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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林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时间:2024-05-23 10:09:5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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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生态林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配置为手段,搞好现有加工企业的整合;积极辅助各类加工企业实现满负荷运转,为林区群众增收、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加工企业建立、实施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完善质量检测体系,使生产、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与国内外质量标准相衔接,努力培育林业加工名优产品。大力支持加工企业争创省优、国优、乃至世界名优产品。

关于县生态林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一、生态林业发展的现状

  (一)生态林业发展步伐加速。

  县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两化”发展思路。县通过采取行政手段推动、优惠政策鼓动、部门服务促动、大户示范带动的措施,加快推进工业原料林建设。截止年底,共完成工业原料林建设18.832万亩。全县上下掀起了造林新高潮,涌现出了一大批营造林工作先进典型。官庄镇林农刘辉自主投资营造马尾松工业原料林3000多亩;镇村民 从年开始,通过投资、投工、投劳、投山来实现股份制造林3000多亩。二是生态林业项目大力实施。相继组织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三边”绿化、油茶产业开发等林业重点工程。近年来,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37.05万亩、世行贷款造林3.1173万亩、长防林工程2.55万亩、薪炭林工程0.49995万亩、三边”绿化85.4605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96005万亩,补植补造2.95005万亩,封山育林5.4万亩)油茶开发1.5万亩。

  (二)分类经营实施到位。

  全面实行林业分类经营。该县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212.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0.9%积极争取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2700多万元,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89.68万亩。

  (三)生态功能区建设初显规模

  正在筹建 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了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森林公园。积极申报国家湿地公园和开辟更多的森林旅游风景点。

  林权证发放到农户650.4万亩,分别占总任务的98%94.8%不断健全和完善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县林权交易中心、县林业信息咨询和发布中心、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四个机构,四)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共完成林权换发证外业核实671.6万亩。已全面开展工作。森林政策性保险工作全面实施,全县有林地均纳入了财政政策性保险范围。全面实施林业机构改革,林业规费供养人员673人已全部纳入财政供养,育林基金实行财政预算管理,林业正常运转和生产性支出列入了财政预算,结束了长期“收费养人”局面。乡镇林业站、基层检查站重新进行了核编定岗,进行了人员的优化组合,县木材公司、仙门国有林场、苗圃和林科所等二级机构实行了改制。

  二、生态林业发展存在问题

  (一)林分质量低且可伐资源少。

  全县有林地面积556.36万亩。亩平蓄积不到3个立方米。由于多年来对杉、松近、成、过熟林的过量择伐,致使近、成、过熟林比例越来越小,林分内的树种逐步向阔叶和杉木单纯林演变。林业产业发展不平衡,基本以生产木材为主,虽然这几年大力发展了茶叶、油茶等经济林木,但总的份额较小。据每年的森林资源消耗量测算:全县中幼林面积已占林分总面积的80%以上,杉、松可伐资源蓄积已不足60万立方米。基本上是以租地为主的小作坊粗加工,规模林工企业7家,没有林产工业知名品牌。全县木材加工企业存在规模小,分散经营的状态,重复建设比较严重,争夺资源现象严重,均不能满负荷运转,大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而且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资源的利用率低,还停留在对原木的初加工上,其他以林业资源为原料的加工几乎是空白,缺乏拳头产品。年全县林产工业总产值3.18亿元,

  (二)林产加工规模小档次低。

  全县林产品加工企业有173家。占全县GDP3.2%林农来自林业的纯收入7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2626元的26.6%

  (三)第三产业布局及开发不乐观。

  近几年在发展生态旅游上。着力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已经有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夸父山省级森林公园、齐眉界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目前县发展森林旅游业虽然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但是还没有整体开发,没有带来旅游效益。

  (四)公益林保护与林农增收矛盾突出。

  生态公益林是国家为了保持生态环境而划分的对保持生态平衡发挥着十分重大的作用。但是县因为生态公益林的划分对的林业产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全县687.8万亩林业用地面积中。生态公益林占了林地面积的三分之一。过来林农可以通过采伐林木得到部分收入,划为生态公益林后,森林采伐受到限制,只能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收入明显减少。划定生态公益林区之前实行多种渠道而营造的人工速生丰产林,特别是杉木林现已进入主伐期,林农纷纷要求调整公益林再转变为商品林,加上启动了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生态林业与增加“林农”收入发生了突出的矛盾。

  (五)商品林经营管理不活。

  按照国家分类经营的政策。但目前商品林经营既不活也不畅,相关税费偏高,群众得不到实惠。带来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群众造林积极性不高。由于商品林经营流通存在诸多因素影响,群众在林木经营中的既得利益少,同时林业的生产周期长,加上林地分散难以集约,导致林区群众造林积极性不高。二是没有营造税费的洼地。目前县每立方米木材要交的税费是169元。其中:育林基金50元,泰格林纸供材合约金50元,增值税20元,所得税20元,造林保证金20元,检疫费3元,作业设计费6元。而与相邻近的桃源县木材税费只有70元。由于巨大的税费差额,导致木材流失现象严重。

  (六)行政计划干预过多。

  上级一些相关部门现在仍然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计划手段。极大的影响了生态林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对木材经营下达计划。虽然该县活立木蓄积量居全省第一,但可伐松材资源少,泰格林纸下达给该县的供材任务过重,县内木材商品供应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给生态建设带来了新的困难。其二是营造工业原料林确定松杉比例。而我县母岩变幻的土壤种类多,立地条件极其复杂,上级违背自然规律和老百姓意愿硬性规定,适合营造杉木的地方也要栽松木,一些地方林农等待年度造林验收过后将松苗拔掉栽杉苗,群众利益受损而怨声载道,更难实现适地适树和科学经营。

  (七)生态林业建设资金缺乏。

  省的文化大县。有富有魅力的景观,但是这一切都必须靠资金投入来解决。一方面这几年生态旅游一直没有产生规模效益,根本原因是投入不足,很多景区没有得到很好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启动,生态旅游因为交通等瓶颈问题没有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中幼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急需投入。由于林分质量偏低,加速中幼林培育管护、低产林改造和封山育林已成当务之急,然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下调、面临取消,财政林业资金转移支付有限,造成严重投入不足。同时,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偏低,与经营商品林相比,收入差距太大,林农经营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不高,省级以下生态公益林管护难度更大。

  (八)林权流转市场不健全。

  完善的产权市场是要求落实好林业经营主体的处置权。从而实现林权商品化、货币化。目前林权流转市场群众参与程度不高,林业产权的评估体系、交易平台、林木保险体系不健全,林权贷款担保体系没有建立,一系列的政策不配套使林权流转市场不畅通,生态林业发展缺乏活力。

  三、生态林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但具体落实的措施还没有明确,县“十二五”规划对全县经济和生态林业的发展进行了初步的定位。为了更好地发展的生态林业,以下几点值得认真思考。

  (一)细化生态发展目标。

  为了加快的发展。对生态林业的建设还提出了生态大县、林业强县”发展定位。但从管理学分析,这个目标只是一个长远的目标,要保证县域经济的发展,要让群众得到实惠,必须对确定的目标进行细分,对“生态大县,林业强县”提出具体的小目标,并对细分的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措施。比如,林业工业在GDP总额上近几年内的发展目标,林农纯收入上占人均纯收入的具体比重等。细分目标时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特别是对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要按照重新调整区划的保护级别实行禁伐、限伐和动态管理,对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旁、岩石裸露区、陡峭山坡等处省级公益林也要实行禁止或限制性采伐。二是抓好林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湿地、石漠化保护项目和退耕还林后续、长防林项目,同时抓好补植补造,加强管护,确保成林。三是抓好城区的绿化质量,提高城郊绿化率。建设环城镇绿化圈,构筑城市生态屏障,重点抓好沅江两岸、城区可视范围内的城区周边绿化,加强这些地区的资源保护,加大封山育林和封育补植力度,发展生态林业经济。四是抓好生态示范点建设。重点抓好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夸父山省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示范点,对现有森林资源严格保护,禁止或限制采伐。

  创新工作载体可以有效的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原来“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业原料林建设年”创建卫生城市”等工作载体的基础上。

  (二)创新生态建设工作载体。

  载体是落实某项工作所创造的平台或工作方式。工作载体的创新就是工作思路的创新。建议结合“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结合群众在经济收入递增的基础上对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强烈需求,开展创建生态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校园、生态农庄等系列生态创建活动。把生态林业建设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放在与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的一个平台上来抓,协调全社会的力量来加强生态林业建设。通过生态林业建设进一步促进优美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步伐。

  (三)认真研究出台公益林管理办法或者相关的操作政策。

  公益林占了全县有林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值得认真的分析和深入的探索。比如在区划公益林之前通过贷款、移民资金开发、企事业单位联营、村组集体联合入股兴办林场以及林区群众股份制形式自发联合等所营造的人工林,属于禁伐范围的如何弥补投资和损失,特别是一些地方整户、整组、整村、甚至整个乡镇区域内的山地而全部区划纳入生态公益林的农民增收和生存问题,属于可以抚育间伐和更新采伐以及动态经营管理的如何确定抚育间伐年限,如何确定更新改造的年限以及改造更新的要求与实施措施,公益林内残次林如何改造更新等问题,均应予以明确。因此,激活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实现生态林业发展,林农增收的一个重要课题和研究方向,由于全国全省还没有生态公益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率先在生态公益林管理上进行探索,由县政府提出具体操作运行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试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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