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六年级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1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花……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文轩伯伯的纯美小说。
《草房子》是曹文轩的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芒,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的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启蒙教育美好而又宝贵的时光。
那天,他在河边玩耍,见有渔船在河上用网捕鱼。桑桑羡慕不已,也想体验一下。可是家中没有渔网。这可怎么办呢?忽然,他灵机一动,扯下父母卧室的蚊帐当作渔网拿去捕鱼,并且满载而归。吃饭时,吃着鱼虾的母亲追问哪里来的鱼虾,桑桑支支吾吾,母亲得知真相后,对他的惩罚是:拿走他的蚊帐,结果他被蚊子叮的浑身上下都是红包。没错,天真烂漫的桑桑做出的事情会让你崩溃,令人哭笑不得。大家不得不承认桑桑是个“捣蛋鬼”。
从中我得到的启示是:我们要向桑桑那样,遇到事情都要勇敢解决。作者说过:“美的力量不亚于思索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桑桑虽然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但是他却有一颗乐于助人的爱心、天真无邪的童心、不懈探求的好奇心。正是做出了这些傻事的桑桑,塑造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主人公,给我们带来了欢声笑语,回味无穷。可是,桑桑却因为他的爸爸桑乔升职为中学校长,不得不告别了与他朝夕相处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油麻地,令人惋惜。
草房子魔力般的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烁在每个主人公的人性美,不断冲击我的心灵,使我不禁赞叹文字的极致美。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2
有一片叶子它叫弗雷迪,他和他的好伙伴们长在一棵大树上。他们一起在春天的微风中学会了跳舞,在夏日中他们赖洋洋地晒太阳,让雨水给他们冲凉。他们愉快地度过了三个季节,到了冬天,他们本来一起而落,只有弗雷迪他一片叶子不想落下来,最后树上就剩下他一片叶子。
到了冬天,下了一场雪,他被白雪覆盖着,安静地、轻飘飘地落了下来。他看见了这棵大树,明白了他是大树的一部分,这让他感到自豪。他舒服地睡在树下的'土里,为这棵树提供养分,明年春天来时,新的叶子又要长出来。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3
唐代大诗人张籍曾写过一首流传千古的《秋思》,其中所流露出的对家乡亲人的浓浓思念之情不知打动了多少人。每当读到这首诗,我总是会不由得想起我的舅太公。
舅太公是我太婆的亲弟弟,定居在中国台湾,年事已高,我并没有见过他。听妈妈说,舅太公年轻的时候被国民党某抓壮丁,强迫去当兵,一走就是几十年没有音讯,家里人都以为他早已经死了,太婆也不知为他哭过多少次。后来收到他的辗转来信,才知道他随战败的国民党军队去了中国台湾。在中国台湾生活的日子里,舅太公无时无刻不想回到故乡和亲人团聚。可当时海峡两岸还没有通航,他只能苦苦压抑自己的思乡之情。后来,舅太公不顾自己多病的'身体和儿子的劝阻,孤身一人返回故乡。他满心盼望着能和自己的姐姐再续亲情,可迎接他的却是一座冰冷的坟墓,当年的分别已成为永别!在坟前,舅太公像孩子一样哭得撕心裂肺,妈妈他们的眼圈也都红了。
在古代,人们与亲人的分离大多是因为交通不便;而在现代,骨肉同胞的割舍却是由人为造成的。难怪中国台湾诗人余光中曾发出这样的感叹:“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同为炎黄子孙,我们衷心盼望团聚那天的到来!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4
说到《红楼梦》,大家应该都很了解。《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其原名《石头记》,全书由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为线索,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兴衰史为轴线,浓缩了整个封建社会的内容。
《红楼梦》的开卷诗让我印象最为深刻:“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两句诗,把作者曹雪芹的情感挥发得淋漓尽致,那句“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更是颇为耐人寻味,真不愧是我国古代的名著! 《红楼梦》的主要人物有:率性单纯,温和善良,无功利心,同情心强,反对封建思想礼教的贾宝玉;美丽而敏感细心,易伤感,绝顶聪明,悟性极强,蔑视高官权贵的林黛玉;稳重随和,野心勃勃,城府极深,极会拉拢人心,恪守封建妇德的薛宝钗;精明能干,尖酸刻薄,两面三刀,心狠手辣,天下阴毒之能事的'王熙凤。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弱西子胜三分。”明明是这样一个妙人儿,却寄人篱下,只能凄婉的唱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真是令人惋惜!热闹的“元妃省亲”;有趣的“刘姥姥进大观园”;凄惨的“黛玉焚稿”......作者曹雪芹几乎是用生命去完成《红楼梦》的创作。“披阅十载,增删是十五次”就是这样认真的态度,成就了如今的杰作《红楼梦》。且看那金陵十二钗,就这么十二个人,在作者的笔下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特征,作者把这些人物刻画得是那惟妙惟肖,栩栩如生。这就是作者呕心沥血的结果!
《红楼梦》写的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其实也是当时封建社会的高度缩影。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最后的结局都很悲惨,贾母归天,贾宝玉出家,林黛玉含恨而亡,王熙凤魂归金陵,一个风光无比的的贾氏家族就这样土崩瓦解了。合卷沉思,令我感怀不已。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他们,悲惨命运是自然注定的。相比之下,我们则是无比的幸福,我们生活成长在如此美丽的社会里,家庭是如此的和睦幸福,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学习中我们应该持之以恒地勤奋努力,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去实现自身的美好理想。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5
在这个愉快而漫长的暑假,我看了一本独一无二的一本书《孤单的小影子》。它是美国克莱·赖斯写的著作。这本书在红柠檬上获得了国际大奖。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一个小小的影子站在街灯下唉声叹气。它觉得很孤独,想找到自己的伙伴。一路上,它看见了门、椅子,它发现爸爸比它高比它胖,发现它们都不是自己的伙伴。它来到森林和小动物们一起吃东西、喝水、玩耍……可是它还是找不到自己的小伙伴。终于,它在猫头鹰的建议下,找到了一个小男孩,于是孤独的小男孩和孤独的小影子成了好朋友,他们一起踢足球,坐滑滑梯,爬大树……
我在小影子的历险中看到的是一个人成长的历程,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小宝宝就像是个孤单的小影子,我们好奇地探知身边的'一切,认识身边的一切,认识身边那些爱我们的人。慢慢地,我们开始走出家门,来到更广阔的天地,但是我们始终想要找到那个真正的自己。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6
今天又翻到了那本久违的《夏洛的网》,翻开书页,那动人的一幕幕又浮现在我的眼前。
文中的夏洛舍身救下了朋友,让快熄的生命烛光获得了新生。难道夏洛不爱自己、不珍惜生命吗?不是的。是纯真的那一份友情,在死神面前坚定了夏洛的价值观,给了其勇气与希望。
生活中,难道没有为友谊愿付一切的例子吗?
战火纷争,有个女孩负伤急需输血,同血型的人都以为输血会死掉,只有一个小男孩举了手。事后问他为何这样做,他只淡淡一笑:“她是我的朋友。”
有人哭泣,总有人来慰;我流鼻血,雪白的餐巾纸就会从四面八方递来;有人受伤,就有送他去医务室的人;有人生病,一定会有去他家送作业、为他补课的人。生活中,友谊是一根绳,牵绊着你我,绳又是组成网,关心着彼此。友情的魔力纷纷扬扬,像雪一般洁白无暇,融在天地间,融在你我心,让被那友情雪水催开的`善意之花,开得很艳,很艳。
朋友,是神圣而平凡的名字。当你诚心着想你的朋友,你便会变得平凡但伟大。因此,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要更好,这便是良师举益友和酒肉朋友的最大区别!真正的友谊,是相互照应,共同进步,贴心的朋友,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给予你最温暖的帮助。
朋友啊,朋友,不必担心,不必害怕,友情是你指路的明灯,不要为人生之路坎坷而发愁,跌倒时朋友的手会扶你重新站起,这便是友谊——不论多么久远,不论多少风雨,一回头,友情就像一杯淡淡的清茶,没有太多的语言,只用行动告诉你:人生路,一起走。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7
三根毛耷在额头上,大大的眼睛看着冰冷的世界,破烂不堪的衣服配着脏兮兮的鞋子,这就是张乐平爷爷笔下的三毛,张乐平爷爷不愧是我国现代著名的艺术家,他一生创作了大量的漫画,尤其是这活灵活现的三毛深受我们儿童的喜爱。
《三毛流浪记》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晚上,坐在暖暖的被窝里,我又一次看起了这本书,又渐渐进入了三毛的世界。三毛于1935年诞生于中国作家张乐平的笔下,他从小失去了父母亲,和其他的兄弟流落街头乞讨,但旧社会的`困苦早已使人们变得麻木不仁,三毛这些孩子经常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悲惨生活,即使是去给有钱人做干儿子,也是在利用他赚钱,黑暗的旧社会使三毛这些孩子根本无法生存……看着看着,我的眼眶不知不觉地湿润了,我为三毛生活在那个年代深深叹息,也为我生活在新社会感到庆幸。
看完书,我缓缓地合拢,又在暖和的被窝里伸伸懒腰,我想我的童年真幸福,我虽然不是富家千金,但在奶奶的呵护下,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三毛那种饥饿我永远也体会不到,我的零食足够开一家小超市了,本来我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但看完这一本书,我沉睡的神经被刺痛了,难道我在接受着幸福生活的同时不应该回报什么吗?
我是一名即将小学毕业的学生,我应该以学习为主,刻苦学习,取得好成绩,这样才使我无愧于面对爱我的人、关心我的人!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8
读《林海》有感这个学期,我们学习了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作品——《林海》,这篇文章形象地介绍了大兴安岭的优美风景,还抒发了老舍先生对大兴安岭自然资源在国家建设中起的重要作用的感慨,使我也不禁浮想连翩。看着这一处处美丽的风景,感受着一句句优美词句,心中却美不起来:这片林海到底还有多少幸福可言?或许几十年,甚至几年后,你再也看不到它们了。因为人类无休无止地乱砍乱伐,破坏了生态平衡。如今,我们同在一片灰色天空下,只看到一条小缝的灰色天空而一脸无奈,我们已被囚禁在石灰、水泥所铸造的森林里举目远望看不到一丝一毫的绿。人类举起刀斧的同时树木纷纷倒下,受酸雨影响而枯死的森林数以万计。最近,一些国家又接连发生几起山火……
看看灰色天空,又看看这光秃秃的`地球,难道我们不感到羞耻吗?难道你们不会担心人类就快遭自然的报复而毁灭吗?停止一切破坏地球的行为吧!
我有时候吃零食,吃完就乱丢零食带。有一次,我吃完零食就丢,突然有一位小弟弟过来就把我的零食带捡起来,这时我仿佛从小弟弟身上看到光芒,这不就是爱护地球发出来的吗?愿森林永存,愿灰色的天空不久后能晴朗起来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9
最近读余华的小说《活着》,仿佛自己的人生已经经历过一世,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还记得曾经年少时,初入社会,茫然无知,带着几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忧郁,我如作茧自缚般,不停地追问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是为了快乐吗?可是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是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吗?但怎样的人生才算是有价值的?一遍遍地追问自己,一遍遍地获得答案,可转眼间又一遍遍地否定,然后,又开始了追问、寻找答案、否定的循环。我就如同无头的苍蝇般,在思维的怪圈里找不出合理的出口。于是,烦恼便在心中郁结,痛苦也随之缠绕。
尔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加深,繁琐的工作、平淡的生活让我习惯,也似乎让我麻木了。我渐渐地淡漠了对生命的思考,不再追问自己“人为什么而活着”了。不知不觉间,我终于走出了思维的烦恼,走出了少女的忧伤。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个让我曾经为之烦恼,甚至为之疯狂的问题,不再缠绕着我的心灵,原来是被我深深地埋藏了。这次阅读《活着》,被埋藏在心底已久的困惑被再次翻新出来。可喜的是,尽管困惑被翻新出来,却没有将往日那种被缠绕、被折磨的心灵之痛一同带出。
我彻底地醒悟了。其实,人活着,不是为了追求快乐,也不是为了实现价值。活着,就是因为活着,仅此而已。就如小说《活着》中的福贵,曾经富贵一时,又将家底败尽,经历过战争的慌乱,也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如此跌宕与惨痛的人生,福贵既没有表现出过分夸张的悲痛,也没有过分的乐观。活着,就是为了活着的本身。福贵叙述自己故事,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余华用平实的语言叙述着福贵的叙述。偶尔也来几分幽默,冷冷的,让人想笑却也只是嘴角微微扬起而已。小说的结尾,老人福贵牵着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走在乡村泥泞的小路上,生活依然继续。
活着并不需要为什么,活着,就是因为活着。抛开曾经的烦恼,不再纠缠自己的心灵,好好地活着。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10
《最后一头战象》是我在这个假期里读的一本书。作者是我们所熟悉的沈石溪,内容更是丰富多彩,讲述的是象、猪和熊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也让我最感动的是熊的故事。
当母熊领着它的孩子“小丽丽”正在寻找食物的时候,遇上了一头饥饿的雪豹扑向了“小丽丽”,母熊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与雪豹扭打了起来。雪豹是高山猛兽,棕熊虽然力气大,但是却不如雪豹灵巧,几个回合下来,母熊与雪豹都受了致命的重伤,母熊抱定同归于尽的决心,无论雪豹如何撕扯它的肚肠,只要还有一口气,它都决不松口的。渐渐地雪豹停止了呼吸……母熊担心死神把它唤过去后,它的孩子“小丽丽”无法生存下去,便忍着悲痛到观察站来找我,把“小丽丽”永远地托付给了我。仅凭它在临死之前还想着小熊这一点,我就感觉它称得上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是的,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的,把死的痛苦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留给自己的孩子,母爱是伟大的。如今,我们在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几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养成了什么事都以自我为中心,难怪别人都用“小皇帝”“小公主”来形容我们,真是一点都不过分。当母亲默默地付出着,尽最大的能力来满足我们时,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好好的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吗?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化传承的民族,我们从小就要学习做一个有爱心有孝心的好孩子,这样长大后才能报达父母的养育之恩!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11
在这两个星期里,我看了《朝花夕拾》这一部书。《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作品。我在学校里读了这本书,它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才,后改为豫亭,浙江绍兴会稽县人,是一位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夕拾》是鲁迅后来修改的名字,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朝”表示早年时候,“夕”表示晚年时期意思是早上的花晚上来捡,这里指鲁迅先生在晩年回忆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的人和事。
读了这一部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们都应该像鲁迅那样,不要相信迷信佛,要敢于和旧社会,旧思想做抗争,但是,现在的老人还是迷信佛,佛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怎么可能真的存在,或许不是他们本来也不相信,是被他们的父母,爷爷奶奶逼着要相信佛,不过,现在的年轻基本不相信佛,或许,那些迷信佛的老人一死去,再也没有人会继续相信佛!
这两个星期我看了鲁迅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虽然读起来不易懂,但是里面的故事很好看,大概的内容还是知道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写的是鲁迅小时候的事,充满回忆,鲁迅用温柔的词骂着那个封建的社会,鲁迅的回忆本应该是美好的,就是因为这个社会破坏了那个回忆。而且这本书写法和其他的'自传不同,是个人生活编年史。鲁迅青少年时有很多故事但是他只选了十个题目,可以看出他严谨认真,不会随便写写,显示出了鲁迅真实的一面。这本书的第一个故事的名字就很有趣,叫做《狗·猫·鼠》看了题目我本以为这个故事会与猫狗有关,可并不是,只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
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成周树人,浙江绍兴人。鲁迅是的一丝不苟、公平的人,如果有什么事情他觉得不公平,就会用自己的语言去侧面嘲讽,并不会直接说出来,也就是说他正话反说,反话正说,耐人寻味,最重要的是他的作品都很真实,所以他不但是文学家还是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思想与时俱进,不会像那个年代的人思想有些封建。他用回忆诠释了那个时代,对那个时代的意见,他的作品都需要慢慢“品”。
鲁迅的作品让我想到自己的童年,我们的童年和鲁迅不一样。看了这本书我也去回忆我的童年。鲁迅觉得做的不对就会指出,而我有时不会。有次我看到一个同学在抄作业,我看到后,先是站在那,想:要管吗,算了,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省的到时候麻烦。然后就又走开来了。如果是鲁迅肯定不会这样,他肯定会用言语来攻击这个人。
《朝花夕拾》需要慢慢“品”才能读懂它,懂鲁迅!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12
《昆虫记》是一部描写昆虫种类、习性和婚俗的书籍。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了这部昆虫学的巨著。
法布尔从小热爱科学、昆虫,他勇于探索、勇于实验、细心观察,用自己一生的精力 完成了富有许多知识的巨著——《昆虫记》。
我从小就害怕毛虫,碰都不敢,我真怕它们皮毛上有毒,怕它们会咬我。可当我看到《昆虫记》里的一篇文章时我就全明白了。毛虫的'毒素其实并不是全在它的绒毛中,而在它们的血液与排泄物中。法布尔为了证明他的猜测,他决定用这样的实验来证明:法布尔捉来了一些松树上成串爬行的毛虫,在它们身上采了几滴血。用这血浸透了一块吸墨纸,然后用不透水的绷带把这个纸片固定在他的手臂上。实验最终成功了。毛虫的中含有毒素。法布尔这种自我牺牲的宝贵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为了证明毛虫的毒素来自它们的排泄物中,法布尔又做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实验。实验后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所有的毛虫都会排泄出一种引起痛痒的毒素。当毛虫在自己的排泄物中长期停留,它的皮毛便会带有毒素,人们与它们接触时便会引起痒痛。
《昆虫记》,你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事物,你也是法布尔倾注毕生心血而完成的。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13
暑假,我读了一本长篇小说,它照映着我,这本书就是《绿山墙的安妮》。
它讲了马修和马瑞拉住在绿山墙农舍里,本想收养一个男孩帮他们干活。可是阴差阳错,十一岁的安妮来到了绿山墙,开始了新的生活……
安妮长着一头令她讨厌的红发,满脸雀斑,骨瘦如柴。可是她十分爱幻想,让糟糕透顶的一天“变”成心情愉快的一天。
她非常的粗心大意,常常会犯一些非常离谱的错误:把树莓酒瓶子中的'葡萄酒给知心朋友戴安娜喝,把她灌醉;把止痛药当香草精放入给艾伦太太的夹心蛋糕中……这些事让我大笑不止,她一次次犯错,但又一次次改错。
安妮虽然粗心大意,但十分坚定,从不把梦想“扔掉”。她经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女王班并获得了艾弗里奖学金。
她还非常善良,她费尽心思营救了戴安娜的妹妹明妮·梅;当她做出放弃奖学金留下来照顾马瑞拉这个决定时,我十分敬佩她。
从这样一个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女孩身上,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乐观,要有自信心,坚信“彩虹总在风雨后”,要努力奋斗,才能取得成功。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14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梦想,也都想不费多大力气就完成自己的梦想与愿望其实不仅小孩这样想,不少的大人也是这样。所以,我认为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宝葫芦。
那宝葫芦又是什么东西呢?它是一个神话故事中的产物,他无所不能,“一心一意”地帮助自己的`主人。
故事的主人公王葆从小就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于是也想有一个故事中的宝葫芦。有一天,他的愿望实现了:在一次钓鱼中,他无意中把宝葫芦钓了上来,宝葫芦认他做了主人,从此,他过上了自以为“幸福”的生活。
王葆没多长时间就感觉到了宝葫芦的缺点他太没脑子了,王葆下棋时想吃掉对方的一个棋子,结果那颗棋子就奇迹般的进了王葆的嘴巴里、打牌的时候,对方的王牌都跑到了他的手里……等等,害的王葆好几次都差点儿把宝葫芦的秘密泄露出去。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王葆得知:宝葫芦并不会凭空变出东西来,而是用气力将别人的东西变到自己的手里。于是,王葆想甩掉它,可无论他拿刀劈还是用火烤,它愣是什么都不怕。他准备揭发宝葫芦,突然,他醒了过来。原来,这只是一场梦啊!
在这作者的南一柯梦中,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努力,总是依赖别人与其它途径只会让人越变越笨。
小学六年级读后感15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被母狼——紫岚的母爱打动。了
紫岚为让快出世的小宝宝得到充足的奶水喂养,冒险到人类的马鹿养殖场去捕猎。可是最后出了差错,在大白狗盯着的绝境下生出五只幼崽。又通过河岸,因为洪灾,紫岚痛失一公仔。紫岚的丈夫黑桑在生前立志当狼王,把愿望集中在狼崽的身上。紫岚发现,长子黑仔长得很像黑桑,于是把黑仔看成超狼来驯养。在孩子面前掩饰不住偏心,但却让蓝魂儿、双毛和媚媚有了自卑的阴影。
但天有不测风云。一天上午,不幸的事发生了,黑仔成才后,却被金雕带走了。紫岚所有的心血白费了心如刀割。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又一只超狼。从小就胆大,有父亲的智慧,有母亲的坚毅。但不幸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离开了。紫岚只有把希望转移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因为两个哥哥在家庭中的地位显赫,双毛从小很自卑。紫岚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不断训练双毛。双毛的自卑隐藏了起来,成为狼群的希望。最后,双毛终于挑战了狼王——洛嘠。但最后,洛嘠的.一声狼嚎把双毛的自卑唤醒了。双毛也死了,只剩母狼媚媚了。紫岚知道,母狼不可能登上王位。她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了。为保护狼孙,紫岚选择了与捕食过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多么伟大的母爱啊!我们要报答母亲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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