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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配送方案

时间:2023-03-15 11:42:12 方案 我要投稿

物资配送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资配送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资配送方案

物资配送方案1

  应急物资是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应急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等法律及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切实推进区委重大改革部署工作,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全力推进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等保障机制体制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

  组长:安小峰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徐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培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路段等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培强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有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本级、本部门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完善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补充、更新等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入库、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重点物资的储备、调拨等保障工作。

  (一)区应急局负责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负责生活应急救助类(帐篷、衣物、棉被、应急灯等)及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所需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等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工作。

  (二)区发改局负责粮油、猪肉、棉花、食糖、饮用水、方便面、饼干等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三)区工信局会同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确定并适时调整区级医药储备品种目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区卫健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的需求品种、数量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相关调整储备建议,提出动用医药储备品种、规格、数量的建议等工作。

  (五)区工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等保障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作物种子、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监测、调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区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农村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区公路段负责区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应急物资的保畅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普通国省干线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一)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水旱灾害防御常规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二)区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十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协调供水、供热、供气和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突发事件所需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五)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所需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六)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防控、反恐、防爆、道路交通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七)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抢险救援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八)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物资储备经费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拨付。

  四、目标措施

  为提高处置突发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增加物资品种,并保证合理采购、保管、调配该物资。

  (一)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

  应急物资,是指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不同形式。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要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二)建立应急物资管理机制

  为适应救灾物资储备新形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管理、保养、保管制度,建立物资精细化管理机制新模式,细化出入库制度,保障流程清晰,完善消防制度,保障储备安全,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精细化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保质保量。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结合,建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甚至家庭的一体化储备体系。区政府要针对我区行政区域、地理位置、人口面积、交通条件等因素,努力建设我区分布均匀,辐射面广,覆盖范围大,调运时间短救灾物资储备库,不断提升备灾救灾能力水平。

  (四)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储备

  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应急救灾事业协调发展,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发挥各自救灾物资储备资源优势,保障在灾害发生后,能及时开展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救灾效率,区应急管理局将与周边区县应急管理局友好协商,拟签订相关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有利于拓宽储备途径,提升储备能力。

  (五)完善调拨、配送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先近后远、先主后次、保障急需”的原则对应急物资进行调用,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用地点和物资种类。通常情况下,各单位自行调用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应急物资;紧急情况需要调用多个单位的应急物资或需要统一调用应急物资时,由区政府应急物资领导组按政府要求统一调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后,应立即调拨,不得拖延贻误。

物资配送方案2

  为加快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积极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能有效满足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苏州市工作要求,以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和“形成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体系”为主要目标,以公共卫生关键物资及相关专用设施的应急保障为重点,坚持“协同高效、系统谋划、平急结合、多元互补、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突出生产动员、应急保供、采供调运、预警处置、科技支撑等能力建设,强化全链路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方式、补齐短板,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统筹协调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体系,加快提升生产动员能力。

  突出实物与产能相结合,发挥制造强市优势,优化布局,强化协同,完善机制,进一步厘清需求,拓展渠道,提升产能转换能力。

  1.编制清单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完善并动态更新“两清单”,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应急物资品种及原材料、设备、零部件“需求清单”,包含产品规格、价格、品牌、材质及相应运输配送能力等的“供给清单”。全面摸排全市具有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障能力的企业情况,对应两“清单”,制定两“目录”,即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合格供应商及外协企业目录”,包含可转产企业和可转产类别的“产能储备企业目录”。(市工信局、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参与)

  2.提升动员能力。开展重点医疗物资和装备常态化统筹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定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的工作预案和生产物资统配方案,抓好产能供需对接,提升生产调度能力。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通过新设专用和通用生产线、改造已有生产线、保留闲置生产线等方式建立必要的`产能备份,增强应急转产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骨干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等新技术新模式,强化生产制造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参与)

  3.拓展筹集渠道。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合作和产能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药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友好城市、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等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捐赠,有序使用捐赠应急物资。(市商务局、外事办、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常熟海关依职能负责)

  (二)健全多元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提升物资储备能力。

  突出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合理确定品种规模,适度提高配置标准,加大仓储设施投入,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进一步提升储备效能。

  4.科学确定物资储备规模。根据重大疫情防控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求,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动态更新。参照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测算体系,以我市历史最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的“峰值需求”为参照,根据日常消耗量和保障天数测算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规模,合理确定储备规模结构和区间布局。(市卫健委、发改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财政局参与)

  5.抓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统配。依托承担疫情救治任务的医院和定点机构,重点加强短缺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施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物资配置标准并保留一定的冗余备份。全市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设备配备和必要储备,确保医疗实物储备及时到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参与)

  6.建立专用应急政府储备。建立健全市、镇二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市、镇两级物资储备清单,加快形成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储备专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储备品种规模,重点突出重大疫情防治专用中西医药品、疫苗、消毒杀虫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面屏、试剂盒、CT、PCR仪、ECOM、负压救护车等重要医疗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参与,各镇(街道)、开发区)

  7.完善多方参与的储备体系。积极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政企协作,探索形成产储结合、商储结合、运储结合的多元灵活储备模式。引导生产型企业开展产能储备,商贸型企业开展实物、商业储备。支持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充实疫情防控等物资储备,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以及家庭应急包等必要的针对性储备。充分运用大型电商平台的渠道、仓储等优势资源,实现就近存储。(市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8.整合提升仓储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好全社会仓储资源,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分级布点体系建设。推进冷链设施建设,用于疫苗、医疗试剂、药品等医药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依职能负责)

  9.强化物资储备运营效能。建立健全高效规范、集中统一的收储、轮换和动用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流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除紧急采购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销售、储存保管、物流运输等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市场竞争,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重点企业利用现有医药储备管理体系、应急机制、仓储物流等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储备运营效率效能。(市卫健委、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依职能负责)

  (三)健全敏捷协同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运输体系,加快提升采供调运能力。

  突出平时与急时相结合,健全统一采购调配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整合运力资源,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链安全、高效、畅通。

  10.建立物资采购征用制度。制定我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购制度。完善应急采购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应急采购各环节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征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应急征用行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临时征用和补偿奖励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卫健委、财政局参与)

  11.加强运力资源整合调配。建立应急运输保障和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应急运输预案,整合不同运力物流资源,统筹建立全市应急运力储备库,构建高效的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行”机制,保障市内大通道不中断、全市服务网络不间断,形成全程“一站式”、全市无盲点、城配一体化的全市运力一张网,优化应急物资末端配送网络。加强重要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产供销企业全链路动态追溯管理。(市交通局、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卫健委、公安局参与)

  12.构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依托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全市应急物流基地。依托重点物流企业、大型专业化运输企业和平台,建立市级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并动态调整。支持社会力量加快推进集装单元化、智能投递设施、无人配送车(机)等“无接触式”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常态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物流响应速度。(市发改委、交通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依职能负责)

  13.完善应急物流配送网络。探索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加快建设智能快递箱。推进冷库设施建设,配建理货、分拣、前置仓等冷链配送设施。做好与周边城市应急物流运输的衔接,必要时设立专用应急物资运输通道或者专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场站。(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参与)

  (四)夯实公共卫生救治物资保障基础,加快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

  突出医疗和防控相结合,提升硬件配置水平,补齐防控短板弱项,切实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响应救治和医疗卫生平急结合能力。

  14.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发现”能力,加强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标准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哨点网络布局,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投入,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全社会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参与)

  15.提高疾控机构防处能力。加强全市疾控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可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提升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和化学毒性物质初筛能力。提升一线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设备配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科技局参与)

  16.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动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规范建强传染病院和综合性医院感染科,负责重大疫情快速反应和诊治技术支持。依托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建立应急救治力量备份。加强采供血机构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血液应急保障和传染病转运能力。(市卫健委、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17.推广公共设施平急结合改造。参考苏州市级方舱医院改造方案,科学制定本市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设施预案。在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兼顾应急需求、预留转换接口,完善场地设施、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施,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市卫健委、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文体旅局、资规局参与)

  18.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传染病房、隔离诊查室和隔离留观病房建设。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设施设备配置。(市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五)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的软件硬件短板,努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突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19.强化科技能力支撑。加强应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重点围绕药品研发、高端医疗耗材、高性能分析仪器等开展技术创新。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开展集中攻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依职能负责)

  20.提升物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上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制度,做好绿色通道服务,推动产品加快上市。建立市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审评、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监局、科技局依职能负责)

  21.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一平台、三数据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综合云平台、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应急物流运输企业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卫生防治、生产供应、物资储备、交通物流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参与)

  三、组织保障

  22.强化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等各相关方面依职能负责)

  23.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专项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府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市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4.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算好应急物资保障对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账”,根据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加大对专用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投入。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级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建设,并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对列入省、市级目录管理的重点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企业、物资储备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应急物流补贴奖励机制。对社会捐赠应急物资,开展免费公益运输服务,其费用由财政予以补贴。(市财政局、资规局、科技局、发改委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5.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相关的配套制度,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渠道,完善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制度等。(市司法局、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物资配送方案3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xx〕1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县政府决定成立盂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鸡蛋、猪肉、火腿肠、方便面及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情况的应急监测、生产调

  度、物资运输、终端销售、储备投放、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负责、市级支援、统筹联动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配合支援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状况,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县商务局。

  (三)坚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在出现疫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各部门之间通力配合,确保市场供应,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

  三、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盂县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占山任组长,由县发改局局长李华青、县商务局局长田晋中、县政府办副主任高伟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田晋中同志兼任。

  (二)领导组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执行领导组的决定;组织编制、修订工作方案;及时准确的收集发布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报警;协调应急工作的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的有关问题。

  (四)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调研;指导企业加大产销对接,提高商品采购量和库存量;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支持。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关注全县粮油市场、重要物资的供应动态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好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种养、屠宰、加工等生产活动,提高农产品自给率;做好产能、产量监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卫健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相关企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做好高速卡口运输物资车辆消杀等工作;指导培训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协调组织对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医疗救治、事件现场卫生处理及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通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为应急生活物资运输提供交通运力保障;协调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运输车辆出入绿色通道,必要时发放应急通行证。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活动和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受理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民政部门:组织、指导全县慈善捐赠工作;负责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措施。

  县城镇社区办事处: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本区域内居住人员情况及所需物资情况,反馈至应急供应领导组,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划区域进行分包,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居民物资发放配送工作。

  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级机关的涉疫情防控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车辆和大型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委托采购、配置、调配等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外地来盂支援队伍人员的食、宿、行等综合保障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紧急救援救助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并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帮扶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员及物资需求摸排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物资保障供应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是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防范、管控、封控管理,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县粮、油、肉、菜、蛋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政府采取针对性必要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供求情况日报制度,异常波动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调运、价格等变动情况,发现脱销、断档、抢购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组织协调开展应急调度保供,督导生活必需品生产商、供应商、流通终端商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提高生产企业储备和商贸企业库存,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供给。应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保供企业、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防疫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安全到岗;采取团购配送、电商配送、帮扶配送、移动配送等应急供应方式,保障居民特定情况下的生活需求。(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强化市场监测、分析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适时开展储备物资投放

  在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根据县政府统一调度,按照县政府指令适时投放区级储备物资,保障民生需求,市场稳定。县级政府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向市级和省级申请储备物资投放。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销售实行定量销售干预。(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五)畅通物资运输通道

  对涉及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保供骨干企业以及配送骨干企业自有车辆以及外埠生活物资车辆提供应急通行证,确保生活必需品高效、低成本运输,保证辖区运输畅通。做好司机闭环管理,并注意物质和精神关怀。必要时,在疫情地区外围合适地点设置运输中转站,中转站应具备消杀、物资中转、临时储备、综合配套等功能,实行“无接触”物资交接,确保保障极端情况下进出城市物流通道畅通。极端情况下,协调征集非专业运输类车辆投入短途生活物资配送,提升商超与社区间生活必需品运送能力。(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和体育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信息发布、舆论引导

  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稳定消费预期,维护社会安定秩序。(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五、不同风险等级区域保供制度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保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组织企业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支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

  (三)高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全部启用线上销售模式,实行“点对点”分包负责、定向供应,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进行定时集中配送,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必要时,可采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工作量。

  六、防范、管控、封控区域不同场景保供响应措施

  基于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抢购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情况。

  1.启动响应

  在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后,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1)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销售供求情况日监测,掌握重点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日产量、销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价格等基本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县商务局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提高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居民心理恐慌。督促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引导居民有序购物,确保生活必需品安全供应充足。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生产企业提高产能、产量,有效扩大生活必需品的自给率。

  (3)县商务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要引导协调生活必需品经营主体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市内外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重点保供企业库存量不足时,县商务局要协调指挥企业从周边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迅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6)如果出现全县生活必需品紧缺断供,县商务局将立即上报市商务局,请求给予支援。同时,积极向其他兄弟县区请求协助,给予跨区域货源调运支持。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治安疏导、舆情管控、防护消杀8个工作小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由各街道社区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管控区居住人员情况,反馈至物资供应组,结合每家保供企业供应能力,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

  (3)物资供应组组织保供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移动售货车,分时错峰,负责分包供应该区域居民,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购买生活必需品物资。支持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的“无接触”销售服务,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由社区、村或物业按照需求代为采购配送。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同时负责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外卖平台等配送人员和管控区域内配送人员,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提供安全放心的“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管控区域需求充实一线工作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稳定辖区市场价格工作,保证市场生活物资质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治安疏导组全力做好物资运输、配送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配合做好管控区内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8)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9)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管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A.针对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现场指挥部,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立即对接封闭村(小区)附近的重点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确定一定数量的保供企业作为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根据村(小区)区域分布和居民主要分布情况分散设立应急投放点,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小区)的居民生活需求。根据反馈的需求情况,每日定点配送、投放,根据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同要求采取多种供应方式。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当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指导监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防疫防护工作;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B.县区全域封控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以各街道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数据收集整理组梳理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梳理可正常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定向供应,或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供应方式。必要时,上报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给予协调调运,组织周边县(区)进行支援和帮助。需动用政府储备,按程序分级启动物资投放工作。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必需品运输及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组织辖区力量,联合街道对村(小区)进行配送,村(小区)相关配送人员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根据各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检疫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疫、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保供企业配送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做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街道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及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县商务部门做好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置工作。各街道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网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主流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物资配送方案4

  为做好本市车站、影院、游乐场、市场、单位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传染病的传播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物资准备

  消毒药械: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健之素泡腾片等)、75%酒精、喷雾器等。

  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口罩、工作帽、工作服、长袖橡胶手套、长筒胶鞋、防护目镜等。

  二、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措施

  1、加强通风

  各种密闭场所定期进行自然通风,每天至少两次,每次不少于30min;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必须采取机械通风。若人流量较大时,应增加通风频次和时间。

  2、售票厅、候车室、观影厅等

  早晚各消毒一次。地面、墙壁采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座椅采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时间30min以上,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也可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自动售票机、观影眼镜以及其它各种手经常触摸的'物品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观影眼镜应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

  3、农贸市场

  严禁售卖野生动物。垃圾及时清理。每天收市后先清洗,然后采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对摊位、地面、墙面等进行喷洒消毒。

  4、公共卫生间

  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对地面、墙面进行喷洒消毒,对门把手进行擦拭消毒。

  三、含氯消毒剂的配置

  如要配置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需要在每升水中加健之素泡腾片(有效氯含量250mg/片)2片,或者将84消毒液(5%)稀释100倍即可。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共场所消毒措施的具体落实。

  2、工作人员在消毒时须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消毒剂对眼睛、皮肤等的刺激;消毒时不准吸烟、饮水、吃食物等;脱掉个人防护用品后及时洗手。

物资配送方案5

  为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加强防疫物资管理,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各类文件防疫物资配备等相关要求,特制定青岛澳门路小学防疫物资保障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按标配备。

  (一)班级、处室配备。开学前以前以级部和处室为单位,到防疫物资储备室领取物资,并做好登记记录,内容包括班级物资、办公室物资。有额温枪、一次性口罩、免洗手消毒液、防护手套,84消毒液和75%酒精消毒液和喷壶、呕吐包等。

  (二)隔离室、留观点配备。电子额温枪、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84消毒液和75%酒精消毒液和喷壶、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口罩、护目镜、医用帽子、洗手液多少瓶、免洗手消毒液、呕吐包、水银测温计。

  (三)传达室配备。电子额温枪、免洗手消毒液、84消毒液和75%酒精消毒液和喷壶、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

  (四)食堂配备有额温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防护手套,84消毒液和75%酒精消毒液和喷壶、呕吐包、防雨靴等。

  三、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防疫的物资要求保障好。物资储备按照教职工和学生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

  (一)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疫情期间的工作所需。

  (二)健全制度。做好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核对工作,否则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如实认真填写,出入库台账详实、清楚、有效,进出库手续齐全,账务相符,不出差错。

  (三)清点核查。定期对疫情防控物资进行清点,核对,盘点,及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做到账物相符,账册资料齐全完善。

  (四)分类存放。物资做到分类存放。消毒剂,二氧化氯,酒精等物资应选择安全的存放点。存储于阴凉、通风房间,远离火种、热源、易燃可燃物及学生儿童。保证物资不发生过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物质存放点严禁烟火,配备灭火器。

  (五)库房保洁。经常性做好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储备物资。

  (六)战备状态。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确保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七)正确使用。加强对物资领用人员规范操作的提示,对消毒原液、消毒泡腾片等腐蚀性物资,领用时应及时提示,提示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防止混用、误食、浓度滥用等事故发生。

  (八)定期摸排。对师生、员工进行摸排,对有困难的.师生、员工进行防疫物资的资助。

  (九)日常管理。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整改,采取整改措施。

  四、监督反馈

  学校将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检查防疫物资的配备和出入库的记录情况。由校长和分管防疫的领导进行检查。并第一时间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五、追责处理

  如发现防疫物资出入库记录混乱、账目不符的情况,学校将追究防疫物资负责老师和具体分管领导的责任,并与当月绩效挂钩。

物资配送方案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安宁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 挥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3 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科信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建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运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大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安宁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市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常态管理

  3.1 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3 仓储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应急物资库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 应急保障行动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

  4.2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 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街道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本地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上级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 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应急局、省应急厅报告。

  4.3 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 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事发地街道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 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 协同保障

  6.1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并负责本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征用的对接工作。

  6.2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 通信保障

  市工科信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 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 奖惩机制

  7.1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物资配送方案7

  为切实解决我区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城乡特困人员给养物资发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物资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

  (一)20xx年12月在享城乡特困对象区分发放物资;

  (二)20xx年1月至12月新审批的在享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发放棉胎、被套、毛毯等各一床(张)给养物资(其中纳入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及长期住院治疗的特困对象出院后有需要的报区社会福利院,由区社会福利院统一调配后进行发放);

  (三)20xx年12月在享的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每人发放单衣裤、保暖衣、棉衣、保暖鞋、蚊帐等各一件(套)给养物资(其中长期住院治疗的'特困人员出院后有需要的报区社会福利院,由区社会福利院统一调配后进行发放)。

  二、物资使用原则

  特困供养人员给养物资必须严格坚持专物专用的原则,不准挪作他用,确保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三、发放要求

  (一)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各镇接收到物资后,必须办好接收手续,对收到的各类物资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有物资账目表和台账,做到接收到的物资品种、数量、规格等账目清楚。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发放,完善相关手续。

  1、制定发放分配方案。各镇要根据我局下拨物资分配方案及救助对象名册,制定好本镇物资发放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发放的对象及物资发放的种类、数量要在发放对象居住地的村屯(社区)“民政资金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7天,并将公示的照片上交一份给区民政局留存。

  3、村委(社区)在发放物资时,要在发放名册上有救助对象的签名和按手印。

  4、建立发放工作台帐,及时整理发放材料归档。发放工作结束后,各镇要按照“两规范建设”的要求建立物资发放工作台帐,要将区民政局的发放通知、镇的分配方案、村委(社区)张榜公示的材料(包括公示名册和公示照片)、发放名册等有关材料,及时装订成册,独立整理归档,建立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台帐,做到物资发放“笔笔清”。

  (三)发放时间要求

  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供给物资的发放必须在20xx年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农村特困对象及城市特困供养对象的手中。

  (四)监督检查

  加强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供给物资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镇要根据分配方案及时将物资发放到各村(社区),并且加强对各村(社区)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特困供给物资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发放到特困对象的手中。我局将在20xx年2月上旬起对各镇发放本次特困供养物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物资配送方案8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支持葛店开发区幼儿日常营养补充,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向鄂州市妇联捐赠惠氏幼儿奶粉、嘉宝营养米粉等物资,其中分配给葛店开发区妇联惠氏幼儿奶粉(3段)100箱(600罐),嘉宝营养米粉100箱(1200听)。为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幼儿受益,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发放范围

  已满1周岁且未满4周岁,有奶粉、米粉需求的家庭。发放对象按照如下次序进行优先发放:

  1、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家庭子女;

  2、患新冠肺炎以及被隔离观察的家庭子女(含确诊、疑似、发热和密切接触者家庭);

  3、患病婴幼儿(含患新冠肺炎及其它疾病);

  4、困难家庭子女(含低保、重疾、残疾、精准扶贫等家庭)。

  5、在优先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如还有剩余,可根据辖区内家庭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注意做好分配,公开透明。

  二、捐赠标准

  各地结合实际需求,为符合捐赠条件的家庭的每个幼儿发放奶粉和米粉,原则上每个幼儿发放的奶粉不高于2罐,米粉不高于2听。

  三、发放流程

  (一)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区妇联第一时间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告,由区防控指挥部派专人完成受捐奶粉、米粉的入库、出库手续。

  (二)制定合理科学分配方案。以区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为主进行统筹管理,统筹兼顾,以定点医院、区内村湾(含还建小区)以及区内各物业小区为单元进行登记、发放。根据实际,按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三)摸排筛选确定领取对象。按照分配方案,由区房产局摸排区内各物业小区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葛店卫计部门摸排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各村(社区)摸排辖区内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确认发放名单,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报备。

  (四)发放过程中注意做好登记。做好发放登记、图片等资料收集及本地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向区妇联报送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筛选对象。区定点收治新冠肺炎医院和各村(社区)、小区要对照发放范围要求,按照优先次序筛选捐赠对象。

  (二)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家庭清楚捐赠物资的发放原则,优先原则,避免出现各种误解,做好社会咨询的服务工作。

  (三)严格规范发放。区妇联要结合实际制定发放计划,并按计划发放。层层压实责任,不得挪用。要确保发放标准统一,不能厚此薄彼。接收物资之后10天内发放完毕。

  (四)及时报送材料。社发局(葛店卫计部门和葛店镇妇联)、房产局于3月10日前将物资发放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物资发放明细表(附件4,扫描版)报送至区妇联。

物资配送方案9

  为科学有序高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市供组〔2022〕1号)、市商务委关于《重庆市中心城区突发规模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实施预案》、中共垫江县桂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垫江县人民政府桂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桂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围绕“确保城区常住人口粮油肉菜等主要生活物资供应有保障”基本目标,按照“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应”总体思路,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市场供应保障组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市场供应保障组

  组长:张文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高宁办事处副主任

  王晓林政法统战委员

  易林组织委员

  卢先忠宣传委员

  孙东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经发办、桂溪派出所、桂溪市场监管所、财政办、农服中心、平安办、党群办(工会团委)、应急办、社事办、规建办、社服中心、各社区(村)。

  市场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党工委组织委员易林为主任,经发办主任郝霞为副主任,经发办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保障日常事务。

  市场供应保障组工作职责:

  当街道出现突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情况,市场供应保障组在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开展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各司其职,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突发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二)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经发办: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建立辖区粮食(大米和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进销存、货品来源、物资缺口等内容的台账,配合县商务委落实辖区生活物资保供企业;收集社区(村)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及时向县市场保障组报送物质调拨申请;对接保供企业,及时获取生活物资配送信息,组织应急保供队伍接收和分发物资;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承担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桂溪派出所:负责协助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场所的治安维护,对城市生活物资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保障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运输线路畅通。

  桂溪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价格监管,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市场秩序。负责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财政办: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储备、市场供应应急调度及应急保供队伍核酸检测等所需的应急保供相关经费。

  农服中心:负责保障本地“菜篮子”产品供给,守住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加强本地重要农产品调控,联系本地重要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健全本地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平安办:负责物资接收和分发点的秩序维护,确保物资分发平稳进行。

  应急办:负责组建街道应急保供队伍,牵头参与应急保供物资分拨、应急配送等工作。

  党群办(工会团委):负责指导志愿者队伍招募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志愿者参与应急保供生活物资分拨、应急配送等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社事办: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困难群众生活物资发放相关工作。

  规建办:负责协调组织保障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配送车辆等应急运力。

  社服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物业管理队伍参与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各社区(村):按照属地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村居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抓好应急保供队伍(党员、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建设,建立辖区粮食(大米和面粉)、食用油、肉、蛋、奶、蔬菜、水等生活必需品需求台账,及时接收和分发上级调拨的应急保供物质,做好台账。制定村居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应急预案,统筹组织指挥辖区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应急保供相关工作。

  二、街道全域封闭管控生活物资保障

  街道发生聚集性疫情,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城区封闭管控指令后,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激活指挥体系

  1.市场供应保障组立即进入状态。市场供应保障组责任领导、办公室全体人员立即到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工作专门集中办公,按照县、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县市场供应保障组的要求,全面统筹组织指挥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各社区(村)启动本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指挥体系。

  2.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分别集中办公,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街道、村居、小区物管、志愿者组成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队伍进入指定位置。

  (二)保障供给渠道畅通

  3.按照垫江县市场供应保障组的统筹安排,确保辖区内重要生活物资销售场所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商超、生鲜店、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门营业,合理加大库存,前移备货场地,加密补货频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脱销。

  (三)确保生活物资保障体系高效运转

  4.及时收集封闭区域居民重要生活物资需求信息,分类汇总。第一时间将需求信息向县市场保供组报送,便于县市场保供组对接各保供企业组织货源,确保需求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各保供企业。

  5.投入应急保供队伍。及时对接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企业,收集生活物资配送信息,及时组织街道、各社区(村)应急保供队伍,确保生活物资保供“最后一百米”人员充足,生活物资及时分发到居民手中。

  6.做好政府储备物资投放准备。根据县市场保供组的统一安排,及时联系辖区应急保供网点,确保政府储备物质能够及时投放,稳定市场预期,稳定市民信心。

  7.开展市场应急监测。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日监测日报告,对重点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库存双监测,发现库销比下降、价格异常波动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市场保供组报告。

  (四)加强保供人员管理

  8.建立充足配送队伍,解决末端配送入户到位。建立街道、社区、小区物管、志愿者等多方面力量组成的应急保供队伍,分批轮流保障生活物资居民需求统计、封控区物资接驳点、临时供应点转运分发、配送上门等工作,确保物资保供“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人员充足,供应及时顺畅。保障特殊群体生活物资供应,点对点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确保生活物资保供无盲区、无死角。

  9.保障应急保供人员正常上岗。应急保供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出入小区上岗。应急保供人员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入保供场所健康码异常的可持工作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三、生活物资应急保供物资申请操作流程

  10.各社区(村)及时收集辖区居民需求信息并分类汇总,第一时间书面或电话向街道提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需求(市场保障组值班电话:),市场保障组汇总各社区(村)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需求,第一时间向县商务委提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调拨需求。

  11.县商务委下达调拨指令后,及时联系配送企业,确定物资品类、数量、规格、单价、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物资到达指定区域后,及时组织应急保供队伍进行接收,同时第一时间按照需求进行分发,各社区(村)做好接收和分发台账。

  12.应急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先申请、再调拨、后结算”和“谁使用、谁结算”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结束后,街道应急物资保障组对接县商务委汇同保供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物资结算价格按照调拨当日市场价格确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要加强统筹领导,强化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统筹和领导,着力推进完善应急保供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生活物资供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日常联络人,履行好市场供应保障职责。各社区(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细化本辖区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方案,确保生活物资保障网点全覆盖。

  (三)保障信息畅通。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联络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定期沟通情况,共享信息,掌握市场供给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保障居民消费需求。街道市场供应保障组各成员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指导各社区(村)落实生活物资应急保供人员,储备志愿者队伍,掌握各相关人员家庭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疫情突发时及时启动预案,确保物资、车辆、人员等及时到位。

物资配送方案10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当前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要求,根据市教委下发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开学工作要求,积极协调疫情防控物资,为春季开学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订如下新冠疫情常态化防疫医疗物资保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物资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职责

  (一)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感染的防护用品、测温器械、药品、有关设备及消毒消杀用品等物资的需求计划、采购、储备及发放工作,并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应急物资等方面的需要,做好保障工作。

  (二)组长负责防控物资保障的总体指挥与协调。

  (三)副组长徐志负责防控物资保障的'具体组织实施。副组长刘霖新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所需资金保障。

  (四)曾德杰负责根据需求计划采购防控物资。

  (五)喻霜霜负责口罩、消毒液酒精及喷雾器、手套及隔离服、测温枪的发放,防疫物资储备管理。

  (六)王萍负责资金保障。

  三、正常保障情况

  (一)合理选择防疫医疗物资品类

  学校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选择必要的储备防疫医疗物资品类,重点加强体温计、消毒药剂、口罩、喷雾器等高防护等级的防护医疗物资。

  (二)合理确定防疫医疗物资数量

  学校保障人数为大一大二学生及教职员工约7000人,拟分期分批到校,间周次递复课。据此,坚持够用原则,科学测算,购置下列防护必需物资。

  1.一次性口罩、N95口罩、手套、隔离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2.洗手液、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雾器等防护消杀物资。

  3.体温枪等测温设备。

  (三)落实保障渠道

  联系好防疫物资生产厂家,向社会订购。

  四、应急保障

  防疫物资在正常情况下,要保障学校前期批次学生15日以上需求,根据开学复课进展,随着分期分批到校学生增多,按步骤有计划补充。一旦出现需要紧急物资供应情况,通过前期已经联系的供货厂家,确保供应。

  五、工作要求

  (一)物资保障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的方式工作。

  (二)各成员在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高效率地开展工作,保障物资供应迅速,准确到位。

  (三)在处置疫情期间,负责物资保障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确保随时联络,采购人员实行专职负责。负责管理储备物资的人员要落实责任制,定时清点各类物资,有过期、损坏等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以适时调整各类库存。

物资配送方案11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防护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的原则,由市信局指定专专库进统管理,保管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库,并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乘药业集中产的防控物资由市信局根据市防控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信局统库管理。

  3、市红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信局备案,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信局统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是急优先保障,先保障医疗救护员,重点服务防控线;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产和存放地点实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信局统负责,市卫健局(名副局长和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名科长到市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把”负责的归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信局负责根据每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医护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信局(联系电话:0738-*******);市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防控物资调配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信局将当天产、采购、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常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医疗物资的对采购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通道”和海外物资关的协调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应急采购,实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字会、市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优势,积极加防疫物资外购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作的要求,切实履各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执法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发布之起施,解除突发公共卫事件级响应为。

物资配送方案12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封控地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镇疫情防控封控期间必要生活物资保供分发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明确保供企业。县级保供企业为略阳县腾兴欲购超市,镇级为庞文海果蔬店和吴桂梅蔬菜店,联系方式见附件3。

  2.畅通保供渠道。确定2辆物资运输专用车,每车配备专职司机。专车司机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通行证、驾驶员行程码和健康码等,全程穿防护服,运输车辆信息见附件4。

  3.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联系方式见附件2)每天12:00前上报镇党政办,由张辉上报汇总至定点保供企业略阳腾兴欲购超市。

  4.明确配送流程。蔬菜、米面粮油等常规物资由蔬菜店配送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进行收货和分发;药品、奶粉等其他物资由镇党政办协调人员配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金家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保供分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村、社区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详情见附件2)做好物资需求统计,对接保供企业接收发放物资;党政办负责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确保必要生活物资不断档、不脱销(总负责人胡传林:);保供企业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总负责人张辉:)。

  2.加强人员保障,确保保供顺畅。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配送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了解他们的.需求,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企业确保配送人员安全,配送人员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3.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良好氛围。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必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物资配送方案13

  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全团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制定以下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防控方案。

  一、定点配送店铺

  1.老百姓超市

  2.强燕超市

  3.八方客菜店

  4.临江苑蔬果店

  5.火生大肉店

  6.好又多临江苑药店

  7.元和堂药店

  二、配送时间及配送地点

  每天配送时间为:上午11:30-13:00配送连队,下午19:30-21:30配送城镇小区及平房区,其它时间段一律不得配送,否则取消定点配送资格。

  三、其它事项

  所有配送车辆、人员严禁进入小区,货物送到小区门口与楼栋长、单元长交接物资,由楼栋长、单元长按户配送。连队配送至连部,由两委安排人员配送到户。所有配送物资必须明确标注姓名、地址(具体到楼号房间号)、联系电话,方便配送人员配送到户。

物资配送方案14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20xx年2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华中师范大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其他单位需配合的工作应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使用如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个人购物除外)。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指挥部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各单位也可在本单位内部公开防控物资使用清单,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办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所需的经费及后续财务报销事宜;后保部负责防控物资的'运输配送;国资办(招标办)负责防控物资的战时购买流程,采取多方比对的采购方式,并落实购买。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大宗物资由国资办统一采购,各单位需要的零散物资自行采购。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校医院,校医院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4.防控物资调配工作。学校办负责核准各单位报送的物资需求,国资办根据核准的清单发放防控物资。

  5.防控物资监管工作。纪委办负责防控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防控物资用在一线、公平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审计处负责对物资保障工作中的经费问题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前介入。

  四、工作要求

  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需要,工作小组尽快采购目前至开学前的物资,做好开学后两周的物资储备工作,同时保障好长远防控工作物资需要。

物资配送方案15

  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动员中心城区商超及有关配送公司开通线上购物渠道,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市民生活必需品的购买需求。现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配送对象

  受配送力量和交通条件限制,生活必需品配送优先满足中心城区实行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社区、村)。对封闭(禁止人员进出的小区)管理的居民小区(社区、村)生活必需品实行统一代购配送,提供上门(非接触)服务。未封闭的小区(社区、村)可参照执行。

  二、配送方式

  (一)就近配送。每个小区(社区、村)原则上按划定的区域就近选择1-2家商场超市、配送公司作为生活必需品配送主体,配送主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生活必需品无接触配送。也可以根据需求量自行联系合作社和生产企业实施采购或配送。

  (二)套餐配送。商场超市、配送公司对小区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蔬菜、肉类、鱼类等必要生活必需品实行三定原则(定时间、定品种、定价格);其他品种根据居民需求提供清单,统计后集中配送,对急需药品的可实行代购配送服务,多渠道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品。

  三、操作程序

  (一)统一订购。村(社)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每日统计辖内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订单,统一下单订购。村(社)划分设立若干取菜点,并明确取菜点管理员(小区疫情防控人员、社区党员代表、网格员或报到的公职人员,物业公司人员),负责取菜点覆盖居民的每日订单收集和呈报本村(社)联络员,并按约定时间在取菜点收货分发。村(社)每天14:00前一次性向对应的商场超市、配送公司或其他合作社、企业提交订货清单。

  (二)统一配送。中心城区商场超市、配送公司开通电商平台,与快递公司合作,按订单于次日上午12:00前,统一配送至取菜点。各管理员负责按时在取菜点分批次、分楼栋、分时段有序发放。每户居民原则上每2-3天完成一次订购配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实施生活必需品小区配送,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镇办、城南高新园应督促村(社)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供给周密、有序;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小区物资需求的.收集、统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供应物资的商品质量检测,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要组织引导中心城区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专业合作社、粮食加工企业和相关配送公司为辖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必需品配送服务,调剂好各类物资,保障市场供应。

  (二)畅通保障通道。为保证商场超市、配送公司与小区对接畅通,保障小区居民所需物资有效高效供应。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对运送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车辆(小货车、三轮车)按照绿色通道管理要求,在运返途中进行相关检查后放行。

  (三)严格配送管理。各配送单位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全面防护;配送车辆和配送工具企业要严格消毒杀菌;各小区(社区)与商场超市、配送公司约定指定配送物资寄存点,通知居民分批次领取,不出现排队领取和人员聚集现象,付款方式一律采用微信、支付宝支付,减少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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