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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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9 05:43:43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代理合同模板合集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代理合同模板合集6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甲方所有的二手车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二手车销售代理。

  二、 甲方须向乙方无偿提供甲方的销售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质)。

  三、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3辆车(任意挑选),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随时随意调换甲方的任意型号车辆。

  四、 甲方必须提供甲方的所有车辆的.真实信息。

  五、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格,具体价格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此保证金与合同终止时给予全额无息退还)。

  七、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有刮擦、碰撞及其他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授权有效期自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缴纳保证金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

  乙:

  甲方为处理与 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上海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LED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LED系列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LED系列产品;

  3、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即20xx年月日起到20xx年月日止。

  4、销售区域:

  (1)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批发商,或自行进行工程销售;

  (2)销售甲方规定的LED系列产品及其它授权产品。

  5、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6、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特殊工程客户可由甲方协商处理。

  7、乙方自负盈亏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证书,例如: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确保为乙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

  (3)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更优质、实惠的`产品;

  (4)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5)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个月包换,年免费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

  (6)协助乙方制定其区域内的营销战略、业务模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三、品牌管理费与团队建设

  1、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品牌管理费(年度销售目标的0。1%)。

  2、团队建设:初期成立不少于名专职销售ART产品销售人员,根据业务拓展需要逐步增强销售服务团队。

  四、订货、退换货程序:

  1、乙方正常情况下提前15个工作日下订单计划,乙方订购产品时,必须先填写由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合同》和《订货单》传真到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发货,《供货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的签约代表人对货款负有个人连带责任;

  2、自出货后3个月内,若退回的产品无质量问题或人为损坏包装的,甲方将重新包装(包装费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重新发货给乙方;

  3、乙方退换货应事前书面申请退换货物清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换,退换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清点的数量为准;

  4、乙方取得授权区域总代理资格后,首批购货万元进行市场拓展。

  五、运输方式验收

  1、甲方以公路或铁路运输发货到乙方指定的场所;

  2、乙方负责跟进货物的收发情况,并在货到3日内将签收送货单交给甲方;

  3、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少于万元(含万)的,当次运费由乙方负担;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当次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办法:

  1、乙方向甲方付款时,一律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业务代表支付现金或支票,否则视为乙方未付款,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时,先付款后发货。

  3、甲方产品单价以结算价为准,如根据市场情况需要调整价格的,甲方提前20天知会乙方。

  七、价格与市场支持:

  1、甲方执行全国范围区域总代理统一的价格体系;

  2、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广告支持:按照进货回款投放,超出部分需经双方协商后根基市场情况投放;

  4、媒体宣传方式:以展示架、展示板、店招广告为主,广告费以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和发票或收据进行核销(用货物或现金方式),设计方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5、乙方进行终端推广时须严格按ART品牌的VI标准执行。

  八、销售目标、合约的终止与续约

  1、根据乙方代理区域的市场现状及发展潜力,制定年度销售目标为万元,乙方在半年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30%,如果在规定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并视情况收回乙方的总代理商权,甲方执行终止合同;

  2、合约期满后,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80%以上的,乙方拥有续签区域独家总代理的优先权,完成100%销售任务的自动续约。

  九、其他

  1、本和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与纠纷提交所在地的有关司法机关仲裁。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拟定补充协议或协议副本,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

  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定 义

  本合同对下述名词均赋予定义:

  一、“约定产品”指 生产的 等系列产品。

  二、“技术资料”指对“约定产品”的样本和产品技术说明书。

  三、“技术服务”指对“约定产品”的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均为无偿服务。

  四、“质量问题”指“约定产品”因生产材料或加工工艺而导致的产品性能参数指标与标定的不符的问题。

  五、“代理销售”指甲方委托乙方对“约定产品”所进行的营销活动。

  六、“售后服务”指对约定产品销售以后的跟踪服务。

  七、“销售网络”指销售“约定产品”所发生的代理商、经销商。

  第二条 委 托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约定产品的 地区代理商。

  二、本协议代理期间,甲方按照代理价格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乙方每一销售年度应实现销售约定产品不少于 块。

  三、乙方销售价格与代理价格之差作为代理费。

  四、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付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乙方代理期间完成销售约定产品的数量后,自动转为货款;若乙方在本年度未完成约定数量的销售,此款将不予退还。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权利、交易和付款条款

  一、义务

  1、甲方

  (1)为代理商提供质量可靠、资质齐全的约定产品和技术资料。

  (2)为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费用由乙方负责)。

  (3)协助代理商开辟市场,以及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4)根据接到的代理商销售合同合理安排生产,保证及时供货。

  (5)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信息。

  (6)负责为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起技术性售后服务体系。

  2、乙方

  (1)正确介绍甲方公司、产品,以建立有规模的长期的竞争优势。

  (2)要与甲方交流所有的市场活动并参加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

  (3)建立售后服务的网络体系。

  (4)在合同期内,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

  (5)有权坚持约定好的交易代理方式。

  二、权利

  1、甲方

  (1)有权要求乙方全力向其客户推广甲方的产品。

  (2)指定乙方在代理年度内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违规或未达到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3)有权对乙方进行约定的业务考核、技术培训。

  (4)有权要求乙方在所辖代理区建立专业售后服务点。

  2、乙方

  (1)对约定代理产品有自主经营权。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约定产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3)对有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乙方有权维护、更换。

  (4)乙方为地区代理商,当地所发生一切相关业务均由乙方代表甲方办理。

  三、销售政策

  此协议书原则上用于直接销售合同。在合同地区视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代理已得到授权,直接销售甲方产品给客户。若客户对销售的项目有特殊要求,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价格、交货日期和一些相关事项以前,乙方与客户签署合同的责任自行承担。

  1、一般原则

  (1)甲方按照约定给予乙方代理价。

  (2)乙方对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客户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外,由乙方向客户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3)所有订货规格型号等均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邮件或传真,送发给甲方。

  2、付款及价格

  (1)乙方在发送订单时支付总货款的30%,余款在乙方提货时一次性结清。

  (2)代理价格按照本协议的附件《产品代理价格表》执行。

  3、产品定单:在乙方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3天内,将订单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以便与甲方及时供货。

  4、售后服务:甲方对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培训及保障。

  5、甲方应以正式的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表示对乙方订货给予确认,同时告知供货时间,一般情况下所订产品的供货期30个工作日。

  6、代理协议签订前,甲方对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的项目将继续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在签订协议前将此部分项目告知乙方。

  7、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在约定地区外进行销售。

  四、如果约定地区客户和甲方直接联系,甲方应通知乙方,并把用户交由乙方管理。

  五、乙方在销售约定产品时,实行报备制度。即某项目不在乙方代理区域,乙方因有特殊人际关系,就约定产品与用户进行业务合同,乙方需到甲方处备案。

  六、发货:甲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乙方在 地区的指定地点,甲方不对因不可抗拒力产生延长或不能发货承担责任,任何对甲方发货缺损的索赔要求都必须在乙方收到货物后的七天内提出。

  七、报告

  乙方应该履行下列报告义务:

  1、按季度以文字形式向甲方通告甲方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

  2、报送所有对甲方产品的投诉、可获得的证据及其它情况,当乙方和任何顾客,对乙方销售的产品的性能质量产生争议时,乙方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采取任何诉讼或和解行为。

  3、乙方可自行印刷宣传资料,甲方提供设计、文本、图片等素材资料,并协助乙方制作完成。

  4、甲方负责定期召开代理商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八、乙方不能经营与约定产品相竞争的其它家产品。

  九、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从事法律行为。

  十、价格政策及管理

  1、乙方参加投标或行业竞争项目时,甲方从产品推广、树立品牌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以低于代理价格实现销售的,低于代理价格的销售价格必须由甲方确定。

  2、甲方应提供价格有市场竞争力的约定产品。甲方在调整产品价格时,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视乙方违规情况,分别对乙方进行警告,停止供货和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并予以承担违约金10000~50OOO元人民币。

  十一、市场宣传政策及支持

  1、乙方在进行约定产品的宣传时,所有企业名称要与营业执照以及甲方注册名称相一致,使用授权名称要与甲方授权名称相一致,并明确表明与甲方的关系,不得误导用户。

  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乙方在销售时,应向用户正确介绍甲方产品的性能。

  3、如需参加与推广约定产品有关的行业会议及展会,应提前通知甲方,如果甲乙双方共同参加活动,费用由双方议定后进行。

  第四条 期限和终止

  一、本合同期定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通过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在下列情形下终止本协议:

  1、乙方没有遵守或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严重违反了任何双方的购销合同。

  2、乙方停止或提出将要停止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

  3、甲方认为会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发生,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连续 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

  5、甲乙双方的“停止”决定,均须提前 个月向对方以文字形式送达。

  三、在终止协议的通知有效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使乙方能够完成已有的订货,能够满足协议有效期内已形成的买卖交易对产品的需要。

  四、在要求终止的通知送达后,而协议仍为终止前的期间,对乙方的委托不再有效,甲方可以把乙方交给其他代理商来管理。

  五、终止的效力。

  协议的终止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资金,均立即到期和必须偿还。否则加收滞纳金为双方代理总额10%。

  2、乙方必须取消和不再继续使用任何能使公众认为乙方仍是甲方产品代理商的标志、广告和其他材料等。

  3、收回所有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依据法律和协议,双方对对方的违约行为均享受有赔偿的请求权(包括利益及信誉损失)。

  第五条 不许可转让和工业产权

  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利益、责任,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转让或做其他处置。所有与约定产品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或者他们中的任何一项和甲方提供的有关的文字说明都是甲方财产,无论在协议期间还是终止以后,乙方都不能对上述甲方权利、财产,要求以乙方名义注册登记,也不能以与甲方上述权利、财产相通、类似、模仿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要求注册。

  第六条 通知

  一、任何必须的通知都应用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

  二、任何邮件通知书投递五天以后,即视为已送达;任何传真、电子邮件通知一旦发生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七条 司法解释和弃权

  一、本协议根据法律解释,在所有方面受其约束。

  二、法院对由于此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享有司法管辖权。

  三、甲方和乙方都不对其协议声明弃权。

  第八条 合同的完整性及修改

  一、本协议将代替与乙方有关的,甲乙双方以前签订的有关约定的协议和安排,以前协议和安排在本协议生效之时终止。

  二、本协议代表当事人双方完整的合同关系,没有双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修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的条款根据使用法律规定无效时,无效条款将被修改,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如果需要,也必须尽可能地依据合同的精神修改无效条款。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附件:

  1、《产品代理价格表》一份。

  2、《建议销售价格表》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上海_______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签定时间:

  乙方:上海欧斯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

  一、代理记帐范围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乙方代理甲方进行一般的建帐,建制和记帐、算帐、报帐、办理客户各项纳税事宜,代理记账合同。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并顺利通过税务审计。

  2、乙方在每月2号之前派专人到甲方所在地收取作帐资料,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作帐资料,以便乙方能及时作帐。乙方每月8日前为甲方作完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并到税务部门报税,同时通知甲方立即交纳足额的税款到纳税帐户,若甲方没有及时交纳税款所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合同范本《代理记账合同》。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财务方面咨询及合理化建议并对代理甲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3、由于甲方提供的作帐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等导致乙方作帐的错误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4、对于甲方以前的帐务(非乙方所作),乙方不负责任。

  5、乙方在申报期及时为甲方申报,因乙方作帐出现问题和误时申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二、记帐资料交接

  1、乙方派专人收取甲方记帐资料,每次收取记帐资料履行相应的交接手续;

  2、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帐务的延续、完整。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作帐过程中造成的作帐错误、作帐资料丢失等原因,为甲方带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在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随时可终止合同,甲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代理记账费用及结算

  1、甲方每月按人民币 元支付给乙方作帐费用:(包括:报税、作帐)。

  2、结算方法:一季度一付,预付。

  3、每年1月另需支付100元帐本材料费。

  4、甲方需乙方代买**等其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五、其 他

  1、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有权派指定人员对代理甲方的帐务查帐。对甲方指派人员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

  3、本协议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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