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交通事故民事答辩状

时间:2024-10-17 12:23:57 答辩状 我要投稿

2016交通事故民事答辩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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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交通事故民事答辩状范文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一】

  答辩人刁某甲,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公民身份号码xxxxxx。电话:xxxxxxxx。

  答辩人刁某乙,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公民身份号码xxxxxx。电话:xxxxxxxx。

  原告叶某甲诉被告刁某甲、刁某甲、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已收阅。现被告刁某甲、刁某乙作如下答辩:

  一、肇事车辆XX号小型普通客车已在被告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通险(限额122000元)和商业险(限额300000元)。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险(限额122000元)范围内先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原、被告双方的过错分担(被告刁某乙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叶某甲承担此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自己应承担其原告经济损失的30%,被告承担原告其经济损失的`70%。被告刁某甲、刁某乙承担原告其经济损失的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300000元)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答辩人刁某甲、刁某乙已预先赔付过原告叶某甲29161.5元。其中:1、某县赤光卫生院的救护车费及医疗费共计405元;

  2、某县人民医院医疗费共计2079.3元;3、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费共计:20556.4元;4、支付原告父母1600元;5、住宿费500元;6、伙食费933元;7、其它费用(白蛋白、奶粉、牛奶、床)1095元。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将答辩人刁某甲、刁某乙已预先赔付过原告叶某甲的29161.5元返还给我方。 1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原、被告双方的过错分担(被告刁某乙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叶某甲承担此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案诉讼费应由原、被告按照过错及赔偿比例承担。

  综上所述,现恳请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对被告刁某甲、刁某乙的诉讼请求。

  2 答辩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答辩状【范文二】

  答辩人:周口凯翔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若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亚平,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张永幌,张秀悦,张秀财,张秀明,

  答辩人周口凯翔物流有限公司因与被答辩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根据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特作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周口凯翔物流有限公司仅仅是豫PP5288和豫P9678挂的挂靠车主,不是实际车主。简国卫是车辆的出资购买人,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实际车主,简国卫在河南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车后,为了经营旅客运输,挂靠在答辩人周口凯翔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并签订了挂靠协议,该协议第七条也约定了简国卫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简国卫自行负责,与答辩人无关。简国卫与答辩人周口凯翔物流有限公司之间是一种挂靠与被挂靠的法律关系。简国卫作为实际车主应当承担本案的补充追偿责任。因简国卫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应当追加简国卫的法定继承人为本案的当事人被告。

  二、答辩人周口凯翔公司既不是挂靠车辆运行支配人,又不是该车的'运行利益人,依据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实际车主简国卫与答辩人周口凯翔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后,依照协议的规定,简国卫做为购买车辆的实际出资人(挂靠人)

  独自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支配、收益和处分权,作为登记名义人的被挂靠单位周口凯翔有限公司不是车辆的所有人,既不能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任何利益,也不能支配车辆的行驶和营运,因而对挂靠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监督管理义务,答辩人虽然是挂靠车辆的名义车主,但车辆的行驶和运营却是在挂靠人简国卫的控制之下,被挂靠的答辩人既不能支配车辆的行驶和运营,也不能从车辆运营中获得利益,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物权法规定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登记只是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而非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车辆作为动产,并无法律明文规定其必须以登记过户作为交付,应按物权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以转移占有为交付,自交付时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故作为实际出资人购买车辆的挂靠者才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挂靠单位仅是登记的名义车主,而非法律意义上的真正车主。本案中简国卫是出资人,是真正意义上的车主,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因此,简国卫才是本案的赔偿责任人。答辩人不应承担被告简琪琪应该赔偿部分的连带责任,简琪琪的补偿部分连带责任应由简国卫的法定继承人承担。

  三、被答辩人作为原告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且该部分也不应由挂靠车主承担责任。被答辩人要求的尸体冷冻费依法已包含在丧葬费用里,不应再重复要求,老人抚养费应提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证明,同时七个之女应该分担,而不是起诉的五分之一。

  综上,答辩人不是挂靠车辆的运行支配人,又不是该车的运行利益人,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简国卫作为真正意义上的车主,是肇事车辆的车主,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列为本案的被告,承担连带补偿责任,而不应由答辩人承担责任。

  此致

  漳平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周口凯翔物流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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