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爱玛》读有感

时间:2024-06-23 07:30:4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爱玛》读有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玛》读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玛》读有感 篇1

  谈到简。奥斯丁我们就会想到她的《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她最著名的作品,而《爱玛》则是她的成熟之作。《爱玛》是简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完成于一八一五年。简。奥斯汀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爱玛》和奥斯汀其他作品一样,这是一部关于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它讲述了聪明富有的爱玛热。心为好友撮合,自认为能善解人意,为别人寻找到好的归宿,却总是事与愿违。经过几番乱点鸳鸯谱的周折,爱玛在不经意间发现了自己的真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了三桩美满婚姻。《爱玛》这部作品乍看似乎不是很好看,因为它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爱玛来写一些琐碎的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纯美爱情,也没有幽默的话语。但一本书看完后给了我截然不同的感觉。《爱玛》围绕着爱玛的生活展开来写的,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18世纪英国社会的爱情观、婚姻观。

  首先我来谈谈《爱玛》中的友情,这主要指的是爱玛与哈里特之间的友情。起初我很奇怪为什么傲慢自负的爱玛会选择与平凡的哈里特成为朋友。最后我终于明白,这样做可以衬托出爱玛高贵、友爱与她帮别人撮合婚姻的才能。然而这部作品最值得思考的是从中体现的婚姻观。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他们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肯定会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那个男士最坏的结果会被逐出家门。就是因为这样,许许多多的有情人不能眷属,造成更多的悲剧。所以,贵族们平时的消遣活动就是邀请同样社会地位的人们饮茶,参加舞会等这种社会现象这是奥斯丁所厌恶的,所以她要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人物不无类似的人们。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照理说,这种英国的富家大小姐应该是早早地嫁人,然后有空就和一些贵妇,聊聊衣裳,聊聊八卦,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离去。但是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利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有意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一意孤行的恶习。而我是十分赞成这种观点。而与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爱玛》中吸引我的还有那像谜一般的情节。作者谨慎地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直到需要时才揭开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

  这部小说,上演了一场略带夸张的生活喜剧给我们的读者。奧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读有感 篇2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爱玛》读有感 篇3

  不像傲慢与偏见那么广为人知,但也很好看。

  读起来很容易进入主角爱玛的视角(据称是首创了自由间接引用这种现今已随处可见的叙述手法),一不小心就被作者的巧笔欺瞒,然而回头看去,真相早在处处细节里表露过了。

  跟作者的其它书一样,充满着绅士小姐们的爱情和琐碎,主角和其朋友虽有缺点但各有可爱之处,不讨喜的.角色也被刻画的入木三分。很喜欢奈特利先生和简,对爱玛虽然无感,但其坦率亦动人。

  想起来其他人对简奥斯丁的批评,大概内容是指责其格局小,不能以深刻的东西刺痛读者的心,态度过于温情理智(疏离),然而我想,虽然深刻悲情的作品很具力量,但这种琐碎、真实的温情和理智,也未必不是生活中的另一面啊。

  最后悄悄的,觉得翻译有点别扭,读的不通畅。

  《爱玛》读有感 篇4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她被迫在自身之外的现实世界中找到一个位置。这也是奥斯丁小说大部分女主人公的命运——她们必须被拽回到现实中。爱玛想象的世界一次次被现实所穿透:第一次是艾尔顿向她而不是向哈丽叶特求婚;第二次是弗兰克·丘吉尔与珍妮·费尔法克斯订婚的消息;最后哈丽叶特向她表白了对奈特利的爱慕。这些事实使爱玛成为她自己错误判断的讽刺对象。爱玛经历了痛苦的自我发现过程,这也是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爱玛完成了自我教育。当她最终得到幸福时,反讽也开始消解。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读有感 篇5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又一长篇小说,爱玛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她的高傲自负告诉所有女孩,真正的爱情和钱有关,更和自己有关。

  爱玛是海伯里首富的女儿,衣食无忧,仆人成群,年少丧母,父亲把她宠上天,爱玛喜欢游走于舞会和花园之间,喜欢单身,不想结婚。

  爱玛的底气原于一年叁万英镑的家产,和见多识广的心气给的,她不需要通过绑定别人共同富裕。爱玛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的兴趣买单,抵消孤独到老的恐惧,女人越有钱,活的越自由。

  哈里特是个出生就很卑微的私生女,她想象不到爱玛单身又有钱的'快乐,于是对于哈丽特来说结婚是第二次投胎。她期盼着爱玛对他做人生指导。爱玛长在温室,认为婚姻就是一场交易,虽然自己不婚,爱好就是做媒,享受着将一个可怜的少女领入上流社会。

  哈丽特收到了爱慕她的佃户马丁的求婚信,于是跑来向爱玛征求意见,爱玛一针见血对她说,看她内心是否坚定,如果犹豫就很危险。哈丽特依赖爱玛为自己做主,爱玛毫不犹豫否定掉马丁,极力推荐帅气牧师埃尔顿。

  爱玛极力撮合哈丽特和埃尔顿,一边引导埃尔顿如何表达爱意,一边对哈丽特说着埃尔顿的好话,哈丽特沉浸在她与埃尔顿的婚礼中,可实际埃尔顿却瞄准的是爱玛,他盯上了爱玛的钱,然后直言不讳的对哈丽特说他们身份地位悬殊。哈丽特的自卑胆怯让她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完全把婚姻寄托在别人身上。

  爱玛一岁时就可以回答出难倒她十六岁姐姐的问题,姐姐出嫁后,十二岁的她担起家庭女主人的角色,她精于阅读,热衷社交,但是对于哈丽特的婚事告吹她第一次反省,她不能切身感受阶级地位都不一样的哈丽特的感受。不久幽默帅气多金的弗兰克出现在海伯里,爱玛和弗兰克之间的暧昧作为自己的魅力,她有想把弗兰克让给哈丽特,这一次是爱玛沉浸了,其实弗兰克和简费尔法克斯早已秘密订婚,只是家庭反对,他与爱玛暧昧不过是障眼法,他在等着反对者去世。爱玛春风得意看不到这些蛛丝马迹,知道真相后,爱玛失去理智,反省自己。

  爱玛在受挫和自省中成长,爱玛姐夫的兄长奈特利先生一直冷眼旁观,悄悄守护,奈特利曾对爱玛撮合哈丽特提出反对和警告,奈特利总是帮他理清事实,避免尴尬和难处。这让爱玛如沐春风,也让她在挫折中重回自信,自省成长。爱玛终于后知后觉,原来早就爱上了成熟稳重的奈特利。发现了自己的心意,她开始惊慌,害怕被人取而代之,她甚至带着小性的说:“没有人可以嫁给奈特利,只有我!”这样情投意合的爱情,让两个曾经都信奉单身主义的人携手走入婚姻。

  这是简奥斯汀人生最后一个主人公,也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希望每个人能遇到懂得自己的人,在这孤独的人生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温暖。

  《爱玛》读有感 篇6

  “爱玛。伍德豪斯是个聪明,漂亮,又有钱的姑娘……”,小说《爱玛》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句话,就用如此直白的语句,把女主人公给概括了一下,也把她推到了一个人民大众的“对立面”。似乎我们觉得,小说人物尤其在开篇时,总是诸多缺点需要感悟,而不能那么优越。

  而随着深入,我们也发现爱玛的确有很多缺点:任性,骄傲,看不起人。这对于19世纪初期比较保守的英国乡村或许是非常正常的,毕竟在那个门第观念很强的时代,有着3万英镑富裕家产和资深乡绅背景的爱玛的确有这个权利,去随心所欲的乱点鸳鸯谱,去自恋自己的才智和眼光是无可伦比的,去看不起或者厌恶一个个普通人,自由农出身的马丁,贫穷而又罗嗦的贝茨小姐。而对于现代人,可能多少会觉得,这样一个整天靠散步,闲聊,娱乐打发时间的公主党,靠了些祖上流传的财富和名声,如此自以为是的随心所欲虚度光阴,并非如何的得体,如何的“体面”。

  幸好有乔治。奈特利先生,一个相貌,财富和家族名声都无可挑剔的人,可贵的是他的品德又是无可挑剔的,一个十足的绅士。从奈特利先生的身上,终于领会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绅士。或许相比那日不落帝国的无限荣光,盎格鲁撒克逊的男人们流传至今的贵族气质和绅士风度却依然可以寻觅到不少踪迹。

  或许是奈特利的杰出,或许是奈特利的正确,爱玛面对这位亲戚时,能够相对的放下了大小姐脾气,比较客观的看待自己的.不足。但,必须意识到,爱玛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显示出了她的优点。或许是绝不亚于她“聪明,漂亮,又有钱”这些优点的可贵优点,那就是能够看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能够认错。承认错误,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很多人未必做到。有多少人,特别是女人,是能够检讨自己的问题并且改正它呢。终究爱玛也有一颗正直而善良的心灵,一个沐浴良好环境下的是非观。她会犯错误,但她能改正错误,所以她又是完美无缺的。而对于爱情故事,简。奥斯丁的笔触又是如此嘲弄的。从《傲慢与偏见》到《爱玛》,偏见,谎言,自以为是充斥着情节,就是如此的琢磨不透吗?或许就是如此吧。而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后,会发现其实爱情也很简单,奈特利自己说在8年前就爱上了爱玛,而领悟到这是在半年前,而真正表白却是在最后。同样的爱玛也是如此。两个没来由的“独身”主义者或许早就彼此吸引,却被些奇妙感情左右而不愿意认可。幸好最后,最后没有错过,有了个好的结局吧。可是人生中,可就未必了。

  喜欢简。奥斯丁,是从她脍炙人口的《傲慢与偏见》,一个英国味道十足的作家。而描绘的也多是些19世纪初期保守的英国乡村里中产阶级的生活。阶级观点不去评论,从文学角度来说,奥斯丁的细腻文字也让人佩服,一句句问话后,总能有个比想象中更精妙的回答。而前后的铺垫,英国式的幽默,又让小说非常丰富。和很多名人一样,简在200年后的今天或许已经成了英国最受欢迎的作家,甚至在一战时,她的小说成了抚慰伤员的精神良药。我想她获得的荣誉是完全受之无愧的吧。

  《爱玛》读有感 篇7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爱玛》读有感 篇8

  比起我看过的《高傲与偏见》故事梗概,《爱玛》的故事显得要完善得多。每个人都找到了适合的爱情,每个人都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苦恼都来自于爱与不爱和生活的一些琐碎细节,几乎每一对情侣最终的生活都安逸且富足,没有像《高傲与偏见》中班奈特夫妻的貌合神离,没有像《高傲与偏见》中最终仅由于物质而嫁人的少女。这样完善的爱情故事在现实生活里特别难得。

  简·奥斯汀在这部作品中的环境和人物都描写得温顺细腻。不知是这位女性作家的创作思路天生如此,还是由于那个时期,那个环境中的人们总是如此为对方考虑,作品中几乎每个人,或者说每个主要角色,都有着温顺细腻的心思。在相互交往当中,既礼数周到,又为对方考虑。这种风格,是这部作品中最打动我的部分。

  其中最鲜亮的表现在,大家对伍德豪斯先生那多虑温柔的共性的服从,以及在整理旧屋预备举办舞会时,威斯顿一家对整个环境会对人们造成的影响的关怀。

  不管是奈特利先生、威斯顿太太,以及最该顾虑到此的爱玛,出于对伍德豪斯先生的了解(当然除了他们,好像整个海伯利地区的人们对伍德豪斯先生的秉性都特别了解),在有一些涉及到健康、婚姻、邀请等的大事时,都特别顾虑伍德豪斯先生的反应。他们会急躁地向伍德豪斯先生解释大事的始末,并找出顺应伍德豪斯先生性格的言辞来劝服他,让他兴奋;在实在无法办到时,也肯定会顺应伍德豪斯先生的意思,做好周到的支配与预备。只要爱玛晚上需要离家,她都会支配一个人,或者恳求一个人去陪伴自己的父亲。这种爱护周到在现在的生活中其实着实已经特别罕见。而有时,在爱玛或其他几个主要人物主动要求之前,许多人也会提前想到——那可怜的伍德豪斯先生该怎么办呢? 在弗兰克发起、威斯顿一家预备举办舞会时,他们请了不少人来观看旧屋的环境,对每一个细节都支配到位。他们邀请的人如此之多,在观看环境时又如此之细。他们探究每一个墙角,除了舞会本身还考虑到其后的吃饭;他们一遍又一遍地丈量走廊,计算人数,并由于担忧人们受凉而把走廊布置得密不透风。这种温顺细腻的心思让人感动。除此之外,他们还考虑到了来宾的问题——贝茨小姐家没有马车,而简小姐身体又不好,需要派一个马车去接呢。根据文里的说法,这群人的地位并不是完全公平的,而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他们的照看都是如此周到,使整个地区的人际环境都显得暖和融洽。

  “温顺细腻”是其中大部分人行事风格的统一刻画,但在这少有悬念的.平淡故事中,每个人的形象又特别鲜亮,自有其性格。同时又由于环境的推动,人物在不同环境下又显现出不同的简单反应。

  爱玛是开朗聪慧的,她地位较高,无论是长相还是才智都在海伯利地区属上流水平,故而她虽然温柔有礼,但是行事和思索的风格中又带有一股剧烈的自信和微妙的优越感。这种特性也造成了她在初期对简的不喜爱,由于简比她优秀,却又不像其他人那样对她热络。

  相对于爱玛,简·菲尔费克斯的性格则形成了剧烈的对比。她温文尔雅却不热忱,她柔弱却又极其坚决倔强。或许是家庭环境使然,使她从小寄人篱下,即便对方对她很好,她也会特别留意自己的言行,显得谨小慎微。她天生带有一种愁闷的性子,倒让我想起了林黛玉。她们有着相像的经受,在性格上也有肯定的共通之处。

  除开这种剧烈的对比,性格相像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贝茨小姐和埃尔顿太太都属于热忱且话痨的人,但是贝茨小姐总是热忱且对于周遭的一切有着极高的赞誉;埃尔顿太太的话痨则显得自大吹嘘和目中无人。贝茨小姐爱讲话是性格使然,本身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好的品质;而埃尔顿太太则是过于自恋,且对他人的不礼貌。

  令我惊异的是伍德豪斯先生的想法竟然比较超前,他反对婚姻,觉得结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可怜”的事情(让我奇怪 他当时为什么会结婚,莫非他对自己的婚姻不够满足?)。当然人物的想法也是作者思维的反映。在伍德豪斯先生和爱玛身上,我们可以看到简·奥斯汀的爱情观——不结婚当然是一种选择,但假如能和喜爱的人厮守,却更是幸福。

  性格不同的人,自然有其不同的适合的对象,聪慧的爱玛最终和明辨绅士的奈特利在一起,寡言的简·菲尔费克斯自由弗兰克·邱吉尔去爱怜,自大的埃尔顿太太在埃尔顿先生眼中却是最美妙的伴侣。每个人都找到自己最适合的那一半,拥有如此完善的结局,一方面是由于戏剧的情节,另外一方却也是一种现实。剧中人在实际面临问题时,总是离不开对现实的考量。

  从爱玛第一次为哈丽埃特选择对象开头,书中就描写了爱玛思索到的种种要素:长相,性格,头脑,和家庭背景。这几乎就是人在选择伴侣时应当考虑到的因素。虽然说爱情的产生有着很多跟命运相关的因素,超越社会地位的一见钟情并非不行能,但最终来说,大部分的感情都要建立在双方拥有近似背景的基础之上。

  虽然当今社会对所谓“拜金主义爱情观”“颜控”进行各种喧嚣尘上的批判,但不管是来自于中方还是西方的、自古以来各种忠告式的爱情观,都会告知人们,这些都是进行选择所不行少的要素。长相好和有钱都是美德,假如辅以良好的性格和聪慧的头脑,那自然更是出类拔萃。而现在的人们要获得这些东西,比以前的人们要轻松许多——但看你有多努力。《爱玛》中的马丁是个地位不高的农夫,但是有着良好的头脑和举止,并且身为一个年轻人,他知道要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努力制造财宝,这使他得到了奈特利先生的观赏,让他身上的品质与一般的农夫相异。简·菲尔费克斯的出身也并不好,但是靠着良好的相貌与教养,她也能与比自己地位略高的弗兰克终成眷属。

  书在快结局时提到,“真心爱这女子的男人,会盼望让女子以后的生活和社会地位比她诞生时要好。”(大意),而这个男人,是否真的具有这个力量,而这个女子,又是否值得男人去这么做?真正的爱情,必定也会是现实的爱情。

  《爱玛》的确是一部不错的小说,情节合理,文笔流畅,并且对于现实中的人们也有肯定的启发作用。但总体来说,这部爱情故事在我看来,犹如《简·爱》一样,就是一部写得很好的言情小说。有个伴侣告知我,“任何世界名著,都曾是流行小说。”的确如此。

  《爱玛》读有感 篇9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

  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读后感《爱玛读后感》。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

  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爱玛》读有感 篇10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爱玛》读有感 篇11

  好久都没写读后感了,算算也有八年了。今天看了一下20xx年3月11日也就是我读初三那年写的《爱玛》读后感,不禁让我汗颜了。以下是文章内容:

  一部《爱玛》让我了解到在旧社会的英国是一个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一样的国家,但里面那些表面上的礼物让我感到吃惊,如此不嫌累、烦。里面虽然没有像《简爱》一样的追求爱情,但里面却有让人感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爱的执著。它是让人以平静心态阅读的小说。但它更让了解到要做一个怎样的人,就像爱玛一样在生活中,在奈特利先生的警告中去改正自己的不当态度。让我感到爱玛确实是一个完美的人。其中,文章中也显得让人觉得唠嗦,但能培养我的耐心。

  看完后觉得那时的表达真的很差,句子不通顺,表达不准确,有错字,毫无中心,写的字也影响视觉。当时就是把感觉写下来,再想写点什么时就什么也拈不出来了。读后感里开头说到“让我了解到在旧社会的英国是一个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一样的国家”这个我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想的,但之后我也看了几遍《爱玛》(事隔三、四年后),我已体会不到初次看时的所谓“封建思想”,虽然《爱玛》里面也反映出有反对的东西,但我认为那是不同于中国的。真是让人感叹阿!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候阅读同一本书,收获会不同,人长大了就是不一样,随着年领的增长知识面广了,理解和表达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也有了自己的见解了。不过里面写到的一些东西我确实未曾变过。我希望成为爱玛一样的人,像爱玛一样有学识,但并不一定要在各方面都有天赋或成为才女,我只要自己有一颗不会厌倦学习的心,这样的心是不会空虚,这样的心是自己给自己能量,源泉不会枯竭。爱玛最难得的一点是能接受别人的意见,能知错就改。他在当时算是才貌财的,享有着别人少有的独立权也算是“一家之主”,这样的人本应是高高在上的女王,应该不可一世。但他没有,当他用言语刺伤贝茨小姐时,他是在反省,也用行动去挽救,或许贝茨小姐心里已留下了一个不可磨合的疤回不到从前了,但他努力过了心灵就会得到救赎。读后感中提到老是送礼,这个是当年年幼无知的我想破头都想不明白的。但现在这个疑问已不解自破那是他们的文化、生活和义务。文中抱怨《爱玛》罗嗦了,但现在看来到我却不以为然了。其实不是小说罗嗦,是译文写得很细。细的东西能让读者易懂,可以慢慢咀嚼一些细节。不过当时读来真的是忍着躁性一点点看下去的,想来最大的收获是耐心了吧!

  这部小说就喜欢爱玛的性格!爱玛,旧时代的人却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独立、主见、热情、活泼、智慧…或许就是因为有着共同点才产生了共鸣,才在看第二遍后被这本书吸引。不过爱玛就是爱玛,我就是我。世界上圆满结局的小说、性格各异的.女主角何其多,我希望自己是他们-有那样的性格和境遇。但模仿是一件累人的事。做自己没什么不好的,起码我至始至终都会是我故事里的女主角。但最难的却是做一辈子的自己,我记录的一切不只是给自己的回忆,更多的是记住自己的最初、记得自己是谁。好了夜已深,最后一句是给自己的结束语:爱玛是近乎完美的,因为他是被塑造出来的;我是有缺陷的,因为我正在塑造自己。

  《爱玛》读有感 篇12

  《爱玛》是简·奥斯汀写作生涯的最后一本书,也是她思想最成熟的一本书,却并不像《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一样被众人所熟识,今天我就要讲讲这本迷人的书。

  简·奥斯汀一贯喜欢把角色的优点缺点都放大,总是采用夸大的写作手法去描述故事。说到女主角爱玛一连串的修饰词“又漂亮又有钱又聪明”,颜即正义,有钱任性是当代盛行的一种价值观念,这在19世纪资本主义盛行的英国更是如此。爱玛还热衷于幻想,任性地施展她的幻想,是个不折不扣的幻想家,更是印证了“颜即正义”“有钱任性”。人的优点与缺点在她身上无限放大,也正是她这样与众不同的地位、性格、知识与涵养,引发了一系列妙趣横生的故事。

  她不是传统的羞怯懦弱的女性,而是具有自己独立思想能够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女性。面对奈特利先生正确的批评,她总是可以虚心接受,真诚地去改正错误;面对他人的恭维,她很受用但并不会被花言巧语迷惑;最重要的是,对于生活她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并不随波逐流,她说“一个人应当普遍与人为善,而不是普遍与人为友。”,友善是美好的品德,但对人不加筛选与任何人都成为朋友并不是一件好事。

  即使是在思想自由的今天,敢于提出“永远不结婚”想法的人仍然不多,因为大部分人认为这是离经叛道的,与世俗不相符合的。父母也常以“你不结婚生子老了没人照顾你多可怜啊”来规训我们。但是爱玛就敢于说出她的想法,“既然没有爱上什么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当然是愚蠢的。我一不需要财产,而不愁没事干,三不怕别人看不起。”结婚应当永远只有一个最高贵的理由:两情相悦,否则那只能算是对婚姻的玷污,埃尔顿先生与霍金斯小姐的结合便是如此,结婚让他们变得更加令人讨厌。

  “对于宽宏大量的公众来说,只有贫穷才能使独身者让人瞧不起!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荒唐可笑、令人讨厌的老姑娘,成为青年男女嘲弄的对象!可是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比谁都不逊色。”经济独立对女性和男性来说同等重要,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有钱的老男人是钻石王老五,会有一群年轻貌美的姑娘环抱;而没钱的老男人只会被人用嫌弃的眼光看待。我并不想讨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但经济地位确实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对人所作所为的看法。

  面对哈丽特的疑问“可是如果你不结婚的话,你老了要怎么办呢?”,她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个心灵活泛、爱动脑筋的人,自有许许多多的排遣办法。我搞不明白,我到了四五十岁怎么就会比二十一岁时还要空闲。我可以画画、读书、弹琴,还可以让我姐姐的孩子给我带来种种情趣。”

  我们始终应该过最浪漫快意的生活,有书,有茶,有花,有曲,有欢喜。闲时捧本书,哗啦啦看完,拈二三颗草莓,细饮一杯奶茶。永远浪漫,看见花想起诗,想起花花世界,插一朵花在家里,要闻满室的芬芳,要在阳台布满绿光。永远沉静,不骄不躁,容得下灯红酒绿,也要纳得了人间百味。每天写点东西,寄给远方的人,听听曲子,跳跳舞,便胜却人间无数。如果遇到了对的人,不妨尝试一下恋爱的滋味,看看怎样的生活才最让你觉得快意。当然如果你只是随便和一个人试试,你是很难得出正确的答案的。

  我的爱情定要传统又浪漫的,工作的时候各自忙碌,只在空隙时互相念念对方。闲时为他作羹汤,捧着书一起读,一起看山川湖海,看画展听曲子赏芭蕾。他最好要会种花,因为我不会。路过花店会想起为我带一枝花;出差的时候会想起给我写一封信,讲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我爱他,他也爱我。

  这本书的男主奈特利先生真的是我的心头宝,他一本正经地说情话的样子最是可爱。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是不可信的,正经严肃的人的情话往往最能打动人。我喜欢听他说“只要我做得到,我定会愿意改变他的社会地位。这总可以了吧,爱玛。”,无奈中是对爱玛满满的宠溺;“我一想起你心里就充满了爱,缺点什么的我都爱。正因为我想象出你有许多错处,至少从你十三岁开始,我就爱上了你。”,他没有因为爱而忽视她的缺点,而是更伟大地去爱她的不足。

  奈特利先生吃醋的模样也正经得可爱,过去他从不是多嘴多舌的`人,但是当他看弗兰克写的信时,刻薄的样子可是前所未见,一边读一边不断地吐槽弗兰克的莽撞、爱说漂亮话,一本正经地说“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先生,你的行为的确很可耻。”,“我很赞成他的看法:他很可能不配得到这样的幸福。”,想到可怜的简时又衷心的希望弗兰克可以得到幸福。看到信中提及爱玛的部分时会情不自禁地大声读出来,时而嫣然一笑,时而瞧她一眼,时而对她表示挚爱。

  当然爱玛作为女主角一旦发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爱意,也迅速矜持又不失大方地回应了他的爱情,会调皮地开奈特利先生的玩笑,“如果可怜的小安娜-韦斯顿给宠坏了,你就像以前待我那样来对待她,那将是最大的仁慈,可就是别在她长到十三岁时又爱上他。”过去爱玛是坚决不肯结婚的,并且也从来不相信自己会结婚。但是一旦遇见了她深爱的人,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轻松愉快的单身生活,选择相信奈特利先生会为她的生活带来更美好的变化。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及《理智与情感》同《爱玛》一样谈论的都是有关爱情与婚姻的问题,体现的也是她爱情观和婚姻观的变化。《爱玛》中体现的是爱玛“永远不结婚”到“坠入爱河勇敢与奈特利先生结合”对婚姻态度的变化,从反抗厌恶婚姻到欣然接受,是爱玛思想的成熟也是简奥斯汀思想的成熟。有人渴望结束单身走进婚姻的殿堂,有人恐惧婚姻害怕它终会破裂。一个是为结婚而结婚,一个则是对婚姻存在偏见。这世上有不好的结合,但也有许多美丽浪漫的结合。不要盲目相信婚姻,也不要恐惧婚姻,更不要歧视婚姻。遇到对的人就勇敢去追,没有遇见也可以快快活活走一生。婚姻不是必需品也不是牢笼,应当理性去对待。

  《爱玛》读有感 篇13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爱玛》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谈到简.奥斯丁我们就会想到她的《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她最著名的作品,而《爱玛》则是她的成熟之作。《爱玛》是简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完成于一八一五年。简.奥斯汀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爱玛》和奥斯汀其他作品一样,这是一部关于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它讲述了聪明富有的爱玛热.心为好友撮合,自认为能善解人意,为别人寻找到好的归宿,却总是事与愿违。经过几番乱点鸳鸯谱的周折,爱玛在不经意间发现了自己的真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了三桩美满婚姻。《爱玛》这部作品乍看似乎不是很好看,因为它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爱玛来写一些琐碎的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纯美爱情,也没有幽默的话语。但一本书看完后给了我截然不同的感觉。《爱玛》围绕着爱玛的生活展开来写的,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18世纪英国社会的爱情观、婚姻观。

  首先我来谈谈《爱玛》中的友情,这主要指的是爱玛与哈里特之间的友情。起初我很奇怪为什么傲慢自负的爱玛会选择与平凡的哈里特成为朋友。最后我终于明白,这样做可以衬托出爱玛高贵、友爱与她帮别人撮合婚姻的才能。然而这部作品最值得思考的是从中体现的婚姻观。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他们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肯定会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那个男士最坏的结果会被逐出家门。就是因为这样,许许多多的有情人不能眷属,造成更多的悲剧。所以,贵族们平时的消遣活动就是邀请同样社会地位的人们饮茶,参加舞会等这种社会现象这是奥斯丁所厌恶的,所以她要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人物不无类似的人们。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照理说,这种英国的富家大小姐应该是早早地嫁人,然后有空就和一些贵妇,聊聊衣裳,聊聊八卦,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离去。但是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利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有意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一意孤行的恶习。而我是十分赞成这种观点。而与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爱玛》中吸引我的还有那像谜一般的情节。作者谨慎地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直到需要时才揭开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

  这部小说,上演了一场略带夸张的生活喜剧给我们的读者。W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读有感 篇14

  《爱玛》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那个男士最坏的结果会被逐出家门。就是因为这样,许许多多的有情人不能眷属,造成更多的悲剧。所以,贵族们平时的消遣活动就是邀请同样社会地位的人们饮茶,参加舞会等这种社会现象这是奥斯丁所厌恶的,所以她要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鞑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人物不无类似的人们。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 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照理说,这种英国的富家大小姐应该是早早地嫁人,然后有空就和一些贵妇,聊聊衣裳,聊聊八卦,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离去。但是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

  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我们可以从她为哈丽特做媒的过程可以看出。由于一直与她相伴的家庭教师泰勒小姐已嫁给韦斯顿先生为妻,她只有再找一个同伴,可以和她谈心,难听一点就是可以陪她消磨时间。哈丽特?史密斯这个身世不明,寄养在其他人家里的可爱女生就成为她的目标。哈丽特性子顺从,在她狭窄的世界里,出现了待她如此好的富家小姐,她当然是一切听取爱玛的,虽然爱玛每次都把她引向爱情的无情陷阱。 但总的来说: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有意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而我是十分赞成这种观点。

  而与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

  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添不少。但是《爱玛》书中的几位年青人的爱情故事更是耐人寻味。下面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

  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再来的是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费尔法克斯这对苦情人了,也是我最不明白的一对。明明是相爱的而且已经私定终身的一对情侣,却装作不认识。弗兰克还要对爱玛大献殷勤释放所谓的爱情烟幕,让周围的人都认定自己是喜欢上了爱玛,明明是送了简?费尔法克斯一架钢琴却装作不知道。可笑的是,当爱玛向他谈论起他的爱人时,他像是评论陌生人似的。

  要不是他最后对韦斯顿夫妇的坦白,几乎所有人都能被欺骗着。看到这里,我想所有人都和我一样感到疑惑。到底是为什么呢?在弗兰克的信中,我们看到了答案: 原文是这样的“由于我了解海伯里这所“房子”里的所有说法,从下面窗扇到上面窗扉中的每一间房子都了解。我不敢公开提到她的名字,我的困难在于当时大家都熟悉恩其康伯宅子,任何事实都很容易得到证实“。这段话,老实讲一开始我是读不懂。但慢慢地,我似乎懂了,这就是地位问题。也就是说怕别人知道会说闲话,会有人重伤。因为简?费尔法克斯的社会地位不高,与弗兰克?邱吉尔不相称。但事实又如何呢?当他们公开关系后,收到不仅是人们阵阵惊讶,更多的是人们最衷心的祝福。虽然在作者的笔下,他们是一对屈服于社会舆论压力,心里有难言之隐的可怜恋人,但最后是幸福的。所以,作者能对这社会存在希翼的。

  最后的是埃尔顿先生和霍金斯小姐的闪电爱情,我认为他们两个之间并不是真正的爱情。这一对也是在英国社会最常见的,典型的门当户对。我之所以说他们不是真正的爱情,是因为埃尔顿先生是个典型纨绔子弟,明明之前对爱玛是痴心一片,虽然被爱玛狠狠拒绝后,移情别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问题是太快了。而霍金斯小姐是个典型的社会地位比较高的千金小姐,这两个人的爱情与之前两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我们不禁歌颂爱情的神圣。

  《爱玛》中吸引我的还有那像谜一般的情节。作者谨慎地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直到需要时才揭开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有时候我们发现了丝丝线索,但是爱玛却没有看到,结果与我们想象中一样。让我们不禁感叹道:还是我比爱玛聪明。让我们在阅读增添不少乐趣。其实《爱玛》的喜剧效果不仅这些,还有那爱唠叨不停的可爱贝茨太太的对话。

  这本小说,上演了一场略带夸张的生活喜剧给我们的读者。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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