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民事答辩状范文
导语: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民间借贷民事答辩状范文,欢迎阅读。
民间借贷民事答辩状范文(一)
原告:陈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联系地址:本市普陀区×路×弄×号×室
联系电话:××××××××
被告一:赵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联系地址:本市黄浦区×路×弄×号×室,
联系电话:××××××××。
被告二:李某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联系地址:同上。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请求事项:
1. 依法判令二被告归还借款36.5万元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主要事实和理由:
2009年原告因自己虹口区的房屋拆迁而结识赵某某。因被告赵某某帮助原告将两套动拆迁房屋分别按实物和货币两种方式安置而获得原告之信任。
原告动拆迁款项到位后,被告赵某某以能够帮助购得既将动迁的二手房为由,通过转账、收取现金等方式分五次(2万+1.5万+10万+27.5万+0.5万)向原告收取所谓购房款和交际费累计41.5万元,结果所谓代购根本没有办成。
其间,被告对所收取的1.5万元和10万元在2010年10月25日出具了字据一份,明确转为借款。
后被告因刑案而被判刑,2012年6月2日,被告出狱后,声称自己刚刑满释放,没有工作。经和妻儿商量,央求原告原支付的代购房款转为借款供其妻儿购置解决动迁的居住问题,并让原告酌情资助部分,原告同意了。故被告于2012年6月2日,正式出具36.5万元的借条一张。并写明其所在的房屋动迁款发放后就一次性归还情结。
现在,原告了解到被告所在地的.房屋已经开始动拆迁并开始发放动迁款,但被告却故意躲避,不归还欠款。
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如前。
此致
黄浦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民事答辩状范文(二)
答辩人:江西xx医药有限公司,地址:兴国县xx工xxC区,法定代表人:曾xx,系公司董事长。
被答辩人:陈xx,男,汉族,1965年7月28日生,江西省兴国县人,住兴国县潋江镇xx大道永xx花园26号,身份证号码:3621331965072xx018。
答辩人因(2016)赣0732民初字17xx号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被答辩人主张2012年4月2日答辩人因周转向其借款70000元不属实,该笔借款系案外人蔡xx个人向被答辩人陈xx的.私人借贷,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从未向被答辩人主张借款,请人民法院依法查清事实,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此致
兴国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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