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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新模式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0-12-18 14:57:32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新模式的调研报告

  一、通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背景

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新模式的调研报告

  通州区位于北京市东南部,面积906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和11个乡镇,常住人口109万人。通州新城是距离北京中心城最近的新城,在北京市总体规划“两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格局中,位于北京长安街轴线与东部发展带的节点之上,处于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枢纽位置。20**年,通州区农村经济总收入287.3亿元,人均劳动所得19597.9元,镇村两级集体资产总额586.2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65.8亿元。根据2013年调查统计数据:镇村两级集体土地总面积为107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67万亩;建设用地面积38万亩(经营性建设用地共有10万亩;公益性建设用地共有15万亩;农村宅基地共有13万亩);未利用地面积2万亩。

  对于如何管理好这些资产,通州区一直在下大力探索创新,多年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浙江、广西等省市先后多次到通州区进行学习调研。通州区从2007年就开始探索,实行村级经济事项招投标工作,并于20**年7月,创建全市首家镇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市场---宋庄镇集体资产交易市场”,开始探索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的有效手段和模式。

  20**年底,根据中央《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农政发〔20**〕5号),通州区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验任务。通州区抓住机会,借力中央改革试验区任务部署的东风,在宋庄镇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经验基础上,建立通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探索创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新模式。

  二、通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宋庄镇集体资产交易市场,自20**年建立这五年来,累计完成招投标事项309宗,共为村集体增收节支6685万元;完成平原造林15个施工标段招投标工作,涉及资金39500.73万元。在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通州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71号)和《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农政发〔20**〕5号)文件精神,在宋庄镇集体资产交易市场建设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通过搭建“一个‘中心’为主导,多个‘站点’为辅助”的网状架构,采取有形市场与无形网络相互支持配合的手段,建立起了“通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交易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资源配置、价格发现、资产保值增值等功能,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性质、功能定位不清

  经过多方调研,我们发现,目前,产权交易机构有些实行企业制管理,有些属于事业单位。在实行公司制的产权交易所中,有些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有些属于民营企业。通州区宋庄镇集体资产交易市场则是属于政府管理的企业单位。而现行法律对产权交易所的性质应定位于服务机构还是盈利机构缺乏明确的规定。由于产权交易机构没有明确的定位,导致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界限不明、功能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也是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的原因之一。 (二)缺乏科学、透明的交易模式

  由于交易信息公开渠道不够通畅、广泛,一方面导致存在一定的产权交易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现象;另一方面造成服务范围小,信息发布受众面较窄,不能达到效益化最大的问题。在转让过程中有暗箱操作现象,特别容易造成资产流失;其次,定价机制不合理。有的产权交易在转让过程中采取协议定价方式,并不能通过市场发现价格,因此,缺乏判断转让价格合理性的客观依据。

  (三)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原来的交易市场缺乏专职工作人员,多是兼职或临时聘用员工,导致队伍不稳定、专业素质不高。由于没有稳定的专职队伍,所以对相关工作人员缺乏统一培训和管理,经纪人业务素质和职业水平普遍不高,导致交易成本的无谓增加、交易效率低下,甚至会破坏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四、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探索设置专门办事机构

  成立“北京通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全区农村生产要素流转交易的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拟设立为由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营利性机构,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设置“一室四部”,即综合办公室、登记审核部、交易部、信息部、财务部。

  交易中心辐射11个乡镇,每乡镇各设1个分支机构,名称设定为“通州区**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同时加挂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各乡镇交易服务站设专职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服务站是交易中心在各乡镇的一线工作机构,支持、协助中心开展工作,负责本乡镇涉及产权交易类业务与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业务。

  各村设专兼职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员1名,负责采集、上报本辖区内交易信息。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系统

  搭建通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平台涵盖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汇集发布、综合业务审批、网络竞价服务三大系统。信息汇集发布系统,通过互联网,把所有的农村资产交易信息发布到网上,扩大受众范围,实现资源共享,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市场竞争。综合业务审批系统,将信息的登记、审核、发布、成交公示、合同审核、交易鉴证、交易结算等程序统一在网络上进行,确保整个审批过程严格、规范,防止暗箱操作。网络竞价服务系统,实现远程异地竞价和多标同时竞价,填补场内竞价的不足,避免现场“举牌”容易遇到各种干扰的现象,有利于规范交易竞价行为,降低交易成本。

  网站管理依托“三资管理平台”和通州区产权交易网,采取逐级审核、集中管理的模式,建立村、镇、区三级管理体系,交易中心负责总体把关发布。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信息采集。由村、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信息采集工作,录入、上报至通州区“三资”管理平台,并对接区交易中心信息平台。

  2.信息审核。依照“通州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区产权交易中心对上报的交易信息进行逐级审核。

  3.信息发布。经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区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对外发布。

  (三)明确流转交易服务范围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框架下,组织开展农村资产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中心的服务范围,既包括镇村两级集体、农民合作社、农民个人及社会的资产资源的流转交易,也包括金融资本和劳动服务中介等方面。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单宗2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必须通过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

  (四)规范流转交易程序

  凡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实施的交易项目,必须在区、镇农监委的监督指导下实施。主要程序分以下六步:

  1.转让方提出申请;

  2.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挂牌进行信息发布;

  4.组织招标竞价;

  5.签约交割鉴证;

  6.归档备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成立通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监委”),主任由副区长兼任,区农委、区经管站、区委研究室、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编办、区经信委为成员单位。农监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管站。农监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产权流转交易的各项工作,保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创新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在目前区、镇两级政府制定下发的相关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制定配套管理办法、操作规则、交易指南等,指导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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