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政执法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促进部门依法理财这个中心,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拓展监督范围,积极探索具有财政管理特色的财政监督思路,将财政支出监督放到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支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大了对支农、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科技、国债资金等公共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事前、事中监控的方式方法,促进了相关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扩大了财政监督的综合成效,强化了财政行政执法力度。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现结合近年来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就如何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加强财政监督职能调研分析如下:
一、我市财政行政执法的特点
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的制度保障。近些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
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库管理条例》、《会计准则》等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1、制定措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我市财政部门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32条,执法职权176项,全部分解落实到了执法具体部门和执法的每个岗位,并明确了各自的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效率,防止了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在行政许可方面,专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规程》,简便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批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接受社会监督,还将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考评相结合,实行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并通过设立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箱、局长信箱以及发放调查问卷、聘请服务对象担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2、注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市财政部门还把行政执法信息管理也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档案、实行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示证上岗,岗位轮换到行政执法岗位的,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目前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编制“三定”方案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以外,我市财政部门只有财政局具有法定的执法主体资格,财政局直属单位、内设科室只是行政处罚的承办单位,在实施财政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均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统一以财政局的名义对财政违法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部门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实行“办案、审查、决定”三分离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在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听证,要按时安排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的答辩质证。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严禁办案单位提前向当事人收取罚款或没收非法财物或非法所得。严禁办案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参与财政执法活动。
在财政行政执法的整个体系中,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决策的分散化、竞争的自发化已成为必然。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转,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财政监督,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只有从源头上抓好、抓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才能做到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国家财力壮大。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更好更快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论是在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方面,还是在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展开的监督检查方面,财政监督工作始终服务于大局,准确把握,积极筹划,全程参与,更加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更加凸显民生特色,更加强调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作用,为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保障重大决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学习宣传工作体系,为财政机关依法管理财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在财政执法活动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财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全日制教育的水平普遍不高,接受财政法律法规以及与财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更少。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财政执法人员重业务知识学习、轻法律知识学习的现象比较普遍,自觉钻研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更为鲜见。作为财政执法人员,不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可能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也就不可能高质量的开展财政执法工作。
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就存在重复检查的现象,给被检查单位也带来了负担。
财政监督管理有空白和盲点。就内部而言,一方面,财政部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传统的重收支、轻管理的积弊,财政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收入分配全过程,进而实现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项职能,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另一方面,囿于工作职责,财政部门有关执法机构存在各自为阵、力量分散的情况。这就造成财政行政相对人既要接受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财务检查,又要接受会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要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头检查使财政执法监督难以形成合力,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最大发挥。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2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扩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系统的威信。但是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在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法律法规的边缘问题
我国正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有些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属于新兴部门,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也在所难免了。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处理上我们的执法人员常常会无所适从,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邮局邮购假药的问题。在法律的规定和可操作性上都不是很明确。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些漏洞打“擦边球”。类似这样的行为我们明知是不合法的但也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同时要灵活运用法律法规,不能生搬硬套法条。在保证依法行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执法质量。不能以没有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为借口对违法犯罪行为姑息。
二、在执法过程中有执法部门执法权交叉的情况
现阶段在食品药品的管理上不是由我们单独管理,同时还有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的交叉管理。这就容易造成许多问题大家都管,都管不到位。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而执法人员往往很难取证。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工作。还有些食杂店或居民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出售药品,但是我们不能入室进行搜查。这就需要与公安部门配合工作。因此在处理这些权力交叉问题的时候,要明确关系,执法过程遇到自己管辖范围以外的又关乎到执法结果和质量的情况要做好协调工作,明确权力范围,处理好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大家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有些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也各有不同,解决这种情况要从三方面入手。首先,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用人关。其次,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上多下功夫,增强执法的能力和素质。在行政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制观念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 。
(二)是重实体、轻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往往容易重实体、轻程序。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
四、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素质不同
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大多数的相对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但是有些相对人对法律法规和我们执法人员的工作性质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了解,因此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极不配合。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耐心细致。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事前警示、事中引导、事后回访的原则。事前警示,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媒体宣传、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事中引导,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关系;另一方面又要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答、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与帮助,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事后回访,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对存在的问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听取其对行政处罚的意见,对药品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有渠道反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那些做法不对,应该怎么改进”,以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理解存在误区
不少人民群众能够对我们的工作性质不了解,不支持我们的工作甚至阻挠我们工作的情况时有出现,特别是在一些非法的药品宣传会上,他们打着“送药”“义诊”等旗号蒙骗群众当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取缔的时候,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会误解我们,认为我们是无事生非,延误他们治病的时机。在执法人员了解情况的时候不配合我们工作,有时甚至辱骂执法人员。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尽快取证,防止不法经营者趁乱转移假劣药品,一方面要维护秩序,安抚群众的情绪,向他们解释我们的工作职责和目的,得到他们的理解的同时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宣传。另外,有利于我们在以后工作的开展。我们还需要在大众媒体上多做宣传,加大“普法”力度,一方面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食品药品监督深入理念人心,这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有利于我们顺利的开展工作。也有利于防止执法事故发生。
六、我县地域广阔,路况不好,不利于检查
我县方圆6176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镇,12个农林牧渔场,79个行政村。全县共计24.9万人口。全县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48家、医疗机构292家。部分乡镇的公路设施很差,作为基层执法队伍,条件不是很好,经常性下乡检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困难,尽可能把工作想好作细,能一次解决尽量一次解决,提高执法效率,以质取胜。同时充分发挥“两网”协管站、信息站的作用,向村民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村民提供最新的医药方面信息,向我们提供假劣药信息,帮助我们规范农村药品市场。
作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我们还有很长很艰辛的路要走,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要增强自身素质,搞好舆论宣传,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普法能力,在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的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3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至7月,法工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在陈先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江口、双江、工商、市政园林等乡镇(街道)、部门及部分企业,采取座谈、走访、查阅执法案件资料、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出《XX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86份,在接受问卷调查的人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50%以上。全部问卷显示其身份构成:农民26、9%、商户(企业家)25、2%、工人19、2%、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5%、自由职业者11、2%。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狠抓落实。截止6月底,全县39个职能部门,42个乡镇(街道)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633名,初步构建职能明确、覆盖全面的行政执法网络体系。
(一)依法行政成效好
坚持政务公开,依托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云阳新闻网、云阳电视台、云阳报等媒体,公开行政许可机关、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采取强力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整顿干部作风,优化行政执法和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率,受到了群众好评。调研中,群众普遍认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趋好,依法行政推进力度大。问卷显示,认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体现了执法为民要求的占67、5%;认为处罚公平合法和基本公平合法的占63、6%。
(二)队伍建设速度快
县政府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岗位设置和人员的选拔,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快速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加强法律培训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问卷显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79、3%。
(三)监督制度要求严
县政府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依法界定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合理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绩效考核,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构建投诉体系,建立评议制度,形成了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机制。同时,建立了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元化监督制度,强化重点部门的执法监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
一是职能重叠交叉。问卷显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多头、交叉、重复执法的占43、3%,认为执法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占35、3%,认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的占50%。由于行政法律规范不完善,行政职能相互交叉,造成执法主体多元化,某些领域出现交叉、重复执法或者监管盲区,比如城乡违法建设、畜禽规模养殖等。二是权责分离突出。问卷显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体制“权责脱节”的占56、6%。一些乡镇反映,全县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执法[1],“权力上收、责任下放”的现象客观存在。乡镇(街道)承担一线社会管理任务,再承担大量的委托执法,容易出现执法缺位、越位执法、或执法主体资格欠缺等情形,执法质量和水平难以保证。三是法治观念不强。有的执法相对人不重视、不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执法不支持、不配合。有的干部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行政执法的问题时有出现。
(二)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问卷显示,认为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的占25、2%,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反映,行政执法保障乏力,经费短缺装备差,乡镇(街道)几乎没有行政执法经费,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如有的单位反映执法车辆较差,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错过调查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造成工作被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因无专业检测设备而无法解决,只好草草处理了事;有的执法不得不核算成本,避免过重的经费负担。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运管、市政执法人员反映,他们常遇暴力抗法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问卷显示,对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评价一般的占37、1%,较差和很差的占14、3%;对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评价,认为清正廉明的占15%,一般的占33、2%,不正的占23、1%,不好说的占29、4%;认为“行政处罚不公表现比较明显”的单位(前5个)是:交警(30、4%)、安监包括乡镇街道交安办(28、3%)、国土房管(26、6%)、交通包括运管路政港航(25、9%)、消防(23、8%)。这表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满意度不高。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四点:一是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偏少且配备不齐,多数行政执法单位反映执法人员缺乏,有的借调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有的临时聘用社会人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执法权威。二是部分机构人员结构老化,少数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淡薄,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时有发生。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只要处罚结果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无所谓”、“违反程序规定不算违法”、“只要收集到证据,手段在所不惜”的错误认识。问卷显示,认为执法机关在运用法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的占23、8%,认为当前执法机关“存在重处罚、轻管理的倾向”的占75、2%。三是缺乏激励机制。不同执法主体之间待遇差距大,执法人员待遇低、专业职称评定难,挫伤了部分同志的工作积极性,部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人心涣散、队伍不稳定。四是一些单位执法人员更换频繁,虽然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财力开展基础性培训,但执法水平“年年培训,却始终保持一个低水平”。
(四)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但现阶段行政执法监督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法制监督主体不明确。在制度层面,政府法制机构仅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如何定位政府法制机构、怎么发挥政府法制监督的作用,没有明确。二是执法监督手段乏力。由于部分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执法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政府法制监督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难以深入推进,已经成为当前行政执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三、几点建议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基层一线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合理配置执法机构编制数量,把好人员入口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解决“有人执法”的问题。二是提供财力保障,充分保证行政执法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避免客观因素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解决“有条件执法”的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奠定坚实基础,解决“会执法”的问题。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进行规范并公开;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对行政执法争议的统筹协调功能,尝试成立行政执法综合执行机构,解决一些长期积压的行政执法难题,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执法主体资格欠缺的问题;三是依法履职,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依法追究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行为者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
一是政府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强化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不规范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办事拖拉、推诿者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搞好定期清理工作,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依法行政工作的问题。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多形式多层次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知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特别要有效提高各级干部以及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把依法行政与公正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中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政府的公信。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4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从这次行政执法督导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建设市场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程度高,基础工作比较扎实。
1、各单位基本做到了法制工作制度比较健全,领导分工明确。县建设局法制工作机构健全,建设执法工作职责分明,基本做到法制工作有人专管,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2、重视发挥法制部门的作用。市建设局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备较强,各项职责全面到位,法制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尤其是在普法、立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较好的发挥了法制机构的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县建设局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中,结合本县实际,将部、省、市的有关文件、制度和“xx”普法工作制度装订成册,便于查阅;
3、重视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xx”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县、建设局、马头工业城建设局和综合执法局举办了行政执法培训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县(市、区)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完善了规章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基本避免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建设市场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在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较好的单位是、峰峰、县、、县、临漳、、涉县、、建设局。违法行为记录、执法情况报告和统计报表上报较好的单位是开展较好的单位是、峰峰建设局。
(二)市场监管情况良好,市场行为比较规范。
1、从被检查各县(市、区)的在建工程情况看,基本做到了各方市场主体现场管理的台账、资料、日志齐全;建设项目的土地、规划、招投标、质检、安检、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完备,总体情况良好;
2、大部分县(市、区)建设局设立了专职的建设稽查队伍,峰峰建设局还配备了用于市场稽查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执法仪”,县建设局购置了电动执法巡逻车,加强了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规范市场行为方面做的较好的是:峰临漳、县建设局。
3、拆迁工作。大多数县(市、区)的拆迁管理机构比较健全,县、市、县在拆迁许可和裁决方面做的较好。
(三)行政处罚行为开始逐步规范。处罚案卷查阅情况。检查中发现,凡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单位,均能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法定的处罚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使用省住建厅统一印发的行政处罚文书。在处罚程序和案卷质量方面做的较好的是:工业城建设局简易处罚案卷制作比较规范。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处罚程序和案卷制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法制建设方面:一是个别单位法制机构、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不健全,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有的单位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综合执法能力相对薄弱;三是违法行为记录、行政执法报告和统计报表制度普遍落实不好;四是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展开阅读全文
2、在行政执法程序方面:一是有的建筑工程存在审批程序倒置、时间不衔接现象,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在立项、规划之前;二是有的行政处罚存在调查笔录制作不规范、处罚文书使用错误;在内容填写上不认真、不规范、字迹潦草,内容过于简单,尤其调查笔录问题最多。三是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处罚程序不完整,有的`非法工程没有对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四是处罚审批表不经法制机构审查,有的没有主管领导审批意见,只加盖了局行政印章;五是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及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在房屋拆迁执法行为方面:一是今年以来,大部分县的拆迁项目由于是集体土地,不具备核发拆迁许可证条件,因而多采用土地储备或者行政拆迁的办法,拆迁程序上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二是有的县拆迁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突出;三是对房屋拆迁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认识理解不到位,影响依法拆迁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对拆迁文书、案卷、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4、在建筑施工现场监管方面:主要存在提前开工、审批手续不全,许可备案文书缺项或不规范、时间倒置,监理人员不到位、个别工程审批时间有涂改现象;尤其是有的县对建设市场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对施工现场稽查不力,对违法行为查处不严,至今无一例行政处罚案件。
检查组在督导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均当场进行了纠正;对每一个案卷从立案到结案逐一查阅,当场指出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就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如何改进进行指导。
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详见《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一览表》。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选拔素质好、懂法律、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上,以适应法制工作的形势和任务需要;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查找工作漏洞,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要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切实加强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三是要将本次检查所发现市场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作为近期查处的重点,组织力量进行重点调查,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四是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组织对市场行为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房屋拆迁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形势下,要处理好行政提速、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作出各种行政许可、拆迁裁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提交的有关材料,依法认定有关事实,按照法定标准、程序,在审核有关资料、程序合法性的基础上作出许可、裁决决定。对达到听证标准的许可、裁决,必须严格依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按照国家、省的规范行政许可、拆迁裁决、行政处罚文书的规定,认真制作法律文书,规范许可证件格式,提高案卷质量。
3、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要结合国家“xx”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抓好本单位的普法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要经常组织专题法制讲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二是针对目前我市实际和各县市区的要求,年市局将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人员和房屋拆迁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执法业务知识为重点,以基层执法人员为主要对象,组织培训学习;三是按照市建设局印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化文件汇编》和《行政执法常用案卷实用手册》的统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学习,以及标准化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案卷制作能力;四是要针对区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和当前工作实际,结合部分县、区的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派出业务骨干到基层、到执法工作第一线面对面进行辅导示范,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五是要按照执法责任制和层级管理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综合考评活动,督促检查各单位的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批后监管等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要通过上述措施,实现全市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全市的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要先行”奠定良好基础。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5
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进行规范并公开;
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对行政执法争议的统筹协调功能,尝试成立行政执法综合执行机构,解决一些长期积压的行政执法难题,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执法主体资格欠缺的问题;
三是依法履职,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依法追究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行为者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
一是政府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强化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不规范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办事拖拉、推诿者的责任;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搞好定期清理工作,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依法行政工作的问题。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多形式多层次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知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特别要有效提高各级干部以及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把依法行政与公正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中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政府的公信。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6
各位领导:
欢迎到执法局检查、指导依法行政工作。
首先,我先向各位领导简要介绍我们执法局的基本情况。我局是今年4月10日挂牌成立的新局,人员主要由原建设局城管大队、规划执法中队、环卫所、园林所整体划转组成,八月下旬完成人员交接。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其职能职责主要是负责清泉城区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或部分处罚权。到目前为止,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除因《房屋拆迁法》尚未出台而无法履行职责外,其他方面的工作均已全面展开。
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依据有18部。分别是:《城乡规划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6部;《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行政法规4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垃圾管理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部门规章3部;《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
施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5部。
我们建设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71余人,均全部参加今年六月份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考试合格。
下面,我就执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执法责任。
一是抓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我局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定期督促检查建设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二是抓职责分解,明确执法责任。将法定的职权分解到各股室和二级单位每一个工作岗位,对各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三是抓岗位学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方面组织局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县政府法制办今年组织的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另一方面,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和创学习型机关活动,在局系统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建设领域和相关公共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岗位学法,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给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2月4日上午,我局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商业大楼前设立了法制宣传点,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布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群众咨询投诉等方式,积极营造市民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市民积极参与,不时向执法人员询问相关问题。执法人员就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耐心、细致地予以讲解和答复。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城市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500册、设立文字及图片展板4块,接受市民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市民自觉维护良好市容市貌的法律意识,有力促进了市民对执法工作地进一步了解,为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文件管理。
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我们执法局根据《关于浠水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鄂政函[]304号)、《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浠政办发[]72号)文件精神,遵循“法律规定的内容不能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少”的原则,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对照《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执法内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文件的规定及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可反复适用的文件,都进行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都按要求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认真收集社会各界对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并及时予以答复。
四、立足便民利民,规范行政许可。
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的规范要求,制定了内部工作流转程序,明确要求,精减环节,简化程序,通过便民宣传单、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起完善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公示、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如:为了便民,我局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普遍压缩了30%以上,其中建筑垃圾处臵审批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目前的'6个工作日,只要手续齐全,即到即办,当场办结。
五、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一般流程图》、《县执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县执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将收费和支出情况定期公布。将审批项目必须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供的书面材料、收费标准、办事程序、承诺期限等事项要求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使群众前来办事清楚明白。不断推进内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以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失职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
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抓基础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并电脑、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行政执法设备,为准确、公正执法创造了条件。二是抓日常巡查,掌握建筑市场动态。我们采取“拉网式”与“分片式”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逐街逐路的重点执法巡查施工工地。同时,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通了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网站和设立了监察室,热情接待投诉群众,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对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并根据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取得立竿见影效果。今年省市作出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的决定后,我局迅速组织开展“城管会战”,启动了十大整治工作,重点对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等方面的治理工作。四是抓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场,并先向当事人亮明身份,做到说话文明、举止得体,不计较当事人的态度,不在乎上门做工作的次数,自始至终坚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公正处事。同时做到科学的界定处罚标准,慎用自由裁量权,杜绝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做到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在20xx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构建和谐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我县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7
近年来,随着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大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查处,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整规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都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着力加以解决。为此,近期总理对全国整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关键在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结合长期从事基层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就整规工作中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作以初浅的分析,以期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能有所借鉴和帮助。
衔接的主要工作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质量技监部门主要承担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棉花、计量执法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执法打假工作。在这些执法打假工作中,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也就是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该案件实际主要由工商部门予以移交,但有时会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相竟合)及非法经营案件等。从近几年笔者所在质量技监部门的执法打假工作实践来看,符合上述移送标准,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基本没有,主要原因是案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和条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笔者近年来的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来看,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即何种行政执法案件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还不够完善和明确。
当前,涉及质监行政执法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及非法经营案件等。根据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基本上还比较清楚,或者说质监部门对此还有所了解。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则极为复杂,目前质监部门对此的了解和掌握还远有差距。而长期以来由于打假的呼声持续高涨、打假的力度不断加强,涉及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诈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因易于辨别、判断且公愤极大而被违法犯罪分子所摒弃或转入更为隐蔽的状态,所以此类行为在当前质监行政执法实践中的查处比例渐趋下降。而由于国家“从源头抓质量”指导思想的确立和相应措施的实施,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的经营活动必须首先获得相关资质认可(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方能从事,所以对这些领域的质监行政执法重点就是审验生产、销售者的相关资质或其经营的产品的相关资质,即审验其是否获取了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照,而并不需要对相关产品的内在质量情况作进一步的判定,实际上大多产品的内在质量并非存在问题,关键是未获得国家的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手续。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质监行政执法所查处的无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案件在确定是否属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范围时就产生了标准和条件较为复杂而无法明确的问题。因为,与之相连的可能是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极为复杂,就目前质监部门的判断能力来讲对此还无法予以明确。所以,亟需对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予以完善和明确。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能适应及时准确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形势要求。
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是否给予某种行为以刑事处罚是极为严肃、极为专业的法律工作,需要包含法律素质在内的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而目前,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大多非法律专业出身,且素质参差不齐,加之长期从事质监某一类型的单一的执法工作致使知识面窄、思维模式定型,要求其及时准确地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显然是力不能及的。具体办案的执法人员如此,作为是否移送的审批人,有关负责人也存在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当然,由于缺乏对刑事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相应的实践经历,具体办案的质监行政执法人员也无法全面、准确落实符合刑事司法要求的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从而可能使在真正面临移送案件时因能力问题而丧失追诉最佳时机的顾虑无法消除。所以,移送诸多环节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显然制约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这当中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最为关键的制约因素。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缺乏明确有效的的工作机制。
从先前的质监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实践看,大多情况下,质监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遇到极大阻力时应请求公安部门予以协助配合,或遇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时,双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而检察机关则往往是以查办贪污贿赂案为目标主动突击检察,指导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移送案件的判断鉴别能力和水平的服务性工作则极为薄弱,甚至缺失。至于法院,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才可能与行政执法机关发生联系,平时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业务往来。总之,可以说,目前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在有关业务工作的往来上是少量的、即时性的,相互间的工作联系机制是松散的、不稳定的、模糊的。就具体细节而言,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有涉嫌移送案件时,向刑事司法机关的哪一具体部门予以移送,移送案件最终审核结果又如何予以反馈等问题不一定行政执法机关就十分清楚明白,刑事司法机关也未必就此类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告之。所以,工作联系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制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
几点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刑事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在这方面,主要是加强《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使其强化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会发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和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执法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必然要求的认识。同时,也进一步明确移送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体操作的有关知识,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移送工作。
(二)刑事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关移送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在这方面,主要是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以及移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等有关内容予以培训指导。因为,不论是从业务工作范围、业务知识和技能,还是从实践经验等诸多方面来讲,对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核、认定等工作,行政执法机关都远远无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相媲美。所以,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应尽快完善和明确。在这方面,主要是由有关机构作为牵头或负责单位,商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讨论、论证,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和形成长期、稳定、明确的衔接工作模式,克服先前即时、松散、模糊的衔接工作缺陷,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关键,也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所要解决问题中的当务之急。
总之,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司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促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调研和探讨理应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8
尊敬的YY调研组各位领导:
你们好!
首先,我代表XX县政府对各位领导来我县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
20xx年以来,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纲要》、《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法治XX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断健全,执法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民法制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来我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印发了《XX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经常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每年年初,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印发XX县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着力从认真学习贯彻《纲要》、《决定》精神、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责任感,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为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县政府制定出台了《XX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为法制培训提供了制度保障。20以来,县政府按照《纲要》要求,每年举办2期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我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等。通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1、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我县制定了《XX县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XX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XX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XX县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XX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XX县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积极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听证活动,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政府的网站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适当性、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健全了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县人民政府各种会议作出的决策和决定进行跟踪督查,限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纪律不严及其他违反党纪政纪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年终考评档案。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成立政务大厅,将行政许可机关分散在内部多个机构的行政许可权归到政务大厅,努力减少办理环节,从源头上解决“两头办理和授权不到位”问题。
2、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坚持依法行政,我县于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以“实施六项重点计划,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科学管理,严格执法”为手段,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为创建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为在更多、更广泛的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
3、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认真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执法效果有了较大改善。
4、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县政府都组织案卷评查小组,对全县行政
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评查。评查工作结束后,还专题召开情况通报会,各评查小组分别对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掌握了我县的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及时发现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我县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政府的网站为依托,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部门信箱栏目等。对不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事,暗箱操作,或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行为坚决追究责任,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成立政务大厅,将行政许可机关分散在内部多个机构的行政许可权归到政务大厅,努力减少办理环节,从源头上解决“两头办理和授权不到位”问题。
做好调解、信访、诉讼、复议、执法监督的衔接配合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及时公正作出决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协调在先,注重用协商、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9
一、机构现状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71人,实际在编61人,由法定授权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的执法单位,共有执法车辆11辆,其中交通厅配备执法标志车1辆,执法服装全员配备齐全。
二、队伍现状
我局实际在编61人,取得正式执法证件的60人,人员来源大部分是解决的政府安置人员内部职工子女和部分军转安置、其他单位外调人员,学历结构为大学本科11人,大专49人,中专1人,专业多为法律和交通运输管理专业为主,年龄结构35岁以下有8人,35-50岁有49人,50岁以上4人。
三、进人用人机制
我局自20xx年至今一直未新进人员,而20xx年以前进入的人员少量是军转安置人员,大部分是解决政府安置对象和内部子女,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普遍偏大。自20xx年被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进人用人都是按照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考,现有执法人员的评价、考核、奖惩、选拔工作都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四、交通队伍信息化建设
我局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都已经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案卷的信息化管理方面还未完全到位,由于应用软件程序的问题和实际办案人员在路上现场执法时没有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来完善处罚案卷的信息化录入,而导致该项工作的不全面。
五、深化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模式等方面的做法
由于行政执法的特殊性和现在行政执法面临的大环境,让我们不得不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体制创新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学习考核机制,按照“三基三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队伍的职能化建设,规范落实基础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学习规范计算机操作技能,为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开展部门配合、部门联动,以提高我们行政执法的力度,也能较好地改善执法难、取证难的现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面对广大的经营业户,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付诸于实际的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去,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中还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一个部门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影响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由于执法力度不强,执法人员的水平再高,执法难、取证难还是一个没有根本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应从严规范规范我们的行政执法队伍,严把准入关,加强业务学习和素质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进程,增强各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操作性。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0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根据《xx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开展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
一、执法主体合法
交通运输局是xx县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行政部门,是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管理站、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站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在法律层面上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按照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情况。
二、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要为运政执法、路政执法、港航执法三大类,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目前,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均取得交通部和河北省省行政执法证,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行业执法规范,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按照法定职能,强化道路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此外,根据县法制办《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发挥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的保障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行业稳定,促进了行业发展。
三、行政执法程序完善
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局属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职责,落实告知义务。同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定,结合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清理规范,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与合法化。
四、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
为有效控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依法进行交通行政处罚,保证了交通行政处罚幅度合理合法。在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工作中,坚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的原则,一般案件由承办部门上报分管领导审查,再上报至主要领导审批后作出处罚决定。重大案件均须上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在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损坏交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近几年来,我局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单位和执法人员。
虽然,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建设法制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
1、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时收集证据的能力和取证种类仍有不足。案件调查阶段执法人员在取证时往往只是给案件当事人做一些简单的询问笔录和拍摄现场照片,以置于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很难形成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据链,降低了所取得证据的说服力、证明力。
2、询问笔录过于简单、询问当事人时缺乏技巧。在制作询问笔录的过程中一些同志制作的询问笔录虽然已经能够反应出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另外在遇到被询问人不配合我们的查处工作时,我们询问的技巧仍然缺乏,询问笔录存在漏洞。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推行三项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现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频率偏低;现场执法过程影像记录不规范,执法记录仪操作知识欠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时法制人员自身法律知识有所欠缺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将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践中认真予以解决。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篇1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逐步暴露,需要国家采用立法规范、经济调节、执法监管、协调仲裁经济矛盾等方式适度干预,使之健康发展。行政执法是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核心部分,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产业政策的执行,实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但基层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工商行政执法
政策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广泛性、综合性以及很强的政策性,因此作为一名工商干部必须一专多能,既要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又要熟悉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刑法等综合性法律知识;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又要掌握新形势、新知识,还要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但目前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与上述要求尚有差距。
l、基层干部学习条件差。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是省以下垂直管理,但工作思路仍没从块块管理中跳出来,尤其是经费保障仍是靠收费和罚没收入,因此收费工作重于一切。一个基层工商所及其工作人员的业绩主要取决于收费指标的完成情况,精力主要放在收费上,对法律、法规、新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本来就不高,交通、通讯、计算机等硬件配置又差,再加上许多非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也落在工商所头上,造成基层工商所人员没时间也没心思加强学习。
2、县级局培训条件差。由于经费紧张,县级局主抓的工作是收费、罚没,有利又好操作的就积极去抓,没利、不好操作的就少抓或不抓,收入抓得硬,培训抓得软。基层所学习气氛差,县局机关也不太浓。即使组织了培训也往往因为师资、经费等原因,培训方法简单,内容单调,重形式,轻效果,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太理想。
3、知识和观念得不到及时更新。管理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三个阶段,成熟的管理工作重事前的预防性监管。在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迫切需要更新知识结构,扩大知识面,掌握网络经济规律等新时代产物,以期有超前的管理水平。但是这些东西与县级局目前的收费这个中心工作有一定距离而迟迟不能得到落实。在当今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新生事物是无法以常规思路对待的,没有充分准备,新事物一旦降临就会措手不及,造成监管滞后、秩序混乱,给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4、工作中有畏难情绪。因为学习不够,财会、金融、法理等基本功不扎实,遇有复杂的案件往往不能胜任,大量精力放在易操作、标的额大的案件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体现权威的大法的执行效果不佳,执法难以形成震慑力。
二、超脱性无法实现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很强的超脱性才能保证严肃、公正执法,但现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却使工商机关难以超脱。
l、无法超脱地方利益。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秩序,在此前提下兼顾地方利益,因而在执法中与地方利益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另一方面,工商机关驻在地方,许多事情要依靠地方。例如,工商部门执法手段所限,执法活动遇阻不能正常进行时,常常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一般情况下不敢得罪地方,自然不易超脱地方而独立执法。
2、执法时无法超脱公安、法院。工商部门执法一旦遇到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之类的事件,只有依靠公安,公安机关往往会因为警力不足,部分干警有特权思想,不能积极作为的缘故致使拒绝、阻碍执行公务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司法是行政的后盾,人民法院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但现在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尚无可操作性很强的规定,工商部门的许多行政处罚因执法权限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法。这样工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协调公安和法院,有时就可能以牺牲我们维护的国家利益为代价,日常工作中也不敢轻易得罪为违反工商法规分子讲情的的公安、法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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