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代理合同范本(精选11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材代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材代理合同 1
特许方:(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帐号:
受许方:(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住址:
邮编: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 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 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 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 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 万 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 日起8天内(即 年 月 日前)缴付人民币 万 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 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 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 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 %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 月10 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 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 %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 %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 %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 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 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 万 元,在合同期满之 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 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 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 元石材”系列产品。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 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 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 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 万 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 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 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 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 万 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 万 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 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 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建材代理合同 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书的全部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守约执行。
一、合约事项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人造石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甲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授权乙方为人造石产品在云南昆明市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方,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乙方基本权利
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全国代理商同一时间的统一价格。
2.乙方享受乙方新产品发布和价格修改的第一时间通知。
3.乙方享受甲方对其的区域价格保护,甲方不对云南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销售人造石产品,但若有云南昆明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找甲方采购人造石产品,甲方采取提价销售,所有超过乙方代理价格所得均归乙方所有,提价产品不包括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
4.乙方享受甲方样品和产品目录册支持以及甲方在云南昆明东部石材市场乙方经营钢房大门上方的广告牌 (布)。
5.乙方享受销售甲方人造石产品的自行定价。
6.乙方可以在代理区域内自主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发布。
7.乙方享受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营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并可以得到人造石产品知识的`支持。
三、乙方基本条件
1.乙方应具备法人资格。
2.乙方平均 月销售不少于50 万 元,除莎安娜和雪花白玉两种市场常规产品外,其他产品品均 月销量不少于25 万 元。
3.乙方用于人造石方面的流动资金不小于50 万 元。
4.乙方应至少有一名具有人造石销售经验的专职销售人员。
5.乙方要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富有推广新产品的的精神,对人造石事业有成充满信心。
6.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7.乙方在云南昆明市内进行产品的直接销售,并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策略及价格体系,不允许发展或招募分在代理区域外的营销。
8.乙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9.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10.乙方自觉维护甲方的只是产权和企业、产品形象、不得有损甲方知识产权 及企业、产品形象的作为。并协助配合甲方对上述行为进行市场监督,对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及通知甲方。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在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12.乙方应结合乙方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名和其他任何标志,但其唯一目的是为了识别和宣传产品,而且仅限于在本合同的范围内使用,在本合同期满或出于任何原因儿终止时,应立即终结。
13.乙方一旦发现甲方的商标、商名或标志被侵权时,应及时制止并通知甲方。
14.乙方自行承担在代理区域内就乙方报酬征收的任何税金。
四、诚信与公平
1.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甲、乙双方将依照诚信与公平的原则今 年新活动。
2.本协议的条款以及双方就本代理关系所作的声明,都应该以诚信的原则进行解释。
五、代理履约保证金
1.为了合同的严肃性,合同履行的真实性,以防止签订虚假合同,甲方按合同订货价款向乙方收取5 %的履约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可在每次提货款中按比例冲抵货款,在合同任务完成后,代理保证金冲抵完货款为止。
2.乙方在一 年内完成任务70 %,保证金可全额返还。
3.乙方在一 年内只完成任务的70 %以下,保证金退还50 %。
4.甲方在没有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时,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人造石产品代理权利支持。
5.在代理期限未到时,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5 %,甲方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价预先首付款30 %,以款到账为准;收到款后,甲方可为乙方组织生产,提货时全额付款结清账款,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在原材料紧张时,应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运输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销售目标
1.乙方根据自身销售能力,每 年销售额定为1500 万 元。
2.当 年完不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八、合同终止
如果出现双方中的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守约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例如有回执的挂号信、特快专递、电传)通知违约方立即终止合同,终止 日期为收到书面通知的 日期。
1. 双方同意认定一下情况为异常情况,可以作为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理由:破产、有违法行为的,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一方执行本合同义务能力的情况
2.一旦乙方的控股权、所有权或经营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也可以立即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
现金付款、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十、售后服务
1.乙方销售的产品同等享受甲方保证的售后服务。
2.凡因乙方自身问题需要甲方解决处理的,甲方的差旅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有乙方承担。
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乙方应在开箱时留下损坏情况记录。留下照片及文字记录,应有运输部门处理和赔偿有关损失。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十二、本合同自盖章签字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期满后乙方有续签优先权。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 个 月内,乙方没有采购订单,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代理权自动终止。
十四、其他约定 。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材代理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五区一市)的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 月,自_____ 年___ 月至_____ 年___ 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 %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 %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甲方账户;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 年销量不低于三 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建材代理合同 4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商(简称代理商),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代理地区为(简称地区):
代理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2000 元人民币,建材代理商合同。
第二条 代理商的职责
代理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独自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代理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为促成销售所得利润。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
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 日内,代理商首次订货最低 元,价格执行省市代理商价格表中的最低价格。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代理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代理商向制造商订货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湖北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代理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 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在使用中不按使用说明操作的;
5、代理商一 年内销售量最低 ,如代理商在合同签订一 年内销售量达不到 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代理商在距保质期4个 月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合同范本《建材代理商合同》。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门头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RUPPON鲁邦”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代理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商的作用
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 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说明及销售文件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代理商
代理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应对该分包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代理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代理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 年,合同执行满1 年后,代理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 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代理商价格表(价格表无制造商加盖公章无效)。
3、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代理商:
签署地: 签署地:
建材代理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承建的郯城县景都国际花苑小区二期工程高层所需建材(木材)均由乙方提供。
二、验收方法: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木方规格允许范围在±2mm)
三、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堆放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3、交货 日期: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运输费:包含在货款内。
5、付款方式:所用材料款在所建楼号正负零完成后十 日内付70 %;主体五层完成后十 日一次性付清。
四、产品价格
木方以立方米计算(1900 元∕m3);木模板(规格1220_2440_10, 元∕张)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为有效。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 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建材代理合同 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承建的郯城县景都国际花苑小区二期工程高层所需建材(木材)均由乙方提供。
二、验收方法: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木方规格允许范围在±2mm)
三、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堆放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3、交货 日期: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运输费:包含在货款内。
5、付款方式:所用材料款在所建楼号正负零完成后十 日内付70 %;主体五层完成后十 日一次性付清。
四、产品价格
木方以立方米计算(1900 元∕m3);木模板(规格1220*2440*10, 元∕张)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为有效。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 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建材代理合同 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质量合格。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时间、:乙方于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之前将货物送到 。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担并保证物品完好。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依照国家相关规范和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甲方使用 ______ 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给予调换。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所有配件齐全。
六、付款计划:合同签订后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 %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 货物送完后付合同金额的50 %即。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
建材代理合同 8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项目建材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乙方所供建材达到国家二级建材标准。
三、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时间方式: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购货物,乙方必须按时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建立木材购销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供货并立即收回甲方所欠货款,同时甲方应承担货款总金额的1 %的违约金。
六、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货之 日起天付清所有货款,如不付清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仲裁,并按本合同之约定进行处罚。
八、甲方逾期付款时,按应付款的总金额每 日百分之三向乙方赔偿逾期违约金。
九、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此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本合同为不含税价。如需开票,另行加收 %的税费。
十二、甲乙双方结清货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建材代理合同 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购买水电材料事项,互相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需购买一批水电材料,同意珠海市前山盛洁建材经营部詹永新提供“永高”牌水管、电管及管件报价表价格(见附页报价表),按工地所需购买。所购买材料乙方必须自行送检,达到相应国家标准方可使用;乙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等有关资料,不合格材料一律退货,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提供足够甲方所需的材料,若乙方两天内不提供材料,造成停工,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法:甲方每 月结算出乙方进货款额,第二个 月5 日前付上 月进货总款额的60 %,余下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 月内结清。
四、甲方由电工梁国游、仓管员李观宝、周康生签收货,货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以该签单作为结算凭证。
五、甲方如不按时付款给乙方,超过期限五天,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材料给甲方,并向甲方索赔总欠款额的2 %作赔偿损失费。
六、该合同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签定,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若发生诉讼事宜,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材代理合同 10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 日期:20__ 年8 月18 日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一、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详见清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三个 月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建材代理合同 11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照GB/T11968-20__要求生产,由供方负责提供产品相关质量技术资料。
三、交货时间、数量、地点:
四、装车、运输、卸车方式和费用承担:
五、结算方式: 如逾期支付的,乙方承担未付总金额的0.3 %每 日的滞纳金,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产品接收确定人员,产品进场后需方指定由 同志验收数量并签收,电话如果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七、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时间办法:
1.产品交接时,由需方按标准验收为准,不合格产品由供方随车带回。
2.需方在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生产品质量有问题,应妥善保管,并在3 日内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 日内与需方协商解决。
八、不可抗力:供需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相应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 日起至货款付清之 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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