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

时间:2022-12-08 13:23:21 倡议书 我要投稿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用到倡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倡议书是为倡议、发起某项活动而写的号召性的公开提议性的专用书信。相信写倡议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火安全的倡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1

致广大市民: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巴宜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者。

  森林和草原等生态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职责,既要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乱扔烟头,焚烧荒草、秸秆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火灾危害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又要大力宣传做好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二、争当森林草原防火践行者。

  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牢记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

  不准在林区内和景区内非吸烟点吸烟丢烟蒂火种;

  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易燃品进入林区;

  不准在林区野外生活煮饭、生火取暖;

  不准在林区上坟烧香纸、燃放鞭炮、礼花;

  不准在林区点燃火把照明行路;

  不准在林区毁林烧荒开垦;

  不准在林区旁烧树叶、草、田梗等杂物;

  不准在林区内烧炭、烧火粪;

  不准在林区使用土制火枪狩猎和烧火驱兽,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不准无消防安全装置的车辆进入林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当好护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从我做起,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共同保护森林资源,为建设经济强区,构建和谐巴宜贡献力量。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2

尊敬的xxx: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每年这时候,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气温急剧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祭祀用火、农事生产用火、旅游用火三峰叠加,防灭火任务艰巨。我们要自觉遵守全面禁止野外用火、祭祀用火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及易燃品进入林区、林缘地、坟区、墓地;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农事农耕活动不私自烧秸秆、烧荒草、烧田坎。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要积极倡导安全文明绿色殡葬、祭祀,转变传统祭祀观念,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3

全市广大市民:

  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一、文明祭扫树新风。不在林缘、林地、草地用明火、焚烧纸钱冥物,提倡植树祭祀、献花祭祀、清扫祭祀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活动。

  二、培育家风传美德。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树立厚养薄葬、绿色环保新风尚,将纪念逝者与弘扬优良家风相结合,使祭扫达到“传递亲情、传承家风”的真正目的。

  三、缅怀先烈扬文化。提倡“献祭礼、讲变化、诵家规、谈感恩、致哀思”等家庭祭祀文明礼仪,把祭祀活动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融合起来,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的感恩意识。

  四、党员干部作示范。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革除陋习,自觉进行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五、文明祭祀从小抓起。倡议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清明期间做好野外防火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防火责任意识。

  祭奠先烈,孝思感恩是清明的传统,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泸水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市人民共有的绿色家园出一份力。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文明祭奠、安全祭奠、节俭治丧等相关规定,倡导安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弘扬新风正气,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野外用火,一律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4

各位同学:

  4月5日清明节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扫墓是对祖先和已故亲人表示感恩和深切怀念的重要方式.在节日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清明祭祖,森林防火安全不能忽视,同时,出行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为了和同学们及家长一起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向广大同学并通过你们向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上坟时不烧纸钱,不烧坟草,不放鞭炮,不吸烟,杜绝一切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林木行为.上山扫墓祭祖倡导用植树,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方式,讲文明,树新风.

  二,不将火具和香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一旦发生山林火灾,要尽快报警,火警电话号码为119.

  三,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四,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家长带孩子上坟祭祖,踏青春游千万注意用火,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五,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车或驾车.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5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推行科学文明祭祀,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祭祀的引领者。

  “踏青扫墓世传承,倡创文明祭祀新”,倡导广大市民采用网络祭扫、云祭扫、居家追思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转变观念,在节俭治丧、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文明低碳祭扫。

  二、勇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青山”。各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清明期间,全市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所有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寄存骨灰的宗教场所等祭拜场所现场祭扫活动,严禁群众到山头、林地、墓地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他人野外违章用火或有火情,应立即报告。(森林火警报警电话:xx)

  三、善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参与到建设绿色三明的行动中来。

  我们相信,只要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绿色三明一定会更加秀美!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6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奠定了xxxx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1、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的理念,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随意践踏和破坏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和私开滥挖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3、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减少火险隐患。

  4、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望相助,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去,为把xxxx这道绿色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使xxxx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而共同努力!

  xxxx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20xx年4月1日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7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乡镇或市县区防火值班电话。

  7、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8

全县广大网民朋友们: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清明节将至,各种农事、祭祀和生产等野外用火行为急剧增加,是森林草原火灾的易发高发期。为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我们倡议:

  一、争做森林草原防火的实践者。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草原火灾是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难度高的自然灾害之一,对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网民朋友们自觉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在森林草原区及其边缘地带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及其它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一旦发生火情、火灾,请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12119。

  二、争做移风易俗的传播者。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在尊重传统祭祖习俗的同时,更要顺应社会发展趋势,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坚持从我做起,以平安为本,彻底改变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陋习,倡导通过网络祭扫、远程视频、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挂纸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进行祭奠。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环保、安全的方式予以表达,由实地实物祭扫向情感表达、家风传承转移。

  三、争做遵纪守法的守护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森林草原区违规用火或失火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我们坚决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更不能以身试法,争做学法、用法的好网民。

  四、争做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者。

  要自觉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共同担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责任,自觉向身边人、亲朋好友和邻里宣传保护森林草原有关知识,认识火灾的重要性和危害性,提升群众预防、自救和减灾能力,形成起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良好局面,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同时,我们也积极呼吁,建议广大网民将此倡议书尽可能的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及各类社交平台进行转载,您的每一次转发就是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次贡献。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守护好绿水青山是对先人的敬重,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请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爱护绿色森林。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积极投身“一村万树”工程和“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为建设绿色、生态、美丽的新华池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9

广大居民朋友们:

  春季风大物燥,易发生火灾,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保护财产、珍爱生命。农场生活服务管理站发出如下倡议:

  1、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人人防火、事事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安全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学习熟练掌握各类灭火器的和灭火技能。

  2、检查家庭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家庭中火、电、气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规范电源线路,及时更新家用电器,严格按照要求操作;经常检查厨房内的通风换气设备;家中不宜存放易燃可燃物;自觉养成用火不离人的习惯;自觉做到不在室内乱丢烟头、不在院内乱放烟花炮竹等。

  3、做好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和培养“人走灯灭,人走断电”的良好习惯,主动纠正和制止各类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和行为,人人争当安全防火工作志愿者。

  4、培养掌握消防知识,树立正确消防意识。家长或监护人要孩子不要玩火。

  5、平房居民大风天不在室外点明火,柴草垛等易燃物要远离住宅。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10

各位同学:

  4月5日清明节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是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扫墓是对祖先和已故亲人表示感恩和深切怀念的重要方式。在节日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清明祭祖,森林防火安全不能忽视,同时,出行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为了和同学们及家长一起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向广大同学并通过你们向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上坟时不烧纸钱、不烧坟草、不放鞭炮、不吸烟,杜绝一切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林木行为。上山扫墓祭祖倡导用植树、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方式,讲文明,树新风。

  二、不将火具和香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一旦发生山林火灾,要尽快报警,火警电话号码为119。

  三、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四、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家长带孩子上坟祭祖、踏青春游千万注意用火,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五、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车或驾车。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11

广大城乡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倡导安全用火,认清火灾危害。

  请广大城乡民谨记我县是森林高火险区、冬至期间是高火险期,冬至进入林区追思先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林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进行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平安作为对亲人的最大告慰。

  二是倡导文明祭祀,弘扬节俭风尚。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管住老人、小孩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不给疫情防控“添堵”,不给森林防火“添乱”,争当文明、有礼龙游人。

  三是倡导爱护森林,呵护美好家园。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加入到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中来,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尚,自觉爱护身边的林木,你我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争当绿色家园的守护者、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和璀璨明珠。如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火灾,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同时采取合理方式做好避险救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12

全市广大市民:

  一年春草绿,风起清明时;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每年清明节,因上坟烧纸、敬香点烛、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为保护绿色家园,呵护秀美山川,重庆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明辨是非的守法者。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期的有关规定,听从护林员、守卡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劝导、管理,严格扫码入林,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杜绝一切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

  二、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

  讲文明,树新风。扫墓祭祖时不烧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倡导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文明行为。

  三、做绿色新风的传递者。

  踏青春游时杜绝用明火,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等,在林区和林沿周边不烧荒、焚烧秸秆和烧灰积肥,劝导家人与朋友文明旅游、平安出行。

  四、做爱绿护绿的志愿者。

  自觉担当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监督员,共同筑起爱护森林、严防火灾的防护墙。如遇山火发生,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切勿盲目扑救,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与义务,人人都来做森林的守护员,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一份力量!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13

尊敬的学生家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倡议人:

  日期: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14

致全区广大居民: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每年这个时期,因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守护海岛绿水青山,落实长岛综试区禁火通告要求,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从严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保障海岛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岛居民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要严格遵守禁火通告要求,林区一律禁火,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野外生产作业失范和儿童玩火引发火灾。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疫”在当下,“忆”上心头,文明祭扫,寄托远思。清明节传统祭祀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岛居民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持从我做起,减少出行、居家思忆。大力提倡文明祭扫、鲜花祭祀,推广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绿色低碳祭祀形式,告别传统陋习,崇尚文明新风。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文明祭扫的表率,发挥自身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文明祭扫、安全祭祀、移风易俗、节俭治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三、广泛宣传,传递新风。

  全岛居民要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如果发生火情,要沉着应对、科学处置,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切勿盲目扑救,严禁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我们要牢记: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xx报警。

  海岛绿色来之不易,文明祭扫弘扬家风。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守护海岛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防火安全的倡议书15

全县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冬季天气干燥,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全县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林农的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县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

  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清除林间杂物,如地表杂草和玉米秸秆、枯枝落叶、凋落树皮等,这样既可以可以预防火灾发生,还能够把在枯枝落叶上越冬的美国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虫害的.发生机率。

  2、自觉禁止在林间堆放玉米秸秆等杂物,防止出现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因未消除隐患林地、造成毁林的林户,将延期或不予办理采伐证。

  3、自觉禁止野外用火。

  严禁任何个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在有林地周围进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开展冬季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专项行动,对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严肃处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希望林农抓紧时间,及时清理火灾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防火观念,群策群防,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共同营造全县上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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