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读后感9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远大前程》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远大前程》读后感1
北大高材生写的那份控诉父母的万字长书,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与父母决裂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可是北大高材生,海归博士,高素质人才啊!什么使得他这样绝情,与生他养他爱他,把他培养成人的父母决裂呢?
他说,因父母对他过度的关心,过度的操控,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从来没有自主权,从来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爱,他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亲情,是情感上的“父母双亡”者。
我不否认他极端,可是,这是否也反映出我们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呢?
作为刚出生的婴儿,我们就是一张待渲染的白纸,还没有本事做出选择,而用爱和教育去构图,是父母的职责与义务。
可是,父母也是第一次当父母啊!他们探索着,把自我认为最好的都给孩子。他们吃过没读过书的亏,就期望孩子能上学,取得好成绩;他们经历了物质匮乏,食不果腹的年代,于是便拼命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他们那时候受过许多罪,便不想让孩子受罪,宁愿自我再多吃点苦,也要给孩子创造最好的条件……
就这样,他们用自我的经验三观,肆意地去描画孩子这张白纸。他们认为,这就是爱,是他能带给孩子的,世上最好的东西。却唯独忘记去问,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孩子有什么想法。
我小时候经常听到的话是:你是小孩子,你懂什么呢?外边世界那么复杂,此刻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做苦力打工,做苦力都不必须有人要。你选这个专业干嘛,将来不好就业,你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干嘛,人生地不熟,被欺负出点事我们也不能立即赶去……你不应当怎样,应当怎样,这是父母长辈对孩子说的最多的话,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句式。
这难道不是爱吗?是爱,可是有些怪!
当我读完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才明白,这些爱怪在哪里,什么叫适宜的爱。
皮普是一个由姐姐带大的小男孩,姐姐脾气暴躁,爱打他骂他,而姐夫乔,很爱他,总是护着他。他交了好运,为了自我的前程,离开乔,乔没阻拦,也从未抱怨,他欠下巨债,又是乔,默默替他打理好一切。
而那个资助他的贵人,虽爱着他,但这爱的背后,有目的-把皮谱培养成一个上流社会绅士。他自我是个从小到大缺爱、混迹于街头与监狱,与一切完美事物绝缘的人,是皮谱唤醒了他心中埋藏的爱的种子。他开始资助皮谱,让皮谱学上流社会的礼仪,成为一个学识渊博又有身份的人。
那时的皮谱,一心都想成为上流社会的人,有了这机会,当然不愿错过。可自从过上那种生活,他再也不像在乔身边那样欢乐。走着走着,他就成了别人的梦想,或者说是成为一个为别人实现梦想的工具。
同样悲惨的还有他深爱的埃斯特拉小姐,她被哈维莎姆小姐收养,被培养成一个没有心的尤物,成为复仇工具。据哈维莎姆说,刚开始,只是想单纯的给她疼爱,可渐渐地,她发现,这个孩子能够为自我去做些事,去报复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
埃斯特拉如愿长成她期望的样貌,可是,她却发现自我做错了,埃斯特拉连收养她给她爱的人都不爱。她控诉道:我明明是爱她的啊!
可是,这种爱,难道本身不是一种伤害吗自我做不到的,得有人来替自我做,皮谱的贵人,他一心认为,如果当初自我有皮谱这样的好运,他必须不会与世界上的肮脏与黑暗为伍,会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被人认可的绅士。他寄期望于皮谱,他说:我不是一个绅士,可我培养出一个绅士,比你们都优秀的绅士。
哈维莎姆小姐被男人欺骗,受到伤害,她便想去报复,她做不到,就让美丽的埃斯特拉去做,先让男人动心,又去伤害男人的心。
你不能说他们付出的感情中没有真挚,可白纸一样的孩子,眼中非黑即白,对人的认识还停留在非好即坏的阶段,怎样去体会那细若游丝的真挚呢?
适宜的爱,像乔那样,我给你指引,但选择权在你,你追求前程,我绝不阻拦,你落魄了,还有我在你身边。
皮谱很厌恶贵人,他剥夺了皮谱简单欢乐的生活。埃斯特拉,用冷漠的心,对待爱她疼她的“养母”。
所以,北大高材生与父母决裂,是有理由的,不能说父母不爱他,可是,父母爱的方式不对,让他体会的仅有压抑与愤怒,而父母那份苦心,也许,等到他当爸爸时才能发现吧。
看《安妮日记》时,安妮对妈妈也是这样,妈妈经常责备她,不理解她的感受,她疏远妈妈,妈妈悲痛地说:你什么时候才能爱我呢?
安妮生日时,爸爸送给她一首诗:
我们中间数你最小,而你不再年幼无知
你生活的很吃力,每个人都指指点点
抢着做你的教师,你被大家烦的要死
“我们有经验,听我们说!”
“这些我们早就做过,你明白什么!”
“我们饱经世故,远比你懂得多。”
从古至今,生活总如此
自我的缺点轻如鸿毛,别人的错误放大得受不了
挑刺很容易,若我们刻意去挑
尽管你父母竭力想做到,对你严厉又温柔,严肃又和蔼,吹毛求疵的习惯却多么难改。
好在安妮明白了,妈妈的爱,从来都在,只是与她期待的方式不一样,她最终选择投桃报李。
生活中,总有来自各方的力量,想控制并改变我们,我们也在不住的努力,想去摆脱这种状态。
我想,北大高材生,只是反抗地太过用力。有些事,不能冲动地去下定义,人生总会有藏着善良的幸运,时间会告诉你。
我喜欢《无声告白》里的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望,找到真正的自我。
期望大家,找到自我的同时,别丢了爱。
《远大前程》读后感2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
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后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特别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起生活,认为自己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
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特别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
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写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后来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只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
记得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
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直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
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
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但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己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
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来一直以来资助自己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曾经帮助过的逃犯浦俄洛斯。
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己的生活,认清自己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
而在认识到自己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写,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后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么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诺,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表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己讨厌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
而这时候帮助自己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
在回到那改变自己生活、现在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
“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
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
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
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有趣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
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起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远大前程》读后感3
本篇小说的特色和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华丽的辞藻或深刻的道理,而是在于对主人公性格转变的细腻描述。文中,周围环境对皮普心理的影响无处不在。小时单纯的皮普根本没有想过要跻身上流,只是想当一个好铁匠。但自从第一次见到艾斯苔拉之后,他的心里就有了微妙的变化。由于社会地位的巨大差距,他第一次嫌自己的鞋子太破,说话的方式不“正规”,并第一次责问乔为什么没有教他“正规”的说话方式。到了伦敦以后,皮普更是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弯。他开始穿着华丽,肆意挥霍从律师那里得到的神秘人给予的钱财,最终欠了一大笔债;他加入了一个只有“绅士”才能加入的愚蠢俱乐部,并和一个粗俗残忍的乡绅为了艾斯苔拉争风吃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厌恶起乔来,认为乔穿着土里土气,举止不合乎“礼仪”,与他接触会有损自己“上层人”的形象;他甚至多次回去拜访郝维辛小姐,却从来没有去过邻近的乔家。当皮普的恩人出现以后,皮普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对他的恩人充满感激,而是嫌弃他太脏,以及他的出现打断了自己“幸福”的生活。此时的皮普已经虚荣自私到了极点,和以前的皮普判若两人。但皮普的内心深处还是善良的'。皮普之后被逃犯的坎坷身世和他的无私所打动,帮忙他逃跑;财产充公后,一无所有的皮普应对
细心照料自己的乔,心中又充满了内疚和感激,从而回归了人性之美。
贯穿《远大前程》的一个哲学思想就是不一样的环境会造就人的不一样性格。皮普之因此想当一个“上等人”是由于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之后他对乔的冷漠甚至厌恶也都是由周边环境所引起的。小说从这一点告诉人们,人心很容易受世俗的影响而沦丧,因此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比拥有财富和地位更加难能可贵。小说中的英国社会处于19世纪,而此时的社会财富受工业革命的影响迅速膨胀。工业资本的出现增大了财富对人的诱惑,也拉大了社会,尤其是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贫富差距。毫无疑问,狄更斯笔下的这种社会处处透漏着悲观的气息:粗俗残忍、不学无术的恶棍能够经过继承和剥削得到财富成为“上等人”,而善良朴实的乔,劳碌生命也只能在简陋的乡村做铁匠;坚信纯真感情的郝维辛小姐掉入结婚陷阱,钱财被一卷而空;四处诈骗、恶贯满盈的骗子能够利用法律的漏洞屡次逍遥法外,而心地善良的逃犯却因没受过教育屡次为人所迫,遭到陷害,最后病死狱中。作者用这样的种种事例,批判了社会的不公和黑暗。而作为当时工业社会财富和资本象征的伦敦,在狄更斯笔下更是灰暗、拥挤、肮脏的。狭窄的街道,落满煤渣的旅馆,灰暗的天空,肮脏的监狱,无不代表着工业社会的黑暗与罪恶。相反,乔和幼时皮普所住的乡下,在作者笔下虽然
简陋,却向来是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小说中的乡村和憨厚的乔,代表着人心灵的纯真善良,而在结尾处皮普的回归,也寄托着作者对于人心的完美愿望。
《远大前程》并不是一篇教育性很强的小说,作者也没有试图经过这篇小说呈现给读者什么大道理,但这篇小说依然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经济迅猛发展中的中国,其社会和作者笔下的英国社会相比,虽然不一样,却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收入差距和城乡差距巨大;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从而引发拜金浪潮等等。而在现实生活中,幻想“远大前程”的“皮普”们无处不在,甚至有时就是我们自己。在金钱的诱惑下,许多人都梦想着能一夜暴富或一夜成名,从而跻身社会的“上层”。然而在争取着看似锦绣的“远大前程”之时,有多少人丢掉了心中原有的那份纯真和善良?又有多少人会为了自己的“前程”而去同流合污,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当见过了“世面”、获得了成功、成为一个“上等人”之后,我们是否会嫌弃“土里土气”的“乡巴佬”,哪怕对方以前有恩于自己?我们又是否会正因怕有损自己颜面而不愿再回到自己破旧简陋的故乡?在目前的中国,有些人或许会认为有了财富,自然也就会有了一切,正因钱是万能的。但读过《远大前程》后我们能够发现,富有时的皮普过的却并不幸福:他无法获得艾斯苔拉对他的真爱;他整日为了尽早成为一个真正的“绅士”而参加各种无聊的活动,心灵却因缺少了乔对他的关爱而渐渐空虚。《远大前程》告
诉我们,金钱买不来感情,也买不来幸福。丧失财产之后一无所有的皮普明白了这个道理,于是重拾了他那颗纯真善良的心,回到了简陋的乡下,过上了简单幸福的生活。比金钱和“远大前程”更为宝贵的,是一颗单纯善良的心,而且拜金潮愈是凶猛,这颗心愈是能体现出人性的完美。它或许不能给人们带来灯红酒绿的生活或崇高的社会地位,但它能使生活充满人性的光辉。而人性的光辉,恰恰是生活中最为珍重的财富。
《远大前程》读后感4
本篇小说的特色和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华丽的辞藻或深刻的道理,而是在于对主人公性格转变的细腻描述。文中,周围环境对皮普心理的影响无处不在。小时单纯的皮普根本没有想过要跻身上流,只是想当一个好铁匠。但自从第一次见到艾斯苔拉之后,他的心里就有了微妙的变化。由于社会地位的巨大差距,他第一次嫌自我的鞋子太破,说话的方式不“正规”,并第一次责问乔为什么没有教他“正规”的说话方式。到了伦敦以后,皮普更是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弯。他开始穿着华丽,肆意挥霍从律师那里得到的神秘人给予的钱财,最终欠了一大笔债;他加入了一个只有“绅士”才能加入的愚蠢俱乐部,并和一个粗俗残忍的乡绅为了艾斯苔拉争风吃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厌恶起乔来,认为乔穿着土里土气,举止不合乎“礼仪”,与他接触会有损自我“上层人”的形象;他甚至多次回去拜访郝维辛小姐,却从来没有去过邻近的乔家。当皮普的恩人出现以后,皮普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对他的恩人充满感激,而是嫌弃他太脏,以及他的出现打断了自我“幸福”的生活。此时的皮普已经虚荣自私到了极点,和以前的皮普判若两人。但皮普的内心深处还是善良的。皮普之后被逃犯的坎坷身世和他的无私所打动,帮忙他逃跑;财产充公后,一无所有的皮普应对
细心照料自我的'乔,心中又充满了内疚和感激,从而回归了人性之美。
贯穿《远大前程》的一个哲学思想就是不一样的环境会造就人的不一样性格。皮普之因此想当一个“上等人”是由于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之后他对乔的冷漠甚至厌恶也都是由周边环境所引起的。小说从这一点告诉人们,人心很容易受世俗的影响而沦丧,因此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比拥有财富和地位更加难能可贵。小说中的英国社会处于19世纪,而此时的社会财富受工业革命的影响迅速膨胀。工业资本的出现增大了财富对人的诱惑,也拉大了社会,尤其是城市和乡村之间的贫富差距。毫无疑问,狄更斯笔下的这种社会处处透漏着悲观的气息:粗俗残忍、不学无术的恶棍能够透过继承和剥削得到财富成为“上等人”,而善良朴实的乔,劳碌生命也只能在简陋的乡村做铁匠;坚信纯真感情的郝维辛小姐掉入结婚陷阱,钱财被一卷而空;四处诈骗、恶贯满盈的骗子能够利用法律的漏洞屡次逍遥法外,而心地善良的逃犯却因没受过教育屡次为人所迫,遭到陷害,最后病死狱中。作者用这样的种种事例,批判了社会的不公和黑暗。而作为当时工业社会财富和资本象征的伦敦,在狄更斯笔下更是灰暗、拥挤、肮脏的。狭窄的街道,落满煤渣的旅馆,灰暗的天空,肮脏的监狱,无不代表着工业社会的黑暗与罪恶。相反,乔和幼时皮普所住的乡下,在作者笔下虽然
简陋,却向来是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小说中的乡村和憨厚的乔,代表着人心灵的纯真善良,而在结尾处皮普的回归,也寄托着作者对于人心的完美愿望。
《远大前程》并不是一篇教育性很强的小说,作者也没有试图透过这篇小说呈现给读者什么大道理,但这篇小说依然值得咱们去认真思考。经济迅猛发展中的中国,其社会和作者笔下的英国社会相比,虽然不一样,却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收入差距和城乡差距巨大;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从而引发拜金浪潮等等。而在现实生活中,幻想“远大前程”的“皮普”们无处不在,甚至有时就是咱们自我。在金钱的诱惑下,许多人都梦想着能一夜暴富或一夜成名,从而跻身社会的“上层”。然而在争取着看似锦绣的“远大前程”之时,有多少人丢掉了心中原有的那份纯真和善良?又有多少人会为了自我的“前程”而去同流合污,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当见过了“世面”、获得了成功、成为一个“上等人”之后,咱们是否会嫌弃“土里土气”的“乡巴佬”,哪怕对方以前有恩于自我?咱们又是否会正因怕有损自我颜面而不愿再回到自我破旧简陋的故乡?在目前的中国,有些人或许会认为有了财富,自然也就会有了一切,正因钱是万能的。但读过《远大前程》后咱们能够发现,富有时的皮普过的却并不幸福:他无法获得艾斯苔拉对他的真爱;他整日为了尽早成为一个真正的“绅士”而参加各种无聊的活动,心灵却因缺少了乔对他的关爱而渐渐空虚。《远大前程》告
诉咱们,金钱买不来感情,也买不来幸福。丧失财产之后一无所有的皮普明白了这个道理,于是重拾了他那颗纯真善良的心,回到了简陋的乡下,过上了简单幸福的生活。比金钱和“远大前程”更为宝贵的,是一颗单纯善良的心,而且拜金潮愈是凶猛,这颗心愈是能体现出人性的完美。它或许不能给人们带来灯红酒绿的生活或崇高的社会地位,但它能使生活充满人性的光辉。而人性的光辉,恰恰是生活中最为珍重的财富。
《远大前程》读后感5
他写下那些流转的情缘,熏心的利欲,患难与共的情感与勾心斗角的碾轧,那些让人唏嘘让人感慨万千的因缘与形象,给我们机会关注这个几百年前平凡又不凡的小男孩,见证他如何从天真到成熟,从成熟到厌倦,从潦倒到风光,从风光到没落。人物的丰满,事件的周全,环境的细腻,哲思的隽永,穿越时光,在许多许多年后仍然熠熠闪烁着原有的魅力。这个讲故事的高手,把爱情、悬疑、哲理恰到好处地圆融在一起,让这本书不再是苦大仇深的少年成长血泪史那么简单。无论从甜蜜如斯变得丧心病狂的老小姐,还是穷凶极恶又孤独彷徨的亡命徒,抑或反应迟钝却傲骨铮铮的铁匠,所有的人,各自留下生命浓墨重彩的一笔,错综交汇,铺张成那个年代的一幅恢弘画卷。
其实最先初是看电影。也不知道是哪个版本,饰演爱思黛拉的少女有着优雅深刻的侧脸轮廓,颀长身材,穿雪青色的塔夫绸连衣裙,头发一丝不苟。就已经很符合我心目中对于那个角色的定位。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漂亮冷漠的女孩子,注定会让一切爱上她的人吃苦头。然而,对于年少的皮普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她在那里,她就是太阳。爱思黛拉美丽而拒人千里的姿态,从某种意义上反而象征着他满心向往的上流社会:迷人,耀眼,高高在上。他因此而无法克制对她的爱和崇拜,因此而持续用充满迷恋的'目光仰望着她。他在她面前化作尘埃,并且,在得到神秘遗产之前,从无翻身之可能,甚或不具备开出花来的力量。
然而那个世界本身如此。想要把一个人推上神坛,视作理想与偶像,是注定要让自己失望的事情。
美丽的花朵在地下必然有蜿蜒的根。狄更斯的一支笔风卷云涌、排山倒海,运筹帷幄又精明微妙地娓娓道来这一切盘根错节。英国谚语说的好:Don'tputallyoureggsinonebasket。不过,对于并无太多机会选择的人如皮普而言,孤注一掷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是否从一开始就能做好准备去收拾一切被打碎的烂摊子。理想的架空与幻觉的破灭带给这个年轻人的打击无疑是很大的,他的心始终这样单纯执意。不过,沉舟侧畔千帆过,也正是要等到这样被命运的大手揉搓摆布很长一段时间后,那颗单纯执意的心回到最初的地方,才会发现,时代的洪流其实从一开始就给他指明了方向,只是在千回百转之中,太容易迷失自己。而天下所有的美与丑,善与恶,荣华与穷困,高贵与卑贱,无非都是夜与日的关系——白天未必阳光明媚,夜晚有时也繁星灿烂。此消彼长,尽在不言中。
物质上的优渥与富足,很多时候的确可以满足人内心的期许,但仍然有一些事情,它无法解决;而这些事情,终究在我们生命里有多重要,这纯粹是个人选择的问题。并且,是个最见真功夫的问题。相信劫后余生的皮普,对这个问题很有发言权。
狄更斯的语言一直具备和谐的美感与内敛的力量。如同一把收在刀鞘里的日本弯刀,优美的弧度并具利落与锋芒。《远大前程》是他晚期的作品,写作技巧的炉火纯青已达到更加让人叹为观止的高度。世间百态,人情炎凉,全部囊括在内,这样的全面与深刻,自然也是顺理成章。有奋不顾身的感情债,也有细致入微的利益冲突。有天作之缘的巧合,也有人性的软弱和无奈。犹记得当年第一次读原著,那个资助皮普的逃犯马格维奇和皮普倾诉着自己的悲惨身世,生活在21世纪的我看得鼻子发酸眼泪直掉。明明是中译本,明明从未有过类似的感同身受,文字却居然有如许感人至深的力量,真是不可小觑。
19世纪的英国风情熏染并贯穿着整部《远大前程》,从情节到布景无一例外。提到它,就总是想起淡淡灰紫色薄雾里的伦敦石板路和老房子,绅士的袜套勾勒出鲜明的小腿,长袖连衣裙必定有蓬蓬裙摆。对于现实主义而言,一本好书必然会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狄更斯在这本书里笔触越发清淡隽永,如同细腻温柔的工笔水彩画——大面积用的都是低明度的颜色,灰,褐,紫,淡蓝……一切讲述都很默默,却有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暗潮汹涌。对于那个平淡得让人几欲三缄其口的结局,我本人也算是满意——虽然小时候看总觉得不够成人之美,因此抱有余憾——但是这和晴雯临死前并不曾呼喊过宝玉的名字一样,实际展现的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的良心。我总是忍不住想象那铅华落尽、月光如水的场面,一笑泯恩仇的两人从废墟中携手而出,纵使感伤,却也充满希望。如同黑夜曾经噩梦累累,终究也有下一个天亮,从压城欲摧的黑云中,透出丝丝清明的光来。
《远大前程》读后感6
花了好长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远大前程》。我是20xx年5月11日开始看这本书的。整个暑假也没有碰,于是隔了这么久才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我看的第二本狄更斯的书。一年前看完了《雾都孤儿》,奥利佛那种纯真和虔诚,到现在都印象深刻。
狄更斯的作品延续了主人公实诚的风格,匹普和奥利佛也是一样。他们两都运气很好,奥利佛有贵亲,而匹普有“贵人”相助。
总体来说,《远大前程》整本书在剧情设置上并不是非常惊艳丰富,但人物关系之间还是能做到处处有关联的。感觉可以围绕出更多的故事,却被这种人设浪费了。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没有打算写成长篇小说,感觉收尾的非常急,对匹普一生铺垫很长,接近六十章的篇幅,涉及匹普人生转折点的高潮部分,只用了一两章就描写完了。
只能说我可能被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惯坏了,现在看到每本世界名著中的每个人物,都想着Ta会和其他任何一个人物有种怎样离奇的关系和故事。
感觉全文中,人设最浪费的是艾斯黛拉这个角色,对于她性格的形成只是描述了一些过程,也没必要标志性事件。而对于她最终性格的转变,也是一笔带过。这种转变很难说服读者,尤其是艾斯黛拉还是女一号,被捧成仙女般美丽的女一号。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艾斯黛拉的父母,那位流亡海外,匹普拯救者的父亲,还有那位在贾格斯先生家里做佣人的母亲。围绕他们三人的这个故事,本可以写的更加丰富多彩。但狄更斯只是把这三人的故事作为彩蛋埋在文中,而不是作为伏笔去更多叙述。
当然,书中也不乏一些意料之外的惊喜。比如结尾的乔和毕蒂。我真的万万没有料到,乔和毕蒂会在一起,毕竟乔虽然一辈子受尽了匹普姐姐的辱骂殴打,但在匹普姐姐遭到奥力克袭击后,他依然是如此不离不弃。我以为他太呆了,但显然狄更斯只是想证明他很实诚,却不呆滞。乔在匹普恢复后的最关键时刻离开了他,他选择了放手。我一直在揣摩乔的心情,他那么爱这位弟弟,但当匹普成为“上等人”,说不清他到底是骄傲还是惋惜。
换句话就是,乔到底知不知道,匹普过的不开心?我相信很多人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觉得匹普就是“作”,自作自受。他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让自己一直活在这种“未知”当中,最后的结局又无奈地打破了这种“未知”,一切重新回到起点。
他对艾斯黛拉那份爱,真的值得他付出这么多吗?我一直在怀疑那真的是爱情吗?还是他的虚荣,他这辈子没能得到艾斯黛拉一点爱,而引发的自尊维护。
“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美的东西。”
“金钱和地位,和幸福从来不是正相关。”
全文建立于“复仇”,终结于“爱”。郝薇香小姐想向所有男性复仇,所有培养出了艾斯黛拉。马格韦契想向所有看不起他的人复仇,所以极力培养出匹普这个“上等人”。最终,当他们生命走向尽头,发现复仇毫无意义时,他们又回归到“爱”。
文中还充斥了大量像潘波趣先生,朴凯特一家等等势利眼,据书中的'序论介绍,狄更斯这样描述,是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看完全书的人我相信还有一个疑惑,就是狄更斯为什么要让康佩生那么轻易的去世了。他几乎是一个万恶不赦的人,欺诈,诡诈,制造了那么多人间惨案。读后感·在情节中还把他描述成一个在阴暗角落窥探世界的人,来无影去无踪。最终的去世其实真的让我觉得惋惜,就搏斗这两下就没了?怎么也得让他受尽感情的煎熬,身体的折磨等等才能放开他啊。
我摘录了一些书中的情节与大家分享一下:
当匹普遇上艾斯黛拉时,他的内心活动:“我连忙趁这个机会看看自己。我自己也看不上眼。以前我从来没有为这些而烦恼过,现在却烦恼起来,只怪自己什么都粗俗不堪。”
而艾斯黛拉冷漠对待匹普时,他的内心活动:“看也不看我一眼,傲慢无礼到极点,简直把我当作一条的狗。我丢够了脸,伤透了心,受尽了欺负,气炸了肚子,又是愤慨,又是难受——心理说不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创痛——只有天才知道这叫什么滋味!泪水涌进我的眼眶。”
当乔送别匹普时,对他说了这样一段话:“如果你不能顺着直路正路做到不平凡,可千万别为了要做不平凡而去走邪门歪道。”“活要活得规规矩矩,死要死得快快活活。”
而匹普的内心感受却是:“天下最苦恼的事莫过于看不起自己的家。固然这多半是由于忘恩负义黑良心,受到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罪有应得;不过我可以作证,这毕竟是一件苦恼的事。”
当匹普了解到自己的“远大前程”时,他的内心感受是“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临,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二者倒颇有些相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浓雾弥漫,大海茫茫。”
“我们为人一世,往往就会这样,为了防范自己最看不起的人,结果干出了最最卑鄙恶劣的行径。”
而乔对于他自身的命运,则是这样思考的,“匹普,亲爱的老朋友,世界嘛,可以这样说吧,本来就是由许许多多零件配合起来的。这个人做铁匠,那个人做银匠,还有人做金匠,又有人做铜匠。难免有一天要各走各的路,到了时候是回避不了的事。”
匹普:“世界上形形色色的骗子,比起自骗自的人来,实在算不上一回事,我就是编造了这些借口来欺骗我自己的。你说奇怪不奇怪。”
当匹普长大成人,开始了自己的“上等人”生涯时,是这样想的:“也不知有多少个傍晚,孤单单一个人望着壁炉,就不禁觉得,世间的炉火再好,也比不上打铁间的那一炉火,也比不上老家厨房里的那一炉火。”
《远大前程》读后感7
《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晚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在结构和语言上堪称完美”。试图从小说的主题、人物刻画及自己的感想等角度,来表达自己的读后感想。
一.老师上课的讲授 ,我知道了《远大前程》(又名《孤星血泪》)这部著名的小说,并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利用课余时间略读了整部小说。下面就这部小说谈谈我小小的感想。
二.首先,先介绍一下作者和这部小说的地位吧。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年) 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著名的小说家,是英国文学史上古典作家中除莎士比亚之外最重要的作家,也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最杰出代表之一。他一生创作颇丰,对英国和欧洲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埃德加·约翰逊曾高度赞扬这部小说,认为《远大前程》在“狄更斯所有作品中结构和语言都堪称是最完美的。他的作品在20世纪初就被介绍到中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他创作中的人道主义思想和社会批判精神,以及高超的艺术技巧,对中国现代小说都有影响。狄更斯是英国最受欢迎的小说家—即使是一个多世纪后的今天,他仍无愧于这一可敬的称号。
三.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主人公匹普,是个孤儿,他依靠姐姐的抚养长大。但姬姐对他很粗氮只有姐夫却处处回护他。在小时候,匹普曾经掩护过一个逃亡的囚徒。后来,他被镇上的一个神经质的地主贵族小姐叫去伺候比给她消愁解闷。在那里,匹普见到了郝薇香的养女,美貌而又高傲的艾丝黛拉。匹普深深地爱上了她。他自伤形秽,为了要得到艾丝黛拉的爱情,他一心想做个“上等人”。匹普逐渐长大成人了,他当了干铁匠营生的姐夫的学徒,但是连年过节还是上郝薇香家去,思管这时郝薇香已经招艾丝黛拉送出国“接受上流小姐的教育去啦”,可是匹普却越来越热恋着艾丝黛拉。后来匹普意外接受了一份遗产,说是有个不愿透露姓名的财主委托他通知匹普,并且到伦敦去接受“上等人的教育”。匹普还以为这是出于郝薇香的主意,他的幻想可以变成规实了,自然全盘接受这种安排。匹普来到伦敦接受“上等人”教育的时期,艾丝撰拉又回国了,匹普又能经常和艾丝黛拉相见。艾丝黛拉若即若离、忽冷忽热的态度把个匹普挑逗得十分痛苦。但是匹普还是一厢情愿地以为这是郝薇香为了成全艾丝黛拉和他的好姻缘,给他的磨炼和考验,因此,还是苦苦地恋着她。然而不久,真相就大白了。有一个人来找匹普,匹普认出此人就是他童年时救过的逃犯。原来就是这个逃到海外异国发财致富的`囚犯阿伯尔。马格韦契暗中出钱要把他匹普培养成一个“上等人”。他现在偷偷回国,就是想看一看他安培养的上等人现在出落得怎么样了。这件事完全和郝薇香无关。郝薇香所以一再找匹普去,在精神上对匹普进行了无情的折磨。按照当时英国的法拽逃往海外的囚徒重回本国是耍处以绞刑的。匹普干方百计张罗船只想把马格韦契送上去美洲的轮船,但结果被马格韦契的死对头,也就是过去教唆马格韦契犯罪后来却消遥法外的主犯康佩生所发现。他追踪前来,使得马格韦契没有逃成功。匹普原来心里所怀的巨大的希望、理想,终于全部破灭了:人家应许给他的让他成为“上等人”基础的财产,因为马格韦契身份的暴露而全部落空了。要不是匹普的好心的姐夫的支援,匹普最后还得被关进债务人监狱。故事的结局是:匹普靠一个好朋友的支持,才在海外找到一点立足之地。十多年以后,他回国来探望姐夫。有一天,他去凭吊已经死去的郝薇香的庄屋,不料他在那里见到了已经寡居的艾丝熊拉,原来她也是来凭吊这座废墟的。最后,两个饱经沧桑的爱人,在互道“我们言归于好”中离开了这个富有象征意义的吞噬一切的废墟。故事中的小说生动地描写了由于对金钱和上流社会生活的追求,原本天真善良的主人公匹普逐渐变得虚荣、忘恩负义,而“恩人”的出现使他不得不重新面对现实,在一系列的变故中,他最终回归人性之美;
四。读完这本小说,读罢匹普的坎坷人生,我反复斟酌匹普带给我的启发: 书中这个典型的英国贫民,从小做着过上奢华上等生活的梦想。意外得到了一笔财富而得意满满,却不意看到了上等生活的种种劣迹与不幸,最终得知财富的背后其实也是没有脱离世俗与肮脏。幸好及时醒悟过来,只有踏实的工作和生活才是真善美。
我想说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会为自己定下将来的目标,并想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价值所,小小的天有着大大的梦想。现在我们要靠的是知识与智慧才能立足扎根,这知识便来源于现在所学的知识,学的多,学的好,根才扎的深,站的住脚,这就足以说明一切的前程靠自己拼搏进取,在父母创建的舒适的学习环境下静心学习,投入地学习,这才是真正的通往远大前程,自己美好蓝图的捷径。。为了达到我们的目标,前程,不管是大是小,成败与否,都取决于自己,依靠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的远大前程,在这期间饱受锻炼,挫折,通过自己的奋斗达到的前程才是最远大的。
《远大前程》读后感8
由于其书名的讨巧,这本书适合送给即将毕业分别的同学,我就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得到了这本书,并有幸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之后又看了他的《雾都孤儿》,建议大家可以对比阅读:在奥力弗和皮普两个小家伙的命运沉浮中体会百味人生,眼泪和微笑共存。
《远大前程》并不远大,其实是一个小男孩的努力追求富家小姐,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泡沫破碎的故事。颠覆了中国“人无外财不富”的传统观念,皮普在破产之后反而端正了心态,靠自己的勤奋努力重新得到尊重,并抱得美人归。这些,完全符合我们的“大团员”的审美思路。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的作品,也是他最成熟的作品。这个书名是有讽刺意味的,它讲述了一个孤儿,匹普想当上等人的理想幻灭的故事,他最终没有当成上等人,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本书以极其精彩的故事情节紧扣读者的心弦,生动地描写了一个饱受苦难并同命运不断抗争的孤儿匹普的心理历程,最后他终于悟出人生道理,成为一名普通人,并与初恋情人握手重逢,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角色的一条主线。环境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己,开始为自己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己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己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己。是中了魔吗?不!这正应了一句真理:人是环境中的产物。是环境改变了匹普。进一步,匹普“交上好运”后,已鬼迷心窍了,非要去当上等人。匹普要求赫伯特教他礼貌与规矩,说明他急于想成为一个伦敦人。但是,无论怎样,匹普内心中的善良,还是可以体会到的。他暗中花钱支助赫伯特的事业,这表明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对朋友慷慨仁义,决不吝啬。知道他的恩人竟然是一个逃犯时,他开始从环境中蜕变出来。“与恩人道别开始变得沉重与焦虑了。”这说明匹普开始关心恩人的安危并且对恩人产生感情了。“即使缺钱也不再用恩人的钱。”表明匹普内心美好的东西开始复苏,最终,他还是过上了平凡而真实的生活。最后,匹普与艾丝黛拉手握住手,一道走出废墟,广大的天地沉浸在静谧的月华之中从废墟到夜雾再到月华,象征了匹普和艾丝黛拉爱情的三部曲,开始是不可能,后来是朦朦胧胧,最后是月光普照。这是一个大团圆结局,总算无遗憾。
出身贫寒,曾经经历过家庭破产的狄更斯用深刻的笔触,以一个底层平民男孩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英国19 世纪初的社会全景。他的社会批判性,对下层人民的人道主义同情,及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和平实流利的语言,使这个伟大著作的可读性非常强,并不是象通常的大部头那样令人望而生畏。每天睡前读上一段,沉浸于皮普的喜怒哀乐之中,为皮普的未来梦想或担忧,能够使人感受到名著所蕴涵的神秘而温暖的力量。
我相信,小说是通往作者内心的跨越时空的桥梁,用心阅读,就能体会到作者的所知所想,所忧所感。名著的魅力是无限的,这也是作家魅力的体现。《远大前程》透过平淡文字,透射出作家对贫苦百姓的爱心和虚伪社会的批判。感受一个伟大的作品,感知一个善良的心灵,是莫大的享受。
多说一句,和所有文学作品一样,都不能摆脱其被政治利用的境况。从前苏联到中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狄更斯及其作品被赋予了太多的阶级性。人们没有探讨作家和作品的良知和良心,而是不断利用狄更斯的所谓“阶级局限性”来对资本主义进行剖析和批判。在文学评论界中,这些作品都异常复杂。我想,我们不是道学家,不是革命者,更不是才子、流言家,我不想强行给200 年前的狄更斯贴上太多阶级标签。我们读书的目的只有一个:感受爱,享受爱。
影迷附录:狄更斯的作品都有很强的镜头感,如果用心,你完全也能够从薄薄的纸面上看到丰富的七彩人生。从第一章摘抄一段,以飨读者:
我们的家乡是一片沼泽地区。那儿有一条河流。沿河蜿蜒而下,到海不足二十英里。我领略世面最初、最生动的印象似乎得自于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下午,而且正是向晚时分。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这一片长满荨麻的荒凉之地正是乡村的教堂墓地;已故的本教区居民菲利普·皮利普及上述者之妻乔其雅娜已死,双双埋葬于此;还有阿历克山大、巴斯奥鲁米、亚布拉罕、特比亚斯和罗吉尔,他们的五位婴儿已死,也都埋葬于此。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在这坟场的前面,一片幽暗平坦的荒凉之地便是沼泽,那里沟渠纵横,小丘起伏,闸门交错,还有散布的零星牲畜,四处寻食;从沼泽地再往前的那一条低低的铅灰色水平线正是河流;而那更远的、像未开化的洞穴并刮起狂风的地方,自然就是大海。就在那时我才弄清楚,面对这片景色而越来越感到害怕,并哇地一声哭起来的小不点儿,正是我皮普。
当你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脑海中是否能够想象出英国农村那种荒凉地域,尤其是在一个小孩子的眼中,更加可怕呢?我在小时候,就曾经在我家后面的小河边产生过这种恐怖心理。
所以,他的作品被大量的、不断的搬上荧屏,进行再创作。这部《远大前程》先后三次被改编成电影,可见其魅力无限。
《远大前程》读后感9
狄更斯的这部经典小说很有魅力,既风趣幽默又寓意深刻,好看易读而又令人感概良多,就如品了一杯好酒,历久弥香,回味无穷。书名为远大前程,实际却是一场真实发生而又破灭的幻梦,是主人公皮普的一场华丽旅程,从雾气弥漫、沼泽遍地的英国乡村质朴生活到繁华都市伦敦的五色斑斓,最终回归乡村,这场幻梦却让皮普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们读者有了更多的感触。
小说分为三个阶段:幻梦前,幻梦中,梦破灭后。
幻梦前,主要是讲的社会环境加之人的意识的萌芽,异常是在那个年代英国根深蒂固的阶级意识下,小皮普开始只是一个有些胆小、心思单纯的孤儿,跟着经营铁匠铺性格暴躁的姐姐和心地善良的姐夫乔一齐生活,认为自我的未来就是继承姐夫的铁匠事业。但自从亲戚潘波趣带他走进镇上的孤僻富豪赫香薇小姐的那座庄园,并认识和他同龄的美丽养女艾思黛拉之后,异常是对艾思黛拉的爱意使得皮普的心境开始发生变化。而狄更斯对这变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动作、心里等方面的描述让人回味无穷,比如书中写道:我之后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仅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记得之后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我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两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英国乡村的那浓雾一向在书中反复出现,有时消散一些,有时又弥漫更多,就如皮普的前程,看似暗淡却突然有了转折,看似光明却又危机重重。
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消息改变了皮普,让他走进了繁华伦敦,走进了这个美丽的幻梦。幻梦中的皮普在这外界环境影响下内心的挣扎更加激烈,比如回老家去看望过他误以为给她遗产的赫香薇小姐后,却找借口不去看望给他温暖和爱的姐夫乔和朋友毕吉!这些种种无不在他的内心挣扎中,但挣扎之后更多的却是走偏了。虽然我们在他的挣扎和朋友赫尔波特中能看到皮普本质上善的一面,可是一些不好的品质在皮普的身上渐渐呈现,挥霍无度、瞧不起自我原本的家人和故乡、对虚荣的`上流生活的迷恋。就在这时,那个雨夜中,渐渐沉沦在伦敦所谓的上流社会奢华生活中的皮普却被命运给了他当头一棒,原先一向以来资助自我的并不是赫香薇小姐而是以往帮忙过的逃犯浦俄洛斯。这一棒突然而剧烈,让皮普渐渐清醒于自我的生活,认清自我的现实,也让他感觉到欺骗(赫香薇)。而在认识到自我的金主之后,狄更斯的描述,对于皮普对浦俄洛斯感情由厌恶到感激的逐渐变化也很有意思,一点一点的变化,内心的波动,而筹备逃跑那一段则是小说中难得具有戏剧效果的紧张戏码,在最终逃跑的湖上,浦俄洛斯对皮普说:“我们谁说得上过几个小时会是怎样个光景呢?正像我撩得起这把河水,却看不见河底一样,可是,河水我抓不住,时光我也留不得,水从指缝中漏掉了”,这段话既暗示了逃跑的失败,也证明了皮普这远大前程是一场幻梦,而更多的是对命运对时光的感叹!
遗产消失了,浦俄洛斯也因为受伤在审讯前去世了,心中的爱人艾丝黛拉嫁给了自我厌恶的人,一切就如黄粱一梦,转眼变为泡影。而这时候帮忙自我的还是那个善良的乔,而现实的一切加上这份爱使得皮普在内心挣扎中,在对与错中认清了方向,回归本质的良知。在回到那改变自我生活、此刻已经变为废墟的庄园中,他见到了同样被生活历练的艾丝黛拉。“我牵着她的手,和她一同走出这一片废墟,当年我一次离开铁匠铺,正是晨雾消散的时候,如今我走出这个地方,夜雾也渐渐消散了。夜雾散处,月华皎洁,静穆辽阔,再也看不见憧憧幽影,似乎预示着,我们再也不会分离了”,这是全书的结尾,雾的意象也在次出现,这一次是散开,但和多年前离家的夜雾散开不一样,这一次看见了皎洁的月华,看得更清晰更明亮,很喜欢的一个结尾。
这本书除了写主人公这一场幻梦之外,几个配角人物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法律顾问贾格斯,每次在处理完一件工作上的案件后都要洗手,仿佛怕被这案件给玷污了。还有他的助手文米克,在工作上灵活严肃冷静,而在生活中却趣味幽默,他那设计别致精妙的家就是他的世外桃源,而他把工作和生活划分得如此的彻底让人惊讶。当然,赫香薇小姐那座幽暗的庄园,那永远停滞的新娘打扮在她死白而日渐衰老的皮肤衬托下令人感到惊悚,布满灰尘和虫子的新婚餐桌,想必也印在了读者的脑中。
跟着皮普一齐经历了这一场幻梦,这一切的喜怒哀乐,我的眼前是英国乡村的浓雾和沼地,渐渐的这浓雾化开了,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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