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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调查报告
“巾帼文明岗”是激励广大妇女争先创优、树立行业文明新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凝聚、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功立业,创先争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巾帼文明岗”创建水平,更好地服务大临沂新临沂建设,临沂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于近期对全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档案、搞测评等形式进行。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19个,省级“巾帼文明岗”83个,市级“巾帼文明岗”567个,县级“巾帼文明岗”1030个。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全市的“巾帼文明岗”在创建领域、创建氛围、创建成效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总体上呈现出稳步推进的良好势头。一是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各行业单位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单位一把手亲自主持创建工作,并把创建活动作为行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统一部署,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奠定了创建的基础。二是创建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巾帼文明岗”创建已在全市各行业中全面推开,从开始的窗口服务行业扩大到党政事业单位,从国有企业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民营企业,从城市单位走向乡村社区。覆盖全市教育、卫生、电信、税务、建筑、金融、交通等30多个行业和系统,有6万余名女职工参与了创建活动。三是创建氛围比较浓厚。各行业单位把创建活动做为促进岗位职工爱岗敬业、提升素质、创一流业绩、展巾帼风采,激活团队精神、增强岗位凝聚力、向心力的有效载体,参与热情非常高涨,创建氛围十分浓厚。大多数文明岗尤其是服务窗口的文明岗都把奖牌摆放在醒目位置,同时将争创目标、口号、领导小组、措施、监督电话上墙,员工实行亮牌上岗,使创建工作有标识。岗位女职工自觉树立岗位形象,维护集体荣誉,通过优质服务为创建活动增光添彩,使社会各界普遍感受到了“巾帼文明岗”的魅力。四是创建成效比较明显。“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激发了蕴藏在妇女之中的聪明智慧和创造活力,培育了一大批优秀女性人才,促进了行业文明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教育、卫生、税务、金融、交通、公路、网通等系统“巾帼文明岗”女职工,以高度的职业文明、高超的岗位技能、一流的工作业绩,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市国税局充分发挥30个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的示范作用,带动国税系统467名女干部职工征收入库的税款占整个国税收入的二分之一,2006年国税系统共完成国税收入55.8亿元,连续三年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文明岗女性负责人有498名得到提拔,有421名得到交流。2000年以来,全市有2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6名同志被评为省巾帼建功十大标兵,并荣获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3名同志被评为省巾帼建功岗位明星,20名同志被评为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实践证明,“巾帼文明岗”已经成为激励和鞭策广大妇女提高素质、爱岗敬业、岗位成才、奉献社会的有效载体,成为全市行业岗位规范服务、严格管理、树立形象、增加效益的示范基地,成为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引领妇女积极投身和谐临沂建设的工作品牌。
二、主要做法
1、加强规范管理。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先后4次制定、修改下发了《临沂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申报、资格认定、挂牌公示、社会监督、动态管理和激励考核等一系列创建活动运行机制,加强对“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的指导、督查和考核,严格对“巾
帼文明岗”进行逐级创建、动态管理,要求“巾帼文明岗”必须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和公约牌,自觉接受检查和社会监督,如有不良社会反映即行摘牌,有效地促进了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的全面提升。各行业、各单位也把创建活动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树优中,在服务内容、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创建活动的有序开展。2004年、2007年,两次对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进行了检查,对部分因机构合并、人员变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的129个市级文明岗进行了摘牌,对289个市级文明岗进行了更名,使各单位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有了新的认识,创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2、注重提高职工素质。各级各行业单位把提高女职工素质作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根本着力点,注重妇女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妇女人才的培养,注重为女职工成长成才搭建舞台。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城镇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广泛开展“树立正确荣辱观,争做四自新女性”和“建和谐家庭、树文明新风”为主题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国税系统开展了“知荣明耻,从我做起”演讲比赛,引导广大妇女规范思想行为,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开展岗位读书、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引导广大女职工加强学习、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争创一流。2004年,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编印下发了《“巾帼文明岗”学习材料》一书,并在各级“巾帼文明岗”中广泛开展了以“学习、创造、成才”为主题的岗位读书知识竞赛。全市近万名女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踊跃参加。全市教育、建设、供电、税务、银行、通信等行业的13支代表队参加了现场知识竞赛决赛。定期对“巾帼文明岗”负责人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巾帼文明岗”负责人的创建意识,提高创建水平和综合素质,自“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县级以上共举办培训班87期,培训“巾帼文明岗”负责人6000余人次。
3、强化优质服务。各级各行业单位在“巾帼文明岗”中扎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优质服务活动,推动了行业文化建设和行业发展,促进了行业文明新风的形成。2005年,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当时开展的“擦亮窗口正行风、服务群众当先锋”和“弘扬红嫂精神、争做时代新女性”主题实践活动,以“岗位联动迎创城,诚信服务塑文明”为主题,扎实开展了“巾帼文明岗”文明诚信服务月活动,并在临沂人民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暨文明诚信服务承诺宣誓仪式。服务月期间,网通公司实行“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并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卫生系统开展了“假如我是一个病人?”问题大讨论,使每一位职工切身体验病人的心理和需求;金融系统开展了“行业技术达标”竞赛活动,提高了广大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服务,扎实改进了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了单位形象,以实际行动支持了文明城市创建。
4、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为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进村镇、进社区,进一步调动广大女职工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巾帼文明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城乡妇女发展资源的有效对接。2006年,在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中广泛开展了“岗村联动共建新农村”活动,组织动员各级“巾帼文明岗”与农村妇代会、岗位职工与贫困妇女进行结对帮扶,为联带村和贫困妇女提供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扶持,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目前全市“巾帼文明岗”与610个乡村的4910名农村妇女结成帮扶对
子对,扶持资金167余万元,帮助联带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今年,我们结合“巾帼示范村”的创建,又在全市开展了“百岗联百村创建巾帼示范村”活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选择了100个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与60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40个“女村官”所在村结成联带对子,通过结对共建模式,力争3年内全部创建成“市级巾帼示范村”。为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我们向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发出了“献文明岗爱心建农家女书屋”的倡议,动员144个“巾帼文明岗”筹集资金16.2万元,协调省出版社购买了价值32万余元的农业种植、养殖、加工技术和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卫生保健、法律知识等各类图书近3万册,为联带村创建“农家女书屋”139个。目前这些“农家女书屋”都已启用。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还积极参与其它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活动,组织广大女职工深入开展扶贫助困、“双联双带”和千名孤儿结对救助活动,为贫困人口捐款捐物,走访慰问孤寡老人,关心下岗职工家庭,关爱贫困孤残儿童,为挽救垂危病人义务献血等,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近年来,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共结队救助贫困儿童2400余名,捐款达多170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调查过程中发现“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是部分行业单位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单位存在功利思想,重荣誉的取得、轻荣誉的保持,创建活动还没有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部分市场、新经济组织、企业等单位创建活动还不够广泛,创建活动内容还不够丰富,没有把创建活动与行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巾帼文明岗”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岗创建制度不完善,缺少量化考核条款,操作性差;有的岗考核奖惩制度不到位,没有实现绩效挂钩,争创动力差;有的岗创建档案资料不够完善,迎查时生搬硬套其它单位的模式,缺乏真实性;岗位工作人员偶有发生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不够周到的现象。
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拓宽创建活动领域。广泛开展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群众性竞赛活动,使活动延伸到女性集中的各行各业、街道社区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更广泛的领域,实现活动覆盖面的突破。
2、进一步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内涵、意义,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创建“巾帼文明岗”浓厚的氛围,扩大“巾帼文明岗”的社会影响力。
3、进一步规范创建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牢固树立“挂牌容易守牌难”的思想,把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本系统争先创优目标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根据文明岗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定期督查、教育培训、信息上报等制度,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岗的监督力度,对文明服务、制度管理好的文明岗适时推荐申报上级“巾帼文明岗”,对群众意见大、管理松散、问题多的岗位取消其“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并予以摘牌,有效维护文明岗的公信力。
4、进一步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涵。针对各级各行业单位的实际,积极引导他们结合业务工作,不断创新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形式和内涵,要把干事创业作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上来,汇聚到奉献
社会、服务群众上来。要把提高岗位女职工的素质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鼓励她们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要进一步深化岗村结对活动,引导各级“巾帼文明岗”和广大女职工积极为农村妇女送教育、送岗位、送健康、送温暖,实现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增强创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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