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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0-10-19 13:11:46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建筑行业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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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的调查报告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市建设局组织人员对我市建筑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走访建筑企业、召开座谈会、进行统计分析等方式,摸清了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梳理了本市建筑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了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若干建议。

  一、我市建筑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市建筑业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2012年,市属各类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775亿元,实现增加值292亿元,实现税收约75亿元,建筑业产值和税收较三年前增长了33%和134%。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建筑业企业1616家,其中总承包企业354家,初步形成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辅助的行业体系,并涌现出一批骨干企业。其中,以沪宁钢机、王兴幕墙以及宜兴环保为代表的专业承包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逐步形成竞争优势,成为品牌企业。目前,沪宁钢机年生产能力达35万吨,年产值30亿,成为我国钢结构制造安装的龙头企业。

  但与省内建筑强市及苏州、常州等周边城市相比,我市建筑业集中度不高,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龙头骨干企业较少,大量企业既不够专也不够精,企业之间协作程度不够,没有形成强大的团队战斗力,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我市建筑业亟需转型发展。2012年,我市属建筑业企业总产值775亿元,在全省13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0位,仅高于宿迁市、连云港市和镇江市,与省内第一方阵的差距在扩大。尽管我市建筑业企业数量众多,但企业实力普遍较弱,具有高资质等级的企业很少。目前,我市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34家,专业承包一级企业86家,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企业8家,高资质等级企业只占到全省高等级资质企业比例的8.7%。全省已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32家,而我市至今没有一家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

  虽然我市建筑业产值在省内排名不高,高资质等级企业少,但是建筑业人均利润、产值利润率位居全省前列,全行业资产负债率水平也较低,行业运行较健康。目前,我市具有一、二级注册建造师9936人,全行业技经人员占比约21.5%,省内领先。我市建筑业专业技经人员众多,为我市建筑业加快科技进步,实现跨越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保障。(无锡市建设局)

  二、我市建筑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九十年代后,我市建筑市场全面对外放开,大量的实力强、装备好、管理优的外地企业进驻无锡建筑市场,对本地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新世纪以来,我市城市更新步伐加快,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容。据统计,2012年全市建筑业施工合同额约为2100亿元,而我市市属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不足1/3,大量的本地建筑市场份额被外地建筑企业占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很多市属建筑企业通过项目挂靠等方式维持经营,发展壮大举步维艰。在2012年江苏建筑企业百强企业评选中,我市只有王兴幕墙、沪宁钢机、江苏赛特、宜兴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等4家专业类企业入围,没有一家企业能入选综合实力五十强。

  建筑市场放开后,我市建筑业没能在市场竞争中实现跨越发展,既有企业自身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原因。当前,我市建筑企业转型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转型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

  1、发展理念滞后。目前,我市建筑业行业结构单一,大部分企业产品种类单一,多以普通工业民用建筑为主,除沪宁钢机等少数专业企业外,大多数本地企业缺乏专业工程承建能力、配套能力,承揽的工程多处在市场竞争的低端,无法适应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方向转换,缺乏轨道交通、隧道工程等专业,“有需求,无能力”矛盾突出。许多本地企业匮乏战略眼光,缺少精品意识和创优理念,承建的工程低水平重复建设多,高水平标杆建筑少。市属企业对本地建筑市场高度依赖,跨地域承揽业务和外拓经营意识薄弱,除少数专业企业外,“走出去”拓展业务不足,与省内建筑强市企业的市场开拓精神差距明显。2012年,我市建筑业产值在省外产值仅占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18%,与南通、扬州、泰州等市建筑业一半以上的产值在省外完成悬殊巨大。

  2、缺少核心竞争力。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普遍低,企业“多、小、弱”特征明显。许多企业内部管理成本偏高,偏重经营,不注重科技创新和投入,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与一些实力强大的外地企业相比,本地建筑企业项目管理水平不高,机械装备水平较低,集约化水平不高,很少使用国际上先进的建设方式,缺少核心竞争力,在工程项目中应用新技术、节能、减排等自主创新技术未有明显突破。

  3、资源整合不足。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资本运作能力不强,产业资源整合不足,不能有效延伸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度低。我市建筑企业数量众多,但企业之间的整合重组不够,建筑业企业与建材业、房地产业、工程设计与咨询以及投资金融业的联合发展不足。

  (二)外部环境制约问题

  1、工程中标入围难。我市建筑市场较周边城市开放时间早、开放程度高,而市场化下的建筑行业准入机制不够完善、自律机制也没能同步建立健全,对本地企业约束多,对外地企业限制少,出现了一些企业借外地高资质企业资质与本地企业恶性竞争的现象,对本地建筑企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挤出效应”。在低价中标、项目挂靠等行业潜规则下,本地一些建筑企业难以在工程招投标市场中标,在招投标市场中逐步被边缘化。

  2、税费负担重。建筑企业要承担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防洪保安金、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合计税率达到5.94%,企业税费负担重。其中在企业所得税(外经征)的`缴纳上,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缴纳方式不同,本地企业需按营收预征1.65%,而外地企业只需在无锡缴纳0.25%的企业所得税,剩余的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注册地缴纳,其注册地政府对“走出去”企业在税收征管控制上一般都会有所照顾,减轻其经营成本,我市本地企业享受不到这样的优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本地企业挂靠外地进锡企业承揽工程的现象,影响了本地企业品牌的成长。

  3、生产利润低。在开放竞争又不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一些建筑企业为承接到工程,不得不让利、垫资,企业的利润被压得很低,有的项目根本就没有利润。在建筑工程让利和垫资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有的承接工程已经无利可图,只能勉强维持企业运营和人员开支。另外,近年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区镇两级政府投资普遍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应收款无法到账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据我市一家施工企业反映,该公司近几年参与我市300多万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建设,已完成项目到期应支付款项为6.6亿多元,而工程款到账遥遥无期,已大大超出公司所能够承受的极限。产出效益低下及资金占用严重制约建筑行业扩大再生产和科技进步,已经成为目前建筑企业发展中最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4、政府扶持政策少。我市建筑产业长期以来政府关注和重视不足,不少企业陷入了“走出去难,在家发展更难”的尴尬境地。2009年,我市出台的《十大产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对机械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纺织及服装、新能源、生物医药、旅游、文化创意、现代商贸、物流等产业予以扶持发展,没有将现代建筑业纳入规划进行调整提升。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也没有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对建筑企业转型发展引导不够。而省内的苏州、常州、扬州以及浙江省的宁波等市近年出台了一系列计划、意见,积极扶持、加快建筑业的转型提升发展。如《苏州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计划》明确规定,对科技创新显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业企业推荐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按15%计征;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建筑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骨干企业优先入选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扬州市政府出台的《加强和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对晋升为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企业注册地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鲁班奖”的承建企业,市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全市国有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本市施工承包企业作为承包人。而我市尚未有类似的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三、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1、重视建筑业的转型发展。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 建筑业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诸多经济行业的投资成本,并对产出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建筑业可以拉动钢铁、水泥、玻璃等众多产业,发展建筑设计、项目代理、咨询、监理等中介服务业,为社会创造大量劳动就业岗位。建筑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尤其是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领域,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当前,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以及我市政府投资、产业转型、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建筑业的发展仍面临着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市需抓住当前难得的市场机遇,采取有效的措施推进建筑业的转型升级,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建筑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份额,使建筑业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新型优势和富民产业。

  2、出台扶持与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政策。参照“建筑强市”及周边城市的作法,结合无锡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找准制约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瓶颈问题,制定扶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配套政策。在相关政策制定时,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调整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改变房建产值比重过高局面,扩大新型建筑经济领域产值份额,形成多专业协调、均衡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发展,通过开展定向辅导,辅助企业适应国家建设投资方向转换,着力提升在低碳、绿色、新能源领域的施工能力,加快技术装备升级,果断切入大型基础设施和科技含量高的工程量领域,抢占高端建筑市场。三是扶持骨干企业做强做优,鼓励骨干企业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采取兼并收购、换股参股等方式进行企业重组,实施行业关联互补优势的战略合作,扩大资产规模,提高资质等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引导企业“走出去”,支持建筑业企业通过企业投资、地区推介等方式开拓市场。

  3、优化建筑业税收征缴体制。当前,建筑业“营改增”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可能在年内进行试点。初步判断,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税赋负担不降反增,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要求更高,同时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要上缴注册地,外地来锡企业在无锡创造的价值不再对无锡税收产生贡献。市相关部门需加强对建筑企业税赋改革的研究,在国家税法调整允许范围内,研究制定有利扶持我市建筑企业转型升级的税收管理细则,改变建筑企业税赋负担过重的问题。同时,要研究对本市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建筑企业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的返还政策,明确建筑业企业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后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4、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在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构建建筑业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坚决遏制和打击串标、围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工程款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的约束机制,遏制竣工不结算等拖欠行为,加快国有投资项目的工程审计和结算速度,缓解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这一突出问题。鼓励本地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外地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招投标预选承包商制度规定,在国有投资项目中优先考虑行业信用评价优良、工程创优夺杯成绩突出,对本市税收贡献大、承担社会责任多的企业,为本地骨干企业的转型升级、树立品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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