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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财税机制的关系论文
摘要:针对我国目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财税机制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湖北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改革措施以及改革成效进行分析,本文提出了完善财政支出结构、调整财税权限制度、完善财税扶持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是世界上发展中国家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与这种区域协调问题密不可分。我国国土面积大,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环境差异性、社会文化背景复杂性极大,交通运输业发展较慢,总体经济发展面临多方面挑战。所以,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更为突出,更应受到重视。现如今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拉大,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和有效治理,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会影响社会政治的稳定,区域差异衍生出来的矛盾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进而妨碍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迫切需要引起强烈关注,因此区域间协调发展的研究具有深刻的意义。地理区位优势和财税机制改革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基础原因是地理区位的条件差别,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条件是财税机制改革。因此,促进财税机制改革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
1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基本认识
1.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财税机制的含义
本文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容界定为:东中西部、沿海和内地的发展机会平等、区域经济之间交往关联互动密切、形成区域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我国相关学者对财税机制的基本认识理解有着较大的不同,本文笔者界定的财税机制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运用财政税收以实现经济发展及其他政府职能的相关法律制度。
1.2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财税机制的关系
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条件有很多,但最重要的影响条件是财税机制。因为国家调节市场机制的主要手段是财税机制,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保障也是财税机制。众多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也证实:财税机制对于缩小区域经济差异、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的作用。我国政府陆续采取了促进中西部同东部协调发展的经济政策。实践也证明,给予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投资、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等手段,缩小了区域发展的差距,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
2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的问题分析
2.1财政支出结构不科学
长久以来,我国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的形势下,把东部区域和重点领域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尤其是在1998年以来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使得中西部地区教育、科学、农业等发展较慢,不利于区域间协调发展,并且日后财政支出难以对中西部地区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
2.2财税权限机制不合理
首先,地方财力与权力严重分离。“财税制度是中央和地方实现紧密配合的核心问题,近几年,地方财政收入呈上升趋势,但地方财政收入的上升没有给中西部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对于公共事业支出的权利“[1],这种财力和权力严重分离的情况,加大了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困难的程度。“其次,政府支出权力界限划分不清。目前我们可以通过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不同看出,虽然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暂时没有以法律界定明确范围,但地方政府承受大量的支付压力,地方政府过多地承担了不应由其承担的基础教育科技支出、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等支出责任”[2],这种责任不仅加大了地方财力的困难,更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3财税扶持机制不完善
财税扶持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转移支付分配不合理。我国目前的财政补贴制度主要是转移支付,而在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较大。专项转移支付的优点是专款专用,资金便于管理。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专项转移制度往往在分配资金上体现出资金投入较为分散,难以集中资金发展某一地区。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往往导致补贴政策难以和各地方实际相贴合,缺乏因地制宜的作用。而在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不能准确的计算指标,不能完善的标明价格指标,影响了计算的结果及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并没有达到保证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的基本设想。
3以湖北省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为例分析
3.1湖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
在2012年之前,湖北省经济不协调的现状显而易见,有着武汉一城独大的现象。尤其是1990年到2002年,湖北省17个行政区的GDP差距悬殊并且不断呈现扩大的趋势。从空间分布特征来看,湖北省经济发展水平明显的呈现出由中部平原地区向周边递减的变化。2015年湖北省GDP增长8.9%高于全国量两个点排全国第六,全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9550.19亿元,其中武汉以10955.59亿元遥遥领先,宜昌和襄阳分别以3384.80亿元、3382.12亿元排名二三,神农架排名最后GDP22.50亿元。通过分析2015年湖北省GDP看来,湖北省行政区间的GDP差距仍较大但相比较1990到2002年有了很大的改善。
3.2湖北省区域协调发展改革财税支持措施
针对湖北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湖北省社科院秦尊文老师提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理论,2002年7月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名义向省领导建议在全省进行“一主两副”布局实施“省域副中心战略”建设三个城市群:武汉城市圈、宜荆荆城市圈、襄十随城市带。湖北省城市圈建设顺应经济全球化、改善了湖北省区域发展不协调的问题,相应的财税支持政策发挥了巨大作用。首先,根据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整工业布局,跨市实施产业布局,整合资源。第二,制定统一的财税政策,净化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环境,从财税政策上防止恶性竞争等。第三,完善城市圈内财政体制,切实理顺税收征管关系,保证各地切实获得经济发展的权利。第四,按照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在转移支付时,将经济圈内的所有城市同等对待,按实际应得给予各个市区。
3.3湖北省区域协调发展财税支持取得成效
近几年,从经济和财税发展情况来看,湖北省区域协调发展效果显著。其中武汉城市圈是全省GDP、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而且增长势头持续强劲,区域间的辐射力不断增强,武汉城市圈的快速发展,增强了对周边区域的资源的吸引,局部区域发展的同时带通更大区域的经济协调发展,以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形成鄂东钢铁走廊,以江汉平原三市为中心形成纺织及特色农产品加工群。湖北省2015年全年市州地区GDP情况显示,“一主两副”继续引领全省地区生产发展,9市州同比增速同步或快于全省平均水平。
4完善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的建议
4.1完善财政支出结构
完善财政支出结构主要表现在加大财政资金对于中西部地区的重点支持力度,开创新的支付形式。首先,调整财政投资方向,加大财政对西部地区基础建设的投资,完善交通体系,加快交通基础建设向周边延伸,积极支持现代流通业的发展,为区域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实施对于西部地区的人才优惠政策,增加科研和开发补贴,建立新产品开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基金。
4.2调整财税权限制度
首先,要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的责任。双方的责任和各自支出比例的明确可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以此避免地方与中央对地区经济发展问题的“讨价还价”。第二,通过重新规划,中央财适度放权地方。给予西部地区适度的税权,使西部各个省能出台适合本省情况的税种或废除成本高收入低的税种。第三,允许中西部地区适度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公共基础建设,这一借鉴美国政府的做法因财政应该在普遍存在经济失衡的中西部地区的基础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4.3完善财税扶持制度
首先,完善转移支付体系结构。增加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主要是加大资金对农业投资力度,财政支农的范围和重点予以调整,给予地方大量财力支持,推广农业良种、农业技术应用,建设实验基地,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第二,大力支持工业产业调整,优化升级传统工业,跨省市实施产业布局,重点支持连锁经营,整合资源,增加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
5结论
针对上述我国目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财税机制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湖北省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财税改革以及成效,本文提出了相关财税机制改革的建议。虽然全国范围内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困难还有很多,但财税机制与区域经济相互配合的好,区域经济发展就会进入良性循环,期待东中西部、沿海和内地的区域经济之间交往关联互动密切、形成区域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张玉.区域政策执行的制度分析与模式建构[D].南开大学,2006.
[2]王曙光,樊迪.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研究[J].会计之友,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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