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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畜饮水调研报告

时间:2020-12-28 20:09:33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农村人畜饮水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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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畜饮水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16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农牧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深入柯柯镇北柯柯村、新村、铜普镇、希里沟镇等地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全县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安全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水源地建设情况。

  自国家实施“十一五”人畜饮水规划以来,水利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共投资7597万余元,相继实施乌兰县柯柯镇九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铜普镇农区人饮入户工程、乌兰县茶卡镇水源地及周边游牧民定居点饮水改造工程、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24项农牧区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有效地解决了全县农牧区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

  (二)水源地保护情况。

  为保证水源卫生安全、工程运行安全,安排专人全天候24小时看护,负责水源地及高位水池的运行管理和周边巡查,同时在水源地范围内设置三个监控摄像头并与县公安局警务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水源地安全。2014年,我局积极配合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上尕巴水源地实际情况,划定上尕巴水源地取水口一级、二级保护区。为强化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我局参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近期投入资金陆续完成了都兰河上尕巴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隔离保护措施,设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牌。同时根据《海西州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暂行)办法》、《乌兰县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了《乌兰县城镇人饮水源地水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乌兰县城镇自来水供给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加强水源地水污染防控与水生态保护管理工作措施,保护范围内没有出现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以及油库、化工、养殖、排污、农药、私设墓地等活动,也没有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不存在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三)水源地水质情况。

  我县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位于铜普镇上尕巴村都兰河北岸,该水源工程为地下截水廊道加集水井形式截取都兰河泉水,再以管道自流方式进入县城供水系统。为保证都兰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我局依照水资源管理职责和国家对生活饮用水水质定期监测的要求,每年丰、枯水期对该饮用水源和都兰河地表水分别提取水样送检,所取水样分别经青海省疾控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西宁监测站、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调查院检测总体检验结果为:除枯水期内偶有硫酸盐指标(限值250mg/L)、细菌总数(限值100CFU/ml)有少量超标外,水质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T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乌兰县疾控中心依据工作职责,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每年丰、枯水期分别对县城关集中供水出厂水及末梢水提取水样进行20项水质理化项目检测,检测结果为:水质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另外,2015年9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西宁监测站对我县县城集中供水上尕巴水源出厂水91项指标、两处管网水各11项指标也进行了水质检验。根据海西州水利局转发州政府办密码电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都兰等县城镇供水水质整改工作的函》的整改意见,我县该城镇供水出厂水水质所测91个项目结果为:肉眼可见物(有微量泥沙沉淀)不符合标准,其余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该供水系统两处管网水分别所测的11个项目水质结果为:所测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四)人畜饮水工程主要做法。

  各项水利工程均通过公开招标和委托的形式选择有信誉、有能力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的饮水现状、水源情况、人畜数量、居住情况等因素进行分析,选择合适水源,对水源取样送至水质监测部门进行水质化验分析,经检验合格,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后,对具有可利用的地表水的村庄采用管道引水工程,并选用合适的引水、调节建筑物,通过重力式自压的方式将水引至受益村庄解决饮水困难,对无地表水出露的南柯柯村、北柯柯村、卜浪沟村等村通过实施光伏提水工程将深层地下水提至地表,以解决饮水困难的问题;最后提出工程实施方案,并对方案上会论证,经会议专家审议,待方案通过后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质检单位、施工单位,按工程实施方案中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待工程竣工后聘请行业专家、受益村所在乡镇主管水利镇长、受益村村委代表对工程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并对受益村饮水工程管护人员进行培训,最终将工程交于受益村进行管理使用。

  二、人畜饮水工程取得的成效

  我县实施人畜饮水工程以来,全县四个乡镇38个行政村,7236户25455名农牧群众及牲畜的吃水难、人畜共用水源的现状得到有效解决,极大减轻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活负担和因饮水问题出现的`医疗负担,解放了一大批劳动力,解决了因饮水发生的矛盾纠纷,提高了畜牧业带来的收入,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地区社会的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县大部分农牧民已解决人畜饮水问题,但由于部分牧区牧户居住点比较分散,部分地区的地下表层水缺乏等原因,仍有部分农牧户人畜饮水和水质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深入。

  县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村牧区群众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水利设施维护等方面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及节约用水意识缺乏,存在水源地周边乱倒污水和垃圾的现象。

  二是部分地区人畜饮水设施老化。

  部分农村牧区早期建设的人畜饮水工程,长期运行老化,有的虽然已进行多次维修,但由于水利设施维护不到位,部分设施已难以维持运行,给农牧区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用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水利设施管理不到位。

  供水工程缺乏良性运行管理机制,水利主管部门跟踪服务、村级日常管理不到位,缺乏专业技术知识,运行中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处理,造成了供水不及时、后期维护费用高等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柯柯镇部分村安装后的净化设备运行成本高、效率低。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护水、饮水、用水意识。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展板、宣传栏等宣传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安全有关政策和饮水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群众水资源保护、管理、节约用水意识,教育引导农村牧区群众水源地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管好用好人畜饮水工程,保证正常供水。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逐步改造升级饮水安全设施,严把饮水安全工程质量,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制定合理有效的管护制度和运行机制,强化技能培训,加大人畜饮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力度,保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发挥良好效益。

  (三)积极争取资金,巩固提升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安全工程。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争取国家、省、州及援青安全饮水项目,加快推进光伏提水工程、人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游牧民定居点饮水改造工程等项目,积极落实人畜饮水安全各项配套资金,加大对已建成水利项目的巩固提升和正在建设水利项目的投入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运行效果,有效解决农村牧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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