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2023-04-25 15:50:4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读后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读后感15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1

  上个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我期盼已久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关于破案的小说,我一拿到这本书就手不释卷地读了起来,聪明的福尔摩斯在一个个案件中冷静思考细心推理,让我为之敬佩不已。

  《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是由苏格兰的亚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它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福尔摩斯小说,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全集》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这本书主要写了福尔摩斯通过自己的缜密的思考和细心的推理,最终查出凶手破案的故事。每当遇到遇到疑难案件,福尔摩斯先把所有的线索列举出来,然后不断地进行假设、反复推敲、亲自证实,再把有用的线索排列,还原成当时的.作案过程,最终查出凶手,把凶手绳之以法。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不已,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快就能破案?为什么福尔摩斯这么聪明?······我们也要像尔摩斯一样,遇到问题沉着冷静,细心观察,用心思考。他处理问题的态度正是我要学习的地方。

  当今社会,人们为了图名声,为了图轻松,遇到问题敷衍了事,妄下定论,因此而导致的冤案错判屡见不鲜,好人入狱而坏人逍遥法外,每当看到类似的新闻我都痛心疾首。再想想我自己,我在学校也会这样,考试时候一道看似简单的题目,不认真审题也不打草稿计算,提起笔就草草了事,常常因为马虎而丢分。有些题目老师批改后,也不愿意订正,全都是因为想偷懒不愿动脑筋思考。读完这本书都,让我深刻地意识到这个坏毛病的严重性,并下决心一定要改正。

  低头看看手中这本已经抓了很久的,封面上的福尔摩斯叼着一个烟斗,靠在小巷中的墙上低头思考着,我的内心不由地涌起一股敬佩之情,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爱动脑思考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

  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里面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毒品(服用毒品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就是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的读后感,这本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青少年能够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我们还能养成很好的习惯,去善于观察!

《福尔摩斯》读后感3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他,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话:“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他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通常是伦敦的贫民区。在他工作的起劲时,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时,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这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消瘦,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长着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那往外突出的.方下巴,说明他是个有很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非常麻利细致。”“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竟然也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咨询侦探,同时也是一个爱好音乐家。”

  他的探案天赋一目了然,比如你遇见他,甚至你都还不认识他,他就已经靠推理知道了你的基础信息。虽然他给你讲推理过程时你可能觉得这很简单,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但会变魔术的人又有几个呢?并且他还记着一堆稀奇古怪的知识,像各种香烟燃烧后的灰是怎样的。我希望我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有极强的推断能力,并能像他一样淡泊名利,也能像。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份业余爱好,这是一一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本书写了很多离奇的案子,讲了许多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

《福尔摩斯》读后感5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位住在贝克街的神探,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相比之下,我就自惭形秽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时的专注与一双发现细节的慧眼,也让我钦佩。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节。生活中,我经常遇到许多难题,但我并不总是将他们完美的解决,一些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我的成败。而我,完全没有发觉,我退却了。但福尔摩斯却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个个决定成败的细节。一些粗枝大叶的人,先不说他们是否有恒心,单是不善于把握细节,就注定了他的成败。

  学习中,没有注意细节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个加号;在工作中,没有抓住细节的人也屡见不鲜,它可能是电脑上的一个小数点;在生活中,因没有抓住细节而徒增烦恼的人也不在少数,它可能是一个电闸的开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不起眼的一句话,正是一个人的闪光点之所在,想要脱颖而出,就得独具慧心,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做起。

  他自己也说过:“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的更困难,他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简单。”这不正是怎样面对细节问题的答案吗?我一定要练成一双能找出不同之处的慧眼!请期待:小小侦探初长成!

《福尔摩斯》读后感6

  暑期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来想问题想一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

  通读全文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在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读后感7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解开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8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判断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同判断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判断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判断、推理,最终准确地找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十分有趣,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该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读后感9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弹了,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看书,是我的爱好之一。对于我十分喜欢的一部书——《福尔摩斯探案》,我更是反反复复地看过。今天我就来谈谈它吧。

  华生医生在阿富汗战争中负伤被送到伦敦休养,在这儿,他结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并与他一起在贝克街租了一套舒适的房子。故事便由此开始。在这里,他们每天都会遇到新奇的案子,在奇妙而又危险的生活中,他们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其中典型的案子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山谷”、“红发会”等等。

  大部分看过这部书的人,在没有知道最终结果前都会搞得毫无头绪,整理不出一丁点线索,而福尔摩斯得出结论只需在了解迹象的几秒钟之后。而当他讲出因果,你又会感到十分简单。这正是福尔摩斯与平常人的不同。

  在水落石出之前,福尔摩斯从不轻易下结论,即使是笨蛋都知道的`东西。他总是出其不意地侦破案子:盗窃案他看地理书,凶杀案他又去看历史书,而他看的这些又恰恰是紧密相连的,所以他能够从毫不相干的东西中理出头绪。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对于他感兴趣的东西他会追究到底,对于侦破案件有用的东西,他会不知疲倦地研究几天几夜。他思维缜密,重视所有可能性。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侦查方面,你得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即使看上去有多么的不可能,也是可能的。”

  但福尔摩斯也有他不好的习惯。他只知道他感兴趣的,其余的则一概不知,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旋转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他也会努力忘却。而且,他还吸毒。我们千万不能学他的这些。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写作,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叙事有条有理,有因有果,有始有终,人物更是刻画得有声色,有性格,让人读来神采飞扬,大快人心。

  我希望能够读到更多像《福尔摩斯探案》这样的有趣的书籍,增长见识,为生活增添色彩。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这次寒假,我读了以《四签名》、《归来记》等闻名于世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世界文学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接手的案件,无一例外都要进行细致的`现场勘察,即使是烧焦的纸张,破裂的手表,陈旧的手杖,甚至死掉的老鼠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中分析案例。“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在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定有根据的假设,再找出矛盾与问题,进行调查与解决,解剖案情。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是福尔摩斯说过的一句话,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在福尔摩斯已经小有名气的时候,在英国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在这所房子里,堆满了各种资料和书籍。他不断地学习知识,不断地钻研,常常熬夜到天亮,有时突发奇想,就会去实践和印证。正是因为他的勤奋,从而使他拥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并获得世人的称赞与崇拜。事实证明,勤奋是人的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可以说他是通过勤奋进而获得的智慧,这一点无法否认。福尔摩斯以前的学习成绩并不怎么好,可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名出色的侦探家。人的知识是学出来的,能力是练出来的',境界也是修出来的。福尔摩斯在各种案件中奔波,他对各种案件的独特见解和判断都合情合理,头头是道,使得一个又一个悬疑的难题都迎刃而解,让凶手落入法网,还积累了许多判案的经验。

  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勤奋与智慧,还因为在福尔摩斯的身边有一位得力助手——华生。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一章节中,华生跟随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探听虚实,间接地使福尔摩斯破案成功。华生也是福尔摩斯的知心朋友,关键时刻,就会伸出手拉一把。

  在我的身边,也有许多知心朋友。我这个人不能说多笨,但也不能说是多么聪明。我想成为一个即勤奋又聪明的人,福尔摩斯一直是我的目标。我以前想过要勤奋好学,可是一看到书上满满的字,就头疼,而且我没有丝毫的自制力可言,一张张好的成绩单都要全凭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上网查资料时,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想去玩。

  终于,在大家的合力帮助下,我喜欢上了读书,在书中,我找到了乐趣,不再沉迷于网络世界。《福尔摩斯》就是我读的第一本书,在书中,睿智、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会严密的逻辑推理的福尔摩斯深深吸引了我。

  在我的眼里,福尔摩斯就是勤奋与智慧的化身。他勤奋的精神让我学会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聪明的头脑令我十分敬佩。他像是一个指南针,引导我去往太阳的方向,寻找光明。我相信,在福尔摩斯的引领下,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栋梁之才,为国家真正奉献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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