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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0-11-16 09:33:3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2016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从村监会履职的情况看,有很多的经验确实值得提炼推广,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6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阅读查看。

2016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2016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去年,武陵区狠抓村级廉政组织建设,全区80个村居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经过一年的运行后,村务监督委员会究竟履职如何、有哪些好的经验、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带着这些问题,结合与其它地州市、区县交流的情况,近期,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联合调研组,深入全区7个乡镇,并在每个乡镇随机抽点2个村,先后与35名相关工作乡镇干部及28名村组干部和27名村监会成员,21名群众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探讨。调研发现,目前我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总体表现为“整体履职良好、经验值得肯定、问题亟待解决”。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区委、政府的要求,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时间、统一选举,各村居都参照村委会的选举办法产生了由3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各乡镇都严把“回避制度”关口,把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安排到各村监督选举,注重把敢于坚持原则,热心于公共事业,政治素养好,群众威望高的老党员、老支书、老会计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成员,至少保证一名年富力强的年青人进入村监会,同时保证有一人懂财务、会查帐。经过一年的运行,村监会的人员组成、年龄及专业结构、社会影响威望总体能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有的村居还把村监会成员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各乡镇都基本分两次分别对村监会主任和成员进行了教育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人、财、事上的监督逐步迈入正轨。从当前村监会履职的情况来看,总体作用发挥得较好,尤其是多数村级财务的监督比较到位,村监会不签字,乡镇不予报账,有力地规范了村级财务的管理。

  二、主要经验

  从村监会履职的情况看,有很多的经验确实值得提炼推广。把公益事业列入村监会工作内容,加强了群众基础。东江乡关天坪村通过村监会收集群众合理化建议,对扶贫助残,关心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春节慰问等社会事业进行监督并适度参与村里工作,加强了村监会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村支两委的凝聚力、向心力。把重大村务交给群众管理,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东郊乡和平村各极探索村监会管理机制,在村组大项事务上不仅村监会介入监督,还通过村监会请各行各业信誉好的专业人员参与村务建设,向村支两委提意见建议,提升了工程质量、降低了建设成本,扩大了群众知晓面,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村务管理透明度,村监会监管村务的业务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村监会严把第一关,加强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审核审计。护城乡加强村居“三资”管理,乡政府明文规定:村居支出、租赁报告必须经过村监会审、乡经管站审、分管领导审后签字方可支出和发包,村监会审核不过关,即时报乡纪委和经管站,其它程序必须经纪委查实无问题后才可进行;全程监督村务,集体经济活力倍增。护城乡张家台村在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上,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村集体资产资源原则上只能中短期租赁,不准长期限承包或转卖,村监会全程参与监督发包、租赁、入账、收益分配、帐目公布等全过程,在村监会有效监督下的“阳光村务”,不仅给村民带来了巨大的收入,而且摸索出了郊区村居“三资”监管的新理念、新办法。“阳光政务”使村监会成为百姓的公平秤。南坪乡实行“小五长”(组长、村长、村监会主任、指挥长、乡长)约谈制度,让征地拆迁群众与相关工作人员零距离对话,村监会主任始终参与在本村进行的征拆项目全过程,权力在群众和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下运行,避免个别乡村干部和征拆项目建设方办事不公、民心不服的情况出现,乡以各村村监会为平台,不仅让村监会所有人员都熟知政策、补贴标准,也通过村监会让村务明白地摆在群众眼前,村监会不仅是乡、村公务的历史见证,更成了群众的公平秤,“阳光政务”极大地增加了乡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够到位。村监会成立后,没有统一明确取消原来设置的民主理财小组、一事一议小组及村务监督小组,而这原来的三个小组是省、市、区(县)各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起来的,客观上造成村监会监督的范围缩小或工作被动,极少数原来的小组仍然开展工作。主要原因:一是村居对于过去上级关于三个小组的文件精神没有明确取消前,乡村两级都不敢取消原来的三个小组,因而新旧文件精神一起执行,形成三个小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对村务进行监督情况;二是部分村居包括村务监督委员成员都认为村级事务是村监会的主要工作,而财务理应由民主理财小组为主进行监督,把财务与村务分开了;三是极个别的村监会只取代原来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郊区村居因人均土地少,部分村监会成员都是早出晚归在城区做工,甚至于几个月都在城区务工,客观上造成对村务的监管、村干部廉洁履职、干部作风的监管存在着较大的时间和空间漏洞;四是村监会成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知该不该监管?监督什么?如村干部赈酒的问题,现全省对公务员赈酒作了明文规定只准红白喜事赈酒,却在村一级是个空白。村干部赈酒因村居多、名目多,乡镇干部往往吃酒迎接不暇,却又叫苦不迭,在这块监督起来确实很难把握着度,其它区县也或多或少存在这种情况。当然也有行政体制制约了廉洁履职原因,如“一肩挑”给村监会履职造成尴尬。

  (二)村监会的定性定位没有细化明确。村监会确立后,各地工作的实际内容不一样,所监督的内容还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细化明确。毫无疑问,村监会属村支部领导,但业务上由谁指导,教育培训由哪里组织,培训什么内容,对组级财务是否要进行监管,与其它相关联的组织是什么关系,如与村纪检员的关系、与村委会的关系、与村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与乡镇纪委的关系、与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关系及履职的法定程序和村监会成员的'法律保护等还没有明确。在家族派系严重的村居,出现了村监会有的直接否定了村民代表大会的合法合理的决定;有的对村委会的决策过程不是在监察,而是在执行;现在书记、村长(主任) “一肩挑”的情况比较多的情况下,党务和政务个别时候不能严格进行区分,出现村监会对党务工作实施监督没有与村纪检员进行沟通等情况。主要原因是现湖南省只规定了村监会的工作内容,却没有明确村监会与其它组织的关系;其次是村监会工作范围广泛,按照省规定的工作内容来看,它接受的业务指导部门比较多,而省、市一级没有明确细化各业务指导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村监会的履职水平参差不齐。要想把村级的人、财、物监管好,业务水平很重要,而现在我所接触的调研对象反映出来的普遍问题是村级财务监管基本到位,主要是村监会中有很大一部分退休的会计,但对资产、资源的监管,对人、事监管的水平各村有很大差距。有的村监会成员整体文化水平较高,经过简单培训之后,就可以在各方面对村务进行监管,有的只有一个主任或者当过会计的成员监管到一部分村务,有极个别的村3名成员对怎么监管都不是很内行。这些情况,一方面与我区村级事务发生巨大变化有关,如征地拆迁在以前较少有,惠农补贴涉及项目就没有现在广泛,村监会存在不会管理是正常的事情。另一方面与我区各乡镇、各村的发展不平衡有关,村监会不知管理在所难免,有的村现在还是传统的农业耕种,有的村基本成为主城区了。又如我省有的区县存在村小学校舍、边角余地等资产、资源部分闲置,个别干部连监管概念都没有,更何谈村监会成员监管村务理念。第三是我们的教育培训力度没有跟上,区、乡两级虽然组织相应的培训,但存在着教育质量不高,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时间短以及教、学不相长的问题,这是带有普遍性的原因。

  四、意见建议

  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从村务监督的5条主要内容来看,从了解到的各地州市、区县介绍的情况来看,各地工作的实际内容不一样,所监督的内容还需要各地根据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细化,如武陵区就存在着征地拆迁、拆违控违、创文巩卫等多数区县不具有的城郊特点。为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流于形式,真正担负起监督责任,给人民群众一个清楚,树立起基层组织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就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设性意见。

  一、加大对村监会履职的管理力度。作为新生事物,会伴随社会的发展出现很多的新情况,对村监会加强管理很有必要,通过管理,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的程序、方法,把村监会履职也要装进制度的“笼子”,加紧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达到村监会履职到位的目的。首先要明确管理的责任主体。从村务来看,涉及民政的事务较多,区县宜以民政部门牵头进行管理较好,其它职能部门明确配合人员;乡镇宜由纪委归口为宜,民政、经管、财政、国土、规划等配合。其次,明确区县和乡镇对村监会监管职责权利。尤其是要明确县、乡两级民政的管理职责和县乡农廉办的协调职责,以及各区县涉及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较多的职能局相应的职责,如国土、规划、财政、审计、经管等职能局对农村“三资”管理的职责。同时,县乡两级要适时加强督促检查,既可以提高村监会的履职效能,又可提高他们履职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第三,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提高村监会履职水平。村监会履职确实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和很多不好办的事情,各区县定期把涉及到重要工作的部门联合起来进行指导性监管,可以纠正个别村监会干扰村支两委的正常工作、否定村民大会的决定等情况,进一步明晰事情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出现的新问题如何加以解决,以便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修订和完善,把工作抓得更好、更切合实际。

  二、重视村监会的定性定位。省、市两级要通过调研,综合各地的情况,以省级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给村监会定性定位,以市一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村监会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法律保护、工作制度、误工补贴(宜明确补贴上、下限)等加以统一,用制度把村监会的地位性质进行具体化。明文取消原来的三个工作小组,明确与各种组织的关系,而后各区县才能因地制宜,进一步明确具体的细则。通过调研,结合对本区的各方面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村监会的基本含义应该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对村务进行监督的群众自治组织,是客观反映“三农”问题,为上级提供农村工作决策依据,加强村级事务管理,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以乡镇纪委为骨干,乡镇民政、财政、经管等机构组成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和村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广大村居民负责,由乡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估。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虽然各地都成立了村监会,区县和乡镇都组织了培训,但实际上村监会成员理解水平和培训单位的教学水平以及地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村监督履职水平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因而在教育上我们首先要保证培训的时间。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基本的培训时间,各区县和乡镇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重大任务和中心工作上再抽一定的时间给予相关业务的培训。其次要保证教学的质量。作为县乡两级,要根据本地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培训,要组织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备课交流,提高教学质量。第三要保证培训的重点。区级培训要点面结合,内容上侧重于“三资”管理,把其它监管事项作简单介绍,人员上要以村监会主任为主;乡镇在人员上要以村监会成员为主,内容上侧重于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建设,明确怎样进行监督、监督什么、出现问题怎么处置。哪些事不能干涉,哪些事必须监督,不能干涉的事干涉了如何处置,要监督的事没有介入监督怎么问责,加强他们反腐倡廉意识理念,提高其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在可操作性的监管上下功夫。教育培训切忌蜻蜓点水、面面俱到和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

  篇二:2016年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2016年10月25日下午,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孟端平同志带领省纪委调研组成员深入晋宁县二街镇镇、村两级走访调研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提出指导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金莹同志、县委书记傅希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范今颖同志、二街镇党委书记韩富国同志、镇纪委书记雷丽萍同志等共计17人陪同调研。

  首先,省纪委调研组深入二街镇朱家村委会,召开镇村干部和村监委会成员座谈会,听取朱家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继云同志关于如何开展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查看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台账资料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就该村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面对面听取村监委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分析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

  紧接着,省纪委调研组到二街镇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依次听取县委书记傅希同志关于晋宁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备情况、保障机制健全情况,县纪委书记范今颖同志关于晋宁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及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二街镇党委书记韩富国同志关于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有效开展民主监督及工作探索创新等方面内容的汇报。最后,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履职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汇报。

  孟端平主任在座谈会上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各自职责及内在联系,同时,还对如何把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作了详细说明,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贯彻落实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抓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一常态落实,把矛盾纠纷遏制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最后,杨金莹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让监督成为常态;二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中央、省委重点决策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摆正位置,大胆开展监督,把民主监督落实到村级事务中,助推民主监督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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