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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09 08:17:0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做好茨营乡境内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曲靖市南盘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决定对茨营乡境内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进行综合整治,实行段长、点长负责制管理。现结合茨营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境内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茨营乡境内的龙潭河、格浪河、水城河既承担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乡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工程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河道综合整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低,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茨营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各村委会、站(所)必须充分认清河道综合整治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促进全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坚持建管并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河道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展示茨营“山青、水秀、菜绿、情浓、人杰地灵”宜人居住的生活环境,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

  (一)20xx年7月前全乡河道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二)20xx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制定下发《茨营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河道综合整治专题工作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安排部署全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宣传实施“段长、点长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段长、点长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二)实施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同步启动乡、村二级“段长、点长制”管理,各级点长履行所负责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年内实现河道堤坝无耕翻种植、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

  (三)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创造性地开展“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段长、点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做到全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顶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广泛宣传,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3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问题,在城市污水处理和河道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区河道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河道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沿岸旱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污染河道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为进一步防治城区河道污染,改善定西城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河道污染源基本情况

  定西城区河道主要由祖厉河水系关川河及其一级支流西河和东河组成,城区内河道总长17.4公里,其中东河河道长6公里、西河河道长7公里。西河、东河在城区西北气象桥北侧汇入关川河,至王家窝窝河道长4.4公里。

  定西城区河道内共有污水排放口130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112个;垃圾倾倒点23处,其中生活垃圾倾倒点11处、建筑垃圾倾倒点12处。

  (一)企业排污口。共18个(东河12个、西河6个),其中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10个,分别为薯乡淀粉公司、市政料场、宏煊淀粉公司(南川厂区)、金龙路口、陇海乳品公司、超兴淀粉公司、马家岔沟口、宏煊淀粉公司、陇朊乳品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各1个;未接入管网的8个,分别为陇海乳品公司3个、超兴淀粉公司1个、张家湾王岗养殖场1个、原锌厂隔壁3家小型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点3个。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需要整改的是宏煊淀粉公司排污口。

  (二)生活排污口。共112个(东河50个、西河6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9个(水冲式公厕2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37个),未接入管网的73个(旱厕27个、水冲式公厕1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45个)。

  1.旱厕。沿河共有旱厕27处(东河14处、西河13处),分别为南川市政料场后1处,凤翔镇派出所楼西1处,超兴淀粉公司所属院内临河2处,南山新村4处,东中后临河1处,木材市场临河1处,永定桥附近1处,祥龙小区后2处,丁老四洗车行附近1处,友谊村所属清水桥侧和老西河桥侧2处,人行家属楼对面4处,公园桥移动公司附近6处,江夏名城对面1处。

  2.水冲式公共厕所。共有3处(其中进入管网的2处、未进入管网的1处)。永定市场公厕为免费公厕,中华桥头西侧公厕为收费公厕,两处公厕均已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区园林局所属玉湖公园公厕未接入管网。

  3.其他生活排污口。共有8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7个、未接入管网的45个,涉及500多户20xx多人)。未接入管网且河道污染比较严重的有:凤翔镇居民所属10个,主要分布于西川园区机电学校至公园桥沿河居民居住区;永定路街道居民所属29个,主要分布于南山新村至永定桥沿河居民居住区;中华路街道居民所属6个,主要分布于解放桥至中华桥沿河居民居住区。另外气象桥两侧居民及餐饮业随意将污水泼入河道现象比较严重。

  (三)垃圾倾倒点。共有23处,其中生活垃圾11处、建筑垃圾12处。

  1.生活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1处。东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5处,分别是南山新村塑料厂后面、南山新村旧环卫站后面一直到鬃毛厂、市电信局对面、祥龙小区后面和中华桥头东端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西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分别是84514部队附近、西川园区附近、机电学校附近、玉湖公园隔壁、安居工程河道对面和东河水管所右边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

  2.建筑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2处。东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4处,分别是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后面、金龙路口、南山新村附近和飞天路口靠河边一直到驾校考训场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威远路业修路、附近居民搞建筑造成的。西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8处,分别是西川园区对面,西川园区内,西川园区河道,西川园区东端,84514部队对面,西水湾南侧,友谊七队、八队河道附近和气象新村附近河道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园区内部、附近住户搞建筑造成的。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划分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宏观监管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市、区住建、工信、水务、发改等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工业污水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实施。

  1.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把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力争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企业废水必须要做到三级沉淀。对达不到沉淀标准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8月底前建成治污设施;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

  2.对未进入工业污水管网的6户企业,实行责任包干,由市区有关部门督促限期将污水接入工业管网。区工信局负责督促陇海乳品公司在5月底前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督促宏煊淀粉公司对自由街南侧入网支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管网。区畜牧局、凤翔镇政府负责督促张家湾王岗养殖厂在5月底前接入污水管网。区环保局负责原众星锌业公司隔壁的3家小型塑料袋回收加工点在4月底前完成治理。坚决杜绝工业企业生产污水向河道直排现象。

  3.安定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管线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网管接口不符合标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改造,防止由于接口管径过小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疏通管网,确保工业污水管网的.畅通。

  4.市工信委和安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定西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将原分散于城区各处的污水排放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做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

  5.安定区政府牵头,尽快启动实施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网向北延伸,对定西城区到口沿线的企业污水逐步统一收集到工业管网集中处理排放。

  (二)生活污水治理

  1.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责任单位将有条件进入管网而尚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尽可能在年底前全部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集中进行处理,将城区河道内生活污水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

  2.由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实施清源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实行雨污分流,解决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特别是对南山新村、气象新村、公园桥沿河等几个平房散住片带,居民生活污水要收集到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要配合安定区政府搞好马家岔沟口和自由街南侧两个排污口现有集排洪、排污一体的管道改造,保障污水接纳能力。

  3.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站配合,制定治理沿街小餐馆向街道乱倒污水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沿街小餐馆、食品摊贩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与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回收单位签订责任书,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对泔水统一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拒不改正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防小餐馆直接将泔水等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居高不下。

  (三)沿河旱厕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结合城区发展规划,责成相关部门在3月底前提出关于旱厕的治理方案,市、区两级财政筹措经费,适当给予补助,8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河旱厕的拆迁和改造。

  (四)沿河垃圾整治

  安定区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凤翔镇政府、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片区承包责任制和各类垃圾处置办法,确保各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填埋;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依法制止居民向河道内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河道综合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xx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予公告。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4

  一、背景和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大战略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加强全镇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提升水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望江县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华阳镇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

  三、工作目标

  要对全镇57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完成全面整治工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和“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追根溯源、精准施策、分类整治,建立健全排污口档案,规范设立排污口标识牌,合理配置排污口自动监控设施,切实解决入河排污口突出问题,形成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体系。

  四、主要任务

  1.城镇雨洪排口

  (1)晴天有污水流出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整改混接错接管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向雨水管网倾倒污染物的`行为。雨污管网混接点已规范接驳并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文件、且非降雨期间无污水流出的,方可纳入日常管理。

  (2)降雨期间存在雨水径流被污染的分流制城市雨水排污口,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定期巡查雨水管网、清掏管道沉积物等维护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3)存在溢流污染的截流式合流制城市雨洪排污口,应编制消减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整改方案,方案应包含城市面源成因分析、任务目标、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分工、时限要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具备此条件的应采取源头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截流井改造、增加截流干管截流倍数、扩大污水处理厂规模、建设调蓄设施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

  2.港口码头排口

  (1)封堵排污口,所有港口码头废水由管道输送至陆地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配备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设施;生活、生产废水收集后送至陆地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1)现有水质已经达到地表水V类,并有近期的水质监测报告可以不纳入整治。

  (2)纳入日常管理,每季度不少于两次现场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采样检测(采样检测由镇环保办负责)。

  4.工业排污口

  (1)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排污口,按规范化要求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2).工业企业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

  (3).工业企业未实现雨污分流的,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

  5.农业农村排污口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立即整改,限期达标。

  2.农业农村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村生活集中排污口,原则上就近纳入相应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分类收集、集中分类处理,提高乡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

  五、保证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要把入河排污口整治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整治过程中,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治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涉及管网建设等需要时间的,明确阶段目标,由易入难,分步推进,持之以恒整治到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行边整治边验收,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完成后纳入常态化监管。通过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活动,积累经验,巩固成果,完善入河排污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监管主体、流程和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入河排污行为。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5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林墩河道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重点打击侵占河道的“钉子户”,建立整治目标责任制,限定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xx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xx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xx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xx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xx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

  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xx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xx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20xx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xx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

  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xx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xx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在治理方法上实行综合整治与保护性整治相结合。河道综合整治(适用在城市建成区,投资较大)按照规划的河道宽度、河底标高及绿化要求实施驳岸、疏浚、截污、绿化等整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

  计划在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第二轮11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并适时开展第三轮8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3条,另有5条河道开展保护性整治技术前期工作);

  确保于20xx年12月前完成1至2条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2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4条,保护性整治8条);

  20xx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

  到20xx年总计完成53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表)。

  (三)截污纳管工作。

  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xx年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xx年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力争至20xx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xx市河道管理条例》和《xx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xx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xx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xx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xx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

  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7

  一、河道概况

  xxx河位于xx河主河道西侧xx街道xx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xxx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xx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xx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xx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xxx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xx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x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

  (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xx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四、整治工作计划

  1.垃圾清理:20xx.4.16~20xx.4.30

  2.河岸违章拆除:20xx.5.1~20xx.5.31

  3.清淤疏浚:20xx.7.1~20xx.10.20

  4.截污纳管工程:20xx.4~20xx.10.30

  5.生态修复(河道驳坎150m及绿化200m):20xx.5.1~20xx.7.30

  五、整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位。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六、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8

  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全面溯源整治和规范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为依托,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制订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对部分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治。通过2至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到20xx年底之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溯源。在前期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基础上,查清污水来源,确认排污口整治责任主体,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取缔、合并、规范等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组织对排查确认的1842个长江武汉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分类、命名、编码,设置排污口标志牌。

  (二)分类整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稳妥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严格整治标准,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遗留问题的整治力度,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负责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三)市水务局统筹负责溪流、沟渠、河港、雨洪径流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四)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负责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制订实施方案,制定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标准,督导整治进度,会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整治验收。

  (五)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工作,指导各区建立完善排污口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区提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配合开展溯源整治工作。

  (七)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涉及建筑工地资料的收集工作,指导各区完成相关建筑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含油废水等未规范处置问题的.整治工作。

  (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提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所需相关资料。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20xx年9月底之前)。按照“统招分签”方式,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项目统一招标(各区初步溯源合同内含有溯源整治内容的除外),各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公司签订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合同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溯源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通过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方法,采取无人机航拍、地面检查等多种形式,查清长江入河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认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有明确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照“损害担责”的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当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对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或者无法溯源的,由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做到有口必查,应查尽查,确保排污口排查无遗漏。

  (二)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与标志牌设置工作(20xx年12月10日前)。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xx〕718号)的要求,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和标志牌设置工作。标志牌制作和安装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一进行招投标并组织实施。

  (三)制订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12月20日前)。各区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组织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四)整治部分立行立改问题(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区要不等不靠,对长江入河排污口责任单位明确、整治工作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当立行立改。整改工作任务完成后,各区要及时组织填报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排污口整治信息,建立整治销号制度,持续推进分类整治。

  (五)开展各类排污口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区组织整治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对符合排污口管理要求、达标排放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治的,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治工作经费保障,扎实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各部门和单位于20xx年7月底之前将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靳晓菲,联系电话:85805932)。

  (二)强化协调督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水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督导各区人民政府整合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按照要求报送。同时,不定期组织对各区整治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分析”,强化考核评估,确保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增强公众参与。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举报排污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落实信息公开。各区要在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设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专栏,定期更新排污口整治进展情况。各排污单位应当通过标志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9

  一、工程概况

  上海崇明北沿风力发电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县东北部地区,从崇明东旺沙闸处,原上海崇明东旺沙风电场西侧开始沿92塘东段、98塘内青坎上向偏西北方向顺序2排布置风机,至近北八滧港西侧约1300m。

  风机布置如下:

  在东旺沙闸东侧,至现有崇明扩建工程已建的#13风机之间,沿98塘布置1#~2#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80m。

  在东旺沙闸西侧,至北八滧港西侧1300m,沿98塘布置3#~19#风机,风机布置在98塘内青坎上,共布置17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600m。

  在东旺沙闸西侧,沿92塘布置20#~24#风机,共布置5台风机,风机之间的间距约为520m。

  二、编制依据

  1. 随塘河青坎原始样貌记录;

  2. 相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 上海市河道管理有关条例;

  4.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三、现场施工情况

  #3、#4、#5、#6风机因所处大堤青坎不足需占用部分河道,固对河道进行如下图回填(以3#为例),我项目部将根据随塘河青坎原貌对回填土进行清理。

  其青坎处原貌如下表所示:表略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长臂挖掘机 一台 普通挖掘机 一台

  装载机 一台 20t自卸车 6辆 交通车 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力8人,分别安排在清理现场及弃渣场。

  五、 清理施工方案

  1、回填土挖掘

  (1)回填土挖掘前首先确定清理挖掘边线。

  (2)回填土挖掘施工时长臂挖掘机对河道进行清理施工,普通挖掘机用于清理施工时对淤泥的'转移及装载工作。施工过程中安排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踪、监督、检查,及时控制好清理深度及范围,防止挖机超挖扰动。

  (3)由于清理出的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青坎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4)清理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理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理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挖掘深度不够的区域。

  2、淤泥运输

  我项目部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六、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1)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2)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3)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4)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5)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10

  为了整治河道、防洪排涝、美化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全镇主要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以河道生态整治为主要内容,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和良好的水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分为一般河道和重点河道两类进行。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在拆违的基础上,以10条重点河道的河坡生态整治工作为主,确保河道疏浚一段、整治一段、绿化一段、管护一段。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直至覆盖镇所有河道,形成各具特点的绿化方案。二期工程主要完成一般性河道的疏浚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十月中旬开始至十二月底,力争用三个月时间完成大寨河、三村干河、唐林庄沟、西舍庄河、西大河、通南一支、界沟北庄河、后塘庄沟、张家河、东夏河10条重点河道的整坡绿化任务。明年下半年开始,结合各村实际,有序推进各村的河塘整治工作。计划到20xx年全面完成我镇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水利站、各村及镇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会议、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道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不给施工带来不便。

  3、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结合拆违“百日行动”,彻底拆除河道两侧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镇分工干部协助村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程服务等工作。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河坡整治、疏浚和绿化的前期测量、图纸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验收等工作。

  4、确保工程质量。河坡整治工程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合理最低价中标。整坡工作先机械施工,再人工精细平整,整治后的河坡达到河口线、水面线顺直的要求。整坡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河坡绿化,主要河道重点绿化,确保绿化的数量、品种、品味,打造一河一景的九龙特色。

  五、考核评比

  河道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希望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镇政府将在水环境生态整治工程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各村的水环境生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因工作不负责、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11

  为了切实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所辖河流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央、省、地、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及阆中市水务局阆水函【20xx】53号工作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枣碧乡场镇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入河排污口的调查摸底监督管理档案和统计台账,完善枣碧乡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污口的相关手续,对存在问题的排污口进行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排查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二、入河排污口现状

  枣碧乡幅员面积28.5平方公里,辖6个村(居),28个村民小组,2744户8400人,场镇常驻人口近20xx人。现入河排污口1个,排污属于场镇居民生活污水、雨水排污口,排污口于20xx年8月建成。年生活污水量近4万立方米,废污水排放主要是场镇机关单位,居民生活污水,没有工矿企业和畜禽养殖污水排放,排放去向接入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

  三、存在问题

  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已进入扫尾阶段,未通过验收、等待试运行。

  四、整治措施

  申报环保局验收,进行指标确定,保障场镇排污达标排放。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各有关单位和场镇居民户要认真按照此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污水排放口的整治工作,要高度警醒,统一认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确保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

  2、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以乡长秦洪波为组长,分管环保领导贾晓江为副组长,胡国斌、何俊伟、杨倩、胡绍连为成员的排污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国斌具体负责生活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建章立制。加强对现有排污口整治力度,杜绝新增排污口建立长效机制,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环保及所在的村(居)要各司其责,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规范管理,确保我乡污水排放口整治顺利完成。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12

  一、 治理方案设计依据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

  2、水质分类指标标准

  3、某景观河综合水样检测数据

  4、生态微生物学原理5、水生生态学原理

  二、 景观河道污染形成原因

  城市的景观河道水体污染主要是污染源的侵入,如天然降雨、大气中的扬尘、生活垃圾的侵入,长期积累的河底淤泥及淤泥释放的有害物质。加上水体缺少必要的循环,溶解氧过低,缺少水生动、植物生存的环境, 使水体逐渐失去自净能力,加上河道底泥长期未清,使底泥不断释放分解为N、P等营养盐,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体逐渐变绿,藻类疯长,最终导致“水华”现象,产生异味,容易发黑发臭。

  三、目前治理水污染的主要技术方法

  1、物化方法物化方法主要是利用物理、化学原理对污染水体不断进行电解、絮凝、催化氧化、过滤等方法,硝化、降解、分解吸收污染水体中的有害物质。此种方法在处理污染水体效果明显,但是投资费用较大,运行成本较高,不适应治理大型水体。

  2、生态湿地修复法生态湿地具有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的功能,使污染水体流过生态湿地逐步降解污染物,提高水质标准。但是生态湿地要求面积大,净化效率低。目前,在上海经济发达的中心城区不具备建造大型生态湿地的条件,而且对于重污染水源无法治理,甚至会使生态湿地遭受破坏,植物死亡产生腐蚀质,释放到水体中,造成更严重的环境污染。

  3、配水、调水方法配水、调水对某一城市、区域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方法,见效快,成本底,但是配水、调水不是真正解决污染水体的方法,只是将污染水体从某一区域转移到另一区域,是上游向下游的转移。如果大家都采用此方法,可以说是污染水体的循环,是一种“恶性循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水源的关系,这种方法不一定适应“断头浜”的治理。

  4、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主要是利用天然存在的微生物,在人为的干涉下,在一定的生存环境条件下,经过原位培育,增加微生物活性能力,通过微生物生命活动,将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逐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目标是恢复水体的`自净功能。生物—生态水体修复技术治理污染水体方法很多,如建造人工湿地、生物氧化塘、生物滤床、生物激活剂等,但其核心内容就是利用载体将有益微生物培育成优势群落,激活其活性能力。由于水体污染成因不同,有害物质的成份也多样性,在治理污染水体的技术上采用单一的技术是很难治理污染的水体,必须有针对性的、采用综合性的技术。在实践中将物化(人工增氧)和微生物栽培技术相结合,整治景观河道是比较理想的方法。这在国内外已有很多案例。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13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44号)《扬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扬府办发〔20xx〕46号,以下简称“市专项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各有关部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和借助上级排查力量,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摸清长江干流广陵段入河排污口底数,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污水溯源,并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持续推进整改,从而建立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以广陵行政区域内的长江干流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长江干流排查范围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自然岸线,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专项行动任务和时间节点

  1、制定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经费保障等,全面推进长江入河排口排查工作。

  2、开展区级资料整合。各有关部门在前期梳理、核查的基础上,有重点组织人工现场核查,依据“资料整合技术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区级排污口资料整合。

  3、摸清长江入河排污口底数。各有关部门配合部、省、市排查力量,摸清掌握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6月底前配合完成一级排查,9月底前配合完成二、三级排查。

  4、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年底前,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

  5、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明年3月底前,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6、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明年4月底前,根据监测和溯源分析结果,制定排污口问题清单和“一口一策”整治计划;明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总体方案和部分整治工作;明年下半年,持续开展排污口整治,按序时推动清单问题销号。

  7、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掌握长江干流广陵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现状,形成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四、专项行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广陵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园区和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陵生态环境局。

  2、加强沟通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整合排污口相关信息,主动加强与上级排查力量的配合协调。特别是问题整治环节,要着力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上下协同,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各相关部门在落实总体牵头和条线牵头任务过程中,要加强衔接,防止漏查漏治和进程断档,并专门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信息报送和工作对接。

  3、严格落实责任。要积极落实工作任务,做到排查无条件、问题整治无死角、按期销号无余地。区政府将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园区、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的,将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实行问责。

  4、完善工作保障。要及时落实专项行动的人员、车辆、资金等方面的保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五、专项行动具体分工

  1、根据市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区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能分别向市级对口部门报送各类入河排污口资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汇总工作,同时报送区长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区级排污口整合资料。

  2、区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发改委(长江办)的部署要求,协同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区工信局负责提供全区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等并负责全区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入河排污口的资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条线牵头任务。

  4、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区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污水管网图及溢流口,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图,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相关资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负责全区排查范围内农村生活废水、建筑工地冲洗废水排放等相关排污口的资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条线牵头任务。

  5、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全区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企业、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条线牵头任务。

  6、区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区排查范围内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称、位置、设置单位、登记审批、监测),本行业相关的闸坝、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和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资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条线牵头任务。

  7、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区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相关资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条线牵头任务。

  8、广陵生态环境局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监测技术要求”对各类排污口开展监测并做好条线牵头任务。

  9、各镇、园区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辖区内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排污口的功能,制定“一口一策”分类整治计划,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10、区财政局负责协调保障我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

  11、区长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调度全区排污口整治后续进展,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计划,持续推动问题“销号”,确保排污口问题及时全面整治到位。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14

  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持续深化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的通知》(岩委〔20xx〕1号) 及《武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20xx年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环委办〔20xx〕2号)要求,扎实推进我镇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排污口设置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发展,为建设生态型文化古镇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面摸清我镇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分布图及“一口一策”问题清单,到20xx年底,完成我镇境内全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监管等工作规范体系,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确保我镇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三、排污口分类

  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将排污口分为五种类型:

  1.企事业单位排污口。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矿山及尾矿库等排污口。

  2.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3.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包括城镇、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雨洪排口。

  4.农田排口。包括各类农田灌区退水口、规模化经营的农田退水口(退水口为入河总排口)。

  5.其他排口。包括规模以下畜禽、水产养殖场排口,尚未截污纳管的城镇生活污水排口,农村污水和雨洪排口,其他农田排口等。

  四、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个“清单”。

  1.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各村按照属地原则,是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的责任主体,按照“有口皆查、有水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深入排查(入河排口现场排查记录表见附件1),全面摸清掌握本行政辖区内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

  有条件的村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好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有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损害担责”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对于尚无明确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环保办牵头有关部门和各村要组织开展溯源工作,查明排污口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并确定其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或无法分清责任的排污口,由各村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3.污染源清单。环保办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同步开展水质水量监测,监测方式分为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有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的,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监测指标在水量、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的基础上,还要针对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类型及下游断面或水功能区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关监测指标。结合现场排查、日常巡查等方式,逐一查明入河排污口污水来源、主要污染因子、流量流速等信息,建立污染源清单。(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

  (二)实施分类整治,完成三个“一批”。

  各村各有关部门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及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分类开展整治。

  1.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城内设置的排污口,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区域划定前已经存在于区域内、暂时难以迁建的排污口,要出台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2.清理合并一批。对于集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集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均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工业企业应布局在工业园区,暂不具备入园条件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尽早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3.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原则上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便于分清各自责任。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采集水样、计量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1.规范设置审核。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实行设置审核制;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实行备案制;其他排口不纳入审批管理。按照《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和《福建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补办手续类有关说明(暂行)》要求,环保办配合武平生态环境局负责完善入河排污口相关设置审核手续,并将行政区内入河排口的审核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2.加强监督管理。各村各有关部门对照排污口名录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开展监督性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流域适当加大监测频次。对于仅接纳一家排污单位排水的排污口,按现行规定在排污单位厂区边界开展监督性监测,结果作为判断排污单位是否达标的主要依据,对入河排污口开展不定期检查抽测,结果用于校核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农田排口每年、城镇雨洪排口每半年、规模以下畜禽和水产养殖场排口每季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纳入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3.严格环境执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采取“双随机”等方式,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未经同意设置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管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因他人借道排污导致排放异常,排污口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且能够自证清白的,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排污单位应当对所属的排污管道负责,定期开展巡查维护,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应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五、职责分工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各村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环保办为入河排污口整治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查、测、溯、治、管”各项重点任务,统筹全镇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收集、整合入河排污口相关资料,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2.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开展落实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全面摸排、溯源、规范化整治工作。

  3.河长办负责协调河道专管员,配合各村开展入河排污口全面摸排、溯源、规范化整治工作。

  4.村建部门负责提供市政雨、污水管网、城镇污水集镇处理设施、尚未截污纳管的城镇生活污水排口、雨洪排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本行业相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规范化整治工作。

  5.水利岗负责提供闸坝、泄洪口、排洪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本行业相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规范化整治工作。

  6.农业农村岗负责提供各类农田灌区退水口、规模化经营的农田退水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等资料,督促本行业相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规范化整治工作。

  7.自然资源所、应急安全岗分别负责提供矿山、尾矿库等资料,督促本行业相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规范化整治工作。

  8.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及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专项经费。

  9.交通运输岗负责提供渡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本行业相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配合完成全面摸排、溯源、规范化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政府负总责,建立起各村等属地或主管部门抓落实的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机制。环保办加强对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局、村镇建设岗、水利岗、农业农村岗、交通运输岗、应急安全岗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行业治理主体职责,做好相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问题“销号”制度,核实、完善“已整治”排污口信息。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将纳入20xx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环保办负责收集并将《调度表》(见附件2)上报至武平生态环境局,县效能办将适时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力、水质未达标、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会予以通报批评。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3日前更新、上报《调度表》,并及时按照“现场排查情况、水质监测情况、溯源结果、整改措施”四个方面做好工作台账。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档案及“入河排污口分布图”由环保办负责收集汇总,并于20xx年12月底前报送武平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公众参与。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加大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排污口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所、村镇建设岗、水利岗、农业农村岗、交通运输岗、应急安全岗、河长办、环保办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入河污染源监管合力,逐步推动入河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管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管能力,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监测和规范化设置。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中小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行洪、渡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xx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就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在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栽植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和擅自取土。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和解除工作。在行洪区内,曾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滩地,责令违垦农户限期恢复其原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的树木,确有影响河道行洪及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的,要责令栽植者限期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恢复滩地原貌或拒不清除树木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开发区)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恢复原貌或清除,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对各中小河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局、法院主管领导和县信访局、林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村经济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兼任。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在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中小河道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现象的清理整治及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解除工作。清理整治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确定专人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三)长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清理整治长抓不懈,做到盯住不放、一抓到底,避免清理整治后无人检查以及防止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再次发生,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中小河道始终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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