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合同集合(12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担保的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担保的合同 篇1
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同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业主支付○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及其编号为的保函(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提供联合担保。现双方签订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联合保证范围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交的上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提供保函额度%即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连带共同保证。
2.甲方对约定比例额度承担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确的',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保证责任。
二、联合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约定比例连带责任保证。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联合保证费用及反担保保证金
乙方就提交的上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反担保保证金,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额度比例,向甲方支付联合保证费用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及反担保保证金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的合同 篇2
买方(客户)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 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 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 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 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 篇3
XXXX集团XXXX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XXXX,就被担保人XXXX(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XXXXXXXX)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XXXXXX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XXXX(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XXXXXX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担保人填写:XXXXXX
担保人资料
姓名XXXX固定电话XXXX邮政编码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X
发证机关XXXX发证日期XXXX证件有效期XXXX
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XXXX固定电话XXXX邮政编码XXXX
家庭住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X
发证机关XXXX发证日期XXXX证件有效期XXXX
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担保的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
全部抵押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1、上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
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
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递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快递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快递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 篇5
出质人(法人):(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出质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除非本合同文义要求另作解释,否则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含义为:
1.1 应收账款:指甲方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以及因受让而获得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1.2 基础合同:指产生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应收账款的合同之统称。
1.3 应收账款债务人:指依据基础合同向甲方负有付款义务的债务人及其法律上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第二条 甲方自愿以《应收账款质押清单》(本合同附件1)描述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乙方,以担保________ 号(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孳息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三条 甲方保证自己是应收账款的合法债权人,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如为共有,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质押给质权人,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
第四条 质押财产的交付和提存
4.1 本合同项下已经签订的基础合同原件及其他应收账款的相关权利凭证原件(如有),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乙方;
4.2 如应收账款债务人履行付款义务的到期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应收账款债务人支付的款项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或者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应收账款回款专用账户,继续用作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质押担保,也可以向第三方提存,甲方作为委托人的,提存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 的原则由甲方承担;
4.3 乙方同意甲方转让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甲方应在取得转让所得的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或者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应收账款质押回款专用账户,也可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合同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
第六条 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质押财产行使质权:
6.1 对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以取得的转让收入优先受偿;
6.2 就应收账款债务人所支付的款项优先受偿;
6.3 与甲方协商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处置;
6.4 直接向应收帐款债务人主张付款权利;
6.5. 依法通过拍卖变卖或司法程序行使质权;
6.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乙方认为适当的方式。
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质押财产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否则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一旦甲方发生了主合同项下任何违约行为,或甲方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质押物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减少的事件,或甲方发生了主合同界定的违约事件(以上统称为“违约事件”),乙方有权处分质押物并提前清偿贷款。
乙方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所得的款项,除相关政府部门另有规定外,按以下顺序处理:(一)用以支付乙方在行使其权利或其处分质押物所产生的或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开支;(二)用以支付乙方因处分质押物而需交纳的税款;(三)用以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债权。
如乙方处分质押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实现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债权,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索;如有余额,乙方应将余额交付给甲方。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押担保独立于主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乙方与应收帐款债务人之间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他人通过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甲方对此应给予积极地配合协助。质押登记的内容存在遗漏、错误等情形或者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甲方同意继续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他人按照实际情形和变化后的状况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的法定注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的,应在取得变更后的正式文件和/或证照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提交变更后的文件/证照正本及复印件予乙方验查。甲方未按本款约定及时将变更事项告知乙方,致使乙方不能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在该等变更事项之日起4个月内通过公示系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造成质押登记失效的,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甲方为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陈述和保证如下:
10.1 甲方保证其是应收账款的合法债权人,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如为共有的,已取得共有人同意;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应收账款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
10.2 基础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无效、效力待定或被撤销的情形;
10.3 忠实、完全地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
10.4 依本合同约定解除质押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对质押财产馈赠、转让或放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财产;
10.5 不存在应收账款债务人有权抵销的情形;
10.6 质押给乙方的所有应收账款均处于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
10.7 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设立过任何质押,该质押财产之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
10.8 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担保义务;
10.9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描述准确、真实;及其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质押财产的全部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10.10 甲方保证其没有亦不进行任何有可能使乙方受到损失和使质押财产减值的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乙方有权检查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根据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具体用途要求甲方提供账户信息、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11.2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处分质押财产,收取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孳息,乙方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所取得的款项,偿还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11.3 乙方有权对甲方履行其在基础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11.4 在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得到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质押登记。乙方保管的基础合同、其他债权凭证等文件,应退还甲方;
11.5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甲方应如实提供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在完成基础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后应立即通知乙方;
12.2 发生(或已有证据显示即将发生)任何将对应收账款之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时,甲方应立即将该等情形告知乙方;或者甲方与应收账款债务人就应收账款发生争议,应收账款债务人决定/可能决定对应收账款之基础性文件行使解除权、撤销权,或决定/可能决定拒绝支付、迟延支付、减额支付甲方之应收账款,甲方应在争议发生后立即通知乙方并随时通报新情况;或者应收账款债务人决定转让其在应收账款之基础性文件项下的主要权利义务时,甲方应在收到其决定后五日内通知乙方;
12.3 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2.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变更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五日内通知乙方;
12.5 在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应签署并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付款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
12.6 甲方对已签署的或已履行的基础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必须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在上述基础合同有效修改、变更或补充等行为完成后的五日内向乙方送交有关文本原件,并且甲方保证配合乙方对修改、变更或补充后的上述基础合同办理相应的应收账款质押变更登记手续;
12.7 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之前与乙方签署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12.8 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展期、变更登记时,与乙方就上述事项签署协议;
12.9 在债务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项下的质押。
第十三条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
(2) 违约金;
(3) 损害赔偿金;
(4)复利;
(5)罚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其顺序。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应收帐款质押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签订。
出质人(甲方)(法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质人(自然人):
质权人(乙方):中国光大银行 分行 支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担保的合同 篇6
委托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住所:____区永中南紫荆3—201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民法典》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账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____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 篇7
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主债务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
应甲方请求,丙方愿为甲、乙签订的xx合同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根据xx年xx字第xx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对乙方发生的债务xx(币种或物)金额(大写)xx整(或数量)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xx。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或交付相应金额或物品,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追偿通知后xx个营业日清偿上述债务。
第三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xx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或丙方落实的`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或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六条本合同的担保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所指数额而相应减少。
第七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甲方作相应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应向乙方按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的xx%支付违约金,乙方并有权采取法律许可的相应措施以保证债务得到清偿。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额的x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债权。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丙方的担保义务自行解除。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xxxxxxxxxx
2.xxxxxxxxxx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年___月___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担保的合同 篇8
抵押人[1]:______
抵押人[2]: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庆元县 (以下简称受益人)签订编号为______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与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______的《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债权人为被保证人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届满之日起 ,保证金额为人民币______ (大写)的保证担保。为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人陈述与声明
1.1 抵押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 已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
1.4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1.5 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6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7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内容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第二条 抵押物
2.1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第三条 抵押反担保范围
3.1 抵押人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担保费及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3.2 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无论被保证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债权人提供其他反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3 抵押人确认,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3.4.1 延长主债务履行期;
3.4.2 增加主债权金额。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4.1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抵押登记
5.1 依法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有关登记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权人保存。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6.2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6.3 抵押人应将有关抵押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七条 保险
7.1 押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及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
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抵押人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7.2 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偿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抵押人中断或撤销保险,抵押权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对抵押权人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7.3 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抵押权人保管。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对保险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7.1.1 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债务及相关费用;
7.1.2 转为定期存单,存单用于质押;
7.1.3 经抵押权人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7.1.4 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新的反担保后,抵押人自由处分。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8.1 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被保证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8.2 抵押权人依据本合同第8.1条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 抵押人权利和义务
9.1 抵押人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否则,抵押人的上述行为无效。对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9.2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9.3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4 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重新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损害赔偿金应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帐户。对该损害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9.5 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9.6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内注册资本减少、股东变更、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经营亏损及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应提前30日通知抵押权人。
9.7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内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及住所、电话发生变更等,应提前30日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条 债权人权利和义务
10.1 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未依主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10.2 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给抵押人。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1.2 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3 因抵押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抵押人应在原抵押反担保范围内赔偿抵押权人的全部损失。 11.4 如抵押人未按9.6、9.7条规定将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通知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按原址发送的函件视为送达。
11.5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的约定,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对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按本合同第7.1.1、7.1.2、7.1.4条选择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2.1 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签字生效)。 12.2 主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2.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
12.5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 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 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权属争议,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4.2 抵押期间抵押物灭失的,抵押人须另行向抵押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14.3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个抵押人履行12.1条手续后,本合同即在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间生效。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14.4
第十五条 附件
15.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资产抵押清单》
第十六条 附则
11.1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1](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人[2]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权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反担保合同5______
编号:______
抵押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乙、丙双方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第二条、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数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条、抵押物事项
1.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该抵押物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5.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鉴定、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委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丙方追偿。
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2.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四条、其他
第十五条、文本及签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关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签订。
甲方: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签字)
房地产抵押物清单
编号:______
抵押物名称所在地______
产权人产权共有人
面积用途______
权证名称______
及编号______
评估值抵押价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价值合计:人民币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人(签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 篇9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保函》。
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提起仲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的合同 篇10
债务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情况下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商定确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甲、乙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甲、乙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甲方提款后应由甲乙双方分别向丙出具提款确认书及银行凭证,否则该笔提款不对丙发生效力。
第一期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丙双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8、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抵押期限:____________年
第三条保证范围及期限
12、丙方的保证责任及于主债务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1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14、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丙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5、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16、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7、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8、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19、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20、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2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22、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XX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23、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4、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的罚息。
2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26、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7、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其它规定
2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9、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0、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1、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 篇1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1甲方将其现有的所有xxx动产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范围,本合同抵押期限为x年,从xx年至xxx年。
1.抵押财产详见本合同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
第二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和控制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抵押物归甲方所有,在占有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和维护抵押财产,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乙方有权检查抵押财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确定:
3.1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主合同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的;
3.2根据主合同,主合同债权人声明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3.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3.4甲方的业务合并;
3.5甲方违反本合同恶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
3.6、本合同提及的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
3.其他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
第四条抵押财产确定后,乙方有权优先获得甲方当时所拥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类别范围内的全部财产的补偿,乙方有权依法对上述全部财产进行抵押。
第五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财产时,甲方应予以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取得的款项,其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成本;
(二)损害赔偿。
(三)违约金。
(4)复利;
(5)罚息;
(6)利息;
(7)委托人。乙方有权更改上述订单。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足够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7.2甲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并完全生效。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会与其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或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件相冲突;
7.甲方保证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完整、有效、合法的所有人或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7.4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受任何限制或不会造成任何违法情况,其抵押担保是自愿和真实的;
7.5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通知乙方;
7.6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的所有产权或使用权及其他有效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7.7、甲方应承担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财产保险、评估、估价、登记、过户等费用;
7.8、抵押权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任何第三人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侵权;
7.9、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全部清偿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处分抵押财产并清偿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8.2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注销抵押登记。乙方保留该抵押财产的产权或使用权的,应返还给甲方
8.3乙方有权进入抵押财产,对抵押财产进行勘验、检查和询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第十条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共同到甲方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11条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均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XX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抵押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署地点:
担保的合同 篇12
(分包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鉴于您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已参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一、担保范围和金额
我们的担保范围是总承包商在主合同中约定应向你方支付的工程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为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大写)。
本保函中所指的工程款是指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二、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限
我们的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我们的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如果您同意总承包商变更工程付款的付款日期,在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应根据变更后的付款日期进行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们以代付款的形式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总承包商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您支付工程款,我们将在保证金额内支付。
四,补偿安排
如果您要求我们承担担保责任,您应该向我们发送书面索赔通知和总承包商未支付主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说明索赔的'金额和付款的账号。
当你方与总包商发生工程质量纠纷,总包商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时,如果你方要求我方履行支付担保责任,你方还应提供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要求的质量说明材料。
在收到您的书面索赔通知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我们将在个工作日内根据本保函的承诺,经核实后承担担保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救济
1.如果您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内未能以书面形式向我们主张保证责任,我们的保证责任将在保证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解除。
2.如果总包商已经履行了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我们的保证责任将从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期满后的第二天起解除。
3.当我方根据本保函向贵方履行担保责任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的金额时,担保责任将从我方向贵方付款之日起解除(款项从我方账户中支取)。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其他应当解除我方担保责任的情形,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也将被解除。
在我方解除担保责任后,贵方应在我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如果总承包商因你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其义务,我方将不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总包商另有约定,总包商被免除部分或全部义务,我方也将免除其相应的担保责任。
3.如果你方与总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如果总包商债务加重,导致我方担保责任增加,必须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增加的担保责任。
4.如果总承包商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其义务,我们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端的解决
本保函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诉讼管辖法院为_ _ _ _ _ _。
八.保函的效力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交付给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指的交付是指: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担保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签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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