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07-26 07:56:05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委托代理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委托代理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东莞市寮步来运家具配件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进行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参加诉讼活动,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和资料。如甲方故意向承办律师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不予退还。

  四、参照国家《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缴纳律师费(选其一):

  1、按本案标的额之比例收取律师费: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后,甲方按剩余的.总款项的30%支付给乙方作为律师费。

  2、按收取办案费后再采取风险收费方式收取律师费:

  3、按双方约定之其他方式(按时、按件等)收取律师费:

  五、乙方律师为甲方办案所需之证据收集、调查、交通、食宿及津贴等费用,由甲方负担。该费用之承付,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范围内办案费(包干)无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授权委托书确定之。

  七、如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非因乙方过错而提出撤诉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未收部分应补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委托阶段终止(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上诉、申诉、或执行,双方应另行订立委托合同,费用另计。

  九、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如乙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承办律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乙方:___XXXX__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甲方因___XXXX______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___________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X等。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

  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人民币___XXXX______元。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___XXXX______元。

  (3)余下的代理费___XXXX______元,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开户行:___XXXX______。账号:___XXXX________。户头名称:___XXXX____。联系电话:___XXXX____。

  六、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九、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至___XXXX______人民法院。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十一、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 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案的第________ 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 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和XX律师为甲方与XX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解读]1、全风险代理的案件,仅有壹审是不能结案的,有可能发生贰审、再审及执行。因此,不论风险代理的案件实际发生几审,对有可能发生的审理和执行作出约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委托人在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甚至在壹审阶段随意更换代理人,势必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如此约定以后,虽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随意更换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这样做的话,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委托人要为其违约行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2、如果不是全风险代理,则应据实约定代理事项。

  3、金凯旋律师事务所曾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几千万元工程款纠纷案。在该案贰审时,因代理律师发高烧紧急入院治疗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师代理费。诉诸法院时,一审法院以此为由扣减了三分之二代理费,二审法院则驳回了诉讼请求。律师虽负有代理义务,但律师也是人,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紧急情况,应对此种情况下律师的代理义务作出约定。从公平合理角度,律师事务所应将紧急情况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双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诸如领送法律文书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约定的律师以外的助理人员进行。

  [解读]《委托代理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约定了代理律师之后,代理律师之外的人从事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代理工作,应是一种违约行为。虽然一般情况下委托方不会以违约相责,并追究违约责任。但一旦发生纠纷,律师事务所将陷于不利的合同境地。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业务相对繁忙,要求每位律师对诸如领送证据材料、法律文书之类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亲历亲为,既不合理也无必要。因此说,将此类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去完成,并不违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违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属违约行为。有鉴于此,做出第二条约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诉讼主体及事实与理由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解读]有时委托人与委托事项中诉讼主体并不一致,也有时在委托时一致,在诉讼过程中却发生了变化。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为由对委托关系提出异议,做此约定。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解读]这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是律师的基本义务,本条款未做改动。如果签合同时并未收取费用,“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则应去掉。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回;乙方仅收取部分或没有收取代理费的,自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权按第八条约定的金额或标准收取或补足。

  如果约定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在本条情况下则变更为按诉讼标的或法院、仲裁等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费,而不再按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解读]这是关于律师事务所利益的条款,是双方均为关注的条款,也是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条款。此条款表达以下几层意思:

  1、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合同的,退款并赔偿,事前未收费的,则不必约定退款事项。

  2、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已收代理费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费的,按合同约定补足;事前没有收取代理费的,立即全部收取。

  3、违约情况下如何收取代理费?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问题,也恰恰是风险代理中最易发生的问题,本条款对此给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固定的金额,则按约定金额如数收取;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收费,因委托人已终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额付费了,此时则改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百分比立即付费。

  4、风险代理中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的支付,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为委托人收回财产,只有收回财产,才能从收回的财产中按固定金额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费。委托人在条件还未成就时就终止合同,是恶意阻止条件成就,依照《合同法》视为条件成就。因此,在风险代理中,委托人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判金额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项下的代理是风险代理,委托人一旦终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此种损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约定是难以计算的,而难以计算的损失又是难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约定此种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不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条是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支付的不同情况的一般表述,此种表述不能直接写进合同,而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选取一种具体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一)特别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读]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本条款未做改动。诉讼阶段的特别代理,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而执行阶段的特别代理没有法律规定,需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建议风险代理情况下约定特别代理。当然,律师事务所在行使特别代理权时,应遵守特别代理权的行使规则,不能因此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八、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的规定,双方采取协商收费的形式,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为按甲方实际收回现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实物财产,则以评估价值计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讯、调查取证、复制资料、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风险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情况较为普遍,应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时间作出约定。风险代理的,差旅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也应作出约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实物财产不是现金,则应以评估价值为准。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

  [解读]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还应支付违约金。需特别说明的是,委托人有时需按律师事务所工作量付费,而双方就工作量又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分岐较大,就此作出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鉴定,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十、双方同意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终止代理后代理费的支付按第六条办理。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4、相关证据材料。前三项诉讼法律手续,应在乙方办理完起诉或应诉手续向乙方发出请求之日三日内提供。第4项资料应乙方要求随时提供。

  [解读]委托人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处于种种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因素的考虑,不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律师事务所无法开展代理工作,这实质上是委托人的一种违约行为。针对委托人的此种违约行为,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或中止代理。终止代理的,还有权按前述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条款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

  十一、双方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经办律师个人就代理事项签订任何协议,甲方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

  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借给乙方经办律师个人任何钱与物。

  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必须转入乙方帐号,并由乙方开具财务票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必须依约立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标准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给乙方的代理费。

  [解读]此条从合同上防止了律师私自收费。虽然律师私自收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对此负有过错责任,但律师事务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确约定后,委托人执意如此作为,则属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义务,不仅是对律师事务所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委托人此种行为的一种预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费给律师。私自付不付费给律师个人,不论律师个人请求与否,主动权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师个人付费。

  十二、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现乙方违约或违法、违纪、违德及不能胜任代理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否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无论甲方是否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响合同第八条代理费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师,也不通过乙方,而是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按合同第八条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

  1、风险代理中的风险有多种,主要有三种,其一是败诉。其二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收不到财产。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单方直接或变相终止合同。

  2、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本条款约定了三种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师。其二,自己办理。其三,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员提供配合为由,要求相应扣减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其实,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终止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情况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条款也是约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师是委托人的权利,律师事务所无权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约定特别是风险代理合同的情况下,随意另聘律师则是违约行为。对此种情形下委托人的违约行为做出约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权利,也不违法和不违反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为财产和证据保全而提供的财产担保均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丢失委托人证据材料原件的,律师事务所应负赔偿之责,实践中也多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因此,合同里特别约定,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办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供,控制了律师事务所这方面的风险。

  十四、甲方因诉讼发生并由法院等有关部门收取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金、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交现金代为交纳。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因诉讼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交纳,律师不以现金代委托人交纳相关费用,避免丢失及乱收费问题。如果双方约定风险代理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则不必再约定此条。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后,甲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费用,导致方无法开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关于代理费按第六条约定办理。

  [解读]委托人拒不交纳相关费用的,按委托人终止合同处理,律师事务所有权按第六条关于终止合同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防止委托人随意终止合同,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十六、执行过程中甲方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应就代理费支付事宜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执行和解情况下的代理费按此协议办理。

  如果甲方在执行和解前不能就执行和解的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金额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委托人和其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诉前和解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委托人的一项权利,律师事务所对此也无权予以限制。但委托人毕竟就本案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风险代理关系,如果在合同里不就此作出适当的约定,有可能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为委托人与其对方当事人达成了和

  解,双方由诉讼对手变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恶意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因此,此条约定,和解前委托人应就和解情况下如何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委托人不与律师事务所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按委托人的诉讼标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支付代理费。

  十七、双方往来文书可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为准,传真送达以传真机上切下的表明传真结果的记录为准。前两种送达方式无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合同尾部注明的传真、地址是本条表明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的传真与地址,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

  往来文书中需对方明确表示意见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达的为30日)内应明确答复对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意见。往来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解读]委托代理期间,相互必有较多法律文件往来,约定送达方式是必要的,以划清是否送达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界线。特别是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上需对方答复时,如不约定“视为对方同意”条款,则往往以一方为对方设定义务为由不予保护。合同一旦做出约定后,对方对一方的请求不予理采,便是对方放弃权利的表现,从而依约应支持履约方。在合同尾部,应注意填写双方的地址及传真号码。

  十八、关于裁判文书的领取,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法院,由甲方亲自到法院或相关单位领取。乙方仅负责领取代理律师应领取的裁判文书入卷存档。

  [解读]因委托人没有或不及时领取裁判文书导致其相应权利丧失的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如此因律师事务所原因造成,律师事务所则应付赔偿之责。委托人因裁判文书的领取而将律师事务所诉诸法律的,也时有发生。在合同里特别约定由委托人直接领取法律文书,将律师事务所的义务约定为告知委托人领取,则化解了相应的风险。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交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xx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交通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四川兴咏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会见犯罪嫌疑人; [20xx] 川兴所刑字第 号

  □ 5、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

  料

  (三)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代理费: 元;

  2、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本协议第四条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

  1、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2、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元,余款于本案一审审结之日交纳。

  3、其它方式:

  六、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服务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部份或全部退还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1、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一审审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四川兴咏律师事务所

  主任(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甲方委托乙方炒股,买卖中国境内的____交易所挂牌交易的____股。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基本内容

  1、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证券公司开设____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并申请创业板交易功能)。

  2、甲方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炒股,并在银行办理银证三方存管业务。

  3、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东账号及操作密码。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码,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东账号及密码等。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

  4、乙方具体负责操作买卖股票,进行炒股。

  5、委托期限:甲方正式授权乙方炒股的'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乙方预计炒股的收益在____之间,但也有可能亏损,乙方预计亏损在____之间。乙方应认真负责、审慎操作。炒股亏损但账上总资产在____万元的,应马上向甲方汇报;亏损在____%或账上总资产在____万元的,应停止操作,亏损在____%或账上总资产在____万元的,甲方也有权在告知乙方的前提下提前解除合同或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权更改操作密码等。

  7、在合作期间,甲方有监督乙方炒股的权利,但为了明确责任,甲方不得进行股票买卖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须随时注意股票买卖是否自己所为,如发现有他人操作等异常情况,应马上向甲方反映汇报,否则推断为是乙方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亏损或盈利减少部分由甲方负责。结算时所有炒股的交割单由甲方负责去证券营业部打印或由乙方通过操作软件打印出来的交割明细为准。

  二、合作期间的理财费用及合作期满时的利润分成

  1、甲方每月支付____元作为给乙方的理财费用。支付时间在每月____日之前,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理财费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如能将甲方的资产收益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按以下方法进行利润分成。

  (1)资产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总资产在___万元以内(含该数),扣除___万本金,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分给乙方____%,其余归甲方。甲方必须在核算出具体金额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利润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上。

  (2)资产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总资产在___万元-___万元之间(含该数),扣除___万元本金,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分给乙方____%,其余归甲方。甲方必须在核算出具体金额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利润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上。

  (3)资产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总资产在___万元-___万元之间(含该数),扣除___万元本金,多出来的资产也即利润部分分给乙方____%,其余归甲方。甲方必须在核算出具体金额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利润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上。

  三、亏损处理委托代理期未满,代理期内如甲方委托账户资金余额亏损超过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乙双方经本合同约定亏损与乙方无关,故乙方不在责任范围之内,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时的利润进行分成外,甲方还必须将合同内未支付的理财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中途要转走部分资金的,应与乙方协商征得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解除时产生的利润不予分成,同时有权向乙方追讨已经支付给乙方的理财费用。乙方应注意对甲方的资金等进行保密,如有证据证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应按甲方出资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法院起诉。胜诉方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六、其它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郑州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非乙方原因,甲方解除合同,所收取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371-67003858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人(甲方):

  被委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提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相关软件信息如下:

  软件名称

  版本号

  二、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代理甲方提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申请费用,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顺利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一切必要资料和支持。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及时反馈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3.乙方对于甲方因委托事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有永久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与委托事项无关的第三方泄露。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申请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委托事项,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将证书交付甲方,如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间将顺时推迟。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当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登记机关变更相关规定或登记机关延误办理的,双方同意业务继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还;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代理费。

  五、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支付,乙方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前有权不履行相应责任。费用交付的方式为:

  □现金□转帐□支票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帐号: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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