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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20-12-05 17:07:1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乡镇民政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以下yjbys小编搜集整理的乡镇民政能力建设调研报告。对全区乡镇民政机构履责尽责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对策建议。希望此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民政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在强力反腐、正风肃纪、追责问责新常态下,民政部门已然处于社会的风口浪尖上。从近年来全国民政系统发生的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和事件来分析,加强乡镇民政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迫切。为此,我们对全区乡镇民政机构履责尽责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对策建议,供上级民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下辖2乡9镇、 1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1个城乡统筹发展实验区, 171个村、19个社区,总人口52.34万人,农业人口39.7万。**区城乡差别大、贫富差别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区情决定了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人民群众对民生保障强烈期盼和需求性。

  全区14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均设置了民政办公室,共有民政工作人员39人,平均每个乡镇为2.7人。各乡镇均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按要求民政办要安排1人到中心工作,面上工作力量平均为1.7人。人员情况如下 :

  人员构成:公务员21人,民政社工14人,临时工4人;专职民政干部24人,兼职15人,兼职近40%。

  年龄结构:50岁以上的15人,40~50岁的5人,30岁以下的19名。

  文化结构:大专及以上文化19人,中专5人,高中15人。

  二、问题及成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个误区”

  1.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务。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环境下,由于民政工作“只花钱,不挣钱”,无法直接体现经济效益和财税收入增长,GDP政绩“出不了彩”,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务的倾向,对民政工作持既重视又忽视,既需要又忽略,既有为又无位的双重观念,造成基层民政部门的地位始终不高,基层民政组织机构建设难以加强。

  2.民政做好事出不了问题。大多数乡镇领导认为民政部门是做好事做善事的部门,出不了问题,在力量安排上多是安排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民政办主任,在配备民政助理员时,大多安排的是退居二线的老同志。

  3.民政资金上级统一安排。由于体制原因,乡镇一级普遍认为民政各项资金都是由上级统一安排,加上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部分乡镇要靠区财政补贴,因此在乡镇财政预算安排上,主动投入不足,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由此导致部分乡镇民政办缺钱办事。

  (二)工作任务存在“三个偏多”

  1.业务工作偏多。一是工作职责多,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民政工作职能职责不断增加和扩大。2010年以来新增加了12项职责和业务工作,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龄老人

  “幸福津贴”、社会组织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等,以及区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政策“大病关爱基金”、“关爱困境少年儿童”幸福**阳光基金等。二是服务对象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由原来的补缺救助型转向适度普惠型,服务对象急剧增加,民政直接服务对象就达20万人,其中社会救助对象达9.6万人,占总人口18%,且绝大多数分散在偏远的乡村,服务半径更大。

  2.兼职工作偏多。全区14个乡镇仅有2个乡镇民政办干部没有兼职,39名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中兼职人员为15人,占总数的38%。主要兼职为机关会计、残联、扶贫、人民武装、移民后扶等工作。

  3.参与中心工作偏多。基层民政干部在本职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还必须从事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据统计,乡镇民政干部参与的中心工作主要有:三万活动、四心工程、联系村工作、土地确权、精准扶贫、“我为群众办件事”等六大项,中心工作花费时间平均为50—70工作日,有5个乡镇中心工作占到法定工作日的50%(乡镇要求每月到村工作必须达到12天),造成民政干部无力抓主业,本职工作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质量不高,疲于应付。

  (三)队伍建设存在“三个偏低”

  1.文化程度偏低。全区39名民政工作人员中,高中文化的就有15人,占总数的近40%。

  2.工资待遇偏低。各乡镇的民政社工年收入仅为3万元(含五险),临时用工更低,年收入只有1.5万元—2万元,低于乡镇其他非在编人员收入(乡镇其他非在编人员年收入为3.5万元—4.5万元)。

  3.履职能力偏低。大部分乡镇民政办为老少搭配,年龄结构断层。老同志大多年龄大,不懂电脑操作,表格填报审核吃力;年轻同志热情有余,能力不足。总体上,乡镇民政办履职能力偏低,很多工作达不到“精、严、细、实”的要求,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质量不高,执行政策规程不严格。

  (四)工作保障存在“三个不稳”

  1.分管领导不稳定。由于乡镇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认识上的误区,多是安排新进班子的年轻同志分管民政,且新近班子的年轻同志变动过于频繁,致使对民政工作情况不熟、研究指导和解决问题不够。据统计,全区分管民政三年以上的分管领导只有3人。

  2.干部队伍不稳。一是不愿意干,由于民政工作本身职能职责多,工作量大,人员配备不足,人少事多,任务压力大,风险大,再加上民政干部兼职多、参与中心工作多,本职工作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十分辛苦,部分同志不愿从事民政工作。二是不安心干,即使被安排到民政工作岗位上,也不安心,找机会找理由,一心想走。据统计,全区39名民政工作人员中,从事民政工作3年以上的有11人(其中民政社工8人), 5年以上的1人,10年以上的6人。三是留不住人,民政社工待遇偏低,编外人员存在雇佣思想和临时思想,加紧备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想办法跳槽。据统计,目前14个乡镇中,有9个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存在不安心的现象。

  3.经费保障不稳。经费保障水平不平衡,多数乡镇民政工作经费安排不足或没有安排。全区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民政办,2015年安排民政工作经费 5-6万元的有3个乡镇

  ,2-3万元的有2个乡镇, 1万元的有3个乡镇,还有6个乡镇没有预算民政工作经费,占42%,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干部思想存在“三个偏大”

  1.工作压力偏大。一是基层民政办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力量薄弱,人少事多、工作任务压头。二是服务对象范围广、数量多,工作量压头。三是党委政府、社会、服务对象对民政工作的要求高,期望值高,工作要求压头。

  2.风险压力偏大。新常态下,一是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及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风险大;二是民政资金管理廉政风险大;三是民政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公正、公平难保证,依法行政的追责风险大,乡镇民政干部处于落实政策的第一线,直接责任不可逃避。

  3.思想情绪偏大。一是由于人手少,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繁琐,本职工作还要靠加班加点完成,普遍存在抱怨情绪和消极被动情绪,极大地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工作激情和责任心。二是基层普遍反映乡镇其他部门安排专项工作都有专项工作经费,且经费下拨及时,有效推进了工作的进展和完成,但民政部门只安排工作没有经费,加重了基层的抱怨情绪。

  (六)工作绩效存在“三个不优”

  1.工作效率不优。由于人员素质结构不优,工作效率普遍偏低,制约了民政工作精细化和标准化,以及长期以来粗放式管理,导致民政业务工作质量不高。据统计,在“工作效果自我评价”方面,14个乡镇有60%的认为“一般”。

  2.工作质量不优。人少事多,工作量大,另外乡镇还安排其它工作,不得不挤占时间从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化建设水平低,致使工作被动应付,质量不优。据统计,70%的乡镇对上级民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只是一般性的应付和基本完成,30%的乡镇表示没精力抓。

  3.工作落实不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乡镇民政办对上级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难以落实,有些工作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才能完成,有些工作甚至是不了了之。

  三、对策及建议

  (一)增加人员,配齐配强民政干部。山区县市区山大人稀,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量配备工作人员,人口在1万人左右的小乡镇配2—3人,人口在2万人—3.5万人的.中等乡镇,配4人,人口在3.5万人以上的大乡镇配5人。由于乡镇编制紧且大量空编,乡镇机关普遍缺人,难以充实民政力量,而公益性岗位是临时救助政策,有三年一换的明确规定。建议省厅争取省政府支持,改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社工,采取灵活用工方式或购买服务方式,按全省各乡镇规模及需要补充人员,划拨专项经费,由县市区统一择优招考,从根本上解决人少事多的问题

  (二)保障经费,改善民政工作环境。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量安排民政工作经费预算,小乡镇安排资金2万元,中等乡镇安排5万元,大乡镇安排7万元。民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一是乡镇民政干部参加上级民政部门培训和考察学习;二是村干部民政业务培训;三是民政政策宣传经费;四是走村入户、定期核查各种民政对象和救灾的交通费用。资金来源可由乡镇安排一部分、区级民政部门补助一部分、省厅以奖代补补充一部分。

  (三)提高待遇,稳定基层民政队伍。鉴于区、乡两级供养负担重,财力不足,民政干部待遇低,尤其是民政社工的待遇低,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建议省厅按乡镇社工每人3—4万元补助资金,从根本上解决区乡两级财力不足的根本问题,提高民政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民政队伍相对稳定性和民政工作的连续性。

  (四)加强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民政业务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大对镇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和新上任民政干部培训制度,通过开展系统业务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民政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同时建议省厅加大对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把培训范围扩大到乡镇民政助理员,开展民政实务培训和参观考察,拓展他们的视野和知识面,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信息化是新时期社会发展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在民政管理和服务的各个领域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是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迫切需要。建议省厅要投资开展通用性、兼容性软件的开发,推动信息系统向基层延伸,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减轻基层民政工作负担。

  (六) 争取重视,纳入党政考核内容。一是争取县级党委政府重视,把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办、同考核问责。二是建议省厅市局把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纳入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是加强村级工作规范和村干部培训。三是统一要求各村(社区)设福利委员,有条件的村设立专职福利委员,减轻乡镇民政办的工作压力,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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