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县乡依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0-11-12 15:10:2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县乡依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对**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县乡依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推进依法行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是建设法制政府、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县、乡政府处于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第一线,承担着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繁重任务,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县、乡政府和县级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能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也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推进县、乡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进程,我们对**县县、乡政府和县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掌握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县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全面推进县乡依法行政工作谈一些思路和对策。

  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

  县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03年以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情况 次,研究重大事项 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按照“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规范管理、便民利民,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审批方式,建立了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公开公正的行政审批制度。200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个。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简化了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前置审批。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

  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06年以来,全县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5件,其中县政府出台22件,乡镇、部门出台13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4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核,凡有明确依据的,予以保留、规范和修改完善,无明确依据的,坚决明令废止,做到一项不漏,一件不错,确保文件执行效果。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按照“执法依据明确、主体职权法定,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完善公开”的原则,依法核准、界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一是明确执法主体,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按照“统一清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政部门“三定”工作方案,严格依法核实确定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执法单位,明确执法主体机关的名称、单位性质、实施主体的权力来源、执法类别、权限、范围、内容和职责,确定行政执法的主管、共管和配合机关及其法定职能,做到了执法类别、执法权限、执法责任明确。在清理执法主体、职权、依据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依据修订、修正或废止情况,适时将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整理汇编,调整执法权限,将法定执法项目一一列出,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有效避免了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和空缺。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程序公开和听证制度,建立了操作简便、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环节,做到执法程序规范合法。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06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22件,督促整改和纠正13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得到加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不断提高。

  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认真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塑造了诚信政府形象。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及时予以撤销,坚决纠正到位,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个案反映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涉案机关提出建议,督促涉案机关完善管理,建章立制,加强执法工作,使个案的监督逐步向纵深的执法层次监督延伸和扩张,促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近年来,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办理3件,申请人自行撤回2件;依法答辩了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维持5件,改判1件。

  (六)法制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

  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监察、物价、编办、司法、法制、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政府法制办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各乡镇、各行政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本乡镇、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为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县政府组建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法律顾问2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有效发挥了其在政府决策中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佩戴标志,着装整齐,做到文明执法,逐步建立了一支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行政执法队伍,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制干部形象。

  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备案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征用拍卖、违法建筑拆除等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报县政府,经会议研究讨论集体决定;对违法行为严重、情节复杂的较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案件的执法依据、违法事实、惩处标准等项进行评查;对执法违法案件和执法错案,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使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纲要》上来,为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纲要》的学习、培训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分批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建设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监督规定》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真正做到了权限法定、内容明确、程序公开、行为规范、监督有力,使政府职能转变到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县、乡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

  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