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时间:2023-08-08 08:33:15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借款担保合同(大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担保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借款担保合同(大全15篇)

借款担保合同1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借款人(即购房人)

  抵押人:

  1、

  2、

  保证人:

  1、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购买位于 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借款人的购房合同编号为 ;所购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为 %.借款发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调整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基准利率调整日与借款费发放日或该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为同一日的,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确定心的借款执行利率。无借款对应日的,该月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预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间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余齐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第五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 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 ___,卡号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 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 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第七条 还款

  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20日∕ 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还款法全称)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 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2) 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

  (3) 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_ _.

  1、 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递减还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应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还清。

  2、采用其他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应还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还款计划表为准。

  3、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项约定支付违约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 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____ ____________ ___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项约定的保证责任终止情形出现之前,阶段性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借款人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每期债务期限变更协议的,阶段性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协议变更后的每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除本条第3项外,本合同其他约定均适用于本项约定的保证人。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担保的,保证人愿先于抵押担保对所担保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并同意贷款人从保证人任何账户中直接划收相关款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详见编号______________ ______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人同意在贷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卖、变卖、抵债等方式处置抵押房产时,无条件迁出抵押房产并自行解决本人及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须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无法解决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贷款人安排的临时住所或短期租赁的房屋,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抵押人拒绝恢复或者不提供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委托贷款人(或贷款人认可的中介结构)在本合同签订后凭本合同、房地产权证及相关文件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权利证书的正本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 约 责 任

  第十五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项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声明与保证。

  (6)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7)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项的约定义务。

  (8)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八条 借款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与售房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律师服务费、登记、评估、保险、鉴定、鉴证、公证、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的,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

  3、贷款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担保人提供的个人资料。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风险评估之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根据执法部门要求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用情况;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在办理个人借款业务和贷后管理中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 签章 )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抵押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合同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

  _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签约于

借款担保合同3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为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具体条款。

借款担保合同4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元),借款期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___,乙方应每___个月付清利息___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_____、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_____、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订合同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5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

  第四条 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 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 特别约定: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

  按约定利率加收 50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 第十三条 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借款担保合同6

  借款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

  出借人(全称):身份证号码: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双方已协定。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收取,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滞纳金。每月利息和滞纳金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所有权利。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死亡、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注:1、本借款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还清借款和所有应出费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诉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7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九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合同4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 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 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 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担保合同8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9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_____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期限为_____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_____,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0

  甲方(出资方主办人):

  乙方借款方(被担保企业):

  甲、乙双方按照担保银行的意见签定《协议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甲方同意中国省分行和营业部为 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亿元整,年利率9%,一次性综合操作服务费3.8%。担保期限五年,担保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每年月日前为每年支付利息时间。20xx年月日归还本金。如付息还本时间恰逢是法定假日,可顺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时间。

  具体是:

  甲方负责 亿元人民币按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指令完整无误到达担保银行指定的'帐户上。否则定为甲方违约。

  乙方(借款方):

  负责办理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在本合同的《预开保函》上签章同时提供行长、总经理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甲方核实3天无误,备用金退回。

  担保企业(乙方)未能按时完整无误提供以上材料,备用金不退。

  款到乙方帐户五日内,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未能在《人民币还本付息保函》上盖章,定为乙方违约,从签署本合同时间起至本合同终止时间止,每亿元每天按伍仟元计算赔偿给出资方主办人。此外还按银行法泄露存款人较大存款机密条款承担责任。

  《协议借款担保合同》、《预开保函》和《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为一体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无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担保银行和操作方各一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本合同附后有:

  1、《预开保函》;

  2、《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

  出资方主办人签字:

  借款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出资方代表:

  年月日

借款担保合同11

  编号A: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 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 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 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 放款

  5.1 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 项: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

  5.2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5.3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5.4 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因贷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5.5 本合同生效以后,贷款发放以前,抵押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涉及房屋质量、权属等纠纷,或贷款人无法联络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不履行或有可能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免除贷款发放的义务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且不承担由此给合同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六条 还款

  6.1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每月本息还款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D、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 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每期本息还款额=还款期数(1+每期利率)-1 贷款本金×每期利率×(1+每期利率)还款期数

  E、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期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数

  贷款本金

  F、随心还,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借款人每期本息还款额不得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遇利率调整保持不变,但若借款人一直按照最低还款额偿还贷款,利率调整可能会导致最后一期的还款金额与本条款约定的

借款担保合同12

  借款人:

  担保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合同13

  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同时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__(债权人)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的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作为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

  四、

  a.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_万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____________(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受托银行所垫付资金。

  b.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万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万元,金融债券______万元,国库券______万元)作为抵押,当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资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合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额度。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借款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划付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主动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帐户中办理划付手续;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以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中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贷款本息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30日内,归还受托银行垫付款项的本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资金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借款合同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按保函额度____________‰的费率按年支付担保费,共计______元。担保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中任何条款的修改、增加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4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年。

  2、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3、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____‰(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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