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时间:2024-05-23 16:59:3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以前我很讨厌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见与狭隘。从古至今,大家都在说:“自私是不好的。”在我们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会有好报的。但是看了本书,我的认知也开始颠覆了。

  老实说,读《自私的基因》,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根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管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这就是我对自私的基因的领悟。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似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开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管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时机,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那么为橘,生淮北那么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忆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到达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兴旺的人类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方出轨,比方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方同性恋,单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开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xx年中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明确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因此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身,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很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身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身该如何定位自身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例如出轨,例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例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我时常觉得对于我们现代中国人的为人处世影响最大的就是达尔文,只不过他是通社会达尔文主义间接的影响着我们。关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的核心理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及在我们的这个社会当中就是要有竞争,就是要适者生存,弱肉强食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对于这种思想给予解释最为独特的一本书便是《自私的基因》了。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将人与动物的绝大部分行为都解释为对于基因的一种自私行为。用作者的话来说便是:我们和其他一切动物都是我们自己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关于这本书我由于以下几点看法:

  1.基因的机器

  在《自私的基因》当中,他提出最为核心的一个观点就是:演化的最基本单位不是个体而是个体身上的基因,个体只不过是基因的载体机器。个体身上所容纳的基因利用个体从而达到基因的目的——生存和繁衍。而我们个体的身体只不过是基因的载体和工具。举一个例子:一名足球运动员单凭自己是无法获得大力神杯,他还需要其他十名同伴,其他同伴都必须是在其他位置上的佼佼者。足球是一个团队运动,而某人可能只在某些位置上才能表现出色,于是教练就要将所有的球员放在每个不同的位置上进行比较,最终挑出每个位置最强的一个人来。在这个过程中,场上每一位运动员都可以被比作成一个基因,而他的替补便是他的对偶基因。当然教练所挑的每一个首发也不一定是这个位置上最强的那一个,他只要是合适就行啦。这就好比有些基因是管理着我们的牙齿,它能使牙齿变得非常的尖锐,非常的锋利,这对于虎狮子来说那时极好,但是对于我们人类肯定不行——因为它漏风嘛。

  2.利他行为

  对于利他行为,相信有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是和自私所对立的。但是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更愿意相信这种行为也是属于基因自私的一种。按作者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且盲目的追求自己在基因池的最大化。比如,我们有一些“无私”和“同情”的基因。这些所谓的“无私”也是他们为了达到自己基因最大化的一种手段。比如说有一只母鸟带着一群小鸟在草地上觅食,突然有一只狐狸出现在他们的附近,这时这只母鸟会假装自己受伤来引诱狐狸在抓他,从而保护了他的孩子。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孩从而献出了生命。但是从基因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只是为了使和他相同的基因有更多的被繁衍,从本质上讲还是一种自私的行为。

  3.自由意志

  有很多人会傲慢的认为自己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在于我们会思考,有自由意志,在我们做出无私的事情的时候大多数是通过自己的思考和自由意志的判断所决定的,这是我们很多人的想法,我也不例外,但在看了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后,我才知道绝大部分的时间我们人类是受到自己“潜意识”的支配,绝大多数的决定是随大流的结果。读后感人们只是误把潜意识当做了自己的自由意志。那么潜意识和什么有关系呢,如果潜意识也是由基因所决定的话,那人类和畜生还有什么区别呢?

  4.meme

  也许在生物学上,基因的进化是冰冷无情的,但是在最后作者还是给了我们少许安慰。这个安慰就是“文化基因”——meme。那这个meme到底是什么呢?用书上的话说,他是一种弥漫在我们文化当中的一种东西,他和我们大脑的关系就和基因和身体的关系一样,他借着我们的'大脑散布。而就我而言,meme无处不在,他可能是我喜欢的歌手的一段曲子,也可能是吴承恩写的西游记,还可能只是老刘今天在微信上发的三两句话。他没有任何的限制,通过我们的大脑就会散布。他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如同自安然选择之出的生命分子。对于人类来说,meme比gene更重要。

  最后在文章的最后我还是想积极的告诉自己,其实不管基因在进化的过程中有多么的自私,然而人不是全受他影响的,我们是有文化的动物,我们可以摆脱基因的一些限制,假如我们的一切受基因的影响,我们所有的行为都和动物一样,那么我们又何苦那么辛苦的追求女孩子呢,我们直接把她敲昏拉进山洞里去就可以了,这才是最合乎动物本性的追求配偶的办法。为什么我们不敢这样干,因为我们是人,我们被另一套东西所宰治,我们被meme宰治。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身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身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身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身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因此,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身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识字之初,这句话被奉为真理存于脑海。这句话说人生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会出现好人和坏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长环境所致。直到现在我对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终让自己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好人。但是,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关于人性的令人发指的不良事件走进我们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都开始怀疑这句已流传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泯灭良知;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进过牢狱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9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我个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

  《自私的基因》作为一本从生物学角度切入的书籍,作者从一开始就声明他的论断与社会道德与普世公理无关,他只是试图用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生物是如何演进、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是如何在长周期内发生的。作者道金斯作为西方无神论的坚定拥护者,坚信用达尔文的演化论解释生命的复杂性更为合理。

  本书确实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作者认为整个生物的演化的基本单元不是生物个体或是群落而是基因,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体,只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而已。生物个体的生存年限是有限的,但基因的生存年限可能是上百万年,在这个过程中基因还不断的进化和变异,但变化的根本目的是让基因自己更好的复制和生存。

  书中提到的布谷鸟幼鸟借巢孵蛋的故事,布谷鸟幼鸟可以在刚出壳眼睛未睁的情况下,用柔弱的身体将其它未孵化的鸟蛋挤出鸟巢,目的只是为了争夺更多的喂食机会。我们无法用道德来解释发生的一切,只是生物背后的基因在争夺更多的繁衍机会。作者提出的自私的基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部生物进化史,就是一部基因的不断修正,改良,变异,淘汰,进化的历史。作者认为生物体的利他行为,从本质上讲是自私基因的利己行为。生物界的利他,包括群体生活,母爱关怀,其根本目的是基因的延续。可以大胆的猜想基因有着比生物体更长的生存时间,它能够更长尺度的看待问题,我们传统文化中的“舍得”,何尝也不是一种先舍后得,以利他为手段,利己为目的的策略。这里我想到了芒格说过的一句话,“我从来不认为诚信是什么好的'品质,应该说从长期看诚信是带来良好收益的策略。”

  看似冰冷的结论,不禁让我反问,我们的行为是我们自己控制还是隐藏在我们体内的基因在控制?包括我们感冒咳嗽,打喷嚏,是感冒病毒的基因在寻找更多的繁衍机会,我们的行为是基因所驱使的,这点是多么可怕的论断?还好作者最后提出了觅母的概念。觅母可以理解为文化的基因,类比于生物学基因,觅母同时具备了复制,传播,变异,进化等特性。我们是作为基因生存机器而被建造的,但是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我们人类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作为个体,我们的基因通过代际相传,每传一代就会损失一些,这样下去不需多久,所占的比例对个体来讲便会无足轻重。(我们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体现在每一个个体上的基因集体迟早要消亡)但是你能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一个曲子,发明了电灯,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能完整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消失后,这些东西人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苏格拉度,达芬奇,哥白尼等人的觅母复合体在今天仍盛行于世,历久而弥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觅母的另一面,他会让我们理所当然心安理得的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比如宗教对来世的寄托。我们没有能力选择和掌控自己体内的基因,但是我们有机会选择和掌控甚至创造我们自己的觅母,唯有不断的学习和独立思考,可以使我们不止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这么一个简单的外壳。

  基因控制着蛋白形成了我们的大脑,为觅母的繁殖和生存创造了条件,且觅母的进化速度远远在超过基因的进化速度,作者在上世纪70年代创作这本书的时候,肯定不曾设想如今基因测序技术的发展水平会如此之快,人类在一步一步逼近和干预基因的自然演化和等位基因的竞争。这种干预能否打破基因自私的本性,还是会带来更自私基因的反抗,或许只有时间来回答。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1

  被御神团的知友安利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啃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读物。没想到这本书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叹服的不仅是作者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洞见,更在于其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分析讲解。

  简单说,整本书是对进化论更深入的阐述。说到进化论可谓是众所周知,而进化论为什么是科学的理论,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没多少人能讲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分析自然选择的过程及结果。而通过书中的`阐述和给出的遗传学证据,这样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脚的。尽管基因并不具备情感,更不会有「自私」这种「想法」,但是通过这样拟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解释得十分清楚。

  更进一步,作者还把基因的行为和博弈论的思想联系起来。其实对于基因来说,显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直接或间接控制性状,在自然选择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选择」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在这里我想到了一个相比作者可能略显蹩脚的比喻:Pinball。

  我们都玩过电脑上自带的弹珠游戏。按下弹簧,弹珠就被发射出去,除了设置初始的发射力度,我们是无法控制弹珠的飞行轨迹的。每次遇到障碍,弹珠会自己选择反弹的方向;而无论反弹多少次,弹珠终究会落入底部的洞中。

  这和基因控制生物体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时设置了每个弹珠的发射力度,随后发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弹珠碰到障碍后反弹到不同方向,看起来就像是弹珠自己在选择路径,实则不然:弹珠只是根据入射的速度和角度,决定反弹后的飞行路径;弹珠碰到特殊的障碍会使障碍产生变化,而生物和环境也是会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弹珠都难逃一「死」,只不过有的弹珠会坚持更长时间,获得更高分数。

  假设有无数个人在操控无数个完全符合牛顿运动定律的弹珠台游戏。每个人都可以设定一个弹珠的发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积分换取更多的弹珠。然后让这些弹珠台一起开动。我们会发现,有些特定的发射角度,会让弹珠在弹珠台上获得更高的分数,相应地这样的选择就会有更多次重复的机会。而有的发射角度让弹珠很快落入黑洞,导致无法通过积分换到更多弹珠而出局。这可以类比基因控制生物体的自然选择过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其实书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对于划桨的比喻就简单地说明了为什么自然选择是以基因而不是个体或群体为单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时滞」这一概念。当基因决定了生物体的性状后,是无法中途去改变的,所以在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以后,很难直接反馈到基因,只有能够成功存活下来的基因才能把这些内容传递出来。用这个概念去解释癌症的发病原因,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为什么年龄是和癌症发病相关性最高的原因?简单讲就是因为人寿命提高了,才让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状显现出来了。而之前由于人寿命普遍不长,这样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选择中得以保留。

  作者视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学,还扩展到文化层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2

  自私的基因和当下的力量,这两本书是非常难啃的大部头,嗯,没什么趣味性和可读性读起来也非常的累,吸收的呢也很有限,社科类和修灵类的书是比较生涩,难懂一些,自私的基因有七百多页,生物DNA的遗传选择优胜劣汰,因为记忆的自私性选择,于是来丑的基因不易被遗传一代更比一代强在选择伴侣的.时候需要多方面的智商长相身高来进行选择,虽然这些父母都不可能遗传基因给子女一切。

  一、一切都需要后天努力去获得,不论父辈获得了多少的聪明才智,也绝不会通过DNA能让子女一劳永逸心的依赖都是从零开始,人体只不过是基因保持自己,不变的一个皮囊罢了。

  二,DNA做的两件事情是复制自身的复制,第二是监督制造了不同种类的分子蛋白质,长寿的复制基因往往是会越来越兴旺,同时,勤奋善良的基因也会在基因库中慢慢地兴旺起来。

  三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一个成年个体在关心自己父母双亡的幼弟时,应和关心自己的子女是一样重视的,在亲子关系上是同等重要的,这让独生子女的我无法理解兄弟之间的感情,现在我懂得了,兄弟之情血溶于水的重要。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3

  理查德·道金斯的书,之前阅读过一本他的《基因之河》,《自私的基因》是他的成名著作。

  应该有很多人会好奇,人是怎么来的?通常我们会回答:是猿猴进化而来。如果有意去深入思考这个问题,更大的疑问是:生命是怎么来的?

  这个问题,我脑子里一直没有答案,我不知道是之前有学过,忘记了,还是说真的没有接触过。在这本书里遇见了这个答案,我也不知对错,我就信了。

  读了一系列书籍下来,“人性”一直是我感兴趣的话题,若能追寻基因的由来,若能知道一些它的本性,对“人性”的理解,却是能更深一步。

  这本书读下来挺费脑子的,虽然作者尽量在用我们能理解的语言来表达,但毕竟作者如此专业,他想传达的观点也如此专业。

  还是直接摘抄吧,句子中自带观点。如下:

  “自私基因的理论也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

  “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分化生殖就是自然选择。”

  “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我将要论证,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宇宙为稳定的物质所占据。所谓稳定的物质,是指原子的聚合体,它因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或普遍性而被赋予这个名称。”

  “自然选择的最初形式不过是选择稳定的模式并抛弃不稳定的模式罢了,这里面并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地方,事物的发展只能是这样。”

  “生物学家和化学家认为‘原始汤’就是大约30亿到40亿年前的海洋。有机物质在某些地方积聚起来,也许在岸边逐渐干燥的浮垢上,或者在悬浮的微小水珠中。在受到如太阳紫外线之类的能量的进一步影响后,它们就结合成大一些的分子。”

  “到了某一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因子。它并不见得是那些分子当中最大或最复杂的,但它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能够复制自己。”

  “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从汤中取样,后一次的样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寿命长或生命力强或复制精确性高的品种。生物学家谈到生物的进化时,他所谓的进化实质上就是这个意思,而进化的机制是一样的——自然选择。”(三种稳定性发展的进化趋势:寿命、复制的速度、复制的准确性)

  “不管我们把原始的复制因子称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它们的确是生命的祖先,是我们的缔造者。”

  “论点的第二个重要环节是竞争。”“当复制因子变得越来越多时,构件因消耗量大增而供不应求,成为珍贵的资源。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因子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

  “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基因是一个长久生存的复制因子,它以许多重复拷贝的形式存在着。他并非无限地生存下去。严格地说,甚至钻石也不是永恒的,顺反子甚至也能被交换一分为二。”“到底多长才算‘足够长的时间’呢?这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取决于自然选择的‘压力’达到多大的严峻程度。”

  “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DNA的真正‘目的’仅仅是为了生存。”

  “生存机器最初是作为基因的贮藏器而存在的。它们的作用是消极的——仅仅是作为保护壁使基因得以抵御其敌手所发动的化学战以及意外的分子攻击。”“它们的一大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植物,开始利用阳光直接把简单分子组件成复杂分子,并以快得多的速度重新进行过去发生在原始汤里的合成过程。另外一个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动物,‘发现了’如何利用植物通过化学作用取得的劳动果实:动物要么将植物吃掉,要么将其他的动物吃掉。”

  “为了应对这一切竞争和斗争,在共有的躯体内存在一个中央协调的系统必然比无政府状态有利得多。”

  “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得多了,而另一些变得少了的过程。”

  “肌肉就是引擎,它像蒸汽机或内燃机一样,以其贮藏的'化学燃料为能量产生机械运动。不同之处在于:肌肉以张力的形式产生直接的机械力。”“在人体内,杠杆就是骨骼,绳索就是肌腱,铰链就是关节。”

  “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最突出的特征,这就是明显的目的性。”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

  “甚至在人类这一具有天赋的自觉预见能力的物种中,以最高的长远利益为基础的盟约或集团,由于出现内部的叛逆而摇摇欲坠。经常有土崩瓦解的可能。在野生动物中,由于它们为竞争的基因所控制,群体利益或集团策略能够得以发展的情形就更少见。我们所能见到的情况必然是:进化稳定策略无处不在。”

  “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

  “动物之所以要聚居在一起,肯定是因为它们的基因从群居生活的交往中得到的好处多,而为之付出的代价少。”

  “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可以归结为一个词——文化。”“文化的传播有一点和遗传相类似,即它能导致某种形式的进化,尽管从根本上来说,这种传播是有节制的。”

  “如果你继续思考,你更会发现,从人类到动植物,生活中充满了‘囚徒困境’的重复博弈。”

  “博弈理论家将博弈分为‘零和’与‘非零和’两种。”“一个看似‘零和博弈’的争议也许只要加入少许善意,便可以转化为双方互利的‘非零和博弈’。”

  “兔子跑得比狐狸快,因为狐狸奔跑是为了晚餐,而兔子奔跑是为了活命。”——生命与晚餐的原则。

  “当我们说一样事物决定另一样事物时,到底意味着什么?哲学家更多考虑的是因果关系,可能还会给出证明。但是对于专业的生物学家而言,因果关系只不过是简单的统计学概念而已。从实践上来讲,我们永远不可能证明一个特定的观察到的事件C导致了一个特定的结果R,尽管我们常常会认为这是极有可能发生的。生物学家在工作中往往会从统计角度来证明:R类事件总是接着C类事件发生。”

  “理论上来讲,基因的原因和环境的原因是彼此没有差别的,两者造成的某些影响都是很难逆转的,而另一些影响很容易逆转。”(基因和环境两因素)

  “回过头来看(进化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的是化学逐步让位于电子系统的方式。”

  “就像一条河流,自然选择沿着遭遇最小阻碍的立即可选的连续路线来盲目地改善它向下流的路径。”“可以想象,由此得到的动物不是最完美的设计,甚至只是勉强度日而已。它是一系列历史改变的产物,每一次改变最多也就是代表着当时恰好是更好的那一个可选项。”

  至此。

  书中内容很丰富,有些是我不能理解的,有些似我捡到的宝一样,想要珍藏。一是弥补了一些生物学知识,更重要的是从更基础的角度来认识事物。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4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升自身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升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身的下一代,希望自身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明确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因此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5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明确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多了私心,变得不那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身,过的是自身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这就是我对自私的基因的领悟。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身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身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身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身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身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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