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时间:2023-02-22 14:35:09 振濠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通用36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通用36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

  断断续续半年了,《一个人的朝圣》还没有看完,不知道脸上摆出个什么表情合适呢?新的一年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2018年确实很特殊,其实发生了很多事,让我的精神有点跟不上。所以在工作稳定之后有些懈怠了,整天就是什么都不好好干,就想着放假偷懒,不过也给自己设下了deadline,半年休息,休息过后,生活回归正轨。昨天就是最后期限了,把所有的事情收个尾,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利落转身跟20xx年say拜拜。感慨完之后,继续进行读书感悟。

  其实在读到后半段的时候,我突然有些不明白这个书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了,有些摸不着头脑。前期哈罗德是自己孤身一人,在与自己相处的时候,他反思了自己过去的生活,心里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原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像一种自我救赎一样,在旅途中慢慢看清生活的本质,让自己的心更加坚定,可是,剧情却没有这样发展。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有了一批自以为很酷的人加入了他所谓的朝圣道路,他的妻子莫琳也在邻居的帮助下,追上了在路上的哈罗德。到这儿我就开始迷惑了,一个人的朝圣重点难道不是在一个人吗?,现在这些同伴的意义是什么呢?至少我现在是没明白,可能要继续读下去才能有新的感悟吧。

  这也是名著迷人的地方,只有反复品读,琢磨,才能每次都有新发现吧。可是我最大的缺点也在这儿,不走回头路,看过的书不会看第二遍,去过的景点基本也不会重复,连上学时的同桌都不能重复第二次所以我做事总是浅尝辄止。我现在的`生活之所以还算顺遂,应该得益于初中的博览群书,初中进入青春期之后,就变成了寡言少语的小哑巴了,每次寒暑假在家都是看书,各种名著,小说,甚至连成语大全也看了一遍,在此后的生活中,至少是语文学习上没有吃过亏。这些年,尤其是这两年,不愿意静下心去读书了,愿意看一些快食类的资讯,文章,性子也有些浮躁了。

  当然要做出改变,过程会很艰辛,可是现在的样子,不是我当初许愿要长成的模样,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端庄大度,淡定从容的人,就我目前的了解,只有读书能办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

  我知道我现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么,所以我保持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徘徊是一种折磨,不如一笑而过,如果一个人哭了,两个人都会快乐,我宁愿换来三个人解脱,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个过客,从来没有占据太多,也愿换来三个人好过。何流的单曲《也很值得》。

  这首歌对奎妮的形容太贴切,她对哈罗德的爱不像张爱玲一样卑微到尘埃里,没有大张旗鼓的主权宣誓,没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张扬。始终用第三人称的笔调,来拥抱一段爱而不得的感情和一个爱而不能的人。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却从来不介入。自始至终为他做很多事儿,在他面前只字未提,默默的看着她难过,虽然喜怒哀乐都不为“我”。

  奎妮是自责的,其实戴维的自杀与她无关。一个任性自私的人随意对个人生杀权的行驶,让那些为之牵连的人足以难过自责一辈子。奎妮的离开,他们不再联系。事物不总是以消失的方式结束,也不是总以突然出现的方式开始。你以为会有一个时间说再见,但人们往往在你回过神来已经消失。时间的.残酷在于只要你稍一犹豫,分分钟帮你决定结局。奎妮对哈罗德的爱,莫过于离开后,把一切活成哈罗德的样子。

  我跟奎妮一样却又不一样,我跟有对象的男生关系都比较好。我个人原因吧!觉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较容易相处,这样即可以验证有纯洁的友谊,又不会有来自外界各种流言蜚语。我能处理好跟有对象的异性的关系,和跟他对象的关系。大哥的女朋友从贵阳来,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饭,走之前还去送。家门姐姐,跟他各种打闹,开玩笑。虽然我没见过他对象,但是应该不影响。家门姐姐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照顾,帮助。我们之间是可以不用谢谢这个词的。方队,他女朋友我认识只是不太熟,跟他却有很多接触,去山东看他,帮他募捐等等。我状态不好,遇到坎儿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难之交,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谊却点点可数。

  室友说三角关系中,不分先来后到,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赞同但不会这么做,开始的初衷并非如此,本意也与之相去甚远。哪些关系我能妥善处理,不会因为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放弃一段本可持续一生的友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4

  非常压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为什么渐渐发展成只有努力就会有希望的鸡汤,还演变成“言情小说”,续集干脆来个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书中接近一半的时候哈罗德备齐了徒步需要的装备,又或者莫琳与雷克斯成为朋友开始,“朝圣”真正成型,亦渐渐显露鸡汤的本质。作者后半部啰啰嗦嗦的段落大概是为了合理化哈罗德徒步的决定,其实大可不必,多数时候人的重大决定都是一时冲动。中后部一堆人的围观让书的脉络俗套化,仿佛是大众的注视让故事必须朝着鸡汤方向发展,继续呈现阴暗压抑的自省模式不够积极向上正能量。而尾声时哈罗德与莫琳和好的隐喻如此童话般的不切实际——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补20年的裂痕,那么这个裂痕其实并不深,那怎么可能20年间都没有任何契机可以修补?而且明明朝圣者是哈罗德,怎么最后获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充实地过着一个人的时光。到头来弱者仍旧是哈罗德,甚至最后一程路都几乎坚持不住,要从妻子身上寻找勇气。

  我认为书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许更好,路程完成与否,是否在朝圣路上实现自我救赎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独自一个人行走的路上有时间反思自身。但我对此非常悲观主义,到了65岁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为是来不及了,所以我认为悲剧能赋予这本书更伟大的意义。这本书看到一半其实有背脊发凉的恐怖感——莫琳的内心独白,“问自己过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错”——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才忽然惊觉“错了”,真的还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办?“雨打在电话亭顶上,窗外昏暗的灯光化成了液体。他想留下来,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没有可说的话了。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直刺人心。”“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如果第一部是鸡汤,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读,对奎妮最后的一丝同情也丧失殆尽。本来第一部就没怎么提到这个人,到底是发了什么神经作者才觉得要来个续集——如此不堪的续集。奎妮口口声声说自己爱哈罗德,但是明知道哈罗德儿子情况很糟糕,为什么不提醒他?她以为自己有什么资格偷偷地介入别人的家庭,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还自以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开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静地爱着你。但我却把自己置于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么可怕的破坏。”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种,而是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边装善良装可爱那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5

  世间最动人的爱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别的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

  一直是隐形人的哈罗德甘于平淡,一封意想不到的来信将即将逝去的生命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深深震撼了他,让他走上了朝圣的路,从而体验到了超越平凡的生活!

  这是一次一具皮囊包裹着一颗心的羁旅。

  加油站的汉堡女孩使哈罗德第一次朦胧地碰触到了信仰,他在女孩“只要信,就能行”的启发下踏上了这信仰之途,在哈罗德的心中种下灵魂的种子。

  一步又一步,继续走下去,他慢慢接受这种缓慢的前进,反而开始惊讶自己走了多远,平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平凡。他开始用双脚去丈量深不可测的爱。视野的尽头是淡如水的一抹蓝,有屋子,有树,去欣赏豪雨之后带来一番万物复苏的景象,他在这个路途中不断独自回忆着自己的过去:

  在新婚之夜本应与妻子共享美好的洞房花烛夜,但看着床头如瓷娃娃一般精致的美人,他却躲进了厕所,最后莫琳还伤心地问:“是我的问题吗?”并不,这是哈罗德的阴影在作怪,他小时候父亲酗酒,放荡,童年时看着母亲带着旅行包一去不返,他不知道父母是否爱过他,就像他不知如何去关怀自己的天才儿子戴维一样,让他过着一样的童年:沉郁而悲伤,这时,他开始悔过,他学会如何去完善自己,他的灵魂变得浑厚,像一个光球,从内部照亮了他,为了他的至爱,点明方向,

  淡去浮华,耳畔除了脚步声,迎面吹来的轻轻微风让沿途越发安静。就这样重复地迈着双脚,身体疲惫不堪,而眼中闪烁的是一颗炙热的心,慢慢地,心灵变得澄澈了……

  他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因为自己的懦弱和害怕,在戴维溺水之际却还在看似从容地解鞋带,戴维和他之间如丝如缕的亲情就此断裂,戴维迫受生活的压力变得尖锐而郁郁寡欢,而没有父亲的保护与支持,终于不堪重负在后花园自杀了,他的妻子莫琳也陷入了绝境,她认为她的儿子还没死,她很平常地与他谈话,哈罗德堕入无尽的.自责当中,但这却只是为掩饰自己的难过而所做的徒劳罢了。“哦!哈罗德”,莫琳轻轻地叹了一句,心底深处,她想着,不知道千里之外的哈罗德是否听到了这一声叹息。但夫妻二十多年的隔阂正在慢慢地消散,他们隔着平行空间在互相倾诉,最真切的爱莫过于这千里之隔的心灵对话吧。果然,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夫妻之间的关心冰释了前嫌,在这旅途中,他找回了属于他的爱。

  其实,哈罗德的人生就是一个无聊枯燥并充满痛苦的阶段这时,他不仅失去了儿子,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已经变质。因此,哈罗德去走,表面上看完全是为了奎妮,但是他也是为了自己,他必须要走出他的生活,他的悲伤,他的痛苦来。一切关系的解决都在他这次行走了。于是我们看见,六十岁的哈罗德如同一个婴儿,柱着拐杖,自洽独处,去测量心灵之间的距离,终于,他直面了这些过往,他在这信仰之旅上找回了自己。他作为一个灵魂的朝圣者走出了自己的路。

  路上有许多的人加入了哈罗德,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虚荣自满的里奇,善解人意,无比贴心的凯特,还有那个让她留宿几日治疗哈罗德并对她敞开心扉的可爱女孩玛蒂娜,让他觉得他并不孤单有很多人认可他,在心灵层面陪伴着他旅行。但他好像错了,本被信仰所击败的世俗的冗杂又卷土重来,正如他自己所觉得“我发现我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他的灵魂愈来愈黯淡,正因为他不得不分心去观察别人的看法。

  既然每一个人的思考无法统一,那么这份一尘不染的圣洁所带来深沉的孤独就理应自己消化,或许,这需要安静。原来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冗杂,丰富,是因为去掘取自己心灵的宝藏。

  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从英国的最南端走到了最北,遇到了奎妮,坚守了信仰。

  我曾经想,一个人的回忆堆满了他的坟墓,那么脱变过后的他,所经历的一切必将是救赎。正像是哈罗德一样,在反省自身过后,之前的一切都已成烟云,他已经看透了这一切的琐事他现在怀着的灵魂伟大而又坚定,他终将到达自己信仰的目的地就像是在老友临死之前为他的告别,这一切都是对自己之前皮囊所做一切肮脏可耻之事在灵魂层面上最高的救赎。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朝圣,有多少人经历过这类美好,但只有少数人抓住了幸福,从而自我发现,召唤爱回归,去发现这世界的万物之美。

  敬这一场轰轰烈烈的远行。让我们暂时离开这个世界一小会——在云端和朝圣者共同去跨越生死间的距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6

  一位退休不久的六十岁老人,在远方的朋友寄来一封“小吃一惊”的癌症晚期道别信后,他毅然决然的认为他可以拯救他的朋友。于是,开始了徒步之旅。

  他并不是一个佛教徒,但他在路途中明白了信仰的重要性。他一路往北,没有手机、没有徒步鞋、甚至没有指南针,全然靠着自己的坚定信念,勇往直前。他学会了在野外如何烹饪食物,什么样的蘑菇可是食用,他明白如何能够避开危险……他感受着大自然赋予他的能量,他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幸福。尽管路途使他精疲力尽,可他却坚定他的坚持会拯救一个生命。

  孤独的时候,他开始回忆,他想起他刚遇见妻子的时刻。那是一段想起就心头甜蜜的罗曼史,在偶然的一次聚会上,他穿过人群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多么惊艳美丽,他在她的身上停滞,他呼吸急促。他大胆而自信的走到她面前,撩起她柔美的秀发,他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继而他们就发疯般大笑不止。于是,他们约会、旅行,结婚、生子。

  已经有二十年他没有再和妻子亲密过了,只是因为他死去的儿子。妻子把责任全都怪罪在这位父亲身上,责备他,他没有做好父亲的责任。他的愧疚感充斥着他的内心,他一定又想起儿子不顾一切向海水深处奔跑的情景,一个巨浪将儿子弱小的身影打翻,旁边的救护员慌忙跳进海里救出了儿子,他却在岸边解鞋带。他愧疚,他不配做个父亲。夜的宁静使他肆无忌惮的想着,想着,他觉得自己和儿子之间的沟壑再也无法填补。自从儿子上吊自杀之后,他与妻子就渐行渐远了。儿子生前有抑郁症,他反省这个做父亲的,他应该可以挽回点什么,发现一切都无动于衷了。

  此时,他最好的朋友,在生命终将奄奄一息之时,他想大怒一场,在此一搏。他的脚因为长时间摩擦起满了水泡,他不再年轻的筋骨因为摔跤而更加疼痛缓慢。一路上,他昏倒过,善良的人们总是帮助他,为他治病,鼓励他,赞赏他的勇气和毅力。他明白,这世界终会有美好降临,即使是那些素未谋面的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善行,都刻在这样一位朝圣者心里。他带着他们虔诚的爱和美好的祝福继续前行,感动的泪早已洗刷了他那颗因为世俗而污秽不堪的心,他变得柔弱、变得慈爱、变得宽恕。

  一只小狗跟着他,他担心他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而使小狗忍饥挨饿,所以他试图用石子赶走小狗。可小狗依旧跟着,步伐坚定稳健。于是,小狗就陪着他走了一段曼妙的旅程。小狗它没有名字,有名字的小狗就会成为他的宠物,它就是小狗,它是自由的朝圣者。小狗在一个夜晚消失了,他回头去找,原来它卧在一个年轻女孩的脚旁,继而女孩扔一颗石子,小狗跟着女孩上了车。本来他想叫住那个女孩和那只小狗,可他发现他不知以何种身份,他感谢小狗陪他走了这么一段路,小狗对它主人的选择是自由的。

  他也曾徘徊,也曾想放弃,因为这实在太累了。可他明白距离终点越来越近了,往前走一步就又进一步。他终于看到了他的朋友,他看着那瘦小的骨瘦如柴的背影,她像是有两个头,因为肿瘤凸出的缘故。他告诉她,他走了很远的路来看望她,只是想和她道别。他给她买了很多礼物,她静悄悄的,苍白无力的眼神早已预想这一切,她像平静的湖泊,又像翻滚的波涛,总之她是神秘莫测的。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要说,但生命的旅途就要结束,病痛使她失去了说话的自由。可她依旧记起了她这位善良的朋友,她终于想起了,后来,她就离开在一束光中。

  他看着自己手里的石英,回想着自己做过的错事,就在那一瞬,烟消云散。

  他紧紧抱住自己的妻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7

  米黄背景,两排栅栏勾勒出田野的轮廓,一条空旷的乡间大道延伸向远方,几朵并不明丽的云点缀暗调的天空,一个行走中的渺小的背影,被帽子、大衣、鞋子裹成人形,只露出一根指向地平线的拐杖。这是这本书的封面图,一个心灵鸡汤颜色、我不太喜欢的封面。

  外貌协会的我以为自己也不会喜欢这个剧作家编造的、开头不符合常理的故事。一个平常周二的清晨,一位六十岁刚退休的清闲老人,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的来信,一个简短的因癌症晚期临终前的告别。哈罗德写下回信后跟妻子说:“我去一趟邮局,很快回来。”然而目的地邮局,先是变成了一个又一个下一街区的邮筒,到了晚上竟变成了六百多里外英格兰最北端的贝里克,老友奎妮的疗养院;“很快”最终成了历时近三个月的漫长旅程。他只是单纯地想再走走,却在加油站被陌生女孩善意的谎言启发,一位不信宗教的老人决定为了“信仰”走去看望老友,认定自己走下去对方就一定能活下去。哈罗德的出走没有任何准备的,他已年老到有些老年痴呆的征兆,平日走过的最长的路是取车,却妄想从英格兰南端徒步到北端;也没有考虑妻子的感受,就孤身去看望一个多年不见的女性朋友,这不得不让人揣测他的动机。在长途的孤独中,在与陌生人的心灵碰撞中,这位老人六十年来的生活片段一一清晰再现,拼凑出一个平凡却又特别的人生。

  童年家庭的阴影让哈罗德难以把握父亲、丈夫这两个角色,本应更加美满的家庭反而因孩子的诞生开始出现裂痕。妻子莫琳是个几乎完美的母亲,儿子戴维是个聪明能干的孩子,而他,对父亲责任充满恐惧感的哈罗德,在选择沉默和逃避中与这个家庭渐渐疏远。他在酿酒厂里工作也一如既往的平淡,只是某次下班无意间撞见躲在文具柜里啜泣的因被排挤新同事奎妮,一个矮矮胖胖却能干精明的女人。面对这个不太熟悉的女人,他没有匆匆离开再次逃避,而是尝试着安慰她。在后来的工作中,他们成了搭档,他也渐渐对奎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的一切。拥有朋友本给生活带来一丝慰藉,然而儿子意外的自杀再次打击了哈罗德,他甚至在殡仪馆没有与儿子告别,面对妻子的悲痛、埋怨,他再次沉默,任由空酒瓶堆砌成颓废的日子。他最终在酒精作用下失去了理智,甚至闯入酿酒厂打坏了苛刻老板的珍藏品。酒精导致的兴奋还是败给了软弱,善良的奎妮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后离开,而他,连道别未曾有过。和妻子成日的吵架最终演变为二十年的冷漠相处,直到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意外的信。

  读完小说合上书再次看到封面,这真是一个不合适的封面,书中的哈罗德没有帽子,没有大衣,没有拐杖,只有一件脏又臭的T恤,一双破旧的帆布鞋,一颗曾经迷茫却坚定下来的心。无意间打开了外包装页,里面呈现出单调的绿色,一双手绘帆布鞋,没有标题,鞋下一行小字:“那么,我是谁?”这个色调的内封面和那行字让我想起另一本书,《苏菲的世界》, 然而苏菲是在哲学中寻找自我,而这位老人显然不是,他并不需要寻找,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的怯懦和失败,只是妻子承担了太多他在生活中的责任让他不明白自己所扮演的是何角色。经历过这旅程,在野地中风餐露宿,他也并未感受到解放天性,找到自我的另一面,哈罗德还是哈罗德。不是外界传闻的一段过往罗曼史的浪漫延续,也不是媒体捏造的与命运对抗的壮举,那么,这里的“21世纪朝圣”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哈罗德所谓的信仰?但是他到达疗养院不久奎妮就离世了,不是有信仰就能有奇迹的。救赎?他并不是教徒,又何来赎罪?而且与奎妮最后面对面的`告别,哈罗德没有道歉,没有道谢,也还是没有道别,走了这么多路他却没准备好最后的见面,看到虚弱的奎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默默离开。但在小说结尾,奎妮的葬礼后,莫琳和哈罗德解开了心结重新牵起手,显然是因为这次“朝圣”带给了他们一些改变。莫琳在哈罗德离开家后发现了自己曾忽视了他为家庭做过的努力,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软弱,经过二十年的隔阂能再次与他相爱,或许只是因为哈罗德回顾人生后多了份坦然吧。坚持这次不可能朝圣之旅,不是顽固想让他向莫琳证明自己的坚强,而是过去终于给了他一次重新审视自我的机会,最终他做到了面对自我的弱点,接受自己的软弱。

  或许对于曾经的哈罗德来说,安慰文具柜里失落的奎妮而没有逃避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后来他愿意对奎妮敞开心扉其实是因为面对一个能干优秀的人,平庸的他却看到过对方的软弱一面,觉得爱逃避的自己能被理解、宽容吧。而他无法与妻子、儿子好好沟通,恰恰是因为了解、熟悉让家人深知并习惯了他的软弱,而他也习惯了显露出自己的软弱,但逃避也让他还未接受这样的自己。二十年后再次回忆往事,在即将到达终点时哈罗德反而因周围人态度的多次转变、回忆的逐渐深入而近乎崩溃、找不到方向,他在心里积压多年的情绪终于爆发。行走在贝里克郡的街区里,冷静过后整理好自己,曾经未知的生活让他恐惧到不愿面对,而现在他走向疗养院去追寻一个未知的结局——看看奎妮是否依旧活着。面对病床上曾经倾听他心灵的老友,哈罗德终于接纳了软弱的自我,这也是一种勇敢。接纳自己的缺点,往往比妄图改变更难。

  朝圣之旅结束,他仍不是一个英雄,还是一个软弱的平凡人,只是多了些释然,多了些自我包容,但这已足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8

  对于“朝圣”这个词,大家的第一个感受是什么,是神圣的,那么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呢?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朝圣之路,孤独吗?但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

  一直以来,提起“朝圣”这个名词,总会让人联想起一步一叩,匍匐前行的朝圣者,我常常想,一个人要有多坚定的`信仰,才能舍家离土,抛尘弃世,忍风暴飞雪,翻山越岭,转山转水转佛塔,去追寻自己的圣地,触摸那圣殿中的经筒?

  我也是怀揣着这种感觉去读《一个人的朝圣》,但他褪去了我的这种想法,这是一个平凡的故事,乏味、简单甚至无聊,但不知怎么,却不愿释卷,初读乏味,掩卷沉思,回味落泪。

  周国平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不孤独吗?

  其实我们生来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9

  启程:去探寻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哈罗德自退休后,日子一天天过去,几乎每天都是一样了,与妻子莫琳可以在一个房间里连续几个小时不说话,但她的存在就像一面墙,即使不看你也知道她一直在那。一封信打破了这沉寂的气氛,老友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回信时,想起自己一生错过的……自问这次是否还要放弃,一封回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做些什么?当听到加油站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一定会把事做成”。哈罗德当即决定去看奎妮,去救她,只要走路过去奎妮就会好好活着。

  鼓励: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新的开始总会伴随着犹豫,哈罗德第一夜就开始怀疑平时连路都不愿多走几步的自己如何走到千里迢迢的奎妮身边,还是乖乖地乘公交车回家吧。鼓励与相信是前进第一步最不可少的支持,当卖天线的小伙子听到哈罗德的计划时,大吼一声:“好样的,伙计!”他真希望莫琳也这么说,尽管得到莫琳的鼓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哈罗德也认为如果把自己的计划说足够多次的话,说不定真的可以变成能把这件事做成的人。当餐厅的人一起祝福哈罗德一路顺利时,他们都相信他!从这一步开始,他的目的地历历在望。

  给予与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行走的哈罗德体力不支快要失去平衡时,从不愿给别人添麻烦的他只好敲一扇门,开门的善心女人为他提供水、食物、身体得以休息片刻,临别时女人感谢他来敲门。玛蒂娜救起倒在地上的哈罗德,为他处理伤口时说:“如果你要走到他妈贝里克那么远,我们就要好好伺弄你的这双腿,哈罗德。”这是第一次有人把这段艰辛的旅程说得好像是两人共同的责任一样。哈罗德感激的几乎留下泪来,但他只是点点头。她温柔地抬起他的脚踝,哈罗德能感觉到她手心的温暖与柔软。为他提供休息住处、上药包扎伤口、并教他如何照顾自己的身体、送他必备的指南针与行囊。这一切哈罗德虽怯于接受,但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他开始给遇见的陌生人讲述奎妮和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询问他们是否愿意给予协助。作为回报,他会倾听他们的心里话。他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了。

  自然中的丰盛希望:如果他能一直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他知道自己一定可以走到贝里克。哈罗德发誓他上次透过窗帘观察室外的时候,福斯桥路的乔木、树篱还像一堆暗沉沉的骨头和纺锥指向天际;但如今站在这里,他无论看向哪儿,那草地、那花园、那树、那篱笆,都散发着藏不住的生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覆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

  转过山,涉过水,哈罗德一直顺着马路往前走。散落在树从上的乌鸦扑腾着翅膀四散飞起,路旁的樱花树站在厚厚一群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洒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无论再有什么突如其来的际遇,哈罗德都不会担心。这种自由的感觉太珍贵了。走过拂晓,他惊异地看着天空从一片血红转为统一的淡蓝,仿佛是全新版本的白日狂欢。他简直不相信自己过去那么多年从未注意过。哈罗德在外面度过的第一个夜晚,躺在稻草堆上,听雨点落在仓顶,雨声轻柔,充满了耐心,他的脑海渐渐澄明,身体像是融化了。这一刻,天空、大地和他之间,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距离。

  与过往同行: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着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哈罗德小时候努力练习吃东西时不发出声音。父亲不喜欢这种声音。有时他什么也都不会说,只是捂起耳朵、闭上眼睛,仿佛这孩子是他的眼中钉;其他时候他会直接说哈罗德是个肮脏的小乞丐。有些时候,还是小男孩的他会有触摸父亲的愿望,想站在他身旁,尝试被一个大人的双臂环绕的感觉是什么样。眼前掠过一幕幕画面,但没有一幕是母亲亲吻哈罗德的头,或是告诉他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母子间没有亲昵的接触,看见母亲笑就变成了他可以盼望的最美好的事情。他努力寻找各种让母亲笑的方法:讲笑话,扮鬼脸。有时奏效,有时没什么用。母亲在他十三岁生日前几天走了,哈罗德躺在床上,小小的身体绷得紧紧的,感觉自己已经不再是人,成了“寂静”的一部分。他无法摆脱父亲瘫坐在厨房的椅子上等母亲回来的画面。家里开始来了一个又一个阿姨,16岁生日那天,父亲丢给他一件大衣,就把门指给他,让他离开了。

  童年时代的结束让他如释重负。虽然他做了所有父亲没有完成的事——找到工作、娶妻生子、赡养家庭、深爱他们,即使只是刚刚做到——但有时他发现早年的沉默其实一路跟着他,进了他们的房子,藏身在地毯下、窗帘后、墙纸里。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那段一去不复返的与莫琳相爱的时光。曾经一度的快乐日子,随着戴维一天天长大,他们之间出现了一道越来越宽的裂缝,莫琳太会做母亲了,她当然会和孩子站在同一阵线。二十年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

  “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那天早上他的儿子看着自己的爸爸求助说:“我不想上学”,他却什么都没有给他,他躲进车里开车上班去了。如果当时找不到话可说,将戴维揽入怀里,就好了,但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儿子不顾一切游入深海溺水时,哈罗德停下来解鞋带,他看到了自己很害怕的事实。试着给孩子讲个笑话,戴维听完后整个脸都皱起来,“我不觉得好笑”。哈罗德含着泪回忆着这些画面。面对着聪明的儿子,一向低头的哈罗德不知道怎么办,即使儿子得了抑郁症,对酒精药物上瘾,哈罗德除了默默地收起酒瓶却什么都做不了。戴维拿身体冒过所有的险,仿佛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平凡。

  真相:过去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

  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写了一封信,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哈罗德手埋葬了自杀的儿子,失去控制的他拆了花架,砸了老板的心爱之物,好友奎妮为自己顶罪,而他连句道谢都没有。二十年来与莫琳的关系也生生地被切成两半。这些噩梦回来时,无处可逃,哈罗德想要自己的儿子,痛入骨髓的孤单席卷了一切。看着被疾病吞噬的奎妮,尽管什么都做不了,但是这次可以伸手握着她的手,与她告别。

  接纳:哈罗德现在肯定奎妮、戴维会一直陪着他,还有他的父亲母亲,只是他们不会再有斗争和过去的伤痛,他们会成为他走过的空气的一部分,就像那些他在旅程中见过的路人一样。

  真实自我之路首先是有改变的愿望,愿意为过去没有做到的负责,愿意与现在的生活方式方式不同。而这一路最难的就是坚持。

  刚起步时,就会犹豫,因为前方的路充满了未知,退回去是安全的。中途也会质疑,这样走下去可以到达吗?第二十六天哈罗德打电话给疗养院,疗养院的回应,肯定这是罕见的治疗方法,奎妮有了奇迹的变化,再次给了哈罗德坚持的信心。最后的旅程,距离目的地16英里,本以为一定充满了喜悦的时刻,哈罗德却突然感到了恐惧,再次怀疑自己此行目的,此刻他只想回家,但这次他获得了他最需要的人莫琳的支持。就如我们在前行时随时都会有放弃的念头,尤其在三个瓶颈期,开始、中断、成功在即时,而只有支持、有希望才能坚持走完全程。

  第二个基础是与自然链接

  哈罗德的世界仿若一潭没有流动的水,失去色彩与活力,即时向外望去也只能看到没有鲜活的事物。当哈罗德愿意打开内心的门走到自然里,身为一个匆匆过客去看去听自然的生机与活力,捕捉每一点的变化,同时又成为眼前世界的一部分,与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浑然与自然之间。这也是旅程的真谛,我们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同于这个事物。

  与他人的链接必不可少,拥有更多的.经验与可能性

  哈罗德说第一句话就已经推测出莫琳会回答什么,没有不同出现。在路上,哈罗德遇见一个个不同的人时,每个人都用他们的方式对待他,同时他也在改变,被玛蒂娜的温柔触动,接受好心人的帮助,照顾威尔夫以弥补过去未曾给戴维的关爱。他获得了更多的新的也是与过去预料不同的回应。在这个全新的体验中,他尝试用新的方式表达自己,由过去的隐形人到被成为焦点人物追随,又再次回归为真实的自己。一路上见过的人有平凡有渺小有孤独,内心都藏着黑暗与磨难,每个人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在其他人眼里,他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别人。

  与内心情感的链接是自我救赎最核心的一步也是必经之路。

  这二十年来哈罗德用看似平静的生活将自己的内心世界隔离开来,内心的情感像一块凝结的冰,里面封存的是不能触及的痛。在路上遇见的一个个的人,不同的故事,大自然灵动的生机,经历阳光、暴风雨、星空下的身体,过去一幕幕的画面的浮现,开始慢慢消融那块坚冰;在每一步踏出去都是艰辛的路上哈罗德尽情放任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曾经拥有的莫琳的温情;成为父亲这个角色的不安、担心、不知所措;面对戴维求助时的回避;从未给戴维拥抱的遗憾;来自奎妮从不评价静静倾听的友情;想要回戴维的渴望;最痛的是不能原谅自己是个糟糕的父亲与丈夫。一点点触碰到的真实的情感开始流动,他开始原谅自己的父母不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是不教他表达出来。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接纳过去的痛苦与自己不曾做到的事,成为真实的哈罗德,与莫琳一起分享过去的故事,回到爱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0

  第一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的时候,前半段是有些平淡无奇的,曾想过要放弃,最终在必须读完完整的一本书的驱使下,竟然越来越痴迷,这已经是第三次细细的读这本书了,它给我带来的触动依然不减,再读一次,又获得了新的启迪。

  哈罗德,六十五岁的退休老人,过去六十多年的生活都不怎么顺利,小的时候,父亲是一个整天醉醺醺的酗酒者,母亲是一个梦想四处旅行的人,两个人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有了他,他变成了父母都不想要的人。遇到爱情,生活有了一丝色彩,然而却因为自己孩子的到来,生活再此陷入困境。从小没有与父母亲密过的哈罗德,也不知道如何跟自己的儿子亲密,直到儿子自杀去世,他和妻子终成了陌路。

  哈罗德期望在通往贝里克的路程中,自己能改变些什么,我们总是想要相信自己能改变点什么才行的。这样的信念支撑着他到了贝里克,然而,经历了八十七天的旅程,他发现,他其实什么都改变不了。正如那些带着巨大能量的海浪,用尽精力,穿洋过海,载舟驶船,最后的结局就是成为人们脚边的一团泡沫而已。

  哈罗德什么都没改变,奎妮依然去世,戴维再也回不来,他们父母亲仍然不爱他,莫林和他的曾经依然晦暗无光。但是,他们找到了最重要的东西:敞开心扉,接受那些不能理解的东西,带着希望活着。

  生活中,总会因为一些事把亲密无间的人切成两半,相互仇恨,但爱却深深埋在心底。

  小时候,我坚定的认为自己是女儿身的原因遭到了父母的嫌弃,才会在出生四天之后就被抱到姥姥家寄养。曾经,我疯狂的希望自己是一个男孩身,为了就是得到父母的爱。我剪短发,穿男装,走路大摇大摆,装出潇洒冷酷的模样,惹来周围人的侧目,也让父母脸上无光。慢慢的长大,认清了自己无法变成男儿身的事实,就改变了策略,我一定要比弟弟强,这样,就会让父母知道,女孩也不差!于是我开始拼命的学习,目标只有一个,考上大学,考出家乡,考到一个离家远远的地方,再也不回来。青春年少的我,就这样和父母别别扭扭的一直到十八岁我离开家乡的那个日子。

  第一次父母带着我离开家乡,北上去学校,我依然记得他们把我安顿好之后,为了省钱连夜坐火车回家乡的时刻,母亲在众人面前哭的不能自已,对父亲喃喃低语:长这么大,从来没离开我这么远呢。也许这也是第一次,我知道了,母亲也是爱我的吧。

  大学四年,离家很远,每次打生活费,总会在电话里听到父亲在旁边嘱咐道:够不够,在多打点吧,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多带点钱方便。我知道家里的情况,也知道父母的拮据,十几年内心的倔强也松软下来,父亲也是关心我的。

  慢慢长大,谈婚论嫁,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慢慢变懂得父母的不易,懂得每一位父母都会深爱自己的孩子,只是,年轻的时候,他们也有自己的'不易。他们表达自己的爱也许很拙劣,但是爱从不少一分。

  在离家一千多公里的地方,我有了自己的小家,父亲母亲担心我在这里吃的不好,只要有亲戚朋友来这个城市,他们总是带满了各种各样家乡的肉食,美其名曰给外孙们打牙祭,其实是为了让我吃口妈妈的菜。看着这些沉甸甸的吃食,总会因为年轻时候的不懂事而悔恨,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倔强任性并无知。

  每次回家看他们,喝点小酒,父母便开始聊我小时候的事情,说我在姥姥家的时候,每次去看我,母亲总是笑着去,哭着回,父亲用仅有的工资给我买当时最贵的奶粉。说到这,父亲总是不自禁的流着泪躲开。从未见过父亲流泪,望着他离开的背影还在擦拭眼泪,心中一痛,这段往事不仅仅是我的心结,也是他们的。

  过去的,我们虽是主角,却也成了自己的过错。每个人都会犯错,不要为自己犯过的错不停的责怪自己,宽恕自己比宽恕别人更需要勇气;不要把过错和悲伤留给最爱的人,他也有自己的悲伤。做点什么,弥补自己的过错,开始就好,无需准备,不要顾虑,勇敢的踏出第一步,坚持到最后,我们需要一个信念。

  也许小的时候,离开父母对自己的影响太大,有了孩子之后,公公婆婆再三提出想要带孩子回去养,他们会轻松的说:养大了在抱回来,他们还是你们的孩子。经历过,我知道,孩子在父母身边多重要。在我们身边长大,这是我的底线,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也可以放弃一切。经常我会跟他们说“我爱你!”我们这辈人,表达爱的方式逐渐大胆开放起来,我不知道未来的生活里,我们会有什么样的问题,我能做的,就是好好爱他们,好好爱自己。孩子长大的过程,就是与父母渐行渐远的过程,终有一日,我们会望着他们的背影,看着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远方,为了自己的诗和梦想,我们能做的,就是学着放手。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们人生的路上得到了,失去了,爱过了,不爱了,伤过了,结痂了。正如龙应台说过的:“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也许哈罗德八十七天的旅程不曾改变什么,也许那些他曾经走过的路依然是平凡的路,但是,一路上他审视曾经的人生路,获得了内心的救赎。“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1

  《一个人的朝圣》,是参加读书会后读的第一本小说。喜欢这种风格的小说,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作者心思细密,文笔细腻,读着轻松却又发人深思。

  男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刚刚退休的酿酒厂销售代表,和妻子的感情日渐平淡。然而,就是这么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邻家大叔”,获悉20多年没有联系的朋友奎妮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世,籍着“我要走到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这个既不理智又不符合逻辑,似乎完全完全站不住脚的奇怪信念,凭一双破帆布鞋,用了87天一路向北,步行了627英里,穿越整个英国,终于见到好朋友最后一面,了遂心愿,圆满地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主人公哈罗德沿途上的所思所想,包括他身边亲人、朋友、偶然遇见的人的所思所想,看似匪夷所思,却又让人感觉合情合理。

  一路向北,哈罗德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加油站女孩、客店旅人、远足的男人、银发绅士、骑自行车的母亲,还有爱玩游戏,跟随了几天却又跑掉的一只狗。这些路上偶遇的人,听到哈罗德的徒步计划,除了吃惊,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有支持,有反对,还有跟随着走了或长或短的路途,但最后,走着走着,也都走失了。一路向北,哈罗德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乐施好善,有人趁火打劫,有人钓名沽誉,有人获得开悟,但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也总能找到事情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一路向北,87天艰辛的徒步,是一次心灵和灵魂的洗涤。在行进的过程中,哈罗德每天都拥有新篇章,又在拥有的同时失去着。回首60多年的漫漫人生路,哈罗德那些喜怒哀乐、那些悲欢离合,那些阴晴圆缺,就像放电影,一段一段地在脑海里重现。而最让哈罗德沉重不堪的心结,也是最放不下的'的,是惟一的孩子的去世。随着徒步之旅的完成,身体和信念不断地承受重重考验,过去缠绕在心头,挥之不去的烦恼和怨恨,最终也轻轻的放下,只留下了人生的美好片段。有一首歌里是这么唱:“路过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而去...”,这会不会是哈罗德朝圣之旅完成后的感觉呢?

  很多年前去藏区,时常看到路上有朝圣的藏民,一直不太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为何不安坐家中,利用空余时间自行修炼开悟?还有印度的苦行僧,追求智慧又何需如此虐待自己?但是,看到哈罗德在行进过程中:“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走过一条又一条寥落的公路,哈罗德开始明白某些逝去的时刻,仿佛他们刚刚才发生。有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脱离现在,陷入了回忆。曾经的场景一次次重现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观众,目睹一个个错误、矛盾,不该做的选择,却无法改变任何事情”。以及哈罗德在向切尔滕纳姆进发,看见远处工厂的屋顶、教堂的轮廓、房子和来往的汽车时,想到“那里有如此多事情在发生,如此多生命在忙碌、受苦,奋斗,全然不知在这座小小的山上,有一个他坐着,静静眺望。又一次,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就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途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看到这些片段,对藏民们的朝圣,还有印度的苦行僧的行为油然心生理解。毕竟,在熙熙攘攘的凡尘俗世里,人得的眼、耳、鼻、舌、身、意容易被虚妄蒙蔽,只有在身体和心灵经历重重磨炼后,才能得到超凡的感悟。

  我们常把“珍惜眼前,活在当下”挂在嘴边,但是很少真正做到心口如一地“珍惜”和“活在”。《一个人的朝圣》,既教我们如何理解“珍惜眼前”,又提醒我们如何做到“活在当下”。每个人的人生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一个过程”;每一个年龄阶段,每一段时光,酸甜苦辣,点点滴滴,都是宝贵的财富,也都是生命的馈赠,理应欣喜接受、满怀感激。尽管不一定能做到像哈罗德那样,孤身步行千里,去追寻人生真谛,但也要时常提醒自己,不沉迷、不纠结、不埋怨。只要抱着朝圣的心态,过每一天,见每一人,经每一事,说每一字,人生的每一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人的朝圣”呀!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2

  最近读了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本书讲述了一位六十五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接到了来自贝里克的二十几年未见的友奎妮的告别信,信中陈述她患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特来告别。在震惊悲痛之余,他写了一封回信,在经过了几个邮筒之后却迟迟不肯把信寄出,在路过加油站时碰见了一位女孩,她安慰他要有信念,要相信奎妮能够起来。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走过去看望奎妮,并坚信,只要他走过去看她,她就一定能够起来。于是,他就开始了长达87天,627英里的朝圣之旅。

  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开始了旅途,没有现金,没有地图,没有换洗衣服,只有一双帆船鞋,甚至连路都不认识,只知道往北走,但是他还是毅然决然的出发了。回想自己在生活当中,想做一件事时,总会仔细考虑、反复掂量,恨不得把所有的细节和可能出现的状况都考虑在内,然而自己总是在这些充分的“思想准备”之中瞻前顾后,裹足不前,最后不了了之,错过了一次又一次开始的机会。

  一旦停下来太久,就很难继续了。

  旅途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在一个下雨天,他摔破了膝盖,脚上全是泡,鞋子也破了。一位女医生帮他包扎,并挽留他过夜,她还劝他多待几天,等伤口痊愈后再出发,但是哈罗德谢绝了,因为他知道,一旦停下来太久,就很难继续了。旅途是艰苦的,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挫折,你可以短暂地调整一下,重整旗鼓,却不能畏惧困难停滞不前,因为这样的结果只能是半途而废。

  只要一直往前走,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最后的路途是最艰苦的,就在快要到达离贝里克还有十六英里的时候,他却错误频出,走向相反的方向,或者不停的兜圈子,他坚持不下去了,在妻子的.鼓励和帮助下,他终于继续了这最后的旅程,他脑子里什么想法也没有,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前面。在出门的第八十七天,他终于到达了贝里克。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接近成功越困难,越需要坚持,绝不能做一个功亏一篑、扼腕叹息的失败者,哈罗德就是我们的榜样。

  旅途是艰辛的,却也是美的,在旅途当中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也在不断地回忆自己的过去,直面自己的内心,虽然他没能够救回奎妮的生命,却挽救了自己的婚姻,走进了自己的内心深处,完成了心灵的朝圣之旅。生活当中亦是如此,找准自己的目标、立即行动、坚持到底,到最后你会发现,最美的不是结果,而是奋斗过程当中的各种艰辛和挑战,是摆脱自己内心的束缚后直面人生的勇气和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3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他生命的前半段,通过它,哈罗德面对父母没有教他们爱的能力,面对20年前刻意隐藏的.记忆,或者深深道歉,但也意识到戴维代替自己做他一直想做但没有做。与莫琳相遇时,一切生动的记忆都被唤醒了。没有戴维,他们就不能一直这样对待对方。爱永不死!

  哈罗德是一个高个子男人,但他弯腰生活了一辈子。他似乎随时都在防备前方突然出现一根低梁。他从不高调生活,很少有朋友,低入尘埃;当我看到这一点时,我也会想,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我们个人并不像蚂蚁一样生活。有时我们觉得我们在人群中迷失是如此平凡,以至于我们不能再平凡了。读完这本书后,你会发现哈罗德实际上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的困难也代表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旅程。希望我们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4

  今年夏天,中国西南地区下了很多雨。我刚刚在贵州安顺结束了一个凉爽的假期。现在我正坐火车去河南开封看我的妻子和儿子。

  其他六本书静静地躺在行李箱里,一页都没看过。我读完了你写的书。作为作者你会有一丝骄傲吗?

  在我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程的前几天,我突然被你抓住了。就像许多读者感谢你写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同样受挫于工作、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角色。

  但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有疗愈作用。它的前半部分在让我发泄情绪的同时再现了场景。顺便说一句,我整理了一下。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尽量沟通和改变现状,就像我前段时间做的一样。

  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没有更多的思考幸福的本质是什么。

  为了幸福,我们一直在路上。

  有时放纵,有时狂野。

  有时胃灼热,有时若有所思。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5

  在《一个人的朝圣》里,哈罗德.弗莱就是一个孤独的存在,工作的时候,独善其身,没有朋友没有敌人,连退休都没有仪式;退休之后却是一种更深的孤独,儿子死了,连同儿子死去的是他跟妻子之间的温存与关爱。他困在自己的樊笼里,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蕾秋·乔伊斯谈到自己写《一个人的朝圣》的起源就是她的'父亲得了四年的癌症之后,告诉她自己只有四周可以活,“那个时候我想,如果我写出一个故事,将我的悲痛,将我的情感转化成这个故事,献给我的父亲也献给所有的人。我对书本身是有非常大的热爱,同时又有一种惧怕,我书中的主人哈罗德是踏上了一段旅程来寻找一些事物,但是他不一定能完成这段旅程,对于我来说,这也是一段旅程。就在我写书的过程当中,我父亲过世了,所以在书中我也表达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悲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6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目标为之奋斗时,它不仅是一种生活经历,也是对灵魂的洗礼。

  书的主角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生活几乎是平淡的,但正是这样的生活让他在一瞬间做出了勇敢的决定。哈罗德的道路不仅仅是走在路上,更是对过去生活的反思和寻找,一路上也收获了爱和责任。主人公在发信的过程中明白,普通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情!

  人一定要有信念,它像光一样射入生命,即使前方的山高路远,怀着那份信念,也一定要活成一支队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7

  一封远方来信,如同一缕微弱的亮光,点燃哈罗德内心最深处的自我,奎尼的存在打开了他他尘封多年的记忆,年轻、往事、朋友、爱情、友情,他的`生活似乎又苏醒了,他想紧紧地抓住,当他绕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潜意识里并不想寄出回信,一旦投到邮箱里,他与这些过往的联系就又结束了,于是他最终走上了寻找奎尼的路上,开始了一次朝圣之旅。

  对任何人而讲,远方都是一个极其神圣的存在,我们把眼前归属为苟且,把远方话念为诗,在一个人普通而又沉闷的生活里,远方是内心追寻自我的唯一去处。从哪里出发,去找寻什么,最终能走到哪里?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心灵比脚步走的很更快,遇见的比找到的可能更多。就像哈罗德,他的初衷是奎尼,他的行程里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在他的心里种了一颗希望的种子,而最终,他找到的是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8

  在途中,哈罗德在途中向一个女人讨了一杯水。

  她说

  “我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这么困难。”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事情,我们却依旧迈不开自己的脚步,困顿于眼前的世界,也许是贪恋眼前的安逸,也许是执着于身边的'功利,在日复一日平淡的生活中,像哈罗德一样忘记了的内心的自我。

  其实,当一个人脱离熟悉的生活,成为一个行者,一个过客时,陌生的事物会被赋予重新的意义,当你脱离熟悉的人群时,你自己也会脱去过往生活在你身上披的一层一层的伪装,你只是扮演自己,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踏上行程,哈罗德唯一的信念就是“我要找到奎尼”,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奎尼是他过去生活的标记,无论她是否曾深刻的影响过他,他其实是想找到自己。

  “你一定要有信念。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

  “我并不是说要……信教什么的。我的意思是,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对未来,对陌生,我们总是心怀恐惧,不敢开始,不敢探索,我们总是犹豫,我们缺乏的是迈开第一步的勇气,如果能疯狂一次,冲动一次,人生或许就会有更多的以外和惊喜。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9

  读到一本书能让我几次落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平复一下情绪,好像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我承认,我的泪点低,可文字事,前者通过作者的渲染,极尽煽情之能事,也算正常,却读后抹抹眼泪也就作罢,后者能让读者阅后思索的,我想,应该就是写作者成功了。

  《一个人的朝圣》,显然属于后者。这是一个关于自我发现和爱的回归的历程。

  哈罗德,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身体不是那么健康,也没什么朋友,与妻子的感情已经淡到形同陌路的地步,夫妇俩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忽然有一天,他收到一封来信,是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告诉他,自己已经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出于何种目的迈出第一步?对未来没信心?想到自己的暮年,顾影自怜?冲动!肯定是冲动!他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的行走能拯救奎妮,毫无准备,甚至连同妻子也没告别就上路了。(我很疑惑,他带了足够路上用的花销么)。开篇实际上不是很抓人,耐着兴致读了几页后将书合上。

  几日前惶惶然想起这本书将送去野草书吧,赶紧读完了事,于是又翻开书页读了下去。怎料随着哈德罗的里程,第一次跟着他的步伐,去发现,去思考,去回归。

  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乏味的是。特别是对于一个年老体衰,平日里又没啥运动爱好的人来说。哈德罗在此之前没有信仰,不相信任何宗教。一路走下去,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他相信自己如果能一直走下去,走到贝里克的疗养院,奎妮就会脱离死神的召唤。因为咖啡店的姑娘告诉他,她的亲人就是由她的信仰拯救的。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无聊的时候就会想起平日里被我们忽略的淡忘的细节。妻子的冷漠,孩子无法和他的交流,都起源于爱的缺失,以至于不知如何去爱,爱自己,爱别人,因为爱封存太久,已经不会表达了。

  一个人走路是件很痛苦的事。没有体力,一天只好走几里路;没有野外生存经验,受伤了不知如何处理。幸运的`哈德罗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他从不善于和人交流沟通,到一路得到陌生人的帮助,做一个好的倾听者,还是受益匪浅。原来,除了自己的世界外,陌生人光鲜的外表下也隐藏了很多的无奈、惶恐不安。你不必做什么,你只要倾听就可以了,对一个陌生人而言,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一个人走路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德罗从不认识路边的植物,转变为可以正确地选择果腹的各种野果菌类;从拂晓天空云彩的变幻,到落日余晖的完美;从没有方向感到可以随着走路时影子的变换,辨出应该去的方位。(当然是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训)这确实是一件渐入佳境的事情。哈德罗终于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有些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所以现在终于可以说他的旅程真正意义上的揭幕了。

  第一次为哈德罗感动,是在他状态很差将要放弃时得知奎妮仍在坚持等候他,“她在等你,就像你嘱咐的那样”照顾奎妮的义工说。哈德罗大声笑了,冲出电话亭,落下的眼泪回荡在电话亭内“请叫她不要放弃,告诉她我会走下去!”我也笑了,笑中带泪,就在昨夜还在为习琴的事纠结,读到这里,我笑了,哈德罗适时地告诉了我,会一直走下去。

  从起点到终点,627英里,87天,一个人。

  从渴望爱不会爱到学会爱;从误解到理解;从丧子之痛的自怨自艾和相互指责到执子之手的完美结局。

  从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到一群人的朝圣之旅,包括一只狗,它在哈德罗无助的时候出现,填补了精神空虚的空白,又在旅程即将结束时莫名离开(狗是否预示着他失去的孩子)

  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天或许很快,我就会把它弄丢,永远都找不回来。(原文)

  有些记忆,只有在剥离了坚硬的茧,忽然惊慌失措后,真正柔软的触觉才会被唤醒。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0

  故事开始在英国南部的金斯布里奇,一个名叫哈罗德的退休老人在徒步看望老友奎妮的路上,回忆自己大半生的悲欢喜乐,最终找回自我。他以六十岁的衰老身躯,花了87天完成了627英里的征程。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勇者。

  但我要讲的,却并不是以平凡书写伟大的'主人公哈罗德,而是他的儿子戴维。这个小伙子并不是一个太好的孩子。尽管“他成绩名列前茅,从来不需要父母任何协助。”毕业于剑桥大学,学业优异。但他在生活中,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连站都站不太直,早晨很晚才起床,找不到工作,不愿和父母交谈,患上了抑郁症……他就是年轻人,别的定义都不太对,就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有着年轻人的一切特质:喜欢新鲜事物却三分钟热度;对未来充满希望又不愿多做努力;好说粗话;不太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失眠、吸很多烟、喝很多酒……但即便是他性格上的弱点,也给我们带来了振奋和救赎。“爸”,戴维会说,“你读过威廉·布莱克吗?“或者,你对漂移速度有什么了解?”“什么?”“我就知道。”像不像你偶尔兴致起来时与父母的谈话?本来是喜悦的,怀抱一腔热忱,没聊几句却失望透顶。戴维和我们太像,以至于很多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就是戴维:习惯轻视父母的学识,彼此之间少有共同语言。嫌父母管得太多,总是不耐烦地应付,长期忽视父亲,偶有交谈也是寥寥数语。有没有被说中了的感觉?像极了海明威那句:“所有的好书,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比真正发生过的更真实。”就这样把我们的劣行劣迹彻底摊开,摆在面前,逼我们承认是我们的错然后改正。正因如此,戴维的存在才倍显珍贵。《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写到:“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迷幻的疯狂。”在这种令人心醉的美妙疯狂中,大学毕业的戴维沦落了,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岁月,沉浸在酒精和药物中,无法自拔。那我们呢?我们这场青春大梦要怎么过?是吃喝玩乐虚无度日,把青春过成最后一个美妙岁月;还是吃苦耐劳全力以赴,把未来也化作人生美梦的一部分?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答案。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1

  英国BBC资深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故事从哈罗德收到二十年前的朋友奎妮的一封信开始,那信是从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寄来的。奎妮向他写信告别,哈罗德既高兴又吃惊,赶紧给她写回信,然后去寄信。在寄信的途中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因为那女孩的一句话,改变了他想法,哈罗德决定亲自步行去贝里克郡看望奎妮。那女孩说“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给奎妮打电话,告诉她:他会走路过来看她,让她一定要等他。后来哈罗德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627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很多困难,很少走路的.他,脚磨出了无数水泡,腿痛的不能动弹,坏天气,挨饿淋雨,甚至累的倒下来。但是他凭着“只要一直向前,就一定能抵达的”这种信念,坚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巴斯那个穿着裙子、眼睛被人打肿了的男人,给他吃的又让他在折椅上休息的,没有孩子的女人,盯着奎妮的信看的肿瘤医生,钟爱奥斯汀、对着空气说话的女人,满手疤痕的自行车手母亲,坐火车去看运动鞋男孩的银发绅士,等着永远也不会回来的男朋友的玛蒂娜,从没有离开过南布伦特的女侍应,还有维尔夫、凯特等等,这些孜孜不倦寻找幸福的人,给了他勇气。而奎妮,一个二十年前替他背黑锅、帮助过他,这个哈罗德愧对的朋友,他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机会说,这也许就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事。哈罗德的朋友奎妮,也终于是在等到了他的看望之后安静的离开。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也是他穿越时光的一场内心之旅,哈罗德从小没有到得到父母的关爱,被父母抛弃。而他自己的婚姻也被弄得一团糟,因为不懂得付出爱,对儿子抑郁自杀死亡的无能为力,被妻子怨恨,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形同陌路的生活了二十年。经过这趟徒步朝圣的旅程,他终于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和妻子一起正视悲伤的过往,敞开心扉,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久久回味,故事的情节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构思巧妙语言描写一环紧扣着一环,确实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的感觉。书中我最记忆深刻的一段话:“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但愿我们都有勇气走自己的路,勇往直前,坚持到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2

  开学第一周,百无聊赖中一口气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

  要说怎么找到这本书来读,却是机缘巧合。每次回寝室上楼梯的时候,总能看到楼梯的立面间隔地贴着一些书名的贴纸。有《百年孤独》,有《追风筝的人》,也有《一个人的朝圣》。每次经过,内心总有一点遗憾:这些书都没读过啊。

  于是我“朝圣”般借来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英文名: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令我惊讶的是,它是2012年写的,还十分的年轻呢。

  作者蕾秋·乔伊斯是一名英国女作家,文笔细腻优美。主人公是一名六十五岁的老人,哈罗德·弗莱在收到了二十年未见的罹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后,毅然地开始了一段627英里(合1008公里)的里程,只凭一个信念: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段旅行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用时87天。因此这个故事大概能称为“北游记”了。哈罗德并没有坚定的宗教信仰,他是在旅途开始时受到一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孩无意间的启发下才开始拥有了信念的。这个信念其实是经不住理性的考量的:不治之症怎么会因为另外一个人的走路治好呢?

  但哈罗德选择相信这个信念:“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奎妮就会好起来。他刚开始以为做到这件事很简单,可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和《老人与海》里硬汉式的老人不同,哈罗德生性怯懦,退休前只是一个兢兢业业啤酒厂的小职工。走在路上的时候,他不时回想着自己平淡的一生。他从小缺少父母的爱,结婚后爱自己的儿子,却因为不善于表达爱,造成了二十年前的一场悲剧。妻子虽然还和他一起生活,但他们经过这二十年的隔阂,已经形同陌路了。他悔恨过去。

  但这场旅途改变了好多东西。首先,哈罗德的好友奎妮确实受到了他精神上的鼓舞,一直坚持着等他到来;其次,他在途中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都鼓舞着他,也受到了他的鼓舞。最后,旅行改变了他和妻子的关系。妻子莫琳在他踏上了旅途后,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孤独,多么牵挂他。他们在旅途的'终点重归于好了。

  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爱生活,不要爱生活的意义。”哈罗德的这场旅行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爱他的父母,他爱他的儿子,他爱他的妻子,他爱他的朋友,他爱每一个遇到的陌生人。其实这本书的结局并不令人意外,情节并不曲折,但读这本书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十分治愈我们的心灵。它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爱的理解:爱是敞开心扉的信任,爱是心领神会的愉悦,爱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今天吃完午饭后,百无聊赖的我走到了宿舍区的角落,从一个锁着的铁栅门往门外的路上看行人。这是树阴覆盖的一条道路。路的一侧整整齐齐地停着首尾相接的校车。行人大多是匆匆的走在路上,没有人驻足停留。有的人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飞驰着。有的人边走路边低头看着手机,或是戴着耳机。有的人结伴而行,他们或是手牵手的情侣,或是谈笑风生的朋友。有的人在打着电话,用手扶着手机或者戴着耳机絮语。有的人提溜着奶茶或外卖,有的拖着行李箱,有的捧着快递纸盒。一对情侣和两个女孩一共四人结伴而行,走走停停商讨着出游的路线,在树下停下来看着手机。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呢。我就这样看了半个小时。鲜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有个拥有着长长的秀发的女同学路过时偶然间昂头瞥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的目光。这个人一定很孤独吧,或许她的脑海里会一刹那涌现出这么一种想法。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我好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栏杆外汩汩的人流和车流。他们可曾吃过午饭?他们来自何方?他们要到哪里去?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角落,有那么一刹那,我忘记了远方的战争,也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3

  你是从什么时候接受了自己的平凡?

  你曾为一件事情固执的坚持过吗?

  你对你现在的生活满意吗?

  我无法想象自己老了以后是什么样的情景,也没想过自己能活到多大岁数,甚至我是一个对以后也没什么计划的人,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觉得计划从来都赶不上变化。实习后的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我们上那么多年学,熬那么多夜,做那么多习题,顶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参加残酷的高考,然后上大学,谈恋爱,分手,找工作,加班,我们这么辛苦,竟然是为了成为一个普通人。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是个平凡甚至有些懦弱的人,在退休之后只是闲时养养花,忙时散散步,他的儿子二十多年前因为抑郁症自杀,妻子莫琳对此受了很大的打击,两人的感情也日渐疏离,就是这样没有一点朝气的日子。如果没有那封信,我想哈罗德和莫琳或许就这样,对对方带着误解和生疏,平淡的过完这一生。然而有一天,哈罗德收到了老朋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奎妮说自己患了癌症,或许将不久于人世,而她写这封信,就是来和老朋友们告别的。看到这封信,哈罗德心里百感交集,悲痛万分,他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打算去寄给她。

  哈罗德很快看到了邮筒,但他心里犹豫不决,他不想把一封简短甚至起不到一丝安慰作用的回信就这样寄出去,也不想再次回家面对莫琳,于是他继续往下一个邮箱走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哈罗德始终没有停下来,他越走越远,他心想只要他一直这样走下去,他的老友就能活下去。也或许他想,如果继续走下去,或许之前的很多事情就会改变,儿子不会离开,妻子也不会厌弃。

  而莫琳还在家里等哈罗德回来,她给哈罗德的朋友打电话,发现哈罗德并没有跟朋友在一起,她开始担心起来,后来哈罗德给莫琳来了电话,说自己要走路到奎妮在的地方贝里克郡去,此时莫琳更加担心起来。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有客店旅人,有酒保,有没有孩子的女人,有银发的绅士还有想成为诗人的`社工等等等等,哈罗德和这些人相谈甚欢,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对人生的理解和经历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在赶路的过程中,他也回忆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他们的儿子很优秀,毕业于名牌大学,是夫妻俩的骄傲,但是毕业后儿子却开始酗酒,后来甚至患上了抑郁症最终自杀。莫琳总埋怨哈罗德对儿子太冷漠不够关心,但实际上哈罗德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儿子。在哈罗德走后,莫琳也开始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进行反省,这期间两个人对一些事情都有了新的理解,心里的隔阂慢慢的也都放下了。

  哈罗德走了87天,627公里,他一个人走到了疗养院,见到了奎妮,奎妮最终也没有因为哈罗德的朝圣战胜病魔,最终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而莫琳也在理解哈罗德以后找到了他,并一直鼓励他安慰他。最后两人又牵起了对方的手,在海滩上幸福的笑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和这个世界对话的方式,他们也许勇敢,也许胆怯,也许善良,也许冷漠,但是他们也是在认真的对待生活,对待每一位生命中出现的人。我们总要给别人一点理解和耐心,让我们足够有勇气一起去面对那些悲痛和诀别。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4

  在一开始,我的想法与哈罗德的妻子莫琳相似,一个没有带任何东西只穿着为了出门寄信的鞋子衣服的老人怎么可能可以坚持漫长的步行,怎么也要回家换双鞋子,带上一些用品吧。没有想到哈罗德是下定了决心,就这样踏上了去往贝里克的路。一路上,有一些人给予了他信心,也有一些人让他怀疑自己,但他还是坚持前行着,他认定只要他走到了贝里克奎妮就能好起来。

  在徒步开始前,哈罗德是一个与妻子疏离的老人,他活的浑浑噩噩,仿佛人生毫无乐趣。而他在徒步过程中,经常会想起以往令他痛苦的往事,他也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这些鲜活的生命使他渐渐地从麻木的生活中脱离开来,莫琳在家中也渐渐放下了往事。

  然而等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他才真正地将所有的往事抛之脑后,不再被它们烦扰着,他与妻子也重新开始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西游记,不过西游记是戏剧化的,而这本书的剧情相对来说朴实些。这本书的主人公并没有遇到所谓的'九九八十一难,只有崩溃又重建的信念和疲惫的身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5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6

  哈罗德,因为一封来信,开始了87天、627英里的远行。我追随他的脚步,完成了23小时的阅读旅程,而内心的思考则将伴随生活一路前行。虽然故事的发生地远在他乡岛国,还存在东西方文化差异,但他如同一个常人的缩影,让我感同身受。

  这段远行,是那样的突如其来。意外的来信,促使哈罗德跨出第一步,匆匆地只穿着那双帆船鞋。由静至动的第一步,需要的是头脑片刻间的冲动和决定,周密的思考反而会成为桎梏。因此,他深知匆匆的必要性,安于固定模式生活的四十年,已经像绳索一样束缚着他。当生活让人寡然无味的时候,重复抱怨成为常态,人们希望改变,却不愿付诸行动。我赞赏这匆匆的一步、不回头的一步。

  当初始的冒险乐趣渐渐消退,沿途的美景变得索然无味,远行的劳累开始笼罩全身,脚步引起的阵痛提醒着双腿的存在,能否到达目的地的疑问在哈罗德的脑海中如钟声般回荡。人是社会性动物,是情感的动物,即使是一段远行也离不开他人的影响。加油站女孩的话坚定了他的信念,好心人的留宿和食物帮助他恢复了意志,在感情上的'救赎让他看见了成功的曙光。光明与黑暗相伴,他人的嘲讽、怀疑和利用也曾使他茫然无措,人群和媒体的导向一度让他迷失了方向,自我的深思细悟帮助他回到了正轨,必需提醒自我什么才是初衷和目标。

  接近了终点,哈罗德却变得无所适从,他游荡在目标的周围,像是一头失去了战意的雄狮,曾经的意气风发陡然间消逝了。出于无法掌控结局的恐惧,还是不愿直面惨淡的现场?死亡,一个每人都会面对的结局,他想帮她远离它,通过一段远行,苍白无力?还是温暖人心?他给予了,她接受了,如此而已,他们最终都释然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当今的生活,常理是判断的法则,理性成为行动的座右铭,熟不知无意间禁锢了人们的脚步。哈罗德的远行在人们内心埋下一颗火种,帮助人们点燃不甘平淡的火焰,去迈出那匆匆的、无悔的一步。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7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遇见所谓的伙伴,他们也要做朝圣者,可是他们争执,他们努力劝说他人,他们看重曝光度。哈罗德想离开,却选择了迁就。他们终究抛弃了朝圣者,去做“朝圣者”。哈罗德找回了原有的轻松,到底是谁抛弃了谁?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8

  一封信,一个老人,627里,步行87天,一个人的朝圣。

  老人的名字叫哈罗德。弗莱,在干了40多年的酒厂里刚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平凡不过的一个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从贝里克一家疗养院寄来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因为写信人已到了癌症晚期。她叫奎妮。轩尼斯,是哈罗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经的同事。她写信向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很吃惊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于表达的人,也没什么亲人和朋友。但当他看完信后,内心却无法平静。

  哈罗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为什么没有告别就突然失踪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觉得在回信中无论写什么都难以表达他的心情和遗憾。因为他一直都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

  回信还是写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妻子莫琳去一趟邮局,他答应妻子早些回来。

  很奇怪,经过第一个邮筒他把信投进邮箱的手犹豫了,于是他继续往向走。他做了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决定,他要步行去贝里克。他打电话给疗养院,让护士转告奎妮他的这个决定,并且让奎妮一定要等他。他要救她。他要以这种方式救她。他相信她一定会等他。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从此开始了……

  一个老人,他坚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没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装备和经验。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认为这样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过程与结果,又是完全让人暖心的结局。从病痛,纠结,怀疑到支持,赞同,帮助,再到回忆过去,思考生活,解除误会。在这87天里,改变了一个人,也改变了一些人对事情的看法。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他解开了与妻子之间的误会,也得知了奎妮失踪的真正原因。

  对于故事我今天只想写这些,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还会记得里面的内容。那如果你还有兴趣,就亲自在读一下吧,那个时候你也老了,你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你已经有了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总之再看一遍是绝不让你后悔的。

  读着这本小说有时候真的会让你走进里面的生活。生活只有一次,我们会选择怎样过呢?你会想过,以前的一些事,如果你选择另一个做法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呢?但是你又事先看不到结局,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理性去面对所有的选择呢?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注定会有一场不一样的人生。跟着心走吧。让心去选择。但是,你一定要学会承受。如果你发现错了的时候请不要抱怨,一定要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就是人生,一个可以选择,却没办法后悔的人生;一个可以回忆,却不能只徘徊在曾经里的人生;一个可以展望未来,却不可以改变过去的人生;一个现在活生生的你,过着实实在在生活的人生。我们所有人的两头都一样,生与死,没有人能够改变,但是中间却是我们自己用无数个选择组成的过程。你说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9

  看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20多章还在疑惑到底哈罗德、莫琳、奎妮、戴维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书中用了哈罗德一路上遇到的人与事来穿插过去发生的事,正是这些回忆,引起了我们的共鸣。

  每个人看这本书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对我来说两个词比较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是“遗憾”,一个是“信仰”。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们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与事组成,就像书中里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拟人语句描绘的花草树木动物天空一样,正是这些描述,描绘出一幅幅不同的场景,衬托着每一个故事。我们每个人的故事背后就是这些人与事。我们和哈罗德都一样,都是一个单人,我们有很多路可以选,在年轻时候,我们都是一张白纸,要怎么画,我们自己决定,但愿能够经过深思熟虑,不让以后有遗憾。

  信仰并不是说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与物,我们只要坚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们迈出第一步,路上会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碍我们,我们要正视它,要强大自己,像坦克车一样推过一切,结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没有信仰,我们要的结果肯定做不到。同时,在信仰的路上,我们会获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们本应该有的,例如爱,这个世界永远因为有爱而变得不一样。

  但愿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0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哈罗德是幸运的。自我救赎是漫长且痛苦的旅程。在朝圣的路上,他做到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想去做某些事情?为什么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能懂得有些事的`不值得和有些人的重要?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1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2

  “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从哈罗德一路向北去看望女同事奎妮的旅途中,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会接受,着手改变,懂得放下,这样才能更好地成长。

  接受自己的平凡,是一生的必修课,我们要认识自己的平凡,我们因接受平凡,才能变得不凡。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事业上也毫无建树,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再也没有开心过,由于各种痛苦堆叠,他陷入自我否定中,越来越消沉。但在这个旅途中,他学会了审视自己,打破了内心的桎梏,一路上他遇见了各色各样的人,每个人普通却又独特,他们会重复犯各种错误,会为自身不完美而焦虑,他开始直面自己的平凡。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最后都要回归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人生才是圆满的。”只有认清自己的人生定位,摆正自己的生活态度,才能以更好的状态去享受生活。

  欲望越大,期望越高,这只会让自己越累,学会接受,才能真正改变。接受是认识自己的前提,改变让人学会成长。我们都曾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们却在面对千篇一律的生活时不做任何改变,我们要学会面对未知和挑战。

  哈罗德在旅途中面对他人询问是否可以走到贝里克时,他回答:“只要敢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他自退休后一直在自己的舒适区里过着安逸的生活,但当他决定去奎妮所在的城市时,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在不断地挑战自己,改变自己。世上最难的事从来不是已经做的,而是还未去做的。对于当今时代的我们来说,存在一个普遍现象,我们特别容易满足,即使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但却依然躺平,精彩的人生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去争取,因为选择了改变,才可以面临更多的选择。

  学会了接受,才能懂得放下,放下是对自己的救赎,我们才能有崭新的生活。

  哈罗德和妻子的孩子戴维在十八岁那年选择了自杀,这让他们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相互埋怨之中。但是在这场朝圣中,他们选择了放下,重新审视自己,不再互相责备,在选择放下之后,他们收获了久违的美好。人生就像修剪花枝,你总要学会恰到好处地剪去不好的枝桠和叶片,才能拥有另一片海阔天空。放下过往的痛苦,才能开始享受生活,放下内心的枷锁,才能拥有新的幸福。

  在小说的结尾,哈罗德见到了奎妮,虽然奎妮还是走了,但哈罗德在这个旅途中收获了更多,命运在给予我们苦涩和伤痛的人生时,亦赐予我们重新生活的能力。我们要接受该接受的,改变该改变的,放下该放下的,学会珍惜当下,感恩所有经历,只为更好地成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3

  《一个人的朝圣》主要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他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一路人上遇到的人让哈罗德想起过去的种种,他与妻子、儿子、父母、还有朋友奎妮的故事。这场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了解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也会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当我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时,会有温暖,会有感动,让世界之光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1962年出生于伦敦。英国畅销书作家、BBC资深剧作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4

  乔伊斯在《一个人的朝圣》里说道: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当庸俗的生活充满了似乎无尽的往复循环时,也让我们就像哈罗德那样,来一次长远的徒步,走进大自然,在走走停停中,回顾自己的前半生。

  一个人无论多老,懂得反思,善于总结,永远不算晚。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些曾经怦然心动的时刻,全力奋斗的峥嵘岁月,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求之不得的纠结,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常能牵引我们内心的温柔。这是一个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涤荡灵魂的话题。沈从文说:一个人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有两种方法,

  其一,从事功上由另一人承认而证明;其一从内省上由自己感觉而证明。我用的是第二种方法。我走了一条近于一般有中年人生活内敛以后而走的僻路。寂寞一点,冷落一点,然而同别人一样是“生存”。

  我们在原生家庭,所受的教育之下,成为各种各样的复制品。强大的基因遗传给我们相似的品类。现实让我们成为变色龙,毕竟适者生存。但改变物种的往往是最叛逆的那一个。连发出自我真实的呼唤都没有勇气的人,最终成为了沉默木讷的大多数。

  弗洛姆说:物质充裕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变得脆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我们企图逃避焦虑,其实就是想逃避自由,逃避自由带给我们的责任和重负。只有认清自己,拥抱真正的自我,才能找到真正的快乐。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有多少勇气坚持做真实的自己,哪怕四周的人群都向你扔石子吐口水或臭鸡蛋,你会依然微笑着朝前走吗?

  为了名利双收,为了体面,为了包装更完美更炫目的外在标签,我们都把真实的自己深深地隐藏起来,甚至于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想要什么,要去哪里。不仅如此,我们在变异自我的同时,还一刻不停地在压制和修改自己的家人和孩子:配偶工作要好,年终奖要多,肚子要小,脸蛋要美,身材要挺;孩子学习要好,双商都高,足够懂事,最好永远第一。仿佛只有拥有了这一切,就是最幸福最完美的人生。我们很轻易就去指责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甚至是自己。怨憎会的疲倦,让我们昏昏厌世,狰狞而又无力。

  你有多久没有在黎明时分恭候一场绚烂的日出,看沙鸥翔集,听天籁之声?不是世界太喧闹,是我们远离了宁静的内心花园。有没有一片芳草让你涌起对生命的感动,一朵莲花令你对修行动容,一个老友让你对友谊感念,一个陌生人的微笑让你还能联想起善念?日渐衰老的父母,逐渐强大成长的孩子,一直都在努力坚持的伴侣,总是不离不弃的亲友……这一切都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是我们修行的动力源。

  养育,不光需要阳光水分,还需要相互肯定和欣赏。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5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6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 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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