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书心得12篇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在人间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
近几天,我读了汪曾祺的《人间草木》,这本书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作者的语言风格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的语言平实,质朴,但饶有趣味。他的作品中尽是小桥流水,小四合院,小胡同等别致的景象,却极少有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面。他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鱼虫,娓娓道来,不像是一位伟大作家的作品,而像是在听一位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在讲故事。
例如在第一篇文章《葡萄月令》中,就突出的体现了他的平实与质朴:一月下大雪;二月刮春风;三月葡萄上架;四月浇水;五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六月浇水,喷药,打梢,掐须;七月葡萄“膨大”了;八月葡萄“着色”;九月给葡萄喷波尔多液;十月有别的农活,去割稻子;十一月葡萄下架;十一月下旬,十二月上旬,葡萄入窖。每一段之前的这句话,详细地记录了每一个时间段应做的事。这些句子短小,精炼,没有华丽的修饰,但读起来并不显得单调,不但体现了他的写作风格,还使文章结构更加清晰。
在《胡同文化》中,作者写到了胡同里的吆喝: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我们也曾经学过关于胡同中吆喝的课文,但那篇文章中突出地写了吆喝的声音,腔调,而作者却把胡同里吆喝的人用的特殊工具即发出的声音都写得十分真切,更说明他对这些人的观察十分细致,体现了他对北京胡同的热爱和对北京民俗的独特感情。
书中还有对于花,虫的描写:我家的后院有一棵紫薇。这棵紫薇有年头了,主干有杯口粗,高过屋檐。一到放暑假,他开起来,真是“繁”得不得了。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半边还有许多不规则的缺刻,所以根本分不清他是几瓣,只是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一个枝子上有许多朵花。一棵树上有数不清的枝子。真是乱。乱红成阵。乱成一团。简直像一群幼儿园的孩子放开了又高又脆的小嗓子一起乱嚷嚷。在乱哄哄的繁花之间还有许多赶来凑热闹的黑蜂。这种蜂不是普通的蜜蜂,个儿很大,有指头顶那样大,黑的,就是齐白石爱画的那种。我到现在还叫不出这是什么蜂。这种大黑蜂分量很重。他一落在一朵花上,抱住了花须,这一穗花就叫他压得沉了下来。他起翅飞去,花穗才挣回原处,还得哆嗦两下。读到这里,紫薇花与黑蜂互相嬉闹的画面顿时浮现在我眼前。我也曾经见过蜜蜂在一棵长满鲜花的树上采蜜,觉得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在作者笔下,一切仿佛都像人一样,可以玩耍,交谈。乱嚷嚷,凑热闹,抱住,挣回等都写出了这一点。
汪曾祺的作品语言风格独特,观察事物的视角独特,这是我喜欢他作品的最大原因。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2
高尔基《在人间》这一本书是高尔基《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
他一开始在一家“摩登皮鞋店”里当学徒,他觉得这家皮鞋店里没有真善美,只有假丑恶,于是之后他离开了这家皮鞋店,回到了外祖母家,和外祖母、外祖父一齐生活。
这本书写了好多好多的人物,比如“摩登皮鞋店”的老板、厨娘和他的表兄萨沙,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外祖母。
外祖母是一个很慈祥的人,她很善良、博爱。有一次,主人公和外祖母夜晚外出,特意走到那些贫民小屋的窗前,放下铜板和小甜面包,给那些人家留下无声的施舍和完美的期望。我闭着眼睛,就好像看到了外祖母在寒冷的夜晚在穷人的窗前施舍的形象,作者描述得真是栩栩如生。
外祖母很勇敢,能做孩子的坚强后盾。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和伙伴们讨论,谁能到墓园里去躺一夜,就给他一个卢布,最后主人公鼓起了勇气,自告奋勇地去了,外祖母明白这件事后,不但不生气,还对主人公阿廖沙说:“你穿好大衣,带条被子去,不然,会着凉的。”并叮嘱他,不论看到什么都不要动,只要祈祷圣母就会没事。
当主人公阿廖沙和柳德米拉——一个瘸腿女孩一齐玩的时候,外祖母笑着鼓励主人公,外祖母说:“男孩子和女孩子友好往来是一件好事情,只但是不要乱来!
”并用通俗的话解释了什么叫“乱来”,那就是一朵花含苞待放的时候,不就应去碰它,否则它就既不会散发出芳香,也不会结出果实。引导孩子们友好相处。能够说,外祖母进入到了孩子的世界里,对孩子能充分理解。
外祖母既严厉又慈祥,就像一座灯塔,既能照明,又能指引孩子们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此,我十分喜欢她。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3
最近读了陈老师的《至味在人间》,有些感触,于是重新提笔开始写写字。
从大一开始,只是每年的寒暑假或者国庆假期回家乡。现在大学毕业在广州工作,回家和父母待一块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所以每当陈老师提起家乡的美食、童年的味道以及和儿子街头巷尾“寻宝”觅食,心中难免有些“乡愁”。而这些“乡愁”,物化出来就是我妈做的那热乎乎的豆腐圆子,淋上家乡小厂自产的麻油,那叫一个香~
除去豆腐圆子,还有一道夏天的菜,也是我的最爱。记忆中每逢暑假,我妈必会寻街串巷找出我最爱的嫩南瓜,青色还未成熟的小小个圆溜溜,切成不大不小的丁,和青椒一起在铁锅里面热烈的翻炒。这菜一上桌,我可以吃两碗米饭。这对永远都吃一碗米饭的我,是至高的荣誉了。
陈老师说,他想不起来他父母喜欢吃啥,但是父母永远知道我们最喜欢的菜。这个点有些戳。仔细回想,我妈最喜欢吃鱼吗?我爸最喜欢吃牛肉吗?具体是什么还有怎样的做法,只有向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考究了。
书中反复提到一点:人的味觉偏好在小时候就会形成,且根深蒂固。正如陈老师是安徽人,在北京生活了二十多年,但心心念念的.就是那一口青萝卜、Sa汤和家乡的豆干。对于我自己,活了20几年,也吃过一些美食,但隔断时间心里特别想念的,除了火锅,必然是家乡菜。如今广州湘菜馆和川菜馆遍地开花,但想吃到湖北菜,还真心不容易。有天嘴巴馋,忍不住给我妈打电话,说想念家里的藕汤了,我妈突然豁然开朗,说把藕汤冰冻用冰袋包装好,然后顺丰寄给我...
身边的好几个朋友都是湖南人,跟他们吃饭,约粤菜、日料或者吃海鲜,那是绝对不够爽的,真正让他们吃爽,那必须是辣的,“口味重”的。想想也对,从小几乎每道菜都会放青辣椒红辣椒或者小米椒,来到广东,粤菜温温柔柔的精致怎么可能打动他们火辣的胃呢?
再来聊聊人。陈老师长相讨喜,说话风趣,而且跟着他永远可以不去想吃什么、怎么点单,简直是最佳饭友。和鲁迅一样,陈老师也说了“吃人”这个概念。“一顿饭,最关键的不是吃什么,去哪吃,而是和谁吃。”细想一下,可谓是吃饭的精髓。陈老师有一群饭友,他们的饭局叫“老男人”饭局,我在想要不要组一个“少女心不死,八卦永流传”饭局。哈,好像名字有点长,抛出一杯芋圆奶茶的诱惑诚挚向大家征集。
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比较深刻的饭局。想到小学的时候奶奶做了油焖大虾、毛豆、皮蛋拌豆腐和清炒藕带,傍晚爷爷端一个小桌子放在门外,全部的菜端过来挤在这张小桌子上,一家人围着一起,边吃边乘凉,这是童年夏天的味道。
还有“离别饭”,在大学这叫“散伙饭”。班级、部门、社团,我仔细回想,确实想不起那些夜晚我们到底吃了些啥,只记得明明没醉,但情绪要么极度兴奋要么极度悲愤,一个成员开始哭,那这顿饭的眼泪必然少不了,包里的纸巾永远不够,饭局开始上演“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了”的剧情,这是咸味的青春味道。
前段时间看了一个叫“未知之旅”的美食纪录片,有讲到越南的美食,刚好,9月休年假和好友去了越南,吃到了片中总统套餐同款,也吃了很多很多顿越南粉和春卷,记忆最深刻的一顿饭,是我们在民宿附近溜达,发现有几家烧烤店,生意不错,全是本地人。果然,没有英文菜单,老板和服务员也不太懂英文。没事,硬着头皮点,有图片的就点图片,没图片直接盲点。点完菜,带着一颗期待的心情等着我们的美食上桌。
越南的餐厅很有意思,跟我们吃饭对着坐不同,大家都喜欢面向马路坐,坐在同一边,面向马路。我们入乡随俗,看着来来往往的摩托车,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两个字——惬意。随着菜品上桌,我们开始释放自己的嘴巴,没想到每一个都挺好吃。有些东西,从开始点菜到吃到肚子里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哈哈,也是很没有求知欲了。吃到半饱,一对路过的越南父女向我们热情的打招呼微笑,这一幕景象已与这顿饭粘合,成为我记忆中越南之旅的独特味道。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4
很多时候我们都过于害怕自己和大多数人的不一样,不想成为那个不一样的人从而畏手畏脚,掩饰自己真正的想法,拒绝表达,假装合群假装和所有人都一样。
文中的女主角确实是一个大众理解层次很不同甚至是很奇怪的人,她是一个三十几岁在便利店里当兼职十几年的人,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共情能力的人,她也难以理解他人选择拥有亲密关系或家庭甚至是养育下一代的决定。
我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她与周围人社会认同感来源的不同,文中的大多数周边的人都将他们的社会认同满足感依赖于社交和亲密关系(也就是拥有很多朋友或是拥有另一半家庭孩子等等)但是女主的满足感来自于便利店里的这份工作,便利店这个特殊的地方是她能完全实现个人价值和感受被需要的'地方也是她自己坚守的舒适区,所以她压根就没有那么想要去经营上述普世的满足感来源。所以她没有男朋友,几乎没有好朋友,也没有一份稳定踏实的工作,因为和太多人看起来不同,别人也觉得她就是说不上来的奇怪,”究竟是什么奇怪好像也说不清,大概就是跟我们太不一样了吧。”
能真正做好真实的自己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至于自己到底”正不正常”这个问题,还是不要操心了,放心交给生活吧。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5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讲述的是少年高尔基走进社会,工作(实际上是童工)之后的种种丰富多彩的经历。
高尔基工作的过程中备受生活煎熬,做过各种工役,受尽欺凌、侮辱、愚弄、甚至毒打和陷害,体验了社会生活底层的艰辛,认识到人性的丑恶。不过,外婆的善良、厨师的正直、玛戈尔皇后的博学,又使他看到生活的光明面。同文物鉴定人、司炉工、木匠等人的交往也使他感到人性的多面与复杂。他酷爱书籍,利用一切机会读他所能碰到的书籍,为此吃了种种苦头。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高尔基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6
引用"文案高手"王家卫的一句话作为标题算是对舌尖上的中国的总导演的致敬。
这个陈晓卿是那个陈晓卿,又不是那个陈晓卿。
签字售书的时候,对陈老师说了句“谢谢你”,他可能只是礼貌地回复我“谢谢你”,他谢我来捧场、来支持,我却谢谢他拍了舌尖这样国民的纪录片和分享了一个真实的陈晓卿。
现场人不多,可能在广州这个食都,人人都是美食家,不需要一个外来者讲述食物的解读密码,当然群众大多是吃书群众。
陈老师的讲座名称叫《人人都是美食家》,其实,这句话处了广东省貌似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这算是对其他省份的侮辱吧,不过现在的事实的确是出了广东省,其他省对吃绝对没有上升到美食家的层面上。
一、关于吃这件大事儿
诚然,最好吃的菜非妈妈的味道不可,《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里安东尼成了美食家也和大连的美食逃不掉关系。但这种味道只有在离开家乡后的感觉才会涌上心头,在家时总会觉得吃腻了,天下之大定会有很多很多美味佳肴,后来的日子总在怀念过去的一碗粥,一顿饭,和家人吃饭的`时光。其实,我们都是饮食男女,逃不掉和肚子的战争。
吃这件事儿的三个终极命题“吃什么、在哪儿吃、和谁吃”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蕾地图,即使走到天涯海角,还是吃自己最喜欢的那几样。
寻找到一家合自己口味的餐馆就像中了彩票一样。
粤语中有一句话叫“有情饮水饱”也只是限于初恋时分,沦为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后还不是到处觅食。
二、一人食
自从世界上多了一个物种—单身狗,美食江湖就出现了“一人食”的吃法,很多美食类的APP更打出“孤独的人也要吃饱饭”,畅销书作家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整本书里传递给单身狗们一种温暖:
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
然而你却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
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
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经常对爸爸说。在家里吃饭不能糊弄,妈妈没空做,也要吃点好的。毕业在广工作后,自己住,除了上班和同事在一起吃,周末的时候经常自己煮饭,算不上美味,就是带有家乡的味道,土豆炖茄子、土豆炖豆角、酸菜炖土豆,对,我只会乱炖,我们东北人把炖这种做法发扬到了极致。
好好吃饭,对所有单身抑或一个人的人说。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7
继高尔基的《童年》后,我又读了三部曲之一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述阿廖沙从1878年到1884年来到“人间”后的苦难历程。此时,阿廖沙已从狭小的家庭走向了社会,一方面,阿廖沙了解并加深了对下层人民的认识,另一方面,阿廖沙开接触各类书籍和知识,让他加深了对社会的认识,也初步形成了激进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阿廖沙十二、三岁就离开了外祖母,从此,成为一个失学儿童,他到外祖母的妹妹家干活,此时,还是少年的.他,要承担起搞卫生、照顾小孩等等保姆所干工作,东家只要有丁点不满意,就会对他严厉责打。此后,阿廖沙还从事了七种职业,幼小的他尝尽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但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阿廖沙接触到各类书籍,并像饥饿的人面对牛奶面包一样,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类知识。
相比于阿廖沙,我们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父母们对我们宠爱有加,家务我们平时顶多象征性的做一点,我们更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去外面赚钱养活自己,我们从没有经历过阿廖沙那样的磨难,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这样的优越环境,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8
昨天,姑姑给我带来了一本书——《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因为没事做,我便拿出来细细的品读。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著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作者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生活和命运的描写,展现了俄国十月革命前一位进步青年的成长经历。
小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在父亲去世后,阿廖沙跟随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的这段时间,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还和他所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备受众人排挤。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阿廖沙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这种“令人窒息、充满可怕”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他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便走向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当过杂工,饱尝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裁缝妻子、“玛尔戈王后”的帮助下,他在书籍的海洋越游越畅。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五年后,他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十六岁那年,阿廖沙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但现实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以他的条件要上大学只是个梦想,希望破灭后,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奔波:住“贫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他投身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阿廖沙在这所大学里,经历了精神发展的复杂道路,经受住多方面的生活考验,对人生的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9
死生之事,于作家亦莫大焉。想象这样一个作家,一生以毁减生命为志业,从二十岁起五度自杀,终于在四十岁前了结生命;想象这样一个作家,毕生的写作都是以自身为蓝本,自传体式的回忆贯串文本;想象这样一个作家,生前毁誉参半,死去近六十年还被不断追忆,连忌日都成为节日。他就是太宰治,日本无赖派大师,在日本与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并列战后文学的巅峰人物。最后一次自杀是在他三十九岁生日那天,所以从此在日本如果死生在同一天,就会被称之为"樱桃忌"。
文中的主角大庭叶藏大概就是作者的自传体。那个回首往昔,觉得人生充斥着耻辱的人。从小就在讨好身边的人,从不对人说"No",从不顶嘴,从不以理相争。不管是自己的父亲,母亲,兄妹或者朋友甚至是佣人,所有的事情都不懂得拒绝。
从小就对人类满腹恐惧,畏葸战栗,完全靠贬损自己,强装笑脸来拼死拼活的'为人类服务,命悬一线的服务,汗流浃背的服务。以至于成了搞笑的高手。不知不觉中已经变成了一个不说真话来讨好卖乖的孩子。很小,他就认为不公平是必然存在的,不懂倾诉,觉得那是枉费心机。只能对真相一言不发,默默忍受,继续搞笑。觉得世间的人们经常互相欺骗,却又颇为神奇的毫发无伤,相安无事,好像没有察觉到彼此的欺骗。"世间"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可怕之地,也绝非依靠"一决胜负"便可以轻易解决一切的场所。
那个茕茕孑然,郁郁寡欢的阿叶,最终像蟾蜍一样在世间活着,失去做人的资格,只能趴在地上缓缓蠕动。"生而为人,对不起"
他本出生于富贵人家,自带光芒,生来就很受人尊重,在家族也理应被重视,可是,在自己的贬损中,在不断的"讨好"中渐行渐远,光芒散尽。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光芒,要学会聚光而不是散光。你的光芒越聚,你的能量越大。
很多人问,为什么我那么好说话,却没人把我当回事,为什么我待每个人都很好,却没人把我当真朋友。我说,你的问题在于太刻意,也太贪心。我们太贪心所有人的眼光,于是忘记了生而为人,也该知道谁是知心人,而谁是泛泛之交。聪明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冷热分明。
一个人真正的成熟是,终于抛弃掉了别人眼中最糟糕的样子,开始棱角分明地活着。大概也应了那句话,我的时间宝贵,要浪费在喜欢的人身上才是。不好惹不是没教养,而是泾渭分明又彬彬有礼。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0
翻开高尔基的三部曲,我的心便随着故事情节起起伏伏,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发出耀人的光芒,让我沉醉其中。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记录了高尔基二十岁以前的坎坷经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在人间》,因为它记录了高尔基一生中最艰难的独立谋生的故事。因为外祖父家破产,年仅十岁的高尔基来到人间,为了生存,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饱尝人间苦难。但他却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坚持游到底。
在外婆妹妹家当学徒的日子里,他只能睡在厨房和厕所正对门。厨房炉灶散发出来的热气使他满头大汗,而从台阶下头吹进来的过堂风又把他的双脚冻得冰冷,所以,每当他躺下睡觉时,总要把门口所有的擦脚垫都盖在腿上。虽说是来学艺,但制图工具他也只碰过一次,他要干女仆、保姆的活,一刻都不能休息,可女主人仍对他横眉冷对。
小小年纪,就要背上这么重的担子,他只是个孩子啊!在需要被疼爱照顾的年龄,却经历着贫穷劳苦,被俄国社会压弯了背脊,但他坚强刚毅,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迎难而上,他改变不了现实,只能慢慢地适应社会,适应贫穷。
再回头来看看我自我,平时在家,只明白在空调房里吃着零食,看着电视,什么家务都不做,做什么事都不能坚持,不能自立,在吃苦耐劳、独立自强方面我的确远远不如高尔基。
可是,高尔基的生活并不全是暗淡无光的,一些完美的插曲也一向伴随着他。他遇到了像柳德米拉,玛尔戈王后,裁缝师傅的妻子和斯穆雷这些爱读书的.人。他们就好像一盏盏灯,照进高尔基的世界,为他暗淡的人生带来丝丝光亮。他们帮忙高尔基看书学习,把他引进了知识的殿堂。高尔基就在那时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晚上没有灯,他就把滴在桌上的蜡油收集起来再次利用。如果书中有他不理解的词汇,他就无法思考别的事情,会想方设法地把它弄明白。这种求知若渴的精神着实令我佩服。
看看我的书架,书到是不少,可一本本都是崭新的,连一个手印,一点折痕都没有,闲置了太久,有的都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了,可见我平时有多懒。最初看这本书只是为了写观后感,可看完之后才发现看书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并且高尔基的读书精神更激发了我的阅读欲,是时候增加自我的阅读量啦。
在人间谋生的高尔基就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就算波涛再汹涌,他也不会改变自我的方向,和沿途的同伴们一齐逆流而上,执着追求。
在生活中,我也要做这样一条固执的鱼,逆着挫折的洋流,一路向前!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1
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放下戒心,慢慢的发现他其实并没那么可怕。
书中写的是一个人从小就努力的去讨好别人,不惜做自己不喜欢甚至厌恶的事,慢慢的使他走向了毁灭,在文章中作者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之中。其实在书中的一些情节也像一面镜子反映了我们现实中的生活。
虽然书中写的叶藏过的是充满可耻的一生,但是在他自我否定的过程中,也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苦闷以及渴望被爱的情愫,这本书中承载了作者的一生经历与思想,书中的叶藏,既不能理解女人心作文的浅薄,又不断被朋友利用,却认为妥协退步才是活下去的方法,甚至为了混迹世间学习人性的'种种卑劣。
其实我认为叶藏的一些做法虽然让他走向毁灭,但是他的做法却不是无缘无故,而是为了迎合,为了更好的去和别人相处,虽然“人们”都在说要做好自己,无关别人,但是谁又能真正的不在乎别人呢,所以作者在做一些“人们”所不认同的事的时候,应该错的不是他,而是整个世界。
在最后我看到了一个真实而又充满理想的“永远少年,”以及对幸福人生的执着和美好社会的热切向往。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2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
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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