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
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是保证教育事业良性发展的客观需要,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一篇相关的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您喜欢!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决定精神,全面准确掌握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布局、办学规模、师资结构、教职工配备等情况, 以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为重点,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提高质量,减轻财政负担。我办于今年11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基本调查的通知》(泉委编办〔2008〕134号),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及机构编制管理专题调查研究,并深入到基层和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学校对中小学核编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 基本情况
(一)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现状。
截止2008年11月底,全市共有中小学1617所,其中中学328所、小学1289所、教学点76个。共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7516名,其中高中部教职工编制12269名,初中部编制19852名,小学编制25395名。
(二)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情况。
截止2008年9月底,全市中小学在校生共980568人,其中:高中部在校生150320人、初中部在校生312534人、小学在校生517714人。
(三)执行编制标准情况。
自2002年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02]121号)文件下发后,各级编办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职工核编问题,每学年开学后牵头组织教育、财政等部门,深入到各中小学校,详细核查在校生数、班级设置、师资队伍结构及学校教职工配备等情况,认真了解基层学校在核编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准确、合理地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几年认真、细致的核编工作,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数根据在校生逐年减少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核定,编制数由2001年底的70170名, 降至2007年底的61654名,共精简编制8516名,有效地减轻了各级财政负担。
(四)全市中小学校撤并情况。
根据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整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闽编办[2001]61号)精神:“教育事业单位要继续做好结构和布局调整,适当撤并大中专学校和中小学。”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因地制宜调整学校布局,结合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撤点并校工作。几年来全市共撤并中小学573所(2008年全市共撤并中小学71所),其中:中学17所、小学556所。
二、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和分析年度中小学机构编制的变化情况上看,全市中小学校在校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且地区分布不均,而现有中小学校教职工超编现象仍然居高不下,学科缺额仍按各校需求继续补充,造成了超编人员难以调整分流、教职工队伍仍呈上升的态势。究其原因,除在校生数减少和定编标准由原以班生数定编调整为以学生数定编的`客观原因外,在管理上缺乏总体布局、规范管理,其主要表现在:
(一)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不规范。
从政策层面上来讲,尽管对中小学机构设置、教师编制核定与管理等机构编制有专项的政策规定,但对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及教职工补充、转岗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造成了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无章可循。一方面中小学校超编,另一方面学科缺额又继续补充增加,已经超编的教师没有及时的调整分流安置,造成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仍然自聘雇用临时人员。
(二)中小学落实核编制度不到位。
市委编办早在1999年就已出台《关于教育系统全面实施核编制度的通知》(泉编办[1999]18号),从调研的情况看出,我市部分县(市、区)目前仍停留在“编办只管数字增减”的方式上。编办对中小学撤并、教职工调配等实际运转情况难以及时掌握,有的县(市、区)并未按照规定的核编程序执行,缺编学校继续对外招录,超编学校人员难以调整分流,中小学校整体用编计划缺乏统筹规划、合理流动调剂的办法措施,把“先办理核编手续、后办理招考调配手续”执行为“先补充录用、后补办核编”。造成了对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不够到位,超编人数逐年累积上升。
(三)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
全市中小学整体超编问题严重,但超编部分大都集中在基础学科的专任教师,音、体、美、信息技术、英语等专业教师却比较紧缺,且由于教师知识更新步伐较慢、部分在早期由民办转公办的教师学历层次、专业知识较为单一,无法有效进行转岗,造成了一方面大量超编,一方面个别专业的教师却严重缺乏的结构性缺编现象。同时,由于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滞后,造成中小学后勤工作实现社会化困难。上述问题长期积压下来,造成中小学校教职工结构性不合理问题日趋严重,已严重影响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中小学资源整合难度大。
加强对中小学进行资源整合,是解决超编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通过撤点并校,建立寄宿制学校,一方面可以集中力量提高办学条件、一方面又能有效节约财政投入,还可以缓解超编问题,但由于沿海、山区地理条件不同,生源分布地区不均,且年龄小的1-3年级小学生不适宜实行寄宿,撤点并校会造成许多小孩子不得不远赴他乡求学。从调研的情况看,山区一些经整合后学校的小学生,早上4、5点就得起床上学,晚上很晚才能回到家中,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了路上。上述几种因素的影响,造成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进展缓慢,工作难度大,教育资源不能充分整合利用,学校布局调整远远没达到理想的效果。
(五)中小学教师交流渠道不畅。
由于地理环境、经济效益的影响,很多偏远山区的教师无法安心本职工作,想尽办法调到中心县区学校甚至调离教学岗位;中心县区学校虽然人满为患,但教师都不愿意到缺编的偏远学校工作,而偏远学校又不得不招收新教师来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上述种种进一步加剧了中小学超编现象的产生。
三、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新标准核定中小学校编制。
最近,政府出台了《**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明确规定:“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城市、县镇、农村初中学校统一按员生比1:13.5配备教职工;小学在校生200人以上的学校按员生比1:19.5配备教职工,在校生31-200人的学校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在校生10-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在校生10人以下的配备1名教师。”按照新核编标准,我们将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组织全市重新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以这次调查摸底的中小学在校生数,按新标准初步测算,全市可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约64725名,比现有编制增加约7209名,其中,高中部不变、初中部增加约3300名、小学增加约3909名。
(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
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委编办[2008]92号)规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切实改变过去由间接管理甚至不管理的现状,实现由粗放式管理转为集约化管理,确保中小学机构编制与审批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人员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落实。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调整中小学机构、扩大教职工编制规模,未办核编手续先增加教职工人数等事宜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查处。从而切实把住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关。
(三)妥善分流安置小学超编人员。
按政府闽政文[2008]344号规定的新标准,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后,我市小学仍出现超编,初步测算仍超2966名。建议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会同人事、编制、财政、劳动等部门研究制定中小学超编人员分流安置政策,妥善解决中小学超编教师的分流安置工作。要搞活学校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对于不具备任教条件的落聘人员及时调整岗位;专任教师实行评聘分离,即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同时,要继续做好辞退代课教师和不合格教师工作,对不适应教师岗位的,可考虑调配到寄宿制学校担任生管老师;压缩非教学人员,加大后勤工作社会化进度,减少后勤工作人员的配备比例,彻底清退临时工勤人员。
(四)加大中小学教师知识更新培训和转岗力度。
加快中小学教师的知识更新培训,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做好超编学校教师的转岗工作。如:针对初中校欠缺体、音、美等专任教师的,可从小学教师中原选修体、音、美,现又获得大专以上文凭的,选拔到中学任体、音、美教师;中学缺职员,可从小学教师中选调;县办幼儿园缺保育员,也可从小学教师中招聘;各乡镇小学学前班教师原为聘请代课人员的,可改用从超编小学教师选配,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也可考虑优先面向小学教师招聘;每年选调一定数量超编小学教师到进修学校进行英语、现代教育技术等专业培训,培训完成后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缺编小学担任相应课程教师。
(五)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教师有序流动。
要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宏观调控力度,实现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如:适当增加对偏远学校教师的补贴标准,调动教师在偏远学校工作的积极性,使之安心工作;引入竞争机制,对于落聘人员可将其调往偏远学校任教;加快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的分类管理,对中小学人员编制总体超编的县(市、区)实行既管总量、又管结构的办法,以县为单位,分中学、小学两类,中学总体缺编的,除学科教师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从超编的小学教师中选调补充,中学总体超编的,原则上不再补充教职工,并清理清退学校的各类临时自聘人员;小学总体缺编的,除紧缺学科教师在县(市、区)范围内调整外,原则上不再补充教职员工,小学总体超编的,要制定超编人员的分流安置计划,争取在五年内消化小学超编人员。从而有效促进超编学校教师的有序流动,平衡师资资源。
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是保证教育事业良性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就如何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当前制约中小学发展的各种问题,促进与保证中小学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多出点子,多想办法,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把中小学机构编制管好、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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