.23355万元;拓宽680m,验收方量327m3,补贴金额114450元;验收水稳85.05m3×200=17010元;共计补贴968795.50元。
B.菜花坪芷陂村C291道,计划为新修3.50km,造价估算140万元;实际验收为拓宽1273m,验收方量1229.70m3,补贴金额430395元。
⑻渌田镇群新村渌草线(X137),计划拓宽2km,估算造价36万元;实验验收,新修1244米,补贴金额497600元。
3、根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应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负责的路基工程、道路外其他工程纳入补贴范围,共计补贴金额2944310.50元,具体项目如下:
⑴江桥街道桐坝村新修11米长小桥,补助标准20xx元/㎡,补助金额13.20万元。
⑵联星街道泰清塘村兴建南星塘水库,验收方量1599.60m3,补贴金额398860元。
⑶A.丫江桥镇仙石村组道,验收方量811.67m3,补贴金额28.41万元;组道接线验收方量419.62m3,补贴金额14.69万元。
B.丫江桥镇源佳(X037),护墙验收497m3×300元/m3=14.91万元。
⑷新市镇庚子村组道新修1.351km,验收方量109.81m3,补贴金额57.8833万元。
⑸A.莲塘坳镇廖公村(X128),验收护坡方量1192.26m3,补贴金额357678元。
B.莲塘坳镇星和村(C085),验收护坡方量746.31m3,补贴金额223893元。
C.莲塘坳镇中江村(Y355),验收护坡方量1285.80m3,补贴金额385740元。
D.莲塘坳镇巨田村(X124),验收护坡方量957.355m3,补贴金额287206.50元。
建议:
(一)新增项目及变更项目,应根据有关程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变更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招标等程序。2、建议严格按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补贴,对不符合补贴范围内的项目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二)20xx年6月8日,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拨付攸县交通局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经费60万元,建议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日常开支,但提取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专账管理,据实列支。
(三)建议按照我县制订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如不能直接纳入项目工程的前期费用,先在“待摊费用”中设子目归集,项目完成后按一定方法分摊。本项目中贷款利息在“融资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7060083.35元,在“间接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2415291.67元,在“待摊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1565958.34元。科目设置不规范。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商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编制7人,20xx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共18人。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市场流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第三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其中,市场流通管理股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和会展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县封锁,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管理我县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承担全县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制定出台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
2.项目涉及范围:
(1)抓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
(2)抓好县副食品基地建设。
(3)着力扶持蔬菜设施栽培。
(4)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5)搞活市场流通。
3.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白砂、庐丰、下都、通贤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建设;东门综合体项目、帝豪时代广场(二期)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冠超市在我县设立第2家分店,华润爱家超市、润和购物广场投入运营;二是现代物流项目扎实开展。年产3万吨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产,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序进行。20xx年下拨“菜篮子”建设资金到乡镇、基地,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基地生产项目建设,中农批智能化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已开工建设,福欣牧业等9家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四是市场监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了对肉品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生猪屠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1)密切部门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商务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发改(物价)、财政、农业、住建、国土、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2)构建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5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蔬菜主产区钢架大棚及省市县直控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体系建设,提升副食品基地抗灾能力,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保护区重点乡镇及蔬菜直控基地要建立农残检测室,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县农产品检测站要定期、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积极探索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城区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
(4)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水平。依托上杭县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县的“菜篮子”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完善商务“12312”、工商 “12315”和农业“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菜篮子”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xx年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对项目任务、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办理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配合。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无缝对接工作流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本年专项资金总投入551.82万元,都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本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2、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551.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核实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使服务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升级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投入情况(平均得分30分):全年“菜篮子”工程到位率为100%。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1.82万元。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100%。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2.产出与效益(平均得分30分):全县全年完成“菜篮子”工程补助551.82万元。服务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
3.项目管理(平均得分40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商务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领域的执法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用车,执法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程序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做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生猪活体、禽蛋、蔬菜储备和省、市、县副食品基地建设工作。
五、改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无。
工程绩效评价报告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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