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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三留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10-07 20:41:04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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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三留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男性青壮年人口因大量外出而减少,继而产生了老人、妇女、儿童“留守现象”。“三留人员”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被遗漏且棘手的现实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县农村“三留人员”的生存状况,今年6月, 县妇联通过发动全县基层妇女组织,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和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三留人员”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生产发展、精神面貌、现实困难以及所期所盼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县三留人员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县现有13个镇,250个村,29个居民社区,全县总人口约65万人,妇女人数约32万,儿童人数11万;其中留守妇女2100余人,留守儿童 6662人,留守老人6163人。据调查统计,我县农村户均人口数为4.5人, 家庭平均年收入在1.01万元,38%男劳力在荆门周边打工,62%的男劳力在广东、深圳、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打工,“留守妇女”平均年龄为38.2 岁,“留守老人”平均年龄为63.8岁, 85%以上留守儿童存在一定的学习生活问题。目前,“三留人员”在农村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留守儿童

  一是感情上缺乏抚慰。留守儿童主要靠信件、电话与父母联系,缺乏父母亲情。据调查有一半以上儿童思念父母,希望父母留在身边。留守儿童遇到困难和烦恼时,希望有渠道诉说,有亲人安慰,但相应的监护人与儿童或多或少存在隔阂,不能完全代替父母。有的父母外出打工半年才和孩子联系一次,一年甚至几年才返家一次,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多数留守儿童自制力较差,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部分留守儿童呈现畏缩型性格特征,内向、孤独、胆小、自卑、优柔寡断、害怕交往;部分留守儿童表现出逆反心理严重,痴迷网络游戏,甚至出现攻击性行为。二是行为上缺乏约束。留守儿童的教育监护权绝大部分委托给了隔辈老人,这些委托监护人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而且还要兼顾农活和家务,很难胜任监护职责,常常处在“不会管、不敢管、不舍得管”的状态。多数在外务工的父母习惯用金钱和物质来弥补对孩子的关爱,在缺乏正确引导和消费节制的情况下,导致留守儿童过度消费,人生观、价值观导向失衡。三是安全上缺乏保障。由于缺乏父母监护,导致频受侵害。留守儿童与单亲或留守老人乃至亲戚生活在一起,因为缺乏必要的监护,食物中毒、溺水、斗殴、受骗、车祸等意外伤亡事故屡有发生,甚至出现被诱拐、性侵等某些不好事件。

  (二)留守妇女

  一是劳动强度大。农村留守妇女,由于丈夫外出,要面临生产和生活的双重压力,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二是精神压力大。80%的留守妇女感到孤独、空虚、焦虑、压抑和无助,45%的家庭男劳力外出时间在2年以上,常年不在身边,每年甚至几年回家一次,情感危机、担心与孤独已经成为她们沉重的心理负担,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有的留守妇女在出现婚变时,由于对丈夫在外经济状况不完全了解,根本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甚至委曲求全,在丈夫抛弃自己后还要保留名存实亡的婚姻。三是缺乏安全感。农村社会治安相对较差,妇女没有依靠,安全感较差。留守妻子容易成为农村性侵害案件中的主要受害者。大多数留守妇女对于国家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很少,很多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维权,也不知道怎么维权。受到伤害时,有的死缠烂打,有的忍耐承受,有的茫然无措。四是致富能力差。农村留守妇女年龄平均在38.2岁左右,文化水平普遍不高,70%以上为初中文化水平,劳动技能差,不懂机械操作技术,主要从事农业和养殖业,依靠科技致富的比例偏低,劳动收入占家庭收入的 30%—50%。由于留守妇女的年龄偏大和文化水平偏低,大部分留守妇女选择分散经营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获得的收入极为有限。少数留守妇女养殖专业户及其它创业者,也举步维艰,急需技术帮助和资金支持。

  (三)留守老人

  一是生活负担重。留守老人在子女外出打工后,既要承担起繁重的农活和细碎的家务,还要独立面对就医、取暖、维修房屋等很多生活难题,还有部分老人要照顾年幼的孩子。特别是农忙季节,更加劳累,90%以上的老人反映身体吃不消,扛不住。二是疾病困扰多。由于没有子女在身边照料,留守老人的生活起居、医疗保健、精神娱乐等缺乏应有保障,身体上劳累,精神上孤独,体弱患病者较为普遍。再加上老年人发病往往具有突然性,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可能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严重后果,留守老人“生不起病,拿不起药、有病不医”的情况很普遍,“小病抗、大病捱”仍是大多数老人的无奈选择。三是生活质量差。我县留守老人的平均年龄为63.8岁,其中65岁以上占37%,由于体弱多病很少从事生产劳动,一般都无经济来源,除了子女接济外,主要依靠自身劳动维持生计,大多数留守老人饮食非常简单,尤其是留守老人,他们只求温饱,一日两餐,过着“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

  三、目前工作

  县妇联一直高度关注“三留守”人员情况,为便于管理和帮扶,建立了全县三留人员档案,对留守人员按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及留守原因、家庭状况进行登记,深入调查走访,排查出全县“三留人员”的数量及基本情况,对留守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和电话联系方式做到详细准确,并对各镇调查结果进行统一建档,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成立邻里互助组,开展互助帮扶活动。全县250个村、29个社区均建立了留守妇女儿童服务站和“四点半”学校,对留守妇女儿童在生活、生产、学习上予以帮助和指导。在各村社区试点开展“爱心妈妈”帮扶制度,建立起“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关爱留守儿童。对困难家庭予以帮扶,尤其是对于特困留守儿童和单亲特困母亲,整合民政救济、农村低保、生活帮扶等农村普惠政策资源,让“三留人员”优先享受优惠政策。积级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留守儿童中的单亲家庭儿童和孤儿定期送上生活、学习必需品,给予关爱,促进健康成长。今年六一期间,县妇联对全县80名贫困儿童、留守儿童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面向社会招募爱心人士对10名贫困留守儿童进行资助,帮组他们完成学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全面收集返乡农民工情况,积极推动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破解留守妇女创业资金瓶颈,稳步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工作,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

  四、建议对策

  (一)针对留守妇女

  积极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用,对留守妇女给予必要的关怀,为她们创造更多的条件克服困难。一是要着力提高留守妇女的发展能力,提高农村留守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她们的自身发展,鼓励农村妇女学文化、学科技,为有条件的妇女提供上学习、培训的机会。要充分发挥农村图书室、阅报栏的作用,使有限的报刊杂志进入农村妇女的视野。二是要推选一批适合“留守妇女”的致富项目,给予政策优惠,真正使“留守妇女”既减轻了劳动强度,又增加了收入。启动培训与提供妇女小额贷款相配套的激励措施,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充分发挥女村官、农业科技人员、女能人的作用,广泛开展结对帮扶,使农村留守妇女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要积极培树、宣传在创业就业、科技致富、孝亲敬老、家庭教育等方面的留守妇女典型,放大示范、激励、带动效应。三是要积极组建留守妇女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使她们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共同发展建立相互支撑的人际关系网络,从而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助能力。四是要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使“留守妇女”的丈夫尽量在本地转移就业,解决部分“留守妇女”面临的情感困境。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扶持已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家庭。五是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维权知识培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力度,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较为专业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指导。组织宣传队宣传、印制实用法律法规手册将维权知识送到留守妇女家中,利用农村广播设施,让留守妇女参与播报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知识,进行维权教育,提高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她们参与村务管理,转化她们的心态。六是要组织留守妇女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定期组织留守妇女,通过看农科片、组织农村娱乐队、开展节日庆祝活动、依托农村阵地建立聊天室等,搭建留守妇女活动平台,把组织的温暖送给留守妇女。

  (二)针对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既关系到农村人口素质问题,也关系到农村的下一代的成长问题。一是要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手段帮助人们正确看待留守儿童问题,改变人们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偏见观念,呼吁人们更多地关注他们的生活,关心他们的健康,关爱他们的子女,为维护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要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偏远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投入力度,改善其办学条件、寄宿设施和容纳能力;要充实农村教师队伍,确定专门教师负责留守学生工作,加强农村教师心理疏导能力建设;要做好留守儿童的摸底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儿童心里健康的引导,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心理教师,或对教师进行相关心理指导培训,使他们有能力对学生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指导。通过教师与学生对话,帮助学生坦然面对成长的烦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针对留守老人

  当前破解留守老人面临的问题,首要任务是强化家庭功能,同时也需要政府、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一是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弘扬敬老传统美德。目前,传统式家庭养老仍是农村养老的唯一形式,要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对农村年轻人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强化子女的赡养义务和责任。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等评选活动。对虐待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和歧视、排斥老人等行为给予曝光,要动用社会道德和法律武器维护老人利益。二是要架起亲情时时沟通的桥梁,引导在外子女经常与自己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家中大事多征求父母意见,即使没有事也要经常与老人通通话,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三是兴办农村养老福利事业,走家庭化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结合之路。政府部门一方面要加快养老院建设,同时也可以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农村老年事业。加大社会救济,完善农村社区服务。改善基层卫生室医疗条件,把留守老人的健康问题解决在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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