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销售代理协议
独家代理合同即专营代理合同,是指生产商或货主仅与被代理商签订的授予其在某一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对某一产品享有唯一的经营权的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独家销售的代理合同范本几篇,欢迎借阅。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一
甲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形成书面文字,双方确认盖章,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具备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3、 代理销售期限结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
如双方同意续约,应于期满前1个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确认延续期限及有关合作条款。
第四条:代理范围内房屋销售价格: 「本项目」销售均价为 元,双方签订价格确认单。
价格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具备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客户款项收取约定:客户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款项由甲方收取,开具甲方公司的合法财务票据。
第六条: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1、 代理费比例计算标准为甲乙双方确定销售均价的
%收取 代理费,若乙方按照高于甲乙双方约定的均价,则产生了溢价部分,溢价部分乙方提取15%作为乙方的服务费用. 具体提取的比例为: 乙方代理服务费=甲乙双方确定的均价*总建筑面积
* %+(实际销售均价―甲乙双方确定的均价)*总建筑面积*15% 2、 乙方代理费须于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销售合同或其它具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后,获取首期房款且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对本套房屋的代理销售即告完成,乙方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成交价格提取代理费用。
具体代理费用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执行。
3、 以上之代理服务费根据当月实际合同额将于次月10 日前结清,由乙方开立请款单后7天内全额支付。
如7日内不支付代理服务费,则乙方将有权向甲方追缴欠款金额0.05%/天的滞纳金。
4、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退房事 宜,甲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收取客户(买方)相关费用,但不影响乙方对本套房屋销售代理费用的结算。
第七条:推广费用 所有有关「本项目」之一切推广费用如售楼处装修、办公家具、广告、印刷及制作、设计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乙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推广费用计划,推广费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及实际需求予以适当调整。
具体程序为乙方提请详细方案,甲方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本项目」功能配套及环境设计完善费用 为了更好地进行销售,乙方将根据销售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制定「本项目」功能配套及环境设计完善方案,由甲方负责实施并支付费用,乙方将全力配合协作。
第九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工 作之顺利高效进行。
2、 甲方责任:2.1甲方负责办理销售商品房的必须证件及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2.1.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2.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1.3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1.4开工证(复印件) 2.1.5售房许可证(复印件) 2.1.6物业整体规划平面图(包括物业内及周边主要配套公建及其它公建说明) 2.1.7各楼层单体平面图及各单元销售面积 2.1.8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2.1.9天津市物价局对该物业的销售价格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月支付销售代理费。
2.3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手续的合法化及项目配套设施的完备化,严格遵守工程进度。
2.4甲乙双方共同制定「本项目」针对消费者的书面承诺,以便保证乙方销售人员对外销售口径的一致性。
2.5甲方提供销售场地并负责销售场地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销售现场的固定电话费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费用。
2.6购房客户(买方)在办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提供及时的合法文本及票据的配合。
2.7甲方负责审核乙方以甲方名义与购房者(买方)签订房屋
买卖的一切合同文件。
2.8对于购房客户(买方)换房事宜,甲方制定相应的政策,乙方负责实施。
2.9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若乙方无违约现象,甲方不得再指定其他的代理销售商。
2.10甲方同意在「本项目」所有的媒体推广宣传制作品上加注乙方公司的代理标志。
3、 乙方责任: 3.1乙方有责任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此处所述之商业秘密仅限于甲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项目运营之书面资料和尚未公开的方案及计划包括实施之前乙方针对「本项目」的销售策划方案。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销售策划代理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二。
3.2乙方负责支付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装费用以及交通、文具等日常开支。
3. 3乙方派驻专业销售人员负责「本项目」的销售工作。
专案组人数如下: 开盘筹备期:不少于
人 现场销售中心:不少于
人 大型促销活动及展会期间,根据需要另行增派人员。
3. 4乙方向甲方提供市场反馈信息,提供市场决策依据,内容包括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体广告分析等。
3. 5乙方应信守双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授权,不得
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
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做个案协商处理。
3.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 7 乙方提供各种宣传计划及费用预算,经甲方同意后协助执行。
3. 8就「本项目」的工地现场包装、售楼处包装及示范单位(样板房)的布置安排等提供专业意见并协助甲方执行。
3. 9就「本项目」的售楼书、宣传单张、模型、效果图、展板、展销影像资料、电视广告宣传片、户外广告、报刊、电视及电台广告及有关的销售资料的设计、编辑、制作及发布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并协助甲方执行。
3. 10经甲方同意后,筹备有关「本项目」的展销会,协助设计并安排展销场地的布置。
第十条:合同终止事宜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a) 若甲方或乙方之公司解散,停止经营,转让或因重组或合并以外任何原因而清盘,惟当事方须于事前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b) 若甲方未能按时及全额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时,乙方有权
利在提出通知7天后,实施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利。
c) 若乙方未能帮助甲方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则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超过七天按应付款的0.05%/天加付给乙方违约金。
2、 乙方在甲方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终止市场营销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付。
3、 乙方如出现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使甲方在外界蒙受严重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 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 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对房地产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具体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3、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共壹拾肆页,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 本合同及附件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立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授权人签署及公司盖章 授权人签署及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二
本协议系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当事人一方______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他方当事人_____公司,按____________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
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 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
对于代理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 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
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或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 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____________,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 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
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
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被拒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
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_,以________(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
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的销售。
代理商应向卖方报告商品的库存情况、市场状况及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 商品的推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
卖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印刷品、商品样本、小册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工业权保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但仅限于代理商品的销售。
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代理商地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卖方的商标。
代理商也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代理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卖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
一旦发现侵权,代理商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采取措施保护卖方产权利益。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在本协议终止前至少3个月,卖方或代理商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
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续延,在上述规定的条款、条件下,附上补充文件,本协议将继续有效另外________年。
发生续延,本协议将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十四条 协议的中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如第五、六、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应争取及时解决争议的问题以期双方满意。
如果在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问题仍不能解决,非违约方将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无力偿付债务、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无需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
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准据法
本协议有关贸易条款应按___________解释。
本协议的有效性、组成以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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