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3-07-27 16:48:1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集合】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集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土地一块。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发包土地四至界线为东至:

  二、承包年限五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付款方式及金额:土地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每年的5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收侵犯。但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

  五、在承包期内,因做到安全生产经营。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在原承包土地上的附作物因国家征占、属于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八、合同满期后,提前一个月另行协商承包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乙方不再承包,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在合同期内,如乙方不再经营而终止协议,但必须按合同支付合同余年的承包费用。

  九、未经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此合同发生纠纷由社区协调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

  甲方(转包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面积共为亩。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月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 年 月 日。

  四、转包土地用途:。

  五、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

  六、乙方不得私自更改土地用途,如果乙方更改土地用途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且乙方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有权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其他有偿使用的设施需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在承包期内乙方没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乙方确实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需同甲方协商。

  八、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十一、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X年 X月 X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2] 、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__________,总面积亩___________,四至界限为: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月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⑵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_____金元,总承包________金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

  四、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凤山乡黑塔沟村或社区3、4、5社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贰拾壹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20____年,自20____年10月20日起至20____年12月30日止。联系方式:___________。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20____年(20__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币600元(田:2.5元/亩,地:13亩300元/亩,荒坡:5.5亩100元/亩)。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20____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____年10月2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规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理。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所有建材加工生产、包装生产。

  7、本合同在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员会、凤山乡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顺庆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顺庆区起诉。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7

  第一章宅基地相关法规及案例

  一、农转非后还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未履行法定手续的宅基地被占用如何处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请一处空地作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单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李某向村委缴纳了2万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资1万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会以李某拖欠鱼塘承包款2万元为由,将此宅基地又划分给别人。村委会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获得宅基地应向乡镇土地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再由县级土地部门批准,方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权,李某从未获得土地权,不存在取回的问题。至于李某缴纳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于村委的越权,要求村委会返还,李某平地的经济损失也可向村委主张,但原则上要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本身李某应知村委无权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其自身对此存在过错。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过承包合同的法律关系,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转让

  符合特定条件才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农民非法出卖宅基地的,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转让的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体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统一;(5)宅基地不得单独转让,随地上房屋一起转让。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权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所有权人所有,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宅基地所有权人应返还或者补偿建房人的损失。例外情况,如是租赁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确约定改建扩建应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则不予赔偿的,原则上尊重当事人约定。

  五、房屋拆除后,如何确定宅基地的使用权

  1、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拆除旧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但需报经乡镇政府根据村镇规划等批准。2、农民因搬迁到城镇或者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后,拆除房屋的,村集体收回再行分配。3、国家征收,由国家行使权利,经济补偿给农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财宝和文物的处理。

  1、公民、法人对于发觉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证明归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2、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应立即报告文化管理部门,不能私自挖掘古遗址、古墓群等。

  七、现役军人能继续使用宅基地吗

  农村户籍的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因此他们并未完全脱离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续享受分配给其耕地、宅基地的权利。如果是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退出现役的,称为专业,国家给予安置,可以看做是迁移而脱离了村集体组织,村经集体讨论,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换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将各自拥有土地证书的宅基地进行了协议互换,双方并未向土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双方各自进行了建房,双方均知道且未提出异议。后李某受鼓动,以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王某侵占宅基地为由诉讼,要求退出侵占的宅基地,回复原状。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愿签订协议互换宅基地,且已实际履行。现李某反悔,其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法院应裁定中止本案审理,司法建议土地部门责令双方补办宅基地变更登记后,由李某撤诉。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门责令期限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则法院恢复审理,依据土地部门的决定书,判决互换协议有效,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九、共用宅基地时各方使用权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经过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则权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视情况要求非法占用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占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视为默认,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妨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章土地征收与征用

  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政府的征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死亡人员能否成为征收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不能作为安置对象。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体成员对本组织发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有限承包权。

  二、土地承包经过法定程序后生效

  第一步经村民会议选举承包工作小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拟订方案过程中应当遵循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的原则。第三步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承包方案。第四步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第五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时取得承包权。

  三、发包方能够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无权干预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选择从事何种类型的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能否因为妇女离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内,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对土地进行调整

  承包期内,遇到人口变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时,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三分之二讨论同意,经乡镇和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能调整的,按照合同约定。

  五、承包家庭成员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占的土地份额是否被继承

  承包方是以户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由于户还在,因此不发生集成的问题,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户消亡的,则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组织收回,但应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经营家庭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集成。

  六、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山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如承包人的继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地,如继承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则继承应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给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送给他人经营,受遗赠人即可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承包合同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尽了自己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全部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若不可抗力仅使部分标的.物受损,仅需变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九、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是否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农村土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该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转包的条款,发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2、承包人转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经发包人同意,此处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认,发包人明知转让行为而未反对的,视为默认,转让行为继续有效。

  《最高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十、发包方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原承包合同无效。

  案例:承包期限内,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资修路的便利,承包户经营和销售的利润翻了几倍,村委认为承包款太低,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高承包款。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示公平的,并不会导致承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发包人要承担责任吗

  案例:王某与李村签订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为村民干涉无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经济损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的,发包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追究该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1、 转包:内部农户之间,转的是使用权,经营权主体不变。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2、 出租:集体之外的人。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3、 互换:本组织经营权的互换,互换后,还应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

  4、 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来源才能转让,转让的对象应为从事农业的农户,要经发包方同意。

  5、 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入股分红。

  6、 反租倒包。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者由集体直接经营。

  7、 退包。承包户不想或无力经营,交回集体。

  十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经营权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让的,虽然互换合同,转让合同未经登记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承包方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因此与承包方交易,支付了价款,并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流转时(包括转让)无需经过发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将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从事商业活动

  须符合三个条件,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2、入股只能从事农业经营,不能从事其他工商活动。3、入股是从事合作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能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例外: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相应使用权等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合作条件,但不能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十七、发包人采用强制手段干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十八、对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邻权利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但因此造成相邻方损失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第四章其他

  一、乱施农药引发伤亡构成犯罪吗

  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违反规定滥施农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水事纠纷,对政府的调解处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不同于行政裁决,对调解不服不能行政诉讼,要提起民事诉讼。

  三、蓄洪使用农民土地的如何处理

  政府将给与补贴和救助,但农民不能阻扰执行公务,否则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8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办理。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 甲方应当采取,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的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____年_月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9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承包地点:

  二、承包面积:

  三、承包期限:甲方将土地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1月30日止,承包给乙方经营。

  四、承包价格:每年 ,乙方采用每年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五、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土地丈量、土地上的青苗费由乙方负责。

  六、经甲乙双方办理手续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至合同结束。如有纠纷乙方负责处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0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

  发包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XX县罕井镇

  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所建设、种植的地上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间,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及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对承包土地有独立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5.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并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本合同转包后,甲乙双方仍应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和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进行处理。在合同期满后90日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如因甲方违约,须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土地承包费。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期内以何种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费为人民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筑物、树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十、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1

  甲方:xx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以西与村xx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xx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xx月xx日起至二oxx 年xx月xx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xx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2

  发包方:___市___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__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面积亩的土地(良田)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承包期限三年(自20____年1月4日至20____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亩660元整,合计___________币(大写)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当年租金。

  第二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承包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不改变农田现状。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农田各项政策性补贴归甲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条:承包期最后一年,乙方不得种植午季作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承包的土地达到承包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起诉。

  第八条: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保证金抵交最后一年承包款。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

  20____年1月4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4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地 块名 称

  地块

  编码

  坐 落

  面 积(亩)

  质 量

  等 级

  备注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积总计

  二、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

  1. 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 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构成违约。

  4. 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权获得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补偿。

  3.承包方通过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由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终止。

  4.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原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15

  发包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农业科技,改变传统耕作方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于年月日召开的群众代表决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土地的面积、位臵。

  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报镇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种植、养殖。

  2、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四、 地上物的处臵

  1、该地上有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2、承包期内,乙方所建、所种的一切地上物,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应及时拆除或无偿交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每年 年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缴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技术开发、宣传、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经营时必要财产的权利。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被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人民币 元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部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见证员各持一份。 附:①土地平面图

  ②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或决议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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