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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代理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国总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总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 年内,即20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销售甲方规定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三、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总金额不超过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此项待遇。
(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万元以上时应提前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以内,外包括包装与产品外观的损坏。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 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等宣传物料。
2。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
3。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即%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广东省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广东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外省或广东省以外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处广东省以外任何城市设立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8、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9、其它约定事项: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2)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10、协议附件清单:
附件1、区域总代理商价格体系附件2、书附件3、定货清单附件4、甲方资证文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中国总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内贸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甲方的"小懒家"家居用品连锁专卖及代理的具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缔结如下合同约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代理商赞成甲方公司主导的连锁加盟思想,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代理,甲方公司亦承认其加盟及代理。
第二条 甲方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LAZY+小懒家"登记商标。
第三条 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地区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办事处";如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
第二章 加盟
第四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小懒家" 懒人用品连锁店 地区代理商,负责 省 市及其所辖区县(以行政区域划分)加盟商的供货及经营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代理权从 20xx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第六条 代理事宜:
1、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代理费用 整(小写:¥ 元),保证金 元整(小写:¥ 元),此代理费用作为甲方公司授权乙方代理的的权益金,保证金作为使用甲方公司品牌的保证,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生效。
2、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自有及下属加盟区域加盟店的结构;
(2)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甲方公司连锁店及地区代理商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
第七条 乙方作为小懒家连锁加盟的代理商,应积极维护"小懒家懒人用品全国连锁"整体利益及形象,保证其统一性、整体性,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及荣誉。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行政规章。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条款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及下属加盟连锁店的各项工作。
2、甲方给乙方及下属加盟店开业配送相应的物料、宣传单等产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3、应向乙方及下属加盟店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4、甲方保证乙方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为独家代理,保证乙方独家垄断小懒家懒人用品在所签署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权与加盟店开设代理权。
5、甲方按统一的加盟商供货价向乙方供货。
6、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在两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产品保修若有厂家另行规定的按厂家保修条例执行。人为损坏的甲方不予保修。
7、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8、乙方及其下属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甲方培训师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和工资食宿及人身安全。
9、甲方按乙方的月进货额相应比例配给宣传物料、海报等实物支持,且不低于其他加盟商平均水平。
10、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经营及对外服务情况。
1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加盟店进行选址,店内装修及开业前宣传策划,在乙方开业后,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协助。
12、甲方有义务对产品结构及时更新,提供更新更丰富的产品,保持产品供应的长期性和相对稳定。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享有区域经营"小懒家家居用品"项目和销售"小懒家家居用品"系列产品的权利,并有权在代理区域内以甲方代理商名义,行使招商加盟并对下属加盟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乙方及所属代理区域加盟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既可独家垄断经营,也可以在所属区县内发展下属加盟店,但发展加盟店须按照总部统一规定的加盟条件、设店数量、区域距离、规模总量等,每区县仅限1家加盟店,并相距不小于2公里范围,特殊情况须报经总部批准方可施行。乙方代理区域内加盟商所交纳品牌使用费归乙方所有,所交纳保证金交给总部保管。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其下属加盟商的加盟合同须报经甲方盖章生效,否则甲方不予承认。
4、乙方于签约后须交付代理费用及保证金,实际金额为人民币同才正式生效。
5、以一年时间为单位计算,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1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1%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2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2%的奖励;乙方及所属加盟店年进货额累计满30万元时,乙方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3%的奖励,依此类推,乙方最高可享受实际进货总额5%的返点奖励。合同期间如无损害品牌形象的事件及违约行为,乙方保证金可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连续2个月进货未达3000元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代理费用不退。在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后,甲方有权在其原代理区域内另寻代理商合作,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6、原则上乙方销售产品仅限于第四条约定的地区范围内。乙方不得私自或以他人名义制作同类产品的零售或批发、加盟性质网站,如需制作须向总部申请批谁并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小懒家"标识。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统一建议零售价格的30%,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给下属加盟商的供货价不得高于甲方加盟商的统一供货价10%,并须报经甲方批准。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加盟店内或以个人名义等其他渠道经营非甲方输出的懒人产品或同类产品。
10、乙方加盟店的外观和店内必须执行小懒家加盟连锁店统一店面装璜布置标准要求。
11、乙方加盟连锁店的员工必须统一佩戴小懒家统一的胸牌,销售场地保证整洁、规范。
12、乙方加盟连锁店内必须悬挂小懒家统一的项目牌,宣传画及加盟店授权牌等相关宣传品。
13、乙方加盟连锁店对外销售产品应为甲方公司提供的货品,严禁乙方使用其它同类型的产品替代原产品。
1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有地址变迁,必须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颁发新经营场所的授权证书。
15、乙方在代理期间对甲方提供专有技术、营销方案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该技术及方案转让他方。
16、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合法经营,维护品牌形象,如经营期间因欺诈经营等非法行为遭媒体曝光或相关执法部门处罚,造成品牌形象受损的,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即取消其代理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1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四章 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也可按乙方要求,代发货至指定区域或下属加盟店处。
第十二条 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第十四条 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乙方如有滞销商品,可在收到货60日内予以换货,换货金额不得超过进货总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的10%,总进货额不予累计。退回产品要求包装完好无损、配件齐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凡季节性商品、特价产品、已淘汰品种和消费耗材类(如电池、鞋套等)不予退换,每次换货需收取换货金额(以换货当日的加盟价格计算)10%手续费,最低10元以上,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产品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负责,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甲方审核后可续签。
第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做出补充、变更及修改。补充、变更及修改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使用任何有关小懒家品牌的中英文文字及图形商标。
第六章 违约及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开户行:
邮编:
中国总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省 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 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 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 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 )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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