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模板汇编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XX(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XX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________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交下________年租金,
第一个________年叁仟元;
第二个________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村,镇水磨村,( )村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云(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山
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 )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 )亩( )亩/元
3.耕地: ( )亩( )亩/元 三.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
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
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
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
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合理开发坞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镇的旅游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东阳市虎鹿镇坞葛村村后,小地名为大岩山。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果树、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因为旅游需要建设的永久建筑,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四. 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亩,亩/元。
2.荒坡地: 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乙方每次承包费打入村集体帐号,甲方需要提供盖章签字的收据。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 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应将承包范围内山林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
理。乙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 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
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通知甲方,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终止本合同,如
荒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鲜鱼村一社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xx年,即从**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 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 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 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 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 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xx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 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 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
xx年xx月xx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7
甲方:xxx市xxx区 村委会 村民小组。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村民委员会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决定对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荒山概况:
1、位置:
2、面积:_____
第二章承包期限:_____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___—20___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11月30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___—20___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章土地的拨付: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
第五章承包权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成果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
第七章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内如甲方须采伐该片林场内林木、进行采石、取土、修坟等活动,应当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若甲方从事上述活动与乙方的正常经营存在冲突时,甲方应当先行与乙方进行协商,且应当在经过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若进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活动,应当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
(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
(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30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
(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
(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9)国家因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30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30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12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
第九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十章附则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9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月日,至贰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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