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汇总15篇】
在当下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为加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等文件,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xx年10月23日至20xx年10月31日,对20xx年度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20xx年6月,津市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由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对津市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投入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1亿元,定向用于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智慧教育工程。
津市市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工程的中重要项目。根据规划,津市市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或“该项目”),是利用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教育改革发展,以先进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以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以及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学校智能化管理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锤炼学校信息化办学特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园语音广播系统、高考系统、校园网改造有线无线一体化网络系统、校园电视台演播系统、学校资源管理平台、多媒体网络机房(普通和带录播)、专用录播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音响及显示系统、综合显示系统。
2、立项依据
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包括:
(1)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xx年8月27日《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共中央、国务院20xx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3)国家发改委20xx年11月《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通知》;
(4)常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常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津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次)。
3、管理和实施机构
一中信息化建设专项项目由市智慧城市办负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为津市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并由其委托津市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市一中”)具体执行。根据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审查意见和招投标中标结果,实施单位对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956.5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信息技术在市一中的教学应用,进一步创新教学方式与教育模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增强信息化环境下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适应信息社会要求的创新人才,为实现教育教学的现代化夯实基础。
2、20xx年具体绩效目标
20xx年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1)完成高考监控系统的安装;
(2)完成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安装;
(3)完成校园育英广播系统的安装;
(4)完成校园网改造有线无线一体化网络机房(普通)多媒体网络机房(带录播)的安装;
(5)完成专用录播室的安装;
(6)完成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音响及显示系统的安装和损坏线路二次敷设的安装;
(7)完成LED综合显示系统的安装;
(8)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市一中对于一中信息化建设专项的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并在本次评价期间提交了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所根据市财政局的委托,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前往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市一中进行了现场评价。经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发放问卷调查、查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后,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分析评价,与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市一中沟通交流,形成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项目管理单位对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资金956.55万元,资金全部存储于实施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到位率为100%。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次评价结束时止,实施单位共计支付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总额663.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行为,有效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一是津市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中,明确了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确保用于“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建设工程”的承诺条款;二是实施单位根据各类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计划分配、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做出了比较完善和明确的规定。
但实施单位、市一中未见单独的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制度。
(2)专项资金核算
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收支,由实施单位进行核算,并分项目进行专户反映。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在“在建工程—智慧城市—智慧教育”科目进行核算,收支核算较为规范,反映结果明晰。
(3)专项资金支付
从核算的支出凭证来看,项目资金的支付,首先由市智慧城市办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再由实施单位逐级审签,并在取得施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统一发票后,支付项目进度资金,控制程序比较规范,审核、签批手续完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遵循比较到位。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规范。20xx年4月,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采购,按规定进行了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为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56.55万元,合同约定项目全部工程20xx年7月15日完成。
2、项目竣工验收监管程序到位。20xx年1月,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业主方、监理方和施工方等单位代表共15人的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通过验收的书面意见。
3、项目竣工结算程序合规。该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金额为956.55万元。按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结算管理程序,首先由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其进行了结算评审,评审确认投资支出金额为955.39万元;然后由津市市审计局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复审,复审确认投资支出金额为930.16万元,项目结算支出最终审减26.39万元。
(三)项目主要绩效
通过实施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了前述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任务。该项目投入使用近两年来,使市一中在办学硬件上上了新台阶,在以下方面产生了良好的效应:
1、多功能报告厅绽放异彩。八百多平方米的多功能报告厅安放六百七十六个座位,五十多平方米高清P2电子显示屏,大厅四周遍布音箱,明亮、绚丽、动感可控的灯光。报告厅建成后,承办了全市经济工作会、全市教师节表彰大会、全市教师培训大会、高中学生成人礼与毕业典礼、二小学生毕业典礼、学术报告交流会等多场大型会议,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市一中的了解。
2、监控无缝覆盖显公平。为了对接国家考试中心监控系统,让国家、省、市能实时查看津市考点的情况,安装了高清智能监控系统与终端。高考会考期间,监督人员坐在监控室能对学生作题情况与监考员的履职状况一目了然,极大地维护了国考的.严肃性,体现其公平性,也有力地考核了监考人员的工作。实时知悉学生的学习精神风貌与教师是否有违教学常规的现象。还可以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3、教室内置平板效用多。按设计方案,所有教室配置了使用便捷的84英寸平板内置的黑板,实现了直播互联网信息、反映教师自制课件、学生演示实验、实时呈现学生作业等功能,且其书写功能使得教师在已有的课件上添加知识点、点评和更改学生答题情况等操作十分便捷。
4、录播室显神威。录播室在隔音、录像、传声、防静电等方面装备精良,授课老师与学生交流,不受位置、空间的制约,其声音与图像能很好地同步传送到学校的每个教室、办公室;现场听课老师、工作人员不会对上课师生形成任何侵扰。录播室建成后,承办了多次常德市举办的语言、地理赛课活动。
5、广播系统智能多控。该项目建设完成的数字与模拟双控广播系统及其终端,覆盖整个校园角落,具有分区域子系统单独控制功能,实现了各年级组英语听读内容不同,但能在同一时间播放完成的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考评,20xx-2019年度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总体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评分详细情况见附件1:《20xx年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评价的情况来看,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资金管理的等较为规范,支出绩效明显,没有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监理单位选用滞后。
市一中与项目施工单位于20xx年7月签订《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含设施设备集成、安装、调试、培训等),约定全部工程20xx年7月15日完成。但对监理单位(湖南致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选用,《合同协议书》于20xx年12月28日签订,约定履行合同时间为20xx年1月2日—20xx年1月4日(2天),项目建成后近半年才选用监理单位,选用时间明显滞后,不能对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监理 ,实际仅参与项目验收过程,项目建设存在可能产生隐形质量问题的风险。
2、设施设备移交程序不到位。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已正式投入使用近2年时间。虽然施工单位编制了设施设备移交签单,但至本次评价结束时止,未见办理正式移交、签收手续,项目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日常维护责任不明确。
3、社会满意度未达到预期目标。通过对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40份,收回40份,综合满意度为80.07%,满意度得分不高,未实现预期不低于目标值85%的目标,说明学生、教师对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对系统的使用效能还不够满意,未完全达到理想状态,尚需进一步予以完善和加强技术指导。
七、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对于后期的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采购应与施工单位的采购同步到位,确保实现对工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杜绝安全和质量问题的隐形风险。对于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搞好项目设施设备和施工建设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保证监理责任履行到位。
2、尽快办理项目设施设备移交及资产入账手续,明确项目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日常监管责任,及时发现运行运转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履行缺陷责任期维修、维护责任,确保项目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改进和完善项目实施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支出的效能。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评价对象
20xx年度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批复建设的全部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包括“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以及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要坚持阳光评价,严格按评价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评价过程和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有条件的地方应公开评价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问题导向。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作用,促进“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实施。
(三)系统全面。要对“优质粮食工程”的3个子项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价,避免缺项漏项。可利用科研院所等专家团队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
(四)重点突出。开展评价工作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重点突出,重点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价内容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优质粮食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建设规模和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设计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或机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建设,是否支持了不符合支持方向的内容;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符合规定。
(四)项目效果情况。包括优质粮油产品比例是否提高;种粮农民是否增收;是否产生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四、评价依据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xx〕290号);
(三)《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xx〕180号);
(四)《关于下达20xx年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xx〕221号);
(五)《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xx〕10号);
(六)《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苏粮产〔20xx〕16号);
(七)《关于深入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苏粮规〔20xx〕6号);
(八)《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61号);
(九)建设单位的申报方案以及资金申请报告;
(十)能够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资料等。
五、指标体系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根据评价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总分,分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差:
(一)资金未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二)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领导批示并查实;
(三)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六、评价程序
各项目实施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成员可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财务、技术等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自评小组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阶段性项目绩效情况等,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结合项目单位基本概况、专项资金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等形成自评报告。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1月31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指标表(见附件1)、自评报告(见附件2)、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2月15日前,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情况初审汇总,并将初审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报送设区市。3月1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县(市、区)自评情况的'审核汇总,并将审核汇总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上报;中央、省属企业(单位)直接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书面自评材料要整理成册(按评分表所列顺序装订),留档备查。
各设区市将所属县区上报的自评材料相关电子文档、佐证材料打描件等审核汇总后,将其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省局邮箱,书面自评材料可不上报。各地对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及评分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程序性审核,并适时组织对各地自评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七、结果运用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安排以后年度的财政补助资金,如发现上报材料不实或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将作为省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和其他扶持政策方面给予倾斜的重要参考。对建设成效明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给予表扬,并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建设进度迟缓、未按申报内容建设的,进行批评,并视情全额或按比例收回补助资金。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做好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xx〕2号)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蔬菜产业发展专项的使用及管理组织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600万元。资金下拨文件为《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郴财农指〔20xx〕86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郴农委办发〔20xx〕44号),项目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下拨到相关单位。其中市本级100万元、北湖区200万元、苏仙区200万元、宜章县15万元、永兴县15万元、临武县10万元、嘉禾县10万元、汝城县20万元、桂东县10万元、安仁县20万元。
(二)专项实施情况分析。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协调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同步发展,推动我市“菜篮子”工作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为建设“五个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按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明确岗位责任制,规范项目工作程序,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力与准确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配合市财政局农业科、市农委财务科,对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进行了跟踪调查和期间考评,确保把有限的财政预算资金真正用到项目上,发挥其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为做好20xx年市本级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现场考察和评审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项目扶持引导的准确性,制定了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地科学立项及有效实施。
2、严格管理项目申报流程,设立现场考察和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项目开展论证,从中选优立项。
3、各县市区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
4、对开展项目进程督查,在各项目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当中,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基础数据。
20xx年全市实施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共计25个,共投入专项资金600万元,根据各县市区各项目建设单位上报情况,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的预期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xx年,全市蔬菜(含食用菌)播种面积167万亩,同比增长1.5%,产量约305万吨,同比增长4.8%,产值达到60.5亿元。一是加强蔬菜基地建设。抓好专业菜地提质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专业菜地3万亩,重点抓好了郴州市郊栖凤渡、坳上、马头岭、水塘、华塘、保和等蔬菜生产基地的提质改造任务。目前,全市连片10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达35个,蔬菜营销大户826户,蔬菜经济合作组织104个,无公害蔬菜基地63个、产品认证79个,绿色蔬菜产品认证16个。二是完善流通体系。大力支持蔬菜生产(营销)主体对接超市、酒店、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社区菜店,在城区开办蔬菜生鲜超市、社区菜店、蔬菜社区直通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目前,已在郴州市城区街道或居民小区规划建设50多个“菜篮子”工程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平价商店。三是建立应急机制。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与市城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自然灾害应急储备合作制度,建立“菜篮子”主要产品动态储备机制,根据本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保障“菜篮子”主要产品均衡供给,实现储菜于地(栏)、存菜于园。四是外销蔬菜产业发展稳步推进。我们大力引导发展香芋、食用菌、辣椒、菜心(菜薹)、茄子、生姜等外向型蔬菜产品。目前,香芋种植面积6万亩,产量10万吨,食用菌种植200万平方米,产鲜菇6万吨,辣椒种植面积18万亩,产量20万吨。全市外销蔬菜种植面积已发展到22万亩,年总产量达50万吨。
(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市本级:
郴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马头岭科研示范基地项目:一是抓基地建设,完善科研基地设施。建设一座阳光板玻璃薄2100㎡、并且完成了育苗棚育苗床和自动喷淋设施的建设;完成了300余米的机耕道硬化、1000㎡简易大棚之间的水泥硬化;对试验地采用喷灌软带的灌溉设施和部分镶嵌式滴灌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了蔬菜基地大门、水生蔬菜区的建设。二是积极开展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引进新品种水果番茄3个、大番茄3个、水果黄瓜1个、西蓝花3个、西兰苔1个、白菜薹2个、红菜苔4个、辣椒5个、南瓜2个、丝瓜1个共27个。番茄2个品种(果汉粉6号、石头番茄),两品种抗病力强,果实大而均匀,产量高,一个适合鲜食,后者鲜食菜用两用,货架期长,具有推广价值。水果丝瓜1个,单果重,商品性好,连续结果能力强,产量高。三是继续进行“大棚蔬菜高效栽培技术应用示范”。完成大棚春早熟辣椒、番茄、黄瓜、茄子高效栽培试验示范20亩,比传统栽培提早近2个月上市,亩产值一万二千多元,经济效益显著。
郴州市蔬菜应急储备调控中心蔬菜应急储备项目:筹备成立市蔬菜协会,积极创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加大蔬菜品牌资源的整合力度,着手打造“湘江源”等蔬菜公用品牌,达到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市场,提高蔬菜品牌市场竞争力。同时与我市周边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蔬菜应急动态储备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长期的蔬菜批发市场供求信息共享机制。
郴州市蔬菜良种物资推广中心蔬菜“五新”技术潮田展示园建设项目:建大棚2400㎡,修路500m,用泽土改良基地土壤800亩地等。通过该项目实施,示范种植30亩蔬菜新品种63个,引进示范使用生物源有机肥1个100亩,筛选出25个适宜本地的蔬菜优质高效品种,推广优质新品种10个达3500亩,推广应用泽土进行土壤调理改良达13600亩,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北湖区:
1、碧元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蔬菜温室大棚20xx㎡,蔬菜小棚子1055㎡,机耕道铺砂石750米,维修小棚子2240㎡。
2、郴州市成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机耕道500米,水沟900米。
3、北湖区海塘山香菇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冷库84m3,大棚维修18000㎡,新建大棚4000㎡,冷链物流车1台,生产设备5台。
4、北湖区金果园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冷库150m3,大坝18米x4米,水沟560米。
5、北湖区招旅菜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TD8432连栋温室大棚1280㎡。
6、郴州市北湖区小溪农百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完成冷冻库房建设及设备安装150 m3。
7、保和乡宋家洞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修建王家村边至秧子冲简易机耕道812米,整修水沟986米;武家拱桥至麻田简易机耕道398米,新修水沟306米,护坡306米。
8、高岱百果园:新建冷库140m3,雷笋基础设施、仓库440㎡,机耕道路700米。
苏仙区:
1、苏仙区曙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安装喷灌设施410亩,完成了排水渠建设1060米。
2、郴州市芝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食用菌出菇项目:建设年产菌包300万袋的节能灭菌生产线一条,包括检测设备、制冷设备购置和安装,冷冻房在、制冷库的建设与装饰。新建2500㎡出菇钢架大棚,新建预冷房100平方米、冷冻房100平方米。车间地面装饰1089平方米,地面硬化97立方米。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验收标准。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食用菌300万包,年产食用菌达1500吨,带动食用菌栽培户200户。
3、郴州华汉西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建设100亩荷花莲藕基地和500亩蔬菜瓜果基地,新建蔬菜分拣大棚一栋、新建蔬菜基地育苗床一座。
4、苏仙区鑫运种养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基地主路硬化800米,机耕道整修维护1000米,维修排灌水渠1000米,安装水管2180米。
5、苏仙区水塘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大坝沟整修800米,架生产用电线路1300米,安装杀虫灯25盏。
6、苏仙区渔网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结贫困户项目:种植90亩高山蔬菜,其中种子费0.9万元、土地租金2.7万元、翻耕费4.5万元、基肥1.8万元、播种施肥人工费1.35万元、耕作管理费11.52万元、采摘费2.16万元、运输费2.7万元。
(二)评价结论。所申报的蔬菜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3)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实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全部到位,所有项目已全部完工。
(三)经验总结。
(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和发展蔬菜科研、技术推广、蔬菜应急,切实保障全市蔬菜供应稳定和质量安全。
(二)根据《郴州市“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状》,将“菜篮子”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一是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部分蔬菜基地的水、电、大棚等配套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整体不高。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设施不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滞后,现有农贸市场场地普遍过于拥挤,其综合服务功能已落后于城市化发展。
建议:
1、建议市财政切实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投入力度,重点抓好专业菜地、规模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基地的沟、渠、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预冷库、检测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建议参照粮食、棉花等补贴政策,尽快建立蔬菜生产直补、蔬菜农资综合补贴机制、按照蔬菜生产面积或者向社会提供的蔬菜商品量给蔬菜生产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逐步解决蔬菜生产比较效益低的问题。
3、建议市里每年安排一定的配套专项资金,尽快建立蔬菜生产保险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和蔬菜生产者,互惠互利做好蔬菜生产投保,确保蔬菜生产稳步发展。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新安富领{20xx}1号文件《关于下达自治区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建设任务为25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户。补助资金资金为每户2.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3.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今年的2500户任务截止到目前:全县开工2500户,开工率100%。竣工户2500户,竣工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500户,开工率为100%。竣工户500户,竣工率为100%。入住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
1、于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对20xx年安居富民前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加快制定完善今年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对有意向的建房户,合理引导宣传,让他们做好建设用地、路、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入住。
3、多方筹集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工程建设资金,今年援疆资金3000万元。另一方面针对农户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除宣传发动百姓自筹建房资金外。同时,协调扶贫、残联、民政等资金进行捆绑使用。
4、利用冬季做好管理人员及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县共开展4次集中培训,培训管理人员96人次,建筑工匠461人次,建房户1200户。
5、充分做好备工备料工作。充分利用冬季建材销售价格低的有利因素,积极与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对接,提前储备水泥、红砖、钢材等必备建材,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6、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及“明白卡” 发放。
7、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给予验收。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安居富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资金,坚决杜绝挪用、侵占安居富民资金的情况。
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共计762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2625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xx万元,援疆补助资金300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并全部下拨至各乡(镇)场,由乡(镇)场打入建房户专户。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解决十三五农业户口建房难的问题。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根据“十三五”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实施。
(三)评价实施过程: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部署今年任务。4月25日起全面开工建设,10月30日全部竣工。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绩效分析
安居富民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县所有农业户口家庭,极大地解决了农村建房难的问题,为实现全面小康和我县20xx-20xx攻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居富民工程在农村已全面铺开,农房建设发展迅速,农村空闲地越来越少,农房原址重建所占比例较大,安居富民工程后期建设大多为贫困户和特困户,任务艰巨。
五、对策建议
为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困难的农户,在积极引导其选择成本低、面积小的抗震结构房屋,并督促农户自行备工、备料的同时,对确实有困难的,还需相关单位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资金拨付较为缓慢。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蚌埠市(怀远县)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根据年初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13所主讲课堂和30所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对照评价体系,自评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绩效目标设置(4分)
蚌埠市(怀远县)20xx年制定了蚌埠市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怀远县制定智慧学校建设20xx-20xx年总体规划)。怀远县43所学校的出口带宽均达到200M以上,所有涉及项目教学点班级网络均为互联互通。班级均配有班班通设备。
(二)资金落实(8分)
项目资金省级资金到位426.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配套设备设施落实(8分)
1.网络到位率(4分)
20xx年5月,蚌埠市安排了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截止9月底,怀远县完成所有需提速中小学200M联网攻坚提速升级工作,完成率100%。
2.班班通设备到位率(4分)
怀远县30个教学点的班班通设备全部达到要求。
二、过程(30分)
(一)项目管理(22分)
1.组织保障(3分):按照要求,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怀远县教体局明确了财审科、装备中心负责义务教育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各中心学校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领导和专职人员。
2.管理制度健全(3分):市教育局和怀远县教体局针对项目的实施制定了管理和维护制度,建立定期通报、监督检查、过程控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严格依据制度开展工作。
3.管理制度落实(3分):市教育局和怀远县教体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4.业务培训组织(4分):在市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怀远县针对智慧学校建设,6月份开展了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工作,9月份和12月份开展了教师培训工作。
5.月报报送质量(4分):蚌埠市(怀远县)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县、市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
6.项目验收(5分):在怀远县按照要求项目要求完成校级验收与县级验收后,蚌埠市民生办、市教育局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二)资金管理(8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怀远县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批审核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无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2.财务监督有效(4分):蚌埠市(怀远县)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纳入专项督导检查,开展了过程监管工作。
三、产出(25分)
(一)项目产出(25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20xx年12月24日,怀远县贫困地区13个主讲课堂、30个教学点智慧课堂全面完工,完成率100%。
2.质量达标情况(5分):无质量不达标情况。
3.成本节约率(5分):成本节约率达100%。
四、效果(25分)
(一)项目效益(25分)
1.项目运行情况(15分):蚌埠市(怀远县)智慧学校建设设备利用充分,无闲置浪费现象。学校的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xx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xx〕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xx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xx〕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xx〕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xx〕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xx〕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大道旁的攸州公园,占地面积35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绿化、给排水、游道、路灯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于20xx年 11月 25 日开工, 20xx 年 8月15日完工。完成总投资 14075.61 万元(含征地补偿),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717.54 万元,待摊费用 489.61万元,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 6868.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促进城市发展。
2、防止水土流失,给市民提供休闲观光场所。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向绩效评价组提供《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和规范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管理,提高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攸县文化园二期工程建设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9月,由攸县财政局牵头,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先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评价对象意见,同时核实调整相关事项,再深入分析调查获取的各种信息,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批复投资 5500 万元及增加的工程投资,全部为项目业主融资解决,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际投入14075.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717.54万元,设备购置费16.9万元,报批费用43万元,土地费用6868.46万元,勘察设计费154万元,监理费53.1万元,管理费193.16万元,其他29.4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攸县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设立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后及时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独立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开支手续齐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农办、规划、环保、公安、监察、审计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和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同时项目所在地也相应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了一把手为负责人。
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如期如质完成任务,县政府明确了攸县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强化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并将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进度要求,并纳入工作预安销号动态跟踪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始终执行“四制三算”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初设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部,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实行了招标投标制,株洲市原朴景观设计工程公司设计批复后,委托了攸县招投标局组织招标,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三是聘请了专业监理单位实行监管,项目聘请了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 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严格履行合同制,项目设计、招标、监理到施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合同办事。五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明确了一名高级工程师为总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为现场技术负责人,派驻了两名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还配备了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员一名。六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招标内容控制资金规模,对于新增、变更项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县财政审核后实施;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了工程结算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核后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的监控下和当地街道、村、组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四制三算”原则,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所有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为老城片区的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实施后社会和生态效益凸显。
生态效益方面:
1、增强了园林景观的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增加县城植物的多样性,维护地区的生态和谐。
3、改善了区域植物结构性,提升区域小气候,改善空气质量。
社会效益方面:
1、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
2、完善了沿线的基础设施,促进土地增值。
3、为市民提供休憩场所,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4、为攸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奠定硬件基础。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90分。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报发改批复前,未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不符合项目立项相关规定。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不符合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3、质量管理不够严格,无养护考核细则。
4、未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专柜保存,未编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目录。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资料等。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xx〕93号)和《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发电〔20xx〕6号)要求,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市级通过项目搭建小麦、面粉关键指标检测能力,其中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小麦、面粉等检测设备28台套。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围绕20xx年预算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152号下达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部完成):(1)采购要求的设备28套台。(2)建设投资完成率100%。(3)设备技术验收通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增加市级粮食质检机构小麦面粉类检测设备,从而扩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种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对象委托小麦面粉类样品检测能力,提升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望江县20xx年教育民生工程实施了5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学点与1所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合同资金36.624万元,配备324台学生平板终端、31台教学平板终端及智慧教学软件,覆盖我县3个乡镇,3个学区,421名农村偏远地区教学点学生受益,连同20xx年建设的10所教学点,已实现了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现就相关工作自评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明确目标,科学规划项目实施
我县属安徽省第三批教学点在线课堂项目县(20xx年实施),共配备10个教学点接收课堂和4个主讲课堂设备。县级投入45万元,配套采购了30套在线课堂用“班班通”设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教学点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皖教秘(20xx)88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20xx年8月对在线课堂的教学点进行了精准摸排。20xx年9月,我县对5所新增教学点进行实地环评,进一步收集核对相关数据,同时听取教师对智慧学校项目的意见、建议及项目应用预期,做到规划科学、数据准确、群众满意。10月通过线上询价的方式,投资25.8万元,增补了5套在线课堂接收设备与2套在线课堂主讲设备。这5所教学点与主讲校对应情况如下:
略
2.狠抓落实,配套资金和基础设备双到位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县教育局《望江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安排的请示》(望教[20xx]47号“安排城镇学校与乡村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272万元”,明确县级配套资金用于智慧学校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皖教秘(20xx)137号)文件要求,结合教学点智慧学校对网络要求较高的特点,我县逐校测速、逐校验收,优先将所有项目学校网络接入均提升至200M以上。20xx年8月,局仪电站下发《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前基础环境专项调查的通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学校整改后得到了局仪电站的确认.为确保智慧学校设备运行于安全高效的网络环境,使项目最大化发挥效益,我县在后续将安排专项资金50余万元,用于5所教学点的内网改造,建成千兆内网,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成立组织,压实各级成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育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20xx年9月23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望江县教育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望教财(20xx)113号),对教育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扩充,明确由教育局仪电站具体负责智慧学校建设工作。相关中心学校、项目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项目管理员,定岗定责,确保项目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2.建章立制,强化项目各阶段管理
教育局制订并下发了《智慧学校教室管理制度》、《智慧教室教师使用规定》要求学校制度上墙并严格落实。统一编制了《望江县智慧学校课堂应用记录》、《望江县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报修维护记录》等过程管理表格以加强项目常态化应用及设备的'维护管养。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印发了监督监管、过程控制、定期通报、督查整改、考核运用、追究责任等系列工作及相关办法,为项目设备持续发挥效益保驾护航。
3.严格验收,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我县严格执行设备验收、校级验收、县级验收等验收程序。20xx年9月底与中标方天立泰科技股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标公司于10月中旬开始进行了充电柜、学生终端与教师终端派送、AP安装、布线、调试等工作,10月底结束,同时各校对设备进行验收,出具了设备验收单,各教学点设备配置如下:
略
20xx年11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使用前设备状况专项调查的通知》,随及局仪电站派员逐校进行了调查了解,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局仪电站向中标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学校与局仪电站的确认。试运行一个月后,20xx年12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安装调试和校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照招投标文件中设备型号、数量,对中标方设备安装与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校级验收,在校级验收基础上,20xx年12月2日县教育局选派5人专家组对5所接收学校、1所小规模学校与2所主讲学校进行了县级验收.
4.强化培训,促进教学深度融合
20xx年10月根据中标公司提供的省平台教师学生账号,下发给各在线课堂学校进行核对,并及时反馈给中标公司。在项目设备到位,调试完成后,20xx年11月,中标公司以主讲学校为单位(主讲学校所对应的接收课堂教学点集中到主讲学校)进行了两场培训,共有24位教师参训;集中培训后,天立泰公司逐校对教师进行了校级培训,20xx年11月20日组织了县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与县级教师使用培训,培训结束前对参训对象进行了书面考试,确保了人人过关。现在2所主讲学校与5个教学点、1所小规模学校师生均在利用智慧课堂系统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正常教学,后期教育局将积极组织教师、管理员参加各类项目设备应用和管理培训,同时开展校级辐射培训,加强教学教研等工作,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教师信息化教学素养,促进智慧教学设备与学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县级验收后,我匀将及时按合同要求对项目资金100%足额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规定对项目设备进行规范登记,确保项目资产管理规范,杜绝资产流失。
三、项目产出与效果
1.常态应用,持续发挥项目效益
教育局制订了智慧学校长效运行机制,充分总结我县在线课堂项目应用经验,继续实行月通报制度,督导学校充分利用设备,杜绝闲置浪费,使先进智能的设备在教学过中充分发挥效益。
2.广泛宣传,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10月,我县组织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大型活动,向群众宣传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不仅解决了教学点缺师少教的历史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让智慧教学这一先进教学手段在最贫困、最偏远的教学点优先使用,取得了预期效果。项目实施结束,设备投入后我们对项目学校进行了教师座谈、对学生与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对这种智能化的先进教学模式普遍反映很满意。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目标质量,坚持民生主导思想,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让每一个教学点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紫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预算60万元,由三个实施主体实施,每个实施主体20万元,分别是紫金县好义镇新辉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紫金县吉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紫金县青茂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目标为引导菜篮子基地基地提升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增加收入。通过项目实施,培育示范典型,示范引导我县菜篮子基地健康发展,提高我县“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有效供应能力,确保全县“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货源充足,品种丰富,市场繁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我县对“菜篮子”基地的引导和服务,提升基地产品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总额60万元,项目资金的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待验收合格后提出资金申请,由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县政府《印发紫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紫金县农业局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项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紫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验收,实现了总体预期目标,满意度95%。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应用水塘养殖技术,不但提高龟的受精率,而且符合生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要求。水塘养殖技术具有节水,节料、节工、节时的效果,具体是节水60%以上,节料20%以上,节工80%以上。商品率提高30%以上,每造一亩节本增效2500元以上。合作社经济年增长率达35%以上,总产值提高250万元以上;从社会、生态效益角度分析: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是优质、高值、高效的产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很好的途径。以推广养殖100户、每户养殖种龟20只(6雄14雌)算,每年140X500X100=700万元,也就是平均每年为养殖户增加7万元的收入,有利于促进山区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有利于保护野生黄喉拟水龟资源,使其资源量不断增加,对于保护黄喉拟水龟种群和种质,保持生态平衡,都有积极意义。同时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是生态型产业,绿色工程,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单位能合理利用紫金县山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建设,发挥资源优势,是十分必要的,有效服务精准脱贫和全面奔康,有效地带动了农民养殖致富,使部分农民走出了脱贫之路,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也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效加快紫金县山区经济建设。
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降低生产成术,增加利润。预计20xx年总产将达100万斤,产值超过250万元,纯利8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解决农民就业不少于120人,带动就业人员年均增收1.5万元以上;从社会、生态效益角度分析,将进一步扩大紫金春甜桔的种植规模,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打造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紫金春甜桔种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剩余劳动力就业,通过大力发展春甜桔种植,有利于调整我县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项目实施,在当前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代背景下,助力地方脱贫奔康事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加快脱贫奔康,增加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具有深远的社会现实意义。
三、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合格,由紫金县政府网公开。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商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编制7人,20xx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共18人。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市场流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第三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其中,市场流通管理股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和会展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县封锁,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管理我县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承担全县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制定出台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
2.项目涉及范围:
(1)抓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
(2)抓好县副食品基地建设。
(3)着力扶持蔬菜设施栽培。
(4)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5)搞活市场流通。
3.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白砂、庐丰、下都、通贤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建设;东门综合体项目、帝豪时代广场(二期)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冠超市在我县设立第2家分店,华润爱家超市、润和购物广场投入运营;二是现代物流项目扎实开展。年产3万吨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产,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序进行。20xx年下拨“菜篮子”建设资金到乡镇、基地,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基地生产项目建设,中农批智能化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已开工建设,福欣牧业等9家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四是市场监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了对肉品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生猪屠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1)密切部门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商务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发改(物价)、财政、农业、住建、国土、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2)构建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5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蔬菜主产区钢架大棚及省市县直控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体系建设,提升副食品基地抗灾能力,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保护区重点乡镇及蔬菜直控基地要建立农残检测室,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县农产品检测站要定期、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积极探索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城区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
(4)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水平。依托上杭县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县的“菜篮子”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完善商务“12312”、工商 “12315”和农业“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菜篮子”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xx年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对项目任务、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办理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配合。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无缝对接工作流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本年专项资金总投入551.82万元,都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本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2、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551.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核实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使服务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升级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投入情况(平均得分30分):全年“菜篮子”工程到位率为100%。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1.82万元。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100%。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2.产出与效益(平均得分30分):全县全年完成“菜篮子”工程补助551.82万元。服务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
3.项目管理(平均得分40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商务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领域的执法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用车,执法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程序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做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生猪活体、禽蛋、蔬菜储备和省、市、县副食品基地建设工作。
五、改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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